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教材精讲-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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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情2018 年2017 年2016 年A卷卷A卷B卷单选题5 题 5 分3 题 3 分6 题 6 分5 题 5 分2 题 2 分多选题2 题 4 分1 题 2 分2 题 4 分3 题 6 分2 题 4 分判断题1 题 1 分2 题 2 分2 题 2 分1题 1 分1 题 1 分简答题1 题 6 分一1题 6 分1题 6 分一综合题一1 题 12分一一0.6 题 8 分合计9 题 16分7 题 19分11题 18分10题 18分5.6 题 15分(1)历年规律本章包括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章节,每年都会考查主观题,分值在15分以上。本章由于内容多,所以考点范

2、围也很广,通过近几年的考题可以看出涉及频率较高的有合同订立、担保中的抵押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2)学习建议本章所涉及的内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因此学习上的理解难度并不大。但是本章题目比较灵活,所以学习本章一定要有“代入感”,放在场景当中理解法条,尽量做到深入透彻。本章脉络订立:要约&承诺效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押、定金履行J变更和转让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终止转移财产权:买卖、赠与、借款、租贯、融资租赁合同交付劳动成果:承揽、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劳务:运输、委托、行纪、居间、保管和仓储合同技术合同知识点详解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概述V 难度:低J重要性:低V 重点:合同的分类一、合同的分类

3、按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有名合同法律设有规定,赋予名称无名合同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实践合 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同支要式合向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按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转让合同、银行放贷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应采取书面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形式。续不要式合同按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双务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按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 主合同 买卖、借款合同等系从合同 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例 题 多选题】根 据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有()。A.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B.定金合

4、同C.保管合同D.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定金、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都属于实践合同。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注意】并非所有牵涉政府的都是非平等:政府采购合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受合同法调整。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例 题 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受 合同法调整的有()。A.甲、乙订立的收养协议B.丙、丁订立的监护协议C.戊与政府订立的政府采购协议D.庚、辛订立的企业承包经营协议 正确答案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

5、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 合同法的调整。知识点:合同的订立程序J难度:中J重要性:高J重点:要约邀请、要约撤销-要 约 一 承 诺一我 有 一 个 华 为mate2O买 卖,4 0 0 0,基不?要 的 话 今 天到 我 冢 就 可 以 拿太 好 了,我 一 会 儿 下班 过 去 拿一、要约1 .定义: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2 .要约的条件:圈【示例】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 有 1 0 0 吨白糖,每吨售价2 0 0 0 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 1日前到我厂提货。该电报是否属于要

6、约?答:甲向乙发出的电报,是一份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其相对人乙是特定的。内容具体明确,是要约。【示例】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 8 0 0 元。该行为是否属于要约?答:该行为是一个要约,是向不特定的顾客发出的。3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律约束力。(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定是要约邀请。拍卖流程:拍卖公告(要约邀请)一应 买(要约)一 落 槌(承诺)招标流程:招标公告(要约邀请)一 投 标(要约)一 定 标(承诺)(2)悬赏广告一定是要约。(3)商业广告-般是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示例】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

7、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暗沉。咨询订购热线6 4 9 8 6 6 6 6,免费送货。答:要约邀请【示例】戴尔电脑型号X X 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 9 9 9 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答:这是一个要约。意味着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示例】戴尔电脑型号X X 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 9 9 9 元,欲购从速,数量有限。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答:这是一个要约邀请,有可能来了也买不到,即没有法律约束力。4.要约的生效(1)时点:“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注 意1】到达的解读:到达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

8、人)手中,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注意2】到达片知道: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2)数据电文的到达界定: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5.要约的撤回、撤销:(1)认定:要约的撤回可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可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明示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6.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

9、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补充】实质性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例 题 单选题】(2 0 1 8年)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A

10、.3月2日 B.3月3日C.3月5日 D.3月6日 正确答案BF答案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例题单选题】(2 0 1 6 年)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 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 2 0 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要约可以撤销

11、,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I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例题单选题】(2 0 1 3 年)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

12、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 据 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正确答案BF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只有选项B 符合题目条件。【例题单选题】(2 0 1 2 年)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 据

13、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F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二、承诺1.承诺期限:以信件:信件载明的日期投寄邮栽日期(以电话、传真:到达受要约人对话方式:即时作出,除非另有约定(非对话方式:合理期限内2.承诺的迟延与迟到:3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般此时合同成立4.承诺的撤回: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

14、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A-B发出 到达B B回 信 到 达A-成立1.1 1.5 1.10 3.1 5要 约 撤 回 要 约 撤 销 承诺撤回从未生效生效一失效承诺不存在撤销5.承诺内容:实质性变更新(反)要约非实质性变更(1)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外,该承诺有效。(2)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例题单选题】(2 0 1 7 年)陈某在8月 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 0平方米,价款2 6 0 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

