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讲义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讲义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pdf(8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经济法考点讲义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 01讲 民法典合同编概述第 一 部 分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2 02 1年重大调整)知识点、民法典合同编概述()(2 019 年单选题)(-)合同的分类分类标准类型具体内容按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有名合同法律设有规范,赋予名称(如分则介绍的七类合lj)无名合同适 用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规定,并参照合同编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按法律、法规或当事人约定是否要求具特定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
2、要式合同按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双务合同买卖、租赁、承揽合同等按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从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例 题 1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A.租 赁 合 同 B.借 款 合 同 C.买卖合同 D.定金合同 正确答案I)答案解析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为实践合同;租赁、借款、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所以选择D 选项。(二)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1.属 于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注意】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 用 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2 .不属于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1)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注意】没有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2)劳动合同。【例题2 单选题】(2 019 年改)下列各项中,直接属于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的是()。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B.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C.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D.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适 用 劳动合同法;选项B D,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三)民法典合同编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不违
4、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第 02 讲合同订立的方式知识点、合同订立的方式()(2 016、2 017、2 018 年单选题;2 02 0年单选题、多选题)(-)订立形式1.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2 .口头形式3 .其他形式【例 题 1 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正确答案 V 答案解析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二)订立方式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1.要约与要约邀请定义特征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内容不明确(不产生法律效力)【判定标准】即使承诺,合同
5、也不成立,“对方不负法律责任”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产生法律效力)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须由要约人向特定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注意】对不特定的人作出但不妨碍要约所达目的时,相对人也“可以是不特定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条款。【注意】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约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区别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注 意 1】“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
6、、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注意2】“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链接】“商品房广告”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许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构成要约。【例题2 单选题】(2 0 2 0 年卷2)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价格2 0 0 0 元,丁某当场未答复。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2 0 0 0 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丁某表示同意以2 0 0 0 元的价格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7、。A.承 诺 B.要约C.单 方 法 律 行 为 D.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4)本题中,梁某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属于梁某向丁某发出的要约,丁某未回复要约失效;丁某次日欲以2 0 0 0 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丁某向梁某发出的要约。【例题3 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
8、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3)要约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发出要约的方式生效时间对话方式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非对话方式一般情况“到达”受要约人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进入该特定系统时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到达W 看到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举 例 1】8 月 1 日赵某找到甲公司销售人员钱某,告知其欲购买甲公司A
9、型号电脑10台,钱某获知了赵某的具体需求。本例中,赵某是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意思表示,自钱某知道其内容时,要约生效(8 月 1 日)【举例2】8 月 1 日赵某电话咨询甲公司销售人员钱某,欲购买电脑多台。钱某要求赵某把自己的具体需求写成文字并快递到公司,好安排发货,赵某于8 月 2 日发出购买电脑的元月,8 月 3 日,快递送至甲公司前台,当日钱某外出谈业务并未在公司,8 月 4 日,前台将快递转交给钱某,钱某随即电话告知赵某,快递已收到。【思考】赵某发出要约生效时间为何时。正确答案8 月 3 日。答案解析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一般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举例3】8 月 1 日赵某电话咨询甲公司
10、销售人员钱某,欲购买电脑多台。钱某要求赵某把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自己的“北极熊邮箱”。赵某于8月 2日向钱某的“北极熊邮箱”发出购买电脑的要约,邮件同时进入邮箱。由于钱某此时在海上出差手机信号较差,8月 3日才收到A P P 的提示,得知赵某己向自己发出邮件但由于业务繁忙并未查看。8月 4日钱某出差结束回到公司,查阅邮件后随即电话告知赵某,邮件已收到。【思考】赵某发出要约生效时间为何时。正确答案8月 2日 答案解析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举例4】8月 1日赵某电话咨询甲公司销售人员钱某,欲购买电脑
11、多台。钱某要求赵某把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自己的邮箱。赵某于8月 2日向钱某的三个电子邮箱发出购买电脑的要约,邮件同时进入邮箱,由于钱某此时在海上出差手机信号较差,8月 3日才收到A P P 的提示,得知赵某已向自己发出邮件但由于业务繁忙并未查看,8月 4日钱某出差结束回到公司,查阅邮件后随即电话告知赵某,邮件已收到。【思考】赵某发出要约生效时间为何时。正确答案8月 3日 答案解析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例题4 单选题】(2 0 1 8 年改)3月 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
12、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3月 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 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 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 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A.3月 2日 B.3月 3日C.3月 5日D.3月 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即为送达。【补充题目】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
13、思表示,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正确答案X 答案解析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考点具体内容撤回时间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时间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通知对话方式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非对话方式在受
14、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得撤销(1)要约人以“确定了承诺期限”或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失效情形(1)要约被“拒绝”;(2)要约被依法“撤销”;(3)承 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或反要约)【例题5 单选题】(20 16年)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15、,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例题6 多选题】(20 20 年卷3)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有()。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A B C D【例题7 单选题】甲公司于4月 1
16、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 8日前答复。4月 2 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 3 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 4日到达乙公司。4月 5 H,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A.4 月 3 日 B.4 月 4日C.4 月 5日 D.4 月 8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而乙公司4月 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第 0 3讲 承 诺2.承诺与
