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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文件编号:编制:审核:审 批:日 期:文件变更履历表编号: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下发日期发放范围变更原因变更内容修订人1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规定.2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规定.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1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规定.16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规定.24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7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36防暑降温管理规定.39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规定.43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规定.4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规定.6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规定.65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69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规定.12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131滤 毒 罐(盒)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39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XXXX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编 制:审 核:审 批:日 期: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目的为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8 号),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x x x x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3、工作职责3.1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照事业部及属地安监部门的要求,执行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3.2工厂安全生
3、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本工厂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和信息报告等档案。4、工作内容4.1申报原则4.1.1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如实按照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8 号)工作要求向属地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1.2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时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向事业部行政管理部进行告知性备案。4.1.3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 0 1 5)9 2 号)、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 0 1 3)4 8 号)及工厂最新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种类辨别结果备案表进行确定。4.2 申报内容和申报程序4.2
4、.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 0 1 2 年版)(以下简称 申报表),申报表各单位需要时依据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8 号)自行下载或与属地安全监部门索取;(2)本工厂的基本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4.2.2 申报程序4.2.2.1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登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 t t p:/w w w.c h i n a s a f e t y,a c.c n)注册;4.2.2.2
5、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在线填写和提交 申报表;4.2.2.3 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4.2.2.4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打印审查备案的 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4.2.2.5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纸质 申报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工厂开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可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将 申报表归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档案。4.3 变更申报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本规定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
6、日起3 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 5 日内进行申报;(3)申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 5 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 5 日内进行申报。4.4申报注销申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 5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5、适用岗位XXXX全体员工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XXXX公司职业病
7、危害防治责任规定文件编号:编 制:审 核:审 批:日 期: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目的为了加强液态奶事业部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及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保护员工职业健康,预防职业病,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7号),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 x x x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3、方针、体制、目标3.1职业卫生工作指导方针以人为本,关爱健康,全员参与,文化引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减少危害,保障健康。3.2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体制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安
8、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与监督,各部门分级管理,能力与绩效评价,接受属地政府部门监察的管理体制。3.3职业卫生工作总体目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法定职业病诊断发生率为零,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3.3.1控制性管理目标3.3.1.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3.3.1.2建立和规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3.1.3确保职业卫生管理体制有效运行,形成合规评价、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监测评价、危害治理、典型示范和技术创新机制。3.3.2统计性管理目标3.3.2.1公司总经理及职业
9、卫生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课时达到国家安监部门上岗初训或复训培训课时要求,初训不少于1 6学时/人,继续教育不少于8学时/人;按规定组织特殊工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初训培训不少于8学时/人,年度继续培训不少于4学时/人。3.3.2.2个体防护装备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合标率达到1 0 0%,及时发放和覆盖率达到1 0 0%;3.3.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率达到1 0 0%,采集样品或监测点检测合格率达到9 5%以上;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3.3.2.4依法依规,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人员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
10、康检查结果告知率达到1 0 0%;3.3.2.5国家法定职业病诊断发生率为零;3.3.2.6氨气泄漏和化学品急性中毒事故为零。4、工作职责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卫生工作职责4.1.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机构,是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4.1.2贯 彻 执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等国家职业卫生法律和规章,及时识别和更新国家职
11、业卫生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标准、通知等文件清单,执行集团、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规定、方案、通知及会议决议,制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规划并推动洛头;4.1.3负责制定和颁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落实执行情况;4.1.4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有关职业卫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卫生工作重要事项;4.1.5负责制订各部门经理职业卫生绩效指标,纳入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整体绩效评价体系,对失职、渎职行为人员依规严肃处理;4.1.6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积极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现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1.7在新、
12、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中,指导相关部门遵守和执行 建设项目职业 卫 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资金纳入建设项目资金概算;4.1.8支持和保障职业卫生专项费用的投入,把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仪器购置费、定期委托检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现状评价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个体防护装备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应急救援器材费等费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其费用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1.9组织制定、颁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并修订完善,建立本单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按期执行;4.1.