15、。8月 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D.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A:第一次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选项B:陈某未回复,即未对第一次传真作出承诺。8月 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是新要约。选项C:陈某仍未回复不能认定为承诺,故合同未成

16、立。【例题单选题】(2 0 1 4年)2 0 1 2 年 1 0 月 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 0 月 1 0 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 0 月 1 2 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 0 月 3 0 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 0 月 1 9 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 1 0 月 2 6 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 符 合 合同法规定的是()。A.甲厂1 0 月 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乙厂1 0 月 1 0 日的复函为要约C.甲厂1 0 月 1 2 日的复函为反要

17、约D.乙厂1 0 月 2 6 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F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例 题 判断题】赵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5天。5月 8日,赵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 9日邮戳发出,5月 1 1 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办公室;钱某因外出,直至5月 1 2 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 据 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5月 1 1 日。()r 正确答案X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相关规定

18、。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I I 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知识点:合同订立中的其他问题V难度:中J重要性:中J重点:格式条款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承诺生效时书面合同书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补充】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掘手印的,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信件、数据电文双方约定成立之前签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实际履行原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

19、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示例】A、B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B公司尚未有书面合同,B公司就按口头约定发货,A公司清点入库,合同在A接受B发来的货物时成立。2.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承诺生效的地点数据电文约定f收 件 人(要约人)的主营业地f收件人经常居住地合同书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的签订地不符:约定的签订地。【例 题 多选题】(2 0 0 6 年)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

20、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D.甲于5月 1 0 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 2 0 日,乙于5月 1 8 日发出承诺信函,因其他原因该信函5月 2 1 日到达甲,甲未表示异议 正确答案B 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己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选项A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

21、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批货物的买卖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表示,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己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司相应的损失C.买卖合同已成立,甲公司应履行合同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甲公司不承担法律责

22、任I1 正确答案AF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未成立有权拒绝履行,也无须赔偿损失。二、合同订立的形式1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 .口头形式3 .其他形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可以称为默示合同。【例 题 判断题】(20 1 4 年)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正确答案 Jr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23、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格式条款1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提示+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补充】采取合理的方式: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2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合同无效的情形(见第一章)。(2)条款无效:条款无效不意味合同无效。免责条款无效:I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H.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24、,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3.格式条款解释:(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按通常理解一有两种以上解释,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采用非格式条款。【例题多选题】(2 0 1 7 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选项A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选

25、项B D: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例 题 多选题】下列有关格式条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B.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C.轻微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并非无效D.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以格式条款为准 正确答案A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选项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选项D: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四、缔约过失责任1 .定义: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

26、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2 .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时间在合同或 立 前(订立中)在合同生 效 之 后(履行中)损失一定有损先不一定有损失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补充】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前者包括为订立合同而支出的缔约费用、交通费、鉴定费、咨询费等;后者主要指丧失订约机

27、会的损失。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时相对人所可能得到的履行利益。【例 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一方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可成立缔约过失责任B.缔约过失责任仅在合同成立时适用C.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损失D.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额通常大于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F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选项B: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选项C D: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

28、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知识点:合同的效力J难度:低J重要性:中J重点:效力待定合同一、合同的生效1 .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二、效力待定合同1.行为能力欠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行为效力:法定代理人代理:有效情形无代理卜能独立实施的:有效不能独立实施:效力待定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纯获利益的看是否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卖房子 催告权:无论善恶A -(1 5 岁)I撤销权;善意、追认前C

29、 追认:有效(法定代理人)1._ _ _ _ _L 不追认、未作表示(1 个月内):无效追 认 权追认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 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注意】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不同于可撤销合同中需要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2.代理能力欠缺:B(无权代理人)X.C _ ,催 告 权:无论善恶、(第三人)t撤销权:善意、追认前A J追认:被代理人剧旦责任(被代理人)i不追认、未作表示(1个月内):行为人承担责任【注意】处分能力有欠

30、缺:最终物权的归属效力待定,但无权处分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无效V S 可撤销V S 效力待定】类型原因后果无效行为有硬伤自始无效可撤销意思表示有瑕疵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否则合同继续有效效力待定缺乏X X 能力经权利人追认方可生效【例 题 单选题】(2 0 18 年)10 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 0 0 0 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I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的行为能力范围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例 题 单选题】(2 0 17 年)吴某与考上

31、重点中学的12 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正确答案Cr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例题单选题】(2 0 14 年)16 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

32、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在本题中,由于买卖作品的制作方法并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小林又

