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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篇第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v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v第二章第二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返回返回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v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v第二节第二节 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v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v第四节第四节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v第五节第五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v第六节第六节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v第七节第七节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v第八节第八节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返回返回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v一、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一、劳动法的产
2、生与发展 v劳动法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产生前提。劳动法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产生前提。v现代意义的劳动法,经历了现代意义的劳动法,经历了“劳工法规劳工法规”调调整阶段和整阶段和“工厂立法工厂立法”调整阶段。调整阶段。v英国英国18021802年的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劳动是劳动法产生的标志。法产生的标志。返回返回v中国的劳动立法,出现于中国的劳动立法,出现于2020世纪初期。世纪初期。v北洋政府北洋政府19231923年年3 3月月2929日颁布的日颁布的暂行工厂规暂行工厂规则则标志着中国劳动法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劳动法的产生。v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我党非常重视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3、后,我党非常重视劳动领域立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劳动法领域立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律制度。二、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二、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v(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社会劳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v特征:特征:(1 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 2)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发生的社会
4、关系。(3 3)劳动关系是带有身份性质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带有身份性质的社会关系。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买卖关系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买卖关系B.某公司与股东就股利问题而发生的关系某公司与股东就股利问题而发生的关系C.某国家机关与公务员就职称问题而发生的关系某国家机关与公务员就职称问题而发生的关系D.某职工与厂方就工资问题而发生的关系某职工与厂方就工资问题而发生的关系D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是(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是()A.甲通过国家介绍就业机构寻找工作,与这些机构间发
5、生的社甲通过国家介绍就业机构寻找工作,与这些机构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会关系。B.甲在学校勤工俭学过程中与学校间产生的社会关系。甲在学校勤工俭学过程中与学校间产生的社会关系。C.甲与社会保障机构间的社会保险关系。甲与社会保障机构间的社会保险关系。D.甲参加工会,与工会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甲参加工会,与工会间发生的社会关系B v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 1)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2 2)劳动支配权、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动支配权、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3 3)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4 4)劳动报酬性质、支付方式不同。)
6、劳动报酬性质、支付方式不同。(5 5)适用法律不同。)适用法律不同。v(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是指那些就其本身来说不具有劳动关系的性质,指那些就其本身来说不具有劳动关系的性质,但是,由于它们与劳动关系及劳动者的利益密但是,由于它们与劳动关系及劳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必须由劳动法进行调整的社会切相关,因此,必须由劳动法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关系。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v(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平等保护与
7、特殊保护相结合v(二)劳动协调原则(二)劳动协调原则 劳动协调既是劳动法追求的目标,也劳动协调既是劳动法追求的目标,也是劳动法调整的手段。是劳动法调整的手段。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就业制度劳动就业制度v一、劳动就业的概念一、劳动就业的概念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某种有劳动报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某种有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的职业,其实质是实现劳动力与酬或劳动收入的职业,其实质是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生产资料的结合。返回返回v公民就业资格必备条件:公民就业资格必备条件:1.1.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始于最低就业年始于最低就业年龄,止于退休年龄龄,止于退休年龄)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8、。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2.2.具有就业愿望。具有就业愿望。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A.某学校招用勤杂工某学校招用勤杂工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C.某娱乐场所招用服务员某娱乐场所招用服务员D.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D 二、劳动就业的原则二、劳动就业的原则v(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v(二)平等就业原则(二)平等就业原则v(三)照顾特殊群体就业原则(三)照顾特殊群体就业原则三、劳动就业的形式三、劳
9、动就业的形式 v(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v(二)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二)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v(三)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三)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v(四)自谋职业(四)自谋职业v(五)国家安置就业(五)国家安置就业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v一、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v(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v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v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劳动合同。返回返回v
10、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特征:1 1主体特定性主体特定性 2 2主体间的从属性主体间的从属性 3 3目的着眼于劳动过程的实现目的着眼于劳动过程的实现 4 4主要内容的法定性主要内容的法定性v(二)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二)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v1 1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也就是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也就是劳动 关系建立之日起关系建立之日起1 1 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11、立书面劳动合同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v2 2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约定条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款。v(1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v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12、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假;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劳动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v(2 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v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需要自由约定的内容。需要自由约定的内容。(三)劳动合同的类型(三)劳动合同的类型v以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为标准的,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为标准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v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v(1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v(2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v(3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龄不足十年;v(4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
14、动合同后续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v(5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v(一)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一)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v1 1说明义务的规定说明义务的规定v2 2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禁止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禁止性规定v3.3.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的规定v4.4.劳动合同的生效方式劳动合同的生效方式 某公司欲与王某签订一份
15、为期某公司欲与王某签订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用期不得超过()A.1个月个月B.2个月个月C.3个月个月D.6个月个月A v(二)无效劳动合同(二)无效劳动合同v1.1.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条件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条件 (1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2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动者权利;(3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v2