13、1 0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提高员工职业卫生意识及防护能力;4.1.11明确和落实工会及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4.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业卫生工作职责4.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公司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范围内职业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2.2制订公司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并落实完成情况;4.2.3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贯彻国家、属地政府和集团、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有关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手册、程序、规定、方案、通知及会议决议等文件要求,及时转发国家、属地政
14、府和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业卫生相关文件、资料,落实和执行事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的有关文件;4.2.4制订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核准并组织按期实施;4.2.5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指导培训课件的开发和培训档案的建立;4.2.6指导、监督各部门依规开展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筛查职业禁忌症、目标疾病单项异常、疑似职业病人员,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4.2.7指导、监督各部门建立和维护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2.8指导、监督各部门定期开展作
15、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工作,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报告工作;4.2.9组织制订和实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措施,对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作业场所采取预警,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相关技术措施;4.2.1 0制订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及时评审并修订完善;4.2.1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集团事故报告流程及时上报,按 照 事 故“四不放过”原则,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1.1 2 在事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事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指导与监督下,全面推动、开展职业卫生工作,配合当地政
16、府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1.1 3 定期召开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分析职业卫生工作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3 人事行政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4.3.1 人事行政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新员工,在招聘入职前进行资格审查,调查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接触史等个人信息,填 写 个人职业病危害接触基本情况调查表,并通知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索取报告,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3.2 指导各部门开展新员工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列入新员工岗前培训课程体系;4.3.3 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存入员工人事基本信息档
17、案;4.3.4 负责贯彻、落 实 国 家 劳动合同法和 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杜绝录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上岗,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及重体力劳动的工作;4.3.5 及时调查和了解各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工作环境,协助相关部门或提出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措施、方案;4.3.6 指导各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工伤处理流程。4.4 各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4.4.1 坚持执行“计划、部署、检查、考核、总结业务工作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总结职业卫生工作”五同时原则;4.4.2 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提高员工职业卫生意识
18、及防护能力;4.4.3 依规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职业禁忌工作,及时安排目标疾病、疑似职业病人员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员工做好岗位调整工作,不得安排目标疾病、疑似职业病人员继续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4.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维护、更新,按期保存;4.4.5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个体防护装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确保有效投入使用;4.4.6依法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
19、及治理工作,实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4.7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工伤认定工作;4.5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职责4.5.1贯彻和落实事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事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职业卫生工作任务,有效分解管理目标,制订管理方案,全面开展所辖范围内职业卫生工作;4.5.2负责部门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维护,符合档案管理要求;4.5.3负责与属地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和保持日常业务联系,做好职业危害申报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健康
20、检查工作;4.5.4负责组织和实施新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提升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技能;4.5.5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工作,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不正常或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时报告,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整改;4.5.6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急救物品和检测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物品,建立台账;4.5.7负责年度职业卫生各项费用预算,保证职业病危害治理、检测、个体防护装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等费用预算支出;4.5.8负责部门职业卫生管理数据的收集
21、、整理、汇总分析和反馈工作。5.适用岗位XXXX全体员工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XXXX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文 件 编 号:编制:审核:审批:日期: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目的为了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工作,对本单位组织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在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投入运行时职业健康防护方面提出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 于XXXX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3、术语和定义3.1 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
22、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3.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3.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4、工作职责4.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职业卫生
23、“三同时”审验组织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4.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指定建设工程项目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在建建设项目前期预评价、设计专篇和验收控制效果评价的实施工作。4.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在建建设项目涉及职业健康预评价报告、设计专篇和验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备案管理工作。4.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涉及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内容实施综合监督管理。4.5 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5、工作内容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5.1建工程项目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和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24、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5.2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严格按照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验程序,对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需有职业卫生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5.3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安监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意见设计,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以确保职业病防
25、护设施质量可靠。5.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4.1编制依据;5.4.2项目概况;5.4.3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5.4.4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性能及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5.4.5根据生产车间职业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5.4.6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5.4.7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投资概算;5.4.8存在的问题和建议;5.4.9结论;5.5建设项目在委托设计时,应同时向委
26、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5.6根据建设项目分类原则,需要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按规定到安监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组织整改。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5.7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建设工程项目组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6、档案管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项目组认真整理资料归档,并将全套资料
27、报安全管理部门存档。7、适用岗位XXXX全体员工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XXXX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规定文件编号:编制:审核:审批:日期: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目的为规范工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教育员工知悉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后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7 号)以 及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高毒
28、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 用 于 xxxx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工作。3、工作职责3.1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规章和标准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员工。3.2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照事业部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3.3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职业
29、卫生培训,确保员工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4、工作内容4.1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析4.1.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概念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和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确认的概念与分类目录,经过岗位识别与分析确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要体现整体性、系统性、全面、全过程的特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 4.1.2.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专篇设计中分析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0、,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专篇设计,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分析;4.1.2.2按照厂区功能分区(生产、辅助设施)布置,涉及高温、有毒有害物质、噪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施,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4.1.2.3生产卫生设施;4.1.2.4生产工艺过程,涉及物料(尘毒危害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等;4.1.2.5生产设备及装置,涉及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系统、操作环境、检修和故障处理、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等;4.1.2.6特殊单体设备及装置,涉及锅炉房、制冷间、化学试剂库等。4.1.3职业病危
