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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乡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第一篇:太平乡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太平乡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平安工作的看法中纪发 3号有关规定,明确查办案件工作责任,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程序,结合华阴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案件主办人制度是指案件在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过程中,由一名案件检查人负责对案件的调查。在案件调查组的关心下,履行相关职责,依纪依规开展案件调查。 第三条乡纪委案件主办人由主管副书记确定。 第四条案件主办人应具备的条件和素养 1、酷爱纪检监察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
2、政治思想素养。 2、熟识和驾驭纪检监察业务学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政策。 3、具有确定的政策理论素养,执纪严格,能够依纪、依法文明办案。 4、具备正确运用各项政策的水平,具有确定的组织协调实力。 5、具备确定的业务实力,有从事三年案件检查工作的办案阅历。 第五条案件主办人的职责 1、制定初核、立案案件调查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工作。 2、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刚好、全面、精确收集证据。 3、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核、立案案件的调查工作。初核案件两个月,立案案件三个月。案情困难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4、负责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调查笔录、文字资料、初核报告、调查报告等制做和撰写。
3、 5、案件办结后,负责提出案件处理看法和建议,报有关领导和会议探讨并负责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处结果。 6、负责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对办结案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总结剖析报告,催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7、依法做好涉案违纪款物的暂扣、非法所得的追缴、责令退赔、没收等处理工作。 8、组织实施对当事人实行两规、两指措施,合理支配好陪护人员,确保被调查人的人身平安,防止意外事务的发生。 9、负责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送达,参加党组织探讨处理看法的会议,并介绍主要违纪事实。 第六条案件主办人的权利 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必
4、要时可以对与本案有关的人员和物证进行特地录音、拍照、摄像。 2、根据初步了解的违纪事实状况,建议对被调查对象实施两规或两指措施。两规或两指措施解除后,负责办理解除手续或移交有关部门。 3、对可以证明被调查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文件、非法所得和相关资料等予以暂扣或者封存时,要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核查时,要提出建议并经批准,方可通知相关机构暂停支付。 5、对调查对象人为设置障碍,阻碍案件调查,情节严峻者,要刚好实行有关措施。 6、根据案情调查的需要,刚好建议提请公安、检察、审计、税务、工商等机关予以关心。 7、在谈话了解、调查取证期间,有权
5、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办案场所,拒绝非调查人员查阅涉案资料。 8、依据在办案中推动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相关要求,协调并负责对确定赐予警示训诫处理的涉案人员实施警示训诫,并做好上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9、在案件调查中,根据案件调查进展状况,刚好提出车辆及后勤保障建议。 第七条案件主办人查办案件纪律 1、案件主办人向乡纪委负责,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刚好向乡纪委汇报并接受乡纪委的领导和监督。 2、不准对被调查人员或有关人员实行逼供、诱供、体罚或变相体罚、打骂、羞辱人格和运用械具等违纪违法手段。 3、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有意扩大或缩小案情。 4、不准运用司法机关的办案、羁押场所和行政机关的收容遣送
6、场所查办违纪案件。 5、严禁向被调查人员、涉案人员或其他人员透露案情和扩大证据材料。 6、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宴请、钱物和其他物品。 第八条对在查办案件中作出突出成果的主办人赐予表彰嘉奖。对违背上述制度经调查属实或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案件主办人的纪律责任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触犯法律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太平乡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其次篇:案件主办人制度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执法素养,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促进行政惩处公允、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处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惩处裁量权的
7、若干看法豫政2008 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制度,是指依据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行政惩处案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在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中确定一名执法人员担当主办人员,由其对案件质量担当主要责任,但是行政机关和相关人员并不免除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协办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按本制度实行个案指定。 第五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负责; 二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三熟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
8、有较丰富的办案阅历及相关业务学问; 四具有确定的组织、指挥、协调实力; 五身体健康。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当案件主办人: 一尚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 二政治、业务素养不适合担当的; 三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时,案件主办人可以履行以下职责: 一担当案件调查组组长; 二组织拟定案件调查方案和方法; 1 三根据调查工作进展状况临时实行合法、有效的调查取证措施; 四按照本机关的法定权限并根据法定程序,带着协办人依法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证据; 五案件查证终结,负责组织撰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具体惩处建议; 六符合法律、法规