16、.2.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v3.3.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由劳动争议仲裁委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行使。员会和人民法院行使。假设张某在试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假设张某在试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后经了解,张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实际上是高中失,后经了解,张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实际上是高中毕业。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毕业。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合同B.张某给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企业
17、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张某给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合同C.该合同无效该合同无效D.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C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三、劳动合同的变更 v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法定原因或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对中,由于法定原因或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v(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v(1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v(2 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
18、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经修改或废止的。v(3 3)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根据市场变)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v(4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v(5 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v(二)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二)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v1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和合法原则。致原则和合法原则。v2 2变更劳动合同
19、必须在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内进行。v3.3.劳动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劳劳动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动合同的履行。v4 4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四、劳动合同的解除v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没有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双方没有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v(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限制(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限制v1 1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
20、作中的主观表现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主观表现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预告。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预告。v具体情形为:具体情形为:(1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大损害的;(4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21、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5)因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因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王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用人单王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位可以采用()方式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方式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A.与王某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与王某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B.提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C.无需提前通
22、知王某,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王某,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C v2 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用当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v具体情形为:具体情形为:v(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23、人单位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另行安排的工作;v(2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v(3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某酒楼聘请了大毛、二毛、三毛、四毛四位职工,在下列情某酒楼聘请了大毛、二毛、三毛、四毛四位职工,在下列情形中,酒楼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
24、定给予形中,酒楼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有经济补偿的有()A.大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大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二毛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二毛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酒楼另行安排的工作由酒楼另行安排的工作C.三毛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却不被酒楼经理重用,虽然还在三毛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却不被酒楼经理重用,虽然还在试用期内但还是决定跳槽,主动提出与酒楼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但还是决定跳槽,主动提出与酒楼解除劳动合同D.四毛因盗窃酒楼营业款被判刑四毛因盗窃酒楼营业款被判刑B v3 3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
25、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v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出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时,通过裁减部分人员以缓和困现严重问题时,通过裁减部分人员以缓和困境的应急措施。境的应急措施。v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情形为: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情形为:v(1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v(2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v(3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v(4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
26、据的客观经)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的。v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动合同的;(2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v用人单位依照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单位依照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
27、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v4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v当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当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和经济性裁员与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和经济性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动者解除劳动合同:v(1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医学
28、观察期间;v(2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v(3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v(4 4)女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v(5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不足5 5年;年;v(6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及应注意的事项(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及应注意的事项v 1 1先行通
29、知解除劳动合同先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v 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v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v2 2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v我国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随时我国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履行提前行提前3030日通知义务。日通知义务。v具体情形为:具体情形为:v(1 1)用
30、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者劳动条件;v(2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v(3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v(4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损害劳动者权益;v(5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v(6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31、排除劳动者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v(7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v3 3无须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通知解除劳动合同v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征得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也不需通知用人
32、单位。人单位同意,也不需通知用人单位。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五、劳动合同的终止v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或经判决、裁决而消失。自然消失或经判决、裁决而消失。v除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外,在下列情除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外,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也应终止:况下劳动合同也应终止:v1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v2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者宣告失踪;v3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v4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
33、执照、责令关闭、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v5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虽然劳动合同期满,但仍不能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虽然劳动合同期满,但仍不能终止,其有效期应当相应地顺延:终止,其有效期应当相应地顺延:v1.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学观察期间的;v2.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在本单位患职
