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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3篇 为深入把握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进展、群众突出感受和评价,了解专项斗争推动过程中值得关注的苗头倾向,202-年1月,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区)、局部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调研,通过与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状况 20-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个,查处公职人员*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干部群众反映剧烈,认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进展宏大斗争、建立宏大工程、推动宏大事业、实现宏大幻想。专项斗
2、争开展一年以来,依法打击了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份子,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基层组织战斗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足度稳步提升。 二、当前我市专项斗争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一)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目前的黑恶势力犯罪,已渐渐从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损害、抢劫等,转向言语恫吓、跟踪骚扰、非法拘禁等“软暴力”犯罪倾向,由明显的地面活动渐渐转为隐秘的地下活动形式。依法依规严惩黑恶犯罪。针对黑恶势力更加隐藏化,躲避打击力量增加的特点,要不被表象蒙蔽,科学把握“打早打小”与刑法适用的关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是扫黑除恶工作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也是提升扫黑除恶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的要求,有助于避开黑
3、恶势力坐大成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毁灭在萌芽状态。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有些黑恶势力实施的“软暴力”等尚不构成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活动,要善用治安、行政等手段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定罪量刑。 (二)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必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向纵深推动过程中,必需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各行业主管部门除了协作打击涉黑恶犯罪外,还要治理行业乱象,从以政法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共治、共管转变。亲密关注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等黑恶势力简单染指的农村地区的村党组织,重点抓好带富致富力量不强、组织发动力量弱,办事不公、治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
4、力干扰渗透、“黄赌毒”等问题整顿,确保持续改、彻底改、改到位。 (三)抓好深挖彻查,确保“破网打伞”取得新突破。要依据每个案件的不同,制定好方案,讲究策略,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一案三查”,重点紧盯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剧烈、上级督办的案件,政法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敢于刀刃向内,确保打击和“破网打伞”同步推动,形成合力,确保除恶务尽。 (四)夯实基层组织建立。统筹当前和长远,是推动专项斗争的重要原则,要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增加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要把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夯实基层组织结合起来,组织部门除了整顿脆弱松散党组织之外,还要带着民政等部门,
5、指导各镇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后“回头看”,进展“党建体检”。同时,要以实际的工作检验班子,对涉及“村霸”和“爱护伞”的村、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村干部,坚决按有关规定撤换。 (五)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立。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法队伍,配足配强专业执法队伍力气,依据工作所需,抽调精干力气充实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同时,还要保证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的正常投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顺当开展。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2篇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开展扫黑除工作状况,依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笔者于20-年8月中旬组织调研组深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
6、作状况进展调研,调研组以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展。形成调研如下: 一、工作取得的成效 20-年以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88人,已审结4件81人,结案率80%。查封涉黑案件涉案车辆10部、冻结银行账户17个、查封房产6处。先后审结刘某福等6人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件,杨某乾等9人寻衅滋事案件,韦某云等3人涉恶寻衅滋事案件,蓝某军等63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涉恶案件,正在审理被告人陆某医等7人涉嫌敲诈讹诈、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罪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打压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公民,树立了人民群众扫黑除恶
7、的信念和决心,为净化全县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爱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奉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年度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第一名,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有两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二、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细心布置,强化措施 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屡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心、自治区、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巴马实际,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逐步抓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强化对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当,小组副组长由法院班子成员担当,中层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详细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屡次会议,专题讨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做好协调工作,执行院、庭领导包案制度。强化案件研判机制,院、庭领导全程参加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动重大案大事会商制度,由自治县政法委牵头,建立公、检、法“三长”会商制度,以联席会议形式协调办案过程中消失的困难,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严格司法程序、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1.人民法院建立扫黑除恶高效能工作机制和专案攻坚机制,对黑恶势
9、力犯罪案件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协调共识,打财断血。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公、检、法“打财断血”推动会,促使三家对案件的“打财断血”范围、证据收集、处理意见等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彻查明确思路和方向。同时,为避开被告人隐匿、转移财产,法院依职权启动财产保全,对可能判处较大数额财产刑的涉黑被告人名下的财产依法进展查、冻、扣,确保判后财产得以顺当执行。 3.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从严、从重、从快审判涉黑涉恶案件,严惩打击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有效地爱护了人民
10、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审理蓝志军等63人涉黑案件中,将原规划“10天庭审”的常规庭审用时缩短为“2天庭前会议+5天庭审”,庭审直播点击量超过100万次,高质、高效地完成庭审任务,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该庭审模式得到自治区高院确定,并作为阅历进展推广。 (三)开展“六清”行动,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自治县人民法院仔细贯彻、落实好中心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一是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去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行动。二是建立和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落实“一案三查”制度,组
11、织干警对20-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展深入研判,逐案筛查、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爱护伞”问题;积极协作公安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深挖“案中案”,严查“爱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等工作;仔细开展“案件清结”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效果。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黑财清底”行动,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依法准时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黑财”工作专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查处黑恶势力涉案财产,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能限期执行到位。 (四)加强力量建立,提升审判力量 1.自治县
12、人民法院仔细履职,依法审判,组织干警学习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扫黑除恶”的法律适用力量和庭审驾驭力量。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问培训,强化审判业务力量。人民法院选派业务骨干到西南政法大学、广西法官学院等院校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业务开展学习培训,还组织全院干警参与上级法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业务培训10期,提高干警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理解和认知,提升司法业务水平和审判力量。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宣传气氛不够深厚。从调
13、研状况看,调研组认为自治县相关部门虽然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但力度还不够,宣传形式比拟单一,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详细内容、方法措施、打击力度了解不够到位,对扫黑除恶打击犯罪分子的熟悉以及自觉参加其中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争取民心、发挥民力、震慑犯罪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政法各部门间协作协调机制有待健全。一是“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工作不够深入,“伞网去除”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公、检、法部门对“扫黑除恶”犯罪团伙案件证据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导致个别案件没能得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在对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过程中发觉,办案部门依法查封的车辆尚未实际管控,导
14、致法院在执行时无法查询到已查封的车辆,无法进入拍卖程序,影响执行工作效率。涉黑恶案件的被执行财产具有肯定的隐秘性特点,很难从社会面收集到“黑财”线索,线索来源少,仍需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协作,共享“黑财”信息。 (三)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缺乏。调研中了解到,由于2023年县财政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经费困难。特殊是对“黑财”执行的案件,它具有被执行人多、异地执行多的特点,异地查封、冻结、拍卖“黑财”工作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经费缺乏,工作难于开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深厚宣传气氛。自治县有关部门要结
15、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实行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资料以及新闻网络媒体对案件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发动广阔群众检举、揭露黑恶势力线索,使人民群众自觉参加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二)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深挖彻查“案中案”、“爱护伞”等问题,提高“伞网去除”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联合机制和部门联席制度,严格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会商制度,形成统一意见,统一办案标准。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共享“黑财”信息,加大对“黑财”
16、的查扣、查办力度,确保打击实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顺当开展。针对自治县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要主动与自治县人民政府进展沟通汇报,力争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调整预算,确保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3篇 依据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20-年度监视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由联系的副主任牵头召开筹备会议,周功会主任亲自参加实地观察、召开座谈会,对我县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状况进展深入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状况 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仔细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细心组织,扎实推动,胜利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对群众反响剧烈、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掀起了凌厉攻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3月底,全县打掉涉恶犯罪组织7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人。 (一)积极造势,营造深厚气氛。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先后印制通告2万份、宣传单2万份、宣传日历2023份,在农贸市场、车站、大型广场、小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区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发放扫黑除恶联系卡。通过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布扫黑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