17、新耍约定义特征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价格、产品规格、履行期限、方式等作出变更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举例】老赵给发出以下消息,回 复“我要一台”为承诺;回 复“杂粮不爱吃,一朵花有吗?”该内容则为新要约。(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注意】在有合法的委托手续的前提下承诺可以由代理人作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2)承诺期限的起算点要约的方式承诺期限的起算点信件一般情况信 件“载明的日期”信件未载明投寄该信件的邮戳 日 期(寄出的邮戳日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18、快速通信方式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3)承诺的“迟延”与“迟到”“迟延”是受要约人“主观故意”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迟到”是“客观原因”导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提示】经济法考试无“迟延”与“迟到”的说法,考生只需区分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即可。复。老赵于11月 4 日向发出承诺,但由于快递公司的原因,于 11月 1
19、1到达。属于承诺迟到。(4)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提示】与要约的生效时间完全相同。(5)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注意】因承诺到达合同即成立,因此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6)承诺内容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注意】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举例】淘宝购物,下单后添加备注:亲,请务必在快递单上注明本人签收,赠送的小礼品不要白色的,换成粉色的哦。【思考】是否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
20、性变更?正确答案属于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0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事后)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事前)夕 卜,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接上例】事后:卖家及时通知买家,礼品没有粉色的(按原来约定执行);事前:卖家在网页中注明,礼品随机发送(按原来约定执行)。【例题8 多选题】(2 0 2 0 年 卷 1)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诺应当具备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B.承诺必须向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C.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
21、更1).承诺必须在要约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 正确答案A B D 答案解析选项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如由代理人作出承诺,则代理人须有合法的委托手续;选项B,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代理行为同选项A;选项C,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非任何变更);选项D,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即要约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例题9 单选题】(2 0 2 0 年卷3)赵某以信件形式向钱某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 5 天,7月 4日,赵某将信件交付邮局,邮局将信件加盖7月 5日邮戳发出;7 月 7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信箱;
22、钱某因出差,直至7月 1 5 日才阅读信件内容。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 为()。A.7 月 4日B.7月 5日C.7月 7日D.7月 1 5 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例 题 1 0 单选题】(2 0 1 7 年)陈某在8月 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 0 平方米,价款2 6 0 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 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
23、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D.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8月 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第
24、0 4 讲格式条款、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知识点、合同订立的其他考点()(2 0 1 7 年多选题;2 0 1 9、2 0 2 0 年单选题)(一)格式条款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一 一“提请注意”(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合理方式包括: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4)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5、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2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类型具体条款所有格式条款(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说明】其他内容见第一章“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免责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 .对格式条款的解释(1)理解有争议,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按通常理解)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举例】赵 某“借”高 某 1 0 万元;赵 某“还”欠款1 0 万元。(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
26、格式条款”。【例 题 1 多选题】(2 0 1 7 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 D 答案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会导致格式条款无效;选项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成立的时间(1)一般合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要求签订确
27、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的合同:承诺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实际履行原则: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特殊合同当事人签订要式合同的,以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形式要求完成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2.合同成立的地点(1)一般情况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
28、成立地点。(2)具体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约定f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一收件人的住所地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约定一“最后一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地点(3)特殊合同合同需要完成特殊的约定或法定形式才能成立的,以完成合同的约定形式或法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例题2 单选题】(2 0 2 0 年 卷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库租赁合同,5月 1 8 日,甲公司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5 月 2 0 日,甲公司将合同约定的仓库钥匙交付乙公司,乙公司当天将货物存入仓库。5 月 2 5 日,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邮寄给乙公司,5 月 2 7 日,乙公司收到合同后即在其上签字盖章。
29、该租赁合同的成立时间为()。A.5 月 2 7 日B.5 月 2 0 日C.5 月 2 5 日D.5 月 1 8 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是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己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5 月 2 7 日是双方当事人最后一方(乙公司)签字盖章的时间,但在5 月 2 0 日甲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交付仓库钥匙),乙公司也已经接受(当天将货物存入),因此该合同的成立日期为5 月 2 0日。【例题3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批货物的买卖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表示,如达成协议则以
30、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司相应的损失C.买卖合同已成立,甲公司应履行合同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甲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签订确认书,乙公司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但
31、是甲公司没有接受,合同未成立。【例题4 单选题】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名,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A.甲 地 B.乙 地 C.丙 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题5 单选题】(2 0 1 9年)广州的甲公司与深圳的乙公司在北京协商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在上海,但实际情况是,甲公司在广州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到深圳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
32、地点是()。A.上 海 B.北 京 C.深 圳 D.广州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另有约定,则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三)缔约过失责任1 .定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2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4)有
3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 .区别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产生合同成立之前合同生效之后适用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无效等生效合同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害【注意】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时相对人所可能得到的履行利益。【举 例1】赵某下岗后准备加盟某品牌服装,开一间属于自己的服装店。苦于手头资金不太充裕,便与该公司谈判,希望第一批货物可以赊欠,一年后支付第一批货物的货款。该公司招商部经理为吸引赵某加盟,遂满口答应。双方谈妥只要赵某选好了店址,公司经调查符合要求,即可签合同进行装修、铺货。赵某选好店址,并交纳了 1万元的房租押金,经该公司审查符合要求,但签订合同时,该公司