34、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v3.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v4.4.女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v5.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足5 5年的;年的;v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第四节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 v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及特征v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
35、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的书面协议。返回返回v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v1.1.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合同的当事人不同。v2.2.合同的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v3.3.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v4.4.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v5.5.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v 6.6.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不
36、同。二、集体合同的作用二、集体合同的作用v(一)(一)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制度v(二)(二)集体合同是从整体上维护劳动者合法集体合同是从整体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v(三)(三)集体合同有利于发挥工会在稳定劳动集体合同有利于发挥工会在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关系中的作用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三、集体合同的内容v集体合同的内容,是指在集体合同中需要明集体合同的内容,是指在集体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条款及必须确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条款及必须明确的其他问题。明确的其他问题。四、集体协商制度四、集体协商制度v
37、(一一)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代表v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少3 3人,并各确定人,并各确定1 1名首席代表。劳动者一方名首席代表。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用人单位一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v(二二)集体协商原则和程序集体协商原则和程序v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关规定,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任何守信、公平合
38、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五、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五、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v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
39、争议。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v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完毕,应制作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完毕,应制作协调协调处理协议书处理协议书。第五节第五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v一、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概念一、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概念v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v休息时间是相对于工作时间而言的,是指劳休息时间是相对于工作时间而言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的时间。返回返回二、工作日二、工作日v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将工
40、作日分为定时工作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将工作日分为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和计件工作日。日、不定时工作日和计件工作日。v标准工作日,是法律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标准工作日,是法律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会团体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包括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包括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v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规定的规定的规定,劳动者每日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工作8 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4040小时。劳动者每周至小时。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少要有一个休息日。三、休息休假制度三、休息休假制度v(一)休息(一)休息
41、v我国现行的休息时间包括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我国现行的休息时间包括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及公休息时间、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及公休假日。假日。v(二)休假(二)休假v我国现行的休假时间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我国现行的休假时间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及其他假期等。年休假、探亲假及其他假期等。四、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四、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v(一)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条件(一)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条件 v1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42、的。理的。v2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的。v3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二)对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二)对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v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43、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得超过三十六小时。v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资报酬:v1.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v2.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44、v3.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六节第六节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v一、工资构成一、工资构成v在我国,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在我国,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部分构成。部分构成。v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 1)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2 2)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3 3)福利费;()福利费;(4 4)用人)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偿费;(5 5)计划生育费用;()计划生育费用;(6 6
45、)其他不属)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于工资的费用。返回返回二、工资形式二、工资形式v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除此以外还有年薪。工资两种基本形式,除此以外还有年薪。三、最低工资制度三、最低工资制度v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了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的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劳动报酬。要的最低劳动报酬。v下列费用或收入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下列费用或收入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
46、组成部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四、工资保障四、工资保障v(一)工资支付一般规则(一)工资支付一般规则v1 1货币支付规则货币支付规则 v2 2直接支付规则直接支付规则v3 3全额支付规则全额支付规则v.定期支付规则定期支付规则v.优先支付规则优先支付规则v.紧急支付规则紧急支付规则 v(二)禁止非法扣除工资(二)禁止非法扣除工资v只有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才可以只
47、有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工资;在法定禁止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扣除工资;在法定禁止扣除工资的情况下,不得作允许扣除工资的约定;即使在法定允不得作允许扣除工资的约定;即使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每次扣除工资额也不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每次扣除工资额也不得超出法定限度。得超出法定限度。第七节第七节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v劳动保护,是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劳动保护,是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或职业全和健康的保护,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或职业安全卫生。安全卫生。返回返回一、劳动保护的任务和方针一、劳动保护的任务和方针v劳动保护的任务在于,通过多种手段控制潜在劳
48、动保护的任务在于,通过多种手段控制潜在职业危害因素向职业伤害转化的条件,使职业职业危害因素向职业伤害转化的条件,使职业伤害不致发生。伤害不致发生。v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v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针对女职工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后代的需要,对女职工在劳生理特点和抚育后代的需要,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法加以特种保护。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法加以特种保护。v未成年工,是指年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16周岁,未满周岁,未满1818周岁的周
49、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从事某些工作会危害生长发育和身育成熟,从事某些工作会危害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因此,我国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体健康。因此,我国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就业做出了一些保护性的规定。就业做出了一些保护性的规定。第八节第八节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v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一、劳动争议的概念v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劳动纠纷。二、劳动争议的范围二、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
50、系发生的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三、劳动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