9、、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时,案件主办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负责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二负责办理依法实行强制措施、证据登记保存报批手续; 三草拟行政惩处确定书,连同案件材料按规定送核审机构核审; 四对本机关领导、核审机构提出的看法刚好组织实施; 五负责依法向当事人办理告知事项; 六听取并照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七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负责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八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参加听证,经本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允许,向当事人提出违法的事实、证据、根据、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进行质证、辩论; 九负责组织向当事人依法送达行政惩处确定书; 十催促、教化
10、当事人履行行政惩处确定; 十一对当事人拒不履行政惩处确定的,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项; 十二负责所办案件执法文书的立卷; 十三所在机关交办相关事项。 第九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对案件质量负主要责任,有以下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取消其案件主办人资格;情节严峻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及赔偿责任外,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违背法定的行政惩处权限或者程序的; 2 二以伪造、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证据或者隐瞒、销毁证据的; 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野蛮执法、打击报复或者有意放纵违法当事人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服务的; 五违背罚缴分
11、别规定,或者将收缴罚款据为已有的; 六违法实施检查或执行措施,给当事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七违背保密性规定,擅自泄露案情的; 八在规定办案期限内,因办案不力未能完成调查任务的; 九行政执法业务考试不及格的; 十有其他不相宜接着担当主办人情形的。 第十条 以下情形,主办人不担当责任: 一所在机关未接受合法、合理的行政惩处建议,导致案件被依法撤销的; 二认为上级确实定或者叮嘱有错误的,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确定或者叮嘱的看法,上级不变更该确定或者叮嘱,或者要求马上执行的; 三其他非因主办人过错或者依法不担当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主办人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本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嘉奖: 一圆满完成
12、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在规定办案期限内的案件办结率达100%; 三案件质量优良,内主办案件无事实不清、证据缺乏或者程序违法的; 四刚好总结办案阅历,创新执法方式,其阅历或建议被上级机关推广的; 五案件调查组内部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的。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说明。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第三篇: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分析报告 XX县纪委监察局2022年查办 案件分析报告 一、基本状况 一信访初核状况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21件次,其中:来信78件,来访6次,来电6次,其他方式31次;检举控告类118件次,业务范围外3
13、件;上级交办28件次,署名举报22件次。 受理初核线索94件。从违纪的主体来看:涉及党员81人,监察对象4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件,一般干部24件,其他人员54件。从违纪的状况来看:涉及违背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涉及违背廉洁自律规定行为4件,贪污贿赂行为21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11件、违背财经纪律行为5件、失职渎职行为12件、侵扰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件、严峻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7件。 经初核,转立案65件,了结29件,其中失实8件,适当处理21件。 二立案状况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65件,涉及党员61件,监察对象18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4
14、件,占立案总数的6.2%, 一般干部18件,占立案总数的27.7%,其他人员43件,占立案总数的66.2%。共处分6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人,占6.2%,一般干部13人,占20%,其他人员48人,占73.8%。 从违纪的状况来看,违背组织人事纪律行为2人,占3%;贪污贿赂行为9人,占13.8%,其中贿赂6人,占9.2%,挪用公款3人,占4.6%;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6人,占9.2%,其中违背土地管理法规2人,占3%;违背财经纪律行为1人,占1.5%;失职渎职行为9人,占13.8%,其中行政机关失职渎职2人,占3%;侵扰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人,占1.5%,其中侵扰人身权利1人,占1.5%
15、;严峻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人,占1.5%,其中通奸重婚包养情人1人,占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6人,占55.4%,赌博2人,占3%,违背人口与支配生育法规30人,占46.2%。 二、查办案件状况分析 1、发生在基层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行为所占比重较大。全县今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立案件36件,占立案数的55.4%,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党员违背支配生育政策、农村党员参与赌博及农村党员、村干部乱砍滥伐,无证贩运木材等,其中违背支配生育政策的状况尤为突出。 2、失职渎职行为和贪污贿赂行为的立案件有18件,占了不小比重,考虑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行为线索来源问题,失职渎职违纪行为和贪污贿
16、赂行为的线索事实上应当说是目前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热点,这说明群众对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和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越来越敢说话。但也说明的近年一些部门和组织以及部分党员干部在履行自身职责和自律方面存在缺乏和缺陷。 3、第四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尤其十一月、十二月份增幅明显。这说明基层纪检组织在年终突击上报案件的问题照旧存在,这也是一个老问题。主要缘由还是基层纪检组织存在应付考核,平常有案件线索不刚好查办,因此造成全年各季度案件数量不均衡。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农村党员的思想教化。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群众的经济意识越来越强,农村干部、党