34、提出,第一批服装费不能拖欠。赵某认为这与当初谈妥的条件不符,因此难以接受,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一一缔约过失责任。【举 例 2赵某加盟某品牌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该公司提供满足质量要求的新款服装。合同履行过程中,赵某发现该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极差,且均为多年以前的过时款式,随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第05讲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规则、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合同履行的抗辩知识点、合同履行()(2017年单选题、判断题、简答题;2018、2019年单选题;2020年单选B多 罐)(-)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约定不明事项履行规则质量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T推荐性国家标准一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
35、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价款、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地点给付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期限债务人可随时履行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履行方式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费用“履行义务 一方负担【注意】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例 题1多选题】(2020僧2)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使用法定规则。下列关于该法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
36、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B.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C.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D.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r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 项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选 项C,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例 题2 单选题】(2017年)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
37、地点应是()oA.乙地的江边B.甲地的江边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D.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是交付苹果,为其他标的物,在履行义务一方(王某)所 在 地(乙地)履行。【例 题3 单选题】(2017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该方式 是()。A.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B.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C.有利于债务人
38、的方式D.有利于总体经济效益的方式r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1.”向第三人履行利他合同(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2)债务人对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3)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图示说明】北京的赵某和新疆的花店签订了一个鲜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新疆的花店向现居住于新疆的飞飞在其生日时送去9 9
39、 9 朵玫瑰花。老赵支付了货款之后,老赵是债权人,花店是债务人,飞飞是第三人。老赵告知了飞飞此事后,飞飞未明确表示拒绝,若花店未履行义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则飞飞可以请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提示】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约定或法定方式赋予了第三人向债务人追责的权利。2 .“由”第三人履行(1)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2)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提示】由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违约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3 .第
40、三人“代替履行”的合同(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2)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链 接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链 接 2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题4判断题】(2 0 1 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
41、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x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应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履行的抗辩抗辩权适用情形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后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伍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后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拒绝履行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先履行义务的一方(1)“中止”合同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证明
42、有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相应担保,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注 意1】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3)丧失商业信誉。【注 意2】先履行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否则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 题5 多选题】(2 0 2 0年 卷2)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的下列情形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43、的有()。A.丧失商业信誉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C.变 更 经 营 方 式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例 题 6 单选题】(201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A.违约行为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44、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例 题 7 单选题】(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
45、营状况严重恶化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选 项 A)。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选 项 D)。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后,先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安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选 项 B)。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
46、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选 项 C 表述错误,当选)。第06讲 保 全 措 施(四)保全措施1 .代位权【图示说明】老 赵(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到期债务,同时老高(次债务人)欠老赵(债务人)100万到期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1)概念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 有 的“到期”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 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 务 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注意】“不以诉讼方式或者
47、仲裁方式”主张权利即为怠于行使。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注意】怠于行使的权利必须“具有金钱给付内容”。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注意】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注意】“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指:因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3)代位权诉讼(4)考点具体
48、内容身份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第三人债务人代位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抗辩权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费用承担诉讼费用“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债务人”负担【例 题 8 单选题】(2020年 卷 2)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享有的下列权利中,可以被代位行使 的 是()。A.抚恤金请求权B.养老金请求权C.劳动报酬请求权D.房屋租金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 项 A B C,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例 题 9 单选题】(2017年)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
49、款2 0 万元,借款期限为2 年 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 0 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 项 A,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选 项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 项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例 题 10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
50、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 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 据 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未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选 项 B,不属于合法债权,不能代位行使;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代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