31、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前准备4.1.3.1工厂各部门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4.1.3.2由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经理、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组成识别与分析小组;4.1.3.3识别与分析应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能覆盖本单位所有生产、作业及设备设施等;4.1.3.4对参加识别与分析的员工掌握识别与分析的范围,了解法律法规在职业卫生方面对作业环境的具体要求;4.1.3.5资料准备齐全。4.1.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方法4.1.4.1调查法:识别与分析小组按上述4.1.2内容,在现场进行调查、辨识;4.1.4.2安全检查表法:识别与分析小组按上述4.1.2内容,列出职
32、业病危害检查项目进行辨识;4.1.4.3经验法:辨识小组按上述4.1.2内容,结合以往经验进行辨识;4.1.4.4其它可行的识别与分析方法。4.1.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原则上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如果本工厂在工作场所、设备、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重大革新后,应及时组织识别与分析。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1.6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结果填写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种类辨别结果备案表,并及时报告。4.2职业病危害告知4.2.1告知的内容4.2.1.1事业部及工厂下发的职业卫生相关管理规定;4.2.1.2作业场所设备操作规程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4.2.1.3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
33、其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4.2.1.4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4.2.1.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2.1.6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4.2.2告知方式及要求4.2.2.1合同告知4.2.2.1.1工厂人事行政部门在组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原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4.2.2.1.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向员工如
34、实告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4.2.2.2现场告知4.2.2.2.1工厂各部门应当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办公区域的公告栏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设置,主要公布工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的公告栏由生产、技术、设备等区域负责人负责设置,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4.2.2.2.2工厂需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 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4.2.2.2.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需在工作场所
35、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3)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入内”、“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必须洗手”、“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 标 明“紧急出口”、“救援电话
36、”等警示标识;(4)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 置“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灼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5)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6)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7)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8)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9)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低温”、“当心冻伤”等警示标识;(1 0)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
37、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1 1)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 意XX危害”等警示标识。4.2.2.2.4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 0 c 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lO c m o4.2.2.2.5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作业岗位及人员经常停留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除按本规定4.2.2.2.3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2.2.2.6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38、、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4.2.2.2.7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2.2.2.8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当心中毒”、“当心电离辐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4.2.2.2.9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除按本规定4
39、.2.2.2.3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2.2.2.1 0工厂各部门购置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依法在设备或者材料的包装上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2.2.2.1 1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4.2.2.2.1 2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
40、示标识。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4.2.2.3.1人事行政部应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岗前、岗中、岗后必须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员工本人,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4.2.2.3.2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2.3告知责任部门及人员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2.3.1上述4.2.2.1合同告知,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落实执行情况。4.2.3.2上述4.2.2.2现场告知和4.2.2.3
41、检查结果告知等二项告知方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4.2.4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设置4.2.4.1公告栏应设置在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员工观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应设置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4.2.4.2公告栏和告知卡应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应满足内容需要,高度应适合员工阅读,内容应字迹清楚、颜色醒目。4.2.4.3各部门多处场所都涉及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在各工作场所入口处均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4.2.4.4工作场所内存在多个产生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临近的作业岗位可以共用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4.2.4.5警示标识(不包括
42、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4.2.4.6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井下或受限空间内无自然光的场所,警示标识应用反光材料制作。4.2.4.7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4.2.4.8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4.2.4.9警示标识的规格要求等按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统一标准尺寸执行。
43、4.2.5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维护更换4.2.5.1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各责任部门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2.5.2 各部门对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4.2.5.3 工厂安全管理部门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档案材料,并将其存放于安
44、全管理部门的职业卫生档案。5、适用岗位XXXX全体员工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XXXX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规定文件编号:x x x x/G D/A Q/4 6 A 编 制:审 核:审 批:日 期: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目的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工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7号)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 0 1 5)1 2 1号),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x x x
45、x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开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3、工作职责3.1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传达和宣传国家、集团以及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方面的相关规定,支持各部门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3.2工厂安全管理部门依规制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计划的达成。3.3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各类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提供资源支持。3.4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与结果验证,指导各部门建立培训档案。4、工作内容4.I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
46、人员每年度接受属地安监部门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证明文件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 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项:(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3)本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4.2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必须组织特殊工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员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
47、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4.3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必须组织各部门对特殊工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年度内培训课时每人不少于4学时,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4.4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主要内容不得少于以下内容:(1)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规章与标准基本内容;(2)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3)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4)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措施;(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正确使用、维护方法;(6)警示标识的含义。4.5工
48、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部门每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专题培训或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的意识。4.6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协助各部门建立急救人员台账明确各班组、部门兼职急救人员,并定期组织急救人员参加急救知识培训,培训课时执行属地红十字会培训机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4.7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公布各班组、部门兼职急救人员名字和联系电话,指导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学习自救互救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4.8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部门按规定建立、健全部门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档案。5、适用岗位X X X X全体员
49、工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XXXX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文 件 编 号:编制:审核:审批:日期:X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汇编1、目的为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7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9号)及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 Z1 8 8-2 0 1 4),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x x x x
50、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3、术语与定义3.1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3.2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3.3职业健康监护: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