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标准条件-10个专业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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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医疗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2 :北京市护理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3 :北京市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4 :北京市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5 :北京市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6 :北京市预防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7 :北京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8 :北京市卫生科研专业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9 :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10 :北京市卫生技术初、中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名前5),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3),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2)。(9)所

2、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 同并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11)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医师、研究生、进修医生数 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 获成果等工作形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 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或政府专项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10附件2北京市护理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助产等

3、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 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 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 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 得相应的合格证明。(一)副主任护师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专业工作时 间不少于40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管护 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取得

4、中级职称,在主管护师岗位 工作满7年;3 .在主管护师岗位工作满2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副主任护师:11(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7),或二 等奖(排名前6);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 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 上。(3)引进或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得到不少于相关专 业1名院士或2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突出贡献专

5、 家)或3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副主委等 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 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 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表彰并产生积极影响。(二)主任护师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专业工作 时间不少于35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副主 任护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在副主任护师岗位工作满3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可破格申报主任护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二12 等奖(排名前4);获省部级科技奖

6、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 2),或二等奖(排名第1) o(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1),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200万元以 上。(3)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得到不 少于相关专业2名院士或3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 突出贡献专家)或4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 副主委等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 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突重大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 被北京市政府或有关部委表彰

7、并产生重要影响。三、基本评价标准(一)副主任护师L专业能力要求(1)熟练掌握护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护理 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护理专业国 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推广应 用。(2)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助产、儿科、口腔科、眼耳 鼻咽喉科、老年、精神心理、肿瘤、传染病、急诊急救、重 症监护、血液净化、手术/麻醉、消毒供应、中医、伤口造口13 护理、静脉输液治疗护理、血站采供血技术、医院感染管理、 护理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正确按 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患者的护理 要点、治疗原则,熟练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

8、患者,处理 本专业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等护理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 级护理人员病情观察、评估、干预及应急处理的能力。(3)提供5份申报人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水平 的护理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 报告、护理查房报告等。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主管 护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代表作4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5项及以上:(1)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疑难复杂问题、参与开展 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 况报告等。(2)结合护理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在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

9、表的学术论文。(3)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学术著作。(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 新型专利2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 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 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14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 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 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 前3,国家级排名前5)。(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制(修)订

10、的行业 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 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 南、专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 形成的结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 试验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 括:作为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 名前7),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5),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 同并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

11、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具有个人 证书)。(11)通过带教一定数量护师、专科护士、研究生、进修 人员,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获成15 果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政府专项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代表作。(二)主任护师L专业能力要求(1)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 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练运用新理论、新知识、 新技术于临床实践。不断吸取新理论

12、、新知识、新技术并用 于临床实践。(2)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助产、儿科、口腔科、眼耳 鼻咽喉科、老年、精神心理、肿瘤、传染病、急诊急救、重 症监护、血液净化、手术/麻醉、消毒供应、中医、伤口造口 护理、静脉输液治疗护理、血站采供血技术、医院感染管理、 护理管理等某一领域有所专长。能针对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 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开展高级护理实践。具备 解决疑难、急危重症、复杂或罕见病等患者护理问题能力。(3)提供5份申报人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水平 的护理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 报告、护理查房报告等。(4)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 大技术

13、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病情观察、评估、 干预及应急处理的能力,能在护理临床、教学和科研等方面16 培养高水平人才。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副主 任护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 绩代表作5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6项及以上:(1)熟练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的疑难复杂问题、主 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高质量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 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在推 动医护一体化、多学科合作等护理新模式建设方面形成的项 目报告。(2)结合护理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或 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

14、表的高水平学术论 文。(3)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 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 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 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 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 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 前3,国家级排名前5)。(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制(修)订的行业17 技术

15、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 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 南、专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 形成的结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 试验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 括:作为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 名前5),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3),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2)。(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 同并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

16、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11)通过带教一定数量护师、专科护士、研究生、进修 人员,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获成 果等工作形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 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或政府专项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18附件3北京市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的 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17、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 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 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一)副主任药师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药学专业工作时 间不少于40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管药 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管药师岗位 工作满7年;3 .在主管药师岗位工作满2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破格申报副主任药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7),或二 等奖(

18、排名前6);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19附件1北京市医疗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的 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专业包括:临床类: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 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传染 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结核病学、老年医学、输血医学、 精神病学、高压氧医学、全科医学、职业病学、普通外科学、 骨外科学、胸心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烧伤外 科学、整形外科学、小儿外科学、麻醉学、疼痛学、皮肤与 性病学、康复医学、妇产科学、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儿科 学、儿童保健、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内科