17、员作为基层先进人物的代表,要在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勤劳致富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农村党员干部要不断改造思想,更新观念,坚决不参与赌博、乱砍滥伐、违背支配生育政策等在农村普遍存在的行为,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褒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加强规范,尤其是前几年未按规定进行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必需做好善后工作,有些 乡镇对于群众反映较大的交易行为,实行召集双方协商,适当提高成交价格的做法可以借鉴。同时要加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相关规定宣扬,使农村干部和群众知道正确的程序,有利于削减有关违纪行为的发生。 3、县纪委各室要加强对所挂点的乡镇、县直纪检组织
18、业务的指导,平常加强案件的督查与催办,尽量避开在年底突击结案和大量报送案件,以保持全年各季度办案工作进度的平衡。 4、要留意案件线索的外延,不能孤立的就案办案,要从违纪行为是否有普遍性、经常性及关联性上着手去扩展线索。象今年在医药购销纠风检查中觉察部分卫生院在医药购销存在索贿受贿现象,县纪委领导对此特别重视,组织精干力气对整个卫生系统医药购销的状况进行了深化调查,觉察多起基层卫生院院长利用医药购销之际从中索贿受贿的状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这种办案阅历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推广。 中共 县纪委纪检室 2022年12月22日 第四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思索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查
19、办案件工作的思索 近年来,随着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基层违法违纪案件呈现缩减趋势。这其中,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基础性工作,发挥着不行替代作用。但当前,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中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查办案件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当前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有效地解决,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相识和体会。 一、当前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削减的缘由,笔者认为,一方面确实是由于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基层制度建设完善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另一方面,涉嫌违纪
20、违法人员的作案手法越来越“高,违纪违法问题隐藏的越来越“深,钻政策空子的本领越来越“强和极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养有待于提高、工作流淌性差等,也应当是案件数量削减,影响查办案件工作顺当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表如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淌性差,不利于查办案件工作顺当开展。 由于受基层工作实际条件的限制,不行能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甚至一辈子从事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基层的工作范围有限,时间长了难免一些基层涉嫌违纪违法的 人员,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所熟识,有的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各种关系建立了个人感情,所以当查到其违纪违法问题时,有时存在畏难心情,不利于工作开展。但假
21、如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又存在工作业务障碍的问题。二是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阅历,办案手法单一,难以适应新形式下查办案件的需要。 近些年来,随着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慢慢在基层暴露出来,同时一些常规性的办案手法也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驾驭,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实力,想方设法来躲避检查,这样使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严峻干扰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当进行。 三是打“擦边球,钻政策控子的违纪违法的问题照旧存在。 当前,基层一些违纪违法分子,已不在以简洁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作为违纪违法手断,而是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披着合法的外衣打“擦边球。如以款待费、燃油费、修
22、理费、外出考察学习费等没有上限为借口,来公饱私囊,来冲销不合理支出。有的则用“合理化对抗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严峻影响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 四是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漏洞,制度上还不很健全,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效应。 当前在少数基层单位,有些制度对于领导干部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作用。如在有些村集体中,基本上就是由村书记一个人说了算,钱物都经其一个人手,村主任、会计 跟本没有发挥作用。该村班子会、村民代表会探讨确定的事,而由村书记一个确定。这样,不但造就了其违纪违法空间,也增加了案件调查的难度。 二、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针对基层违纪违法的特点,就如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笔者认为除了常规
23、性的如突击检查、封账、隔离谈话等办案手段外,至少还要做好以下“四个结合: 一查办案件要与提高队伍整体素养相结合 无论开展哪项工作,干部素养的凹凸都起着确定性作用。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因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一是要从案件查办工作的实际需要动身,通过严格管理、特地培训和参加办案实践熬炼等多种方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养的提高,不断提高办案实力。当然,教化要实,不能有模糊,不能走过场。二是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教化,使之能经得住权力、利益以及各种诱惑的考验,增加拒腐防变实力,使其要有公心,要有责任感,要放下包袱,要有不怕得罪人的志气。三是要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工作中多关切群众利益。
24、二查办案件要与“两个教化相结合 一是与构建“大宣教格局相结合。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发生蜕变,渐忘了为宽阔群众谋利益的职责和义务,有的甚至贪污受贿,违纪违法。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查办案件与基层领导党员干部接触的 机会,加大对其政策、法制、思想等宣扬教化,到达“有则查之,无则加勉和“强心剂的作用。 二是与警示教化相结合。对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有针对性的在确定范围内实行下发通报、开警示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形成气氛。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案件查办的震慑力、惩戒力,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和以案代教作用。 三查办案件要与方法创新相结合 一是要争取领导重视。假如没有领导重视