33、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合同是效力待定的。知识点:合同的履行J难度:中J重要性:中J重点:约定不明的处理,不安抗辩权一、合同履行的规则1.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协议补充工 按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皆 按合同法规定(1)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仍不能确定的:质量要求 国家标准、行 也标准f 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履行期限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均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 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价款、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示例】5月 1日北京的A和南京的B 在上海签约,约 好 1 0 月

34、 1日在成都履行。约定不明时价格如何定?履行地点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结论交付动产:卖方所在香履行费用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问1:货币交付地点约定不明.在哪里交付?;问2:设备交付地点约定不明,在 哪 里 交 而:卖方A买方B问3:若双方协议由B去提货,提货的费用A所在他A所在地约定不明.谁承担?B承担问4:若双方协议由A送货上门,送货费用约定不明,谁承担?A承担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1)向第三人履行违约责任I L 债务人 债权人A -B!、第三人 1c;要求: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法律效力取得请求权第三人请求权的取得以其明

35、确向债务人表示接受该权利时发生违约责任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抗辩权债务人对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费用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2)由第三人履行违约责任债务人A -债权人B第三人C要求: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法律效力:违约责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任抗辩权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费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总结】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论是向第三人履行,还是由第三人履行,违约责

36、任只约束债务人和债权人。【例 题 单选题】(2 0 1 7 年)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A.乙地的江边B.甲地的江边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D.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规则。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题是交

37、付货物,应当在出卖人王某所在的乙地江边履行。【例题单选题】(2 0 1 7 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该方式是()。A.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B.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C.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式D.有利于总体经济效益的方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规则。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

38、,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买受人乙公司。甲公司不享有不安抗辩权,其未按时送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向乙公司(买卖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二、抗辩权的行使1.同时履行抗辩权【口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不交

39、货,我不给钱当事人互负 债 务(同一双务合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暂停权)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示例】甲向乙借用电脑,乙向甲借用手表,甲不还手表,乙能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返还电脑?答: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属于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2 .后履行抗辩权 口诀你先交货,我再给钱,你不交货,我不给钱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 .不

40、安抗辩权 口诀我先交货,你再给钱,我不放心,就不发货(1)行使的情形: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通知义务:先履行一方中止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3)结果: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恢复履行;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不提供担保:先履行义务方可解除合同。【例 题 单选题】(2 0 1 8 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

41、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选项A)。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选项D)。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后,不安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选项B)。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

42、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例 题 单选题】(2 0 0 8 年)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o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的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本题中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题中的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例题多选题】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

43、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可中止履的有()。A.乙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B.乙公司被工商部门定为合同信用极差单位C.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D.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正确答案A B CF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 6 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知识点:合同的保全J难度:高J重要性

44、:中J重点:代位权、撤销权一、代位权债权人A到期合法金在给付内容怠于行使(不以浜讼或住赛主张)不专属 到期合法债务人B次债务人C代位权 途径:必须诋讼:当事人:A为原告,C为被告 结果:(1)相应债权债务消灭(2)A的债权请求金额不得超过C欠B的钱(3)A要回的钱可以优先受偿费用:诉讼费次债务人承担,其他费用债务人B承担1.定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 .行使条件债权合法+债权到期+债权有金钱给付内容+债务人怠于行使危及债权人债权(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自

45、身【注意】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基于家庭身份关系: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劳动报酬;基于社会身份关系: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3 .效力诉讼当事人 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管辖被告住所地(次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费用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口诀因为怠,诉次债,合法到期自身外。【例 题 单选题】(2 0 1 7 年)2 0 1 2 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 0 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

46、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 0 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选项A: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选项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

47、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例题多选题】(2 0 1 1 年)甲对乙享有5 0 0 0 0 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 0 0 0 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 0 0 0 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 0 0 0 0 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 0 0 0 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 据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A.乙对丁的7 0 0 0 元债权B.乙对戊的8 0 0 0 元债权C.乙对丙的1 0 0 0

48、0 元债权D.乙对丙的5 0 0 0 元债权 正确答案A B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根据规定,代位权行使条件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乙对丙的 1 0 0 0 0 元债权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这里丁欠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赌博债务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例 题 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 0 0 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 0 0 0 万元,且因

49、甲公司怠于行使,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D.若乙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正确答案Ar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选项A: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选项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选项C: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选项C错误。选项D: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丙起诉或申请仲

50、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二、撤销权债务人B借款10万 元,到期未能归还债权人A设备赠送受益人C: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起1年,行为发生起5年。:当事人:原告债权人A,被告债务人B,C为第三人。|效力:!(1)一旦被撷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2)行使范围以债权10万为限。(3)请求C返还,A无优先受偿权.按债权比例受偿。:费用:由债务人B承担,第三人C如有错,适当分担。d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1.可撤销的行为放弃债权(1)放弃到期、未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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