19、学、肿瘤 外科学、肿瘤放射治疗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放射医学、 超声波医学、核医学、介入治疗学、病理学、临床医学检验 学。口腔类: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 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医学学科发展 适时调整。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 上。(3)引进或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

20、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得到不少于相关专 业1名院士或2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突出贡献专 家)或3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副主委等 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 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 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表彰并产生积极影响。(二)主任药师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药学专业工作 时间不少于35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副主 任药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在副主任药师岗位工作满3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可破格申报主任

21、药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二 等奖(排名前4);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 2),或二等奖(排名第1) o20(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1),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200万元以 上。(3)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得到不 少于相关专业2名院士或3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 突出贡献专家)或4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 副主委等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

22、害应急处置及 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重大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 北京市政府或有关部委表彰并产生重要影响。三、基本评价标准(一)副主任药师L专业能力要求(1)熟练掌握临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理学 等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药学专业相关的法律、 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熟悉药学专业相关指南、专家共识、 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 药学服务实践。(2)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能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 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及时发现处方和医嘱中 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3)具有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调剂、药学门诊服务、药21 物重

23、整服务、药学监护服务、用药教育服务、药学信息服务 等实践能力,能正确指导下级药师开展药学服务工作。(4)提交5份申报人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 水平的药学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临床 药物治疗案例报告、药物临床研究报告、处方点评报告、病 例分析报告、药学监护案例分析报告、药物新制剂研发应用 报告、药历等。2.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主管 药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代表作4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5项及以上:(1)解决药品调剂服务、药品质量管理、药品合理使用、 用药监测、医院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新技术 应

24、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合理用药分析报告、 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用药监测、超 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2)结合药学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在 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学术著作。(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 新型专利2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 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 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22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局级及以上科普

25、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 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 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 前3,国家级排名前5)。(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制(修)订的行业 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 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 南、专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 形成的结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 试验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 括:作为

26、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 名前7),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5),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9)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医院制剂研发并 取得生产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形成 的研发报告;获得的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所 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同并明确转 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具有个人23 证书)。(H)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 培训药师、实习生、研究生、

27、进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 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获成果等工作形 成的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政府专项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代表作。(二)主任药师L专业能力要求(1)精通临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理学等药 学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熟悉 药学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练运用新理论、新知识、 新技术于实践。(2)具有丰富的药学专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药品质量管 理、药学门诊服务、药物重整服务、药学监护服务、用药教 育服务、药学信息服务等药学服

28、务能力,能独立解决药事管 理、药学服务及药学研究中的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3)具有指导药学专业下级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科研、 教学等能力。(4)提交5份申报人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 水平的药学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临床 药物治疗案例报告、药物临床研究报告、处方点评报告、病24 例分析报告、药学监护案例分析报告、药物新制剂研发应用 报告、药历等。2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副主 任药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 绩代表作5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6项及以上:(1)解决药品调剂、药品管理、药品合理使用、用药监 测、医院制剂

29、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提升药 事质控指标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 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疑难病例讨论、合理用药分析报告、 会诊案例,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 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推进药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形成的 报告;主持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等。(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 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 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

30、部级及 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 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 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 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25 前3,国家级排名前5)。(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制(修)订的行业 技术标准、药学技术规范、用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 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研 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南、专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

31、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 形成的结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 试验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 括:作为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 名前5),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3),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2)。(9)主持或主要参与医院制剂研发并取得生产许可的医 疗卫生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获得的新药临床试验 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 签订转化合同并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

32、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11)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 培训药师、实习生、研究生、进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 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获成果等工作形 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或政府专项26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27附件4北京市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学技术工作的 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技术、心电学技术、神经 电生理(脑电图)技术、病案信

33、息技术、营养学技术、医学 实验技术、输血技术、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学技术、核医 学技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病理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 消毒技术、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检验 技术、放射医学防护技术、心理治疗、眼视光技术等。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医学学科发展 适时调整。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 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 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一)副主任技师担任主管技师期间

34、,平均每年参加医学技术专业工作时28 间不少于40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管技 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管技师岗位 工作满7年;3.在主管技师岗位工作满2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破格申报副主任技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7),或二等 奖(排名前6);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3), 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

35、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 上。(3)引进或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得到不少于相关专 业1名院士或2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突出贡献专 家)或3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副主委等 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 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 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表彰并产生积极影响。(二)主任技师担任副主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医学技术专业工作29 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 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