25、、支持任何一件工作也都难以开展。查办案件更是这样,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会遇到多种的阻力和干扰,要想方法争取到各级领导的重视,这样才会有坚毅的后盾,才有助于查办案件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要拓宽查办案件渠道。查办案件工作进展不快速,这或许与渠道不畅有干脆关系,因此,查办过程中,除了常规性的接访外,“走访就更显重要。通过主动出击、苗头性分析,来拓宽查办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三是选准查案突破口。对于大部分案件,看上去都会有很多线索,但不要因多头线索而干扰了办案的视线,不能“十个指头弹钢琴,确定要抓大放小,找准最有价值的,线索最清晰的作为突破口,一举突破。 四是留意协办联办。实践证明,对于一些疑难困难的案
26、件,仅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力气难以达起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开展工作前,要根据案件困难性的需要,有针对性 地开展联合查办工作,发挥整体优势。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主动性,即要搞好协作,又要明确工作任务,以此来弥补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配置、政策把握、专业学问局限等方面的缺乏。 四案件查办要与建章建制相结合 查办案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因此,在每查处一起案件后,都要细致探讨,具体分析,认真总结。要同问题单位建章建制相结合起来,关心其建立制度,催促整改,这样既“挖出了蛀虫又“堵住了漏洞。从而不断稳固和扩大查办案件工作成果。 第五篇:河南省文化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制度
27、 河南省文化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执法素养,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促进行政惩处公允、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处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惩处裁量权的若干看法豫政2008 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全省各级文化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制度,是指依据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行政惩处案件,由文化行政管理机关在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中确定一名执法人员担当主办人员,由其对案件质量担当主要责任,但是行政机关和相关人员并不免除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协办人由文化行政执法机关按本制度实行个案指定。 第五
28、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负责; 二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三熟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较丰富的办案阅历及相关业务学问; 四具有确定的组织、指挥、协调实力; 五身体健康。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当案件主办人: 一尚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 二政治、业务素养不适合担当的; 三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七条 文化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时,案件主办人可以履行以下职责: 一担当案件调查组组长; 二组织拟定案件调查方案和方法; 三根据调查工作进展临时实行合法、有效的调查取证措施; 四按照本机
29、关的法定权限并根据法定程序,带着协办人依法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证据; 五案件查证终结,负责组织撰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具体惩处建议;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文化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时,案件主办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负责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二负责办理依法实行强制措施、证据登记保存报批手续; 三草拟行政惩处确定书,连同案件材料按规定送核审机构核审; 四对本机关领导、核审机构提出的看法刚好组织实施; 五负责依法向当事人办理告知事项; 六听取并照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七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负责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八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参加听证,经本机关或者听证
30、主持人允许,向当事人提出违法的事实、证据、根据、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进行质证、辩论; 九负责组织向当事人依法送达行政惩处确定书; 十催促、教化当事人履行行政惩处确定; 十一对当事人拒不履行政惩处确定的,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项; 十二负责所办案件执法文书的立卷; 十三所在机关交办相关事项。 第九条 行政惩处案件主办人对案件质量负主要责任,有以下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取消其案件主办人资格;情节严峻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及赔偿责任外,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涉嫌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违背法定的行政惩处权限或者程序的; 二以伪造、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证据或者隐瞒、销毁证据的; 三滥用职
31、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野蛮执法、打击报复或者有意放纵违法当事人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服务的; 五违背罚缴分别规定,或者将收缴罚款据为已有的; 六违法实施检查或执行措施,给当事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七违背保密性规定,擅自泄露案情的; 八在规定办案期限内,因办案不力未能完成调查任务的。 九行政执法业务考试不及格的; 十有其他不相宜接着担当主办人情形的。 第十条 以下情形,主办人不担当责任: 一所在机关未接受合法、合理的行政惩处建议,导致案件被依法撤销的; 二认为上级确实定或者叮嘱有错误的,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确定或者叮嘱的看法,上级不变更该确定或者叮嘱,或者
32、要求马上执行的; 三其他非因主办人过错或者依法不担当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主办人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本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嘉奖: 一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在法定期限内的案件办结率达100%; 三案件质量较优,内主办案件无事实不清、证据缺乏或者程序违法的; 四刚好总结办案阅历,创新执法方式,其阅历或建议被上级机关推广的; 五案件调查组内部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的。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文化厅局负责说明。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1页 共31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