36、 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申报医疗专业高级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 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 合格;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一)副主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医疗专业工作时 间不少于40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医 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在区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大学专科学历 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医师岗位工作满7年;3.在主治医师岗位工作满2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破格申报副主任医师:(1)获国家级科技

37、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7),或二 等奖(排名前6);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 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 上。(3)引进或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得到不少于相关专时间不少于35周。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副主 任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2 .在副主任技师岗位工作满3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可破

38、格申报主任技师:(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二 等奖(排名前4);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前 2),或二等奖(排名第1) o(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1),并在实际临床 工作中广泛运用,且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单项 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200万元以 上。(3)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市空白或在本专业 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得到不 少于相关专业2名院士或3名北京领军人才(如北京学者、 突出贡献专家)或4名国家级学(协)会专科分会现任主委、 副主委等高级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4)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

39、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 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重大专业技术贡献,业绩成果被 北京市政府或有关部委表彰并产生重要影响。三、基本评价标准(一)副主任技师1 .专业能力要求30(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 状及发展趋势,不断汲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 疗实践。(2)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 重要技术问题,指导本专业人员完成实验室质控评价或质量 评估,熟练正确操作和维护本专业各种设备;协助医疗类专 业人员对检查结果临床价值能做出准确分析,提出下一步检 测建议。具有指导和培养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3)

40、提交5份申报人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 水平的医学技术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 病例分析报告、投照(扫描)方案、卫生检验方法验证(确 认)报告或能力验证报告等。2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主管 技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代表作4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5项及以上:(1)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形成的医学技术报告或技术指 导方案等;代表本专业参与疑难杂症多学科诊疗报告、针对 本专业质量环(PDCA)的质量改进案例报告。(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在公 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作为主编或

41、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的学术著作。(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31 新型专利2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 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 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 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 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 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 前3,国家级排名前5)。(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制(修)订的行业 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

42、,并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 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 南、专家共识。(7)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 形成的结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 试验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 括:作为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 名前7),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5),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3)。(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 同并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

43、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32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具有个人 证书)。(11)通过带教一定数量技师、研究生、进修人员的数量 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获 成果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政府专项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或重大公 共卫生处置保障中的实验室检测,完成国家或本市指令性重 点任务的实验室检测,出具的优秀检验检测报告、技术指导 方案等。(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代表作。(二)主任技师3 .专业能力要求(1)精通

44、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 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2)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 大技术问题,指导本专业下级技术人员熟练正确操作和维护 本专业各种设备。(3)具备较强的医学技术操作技术能力、科研教学能力, 具备分析审核评价检测结果能力、实验室质控能力,引进、 建立新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能力。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 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科研、教学等能力。33(4)提交5份申报人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 水平的医学技术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 病例分析报告、投照(扫描)方案、卫

45、生检验方法验证(确 认)报告或能力验证报告等。4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聘任副主 任技师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 绩代表作5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6项及以上:(1)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医学技术报告、代表本 专业参与疑难杂症多学科诊疗报告、针对本专业质量环(PD CA)的质量改进案例报告或制定的技术指导方案等。(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 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

46、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 表与申报专业相关2000字以上的科普文章;或在省部级及 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2 000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 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 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获得与申报专 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 前3,国家级排名前5)。(限提交一项)(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制(修)订的行业34 技术标准、药学技术规范、用药标准规范或规程,并在相应 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参与研 究并撰写相关专业技术指南、专家共识。(7)主

47、持国家级科研课题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者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局级科研课题2项 形成的结题报告。(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经注册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临床 试验并形成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主要完成人包 括:作为组长单位牵头或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排 名前5),牵头国家和北京市创新品种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 (排名前3),牵头从事其他药械临床试验项目(排名前2)。(9)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进行相关转化,签订转化合 同并明确转化金额,或已经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 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11)通过

48、带教一定数量技师、研究生、进修人员的数量 和质量,以及所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课题、所获 成果等工作形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获得的教学竞赛 奖项。(12)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防融合或政府专项 技术工作的成果报告。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或重大公 共卫生处置保障中的实验室检测,完成国家或本市指令性重 点任务的实验室检测,出具的优秀检验检测报告、技术指导 方案等。35(13)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 工作业绩。36附件5北京市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药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专业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 中医骨伤学、中医皮肤与性病学、中医肛肠科学、中医耳鼻 喉科学、中医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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