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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17篇【篇1】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一、村干部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二、村干部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
2、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三、村干部值班制度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五、村干部请假制度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六、村务公开制度1、村务公开的内容:
4、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
5、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篇2】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所有在岗干部(行政、事业、返聘人员、公益岗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三条实行各部门工作人员上下班、出缺勤考核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以规定的作息时间表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实行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制度。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10:00及下午3:00镇纪委将对机关干部实行动态查岗,对不在岗人员将按照
6、违反机关纪律处理。第四条实行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办事、下乡备案登记制度。事先到纪委填写外出备案登记表,并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第三章请销假制度第五条干部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履行签批手续。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方式请假,到岗后销假,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第六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请假,应分别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因急事临时外出的要说明情况;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站办所负责人签批,站办所长由分管领导签批;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分管机关的领导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镇长签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党委书记签批。一般干部请假,先由站办所长签字,然后按以上
7、规定执行。因急事需要请假的要电话说明情况。假条签批后交镇纪委备案。假满后,应立即向批假领导销假并到党办登记,逾期不归或不销假的视为旷工。第七条患病住院请假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休假建议书。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婚假、丧假、产假、生育护理假、年休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第八条奖惩。行政及事业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和县事业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奖惩。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末不能评先选优;干部每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工1天论处;出现旷工1天的给予批评教育;旷工2天的给予谈话函询;旷工3天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经常不来上班或因病长期不能上班的,将累计不在岗天数,在年末绩效奖金中扣除。返聘
8、人员、公益岗人员、机关临时工作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落聘返岗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奖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1.1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2.在聘用期间内违反国家有关信访相关规定的;3.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的;4.因私请假超过1个月的;5.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第四章会议学习制度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镇党委、镇部组织的会议和学习。实行会前签到制度。会议和学习期间要认真听会和学习,做好笔记,提高会议质量。无故迟到、
9、早退、缺席需作出书面检查,报分管机关的领导。第十条本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3】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党员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党的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对党员进行监督的任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明确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党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各种错误行为做斗争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积极态度,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
10、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也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2、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坚持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相结合。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5、教育引导党员相互监督。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根据党章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线领导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根据党章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
11、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三、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根据党章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
12、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的活动,发表意见。【篇4】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职责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
13、的按照信访、治安职责追究制度严肃处理。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务必经两委复议。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持续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一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二、会议制度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
14、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状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掉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持续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三、学习制度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四、议事制度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务必群众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
15、项,务必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五、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末综合考核,兑现奖惩。六、便民服务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务必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七、值班制度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八、请销假制度实行严格请销假
16、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务必请假,两天以内务必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务必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务必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群众外出活动,务必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九、干部纪律1、村级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
17、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
18、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十、职责追究制度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职责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职责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篇5】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一、分工负责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负责,镇党委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
19、村办公经费20元。三、工作制度(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四、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财政所,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五、坐班制度村“两委会”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动室坐班办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为正常坐班时间。各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但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坐班人员要填写好村级工作日志,做好上传下达,办理群众来办事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六、为民服务代理制度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七、请销假制度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片长请假,3天以上向镇
21、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八、安全制度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财政所和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十、责任追究制度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
22、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
23、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篇6】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包村包户干部按时下村,按时完成包村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三、严格执行“三严禁,五不准”制度。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
24、报调离或停岗;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一经发现,报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辱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吃拿卡要,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四、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的干部,一经查实罚款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五、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每天处罚100元,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罚款以外,并在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除罚款外还
25、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报请组织、纪检部门进行处理。【篇7】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一、领导负责制。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每天由1名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当天签到工作,如实汇总全体干部上班、值班情况,次日交党政办封存。若值班领导因参加县上会议等特殊情况,由党委书记代班,党委书记有事不在,则由乡长代班。二、签到制度。实行签到册实名签到,分为上午签到、下午签退,不得上下午一起签,上午签到时间为8:30前,下午签退时间为18:00后。干部签到不得代签,否则视为旷工。未签到一次扣绩效50元,一天不签到扣100元。工作人员如需在县城部门联系工作、参加县
26、上会议,必须向值班领导及主要领导(书记、乡长)说明去向和事由;会议以党政办通知为准(如通知到本人开会的,必须提前报党政办备案),开会、办事等由值班领导及党政办统计后公布在乡机关干部微信群。签到每周进行一次通报,每月一次汇总。凡累计旷工2天,取消工作人员当月乡镇工作补贴;上班期间被上级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的,扣发工作人员绩效工资500元/人次,并扣个人目标绩效考核分3分(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值100分)。三、请销假制度。乡干部因事因病请假的,必须提前写请假条,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备案(特殊情况可第二天补假条),同时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方可离岗。凡每月累计请假超过五天,取消工作人员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27、,同时超过天数视为无故缺席。若一年中连续无故缺席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席30个工作日的,将按人事管理规定,报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四、会议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由会议主持人负责,如实记录参会人员迟到、缺席情况,并当场公布,会后及时交办公室存档。凡乡村干部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主要领导请假。五、便民中心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工作,值班人员除参加县上会议外,必须坚持到便民中心办公,不得随意脱岗,原则上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不得外出办事,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自行找人替班并报值班领导方可。值班时间值班干部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座班,不得随意
28、离岗,否则扣除干部绩效工资100元/次。值班干部要严格遵守便民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财产损失的另处当班人员50100元/人的罚款并追究责任。同时,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当天群众来访接待、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四、夜间值班制度。夜间值班干部为当天便民中心的值班人员,夜间签到为19:00-20:00,未签到一次扣绩效50元。值班人员要负责好夜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不得早退、擅自离岗。如遇到值班期间干部被上级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扣个人绩效考核分3分。若值班领导需下午进城开会,夜间由当班的其他人员负责。五、周末(节假日)值班制度。当天值班干部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安排的值班表
29、,准时到岗到位,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前,不得迟到、早退及擅自离岗,并且负责好当天的一切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要保证在值班期间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干部未到岗到位的,不得发放值班补助,同时要处以值班补助双倍罚款;被上级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扣个人绩效考核分3分。六、值班统计通报制度。全体干部每周值勤情况,由党政办负责汇总,一份公示在便民服务中心,一份由书记、纪委书记签字留存,月末汇总后,将汇总情况交财政所。给予资金处罚的,当月兑现,扣除目标绩效考核分值的,年末兑现。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的绩效工资,奖励给上班出勤好的干部。此规定自2023年3月12日起执行,乡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
30、开展工作督查,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篇8】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层级。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意见强调,要拓宽来源渠道、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可在
31、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改进乡镇公务员考录工作,一般应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择优调任乡镇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严禁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意见提出,要加强培养锻炼、提高乡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乡镇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企事业单
32、位学习锻炼,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素质。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镇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完善科学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意见规定,要强化激励保障、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
33、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注重从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级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要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统筹研究完善工资待遇政策向乡镇倾斜的具体办法,重点向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倾斜。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要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生活设施,关注乡镇干部心理和身体健康,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意见要求,省、市、县党委要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组织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
34、调有关部门,形成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培养乡镇干部先进典型,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评价和宣传乡镇干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尊重、关心、支持乡镇干部的氛围。【篇9】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管理,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培养和造就一支实干型干部队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考勤制度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二、坚持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由个人填写镇机关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一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一天以上的假,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党
35、政办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政办办理销假手续。三、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必须使用“去向牌”,做到走前必记,回来必擦。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工作制度一、禁止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禁止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和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网站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带小孩上班。二、自觉遵守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求,不得仪容不整;禁止在工作场所有不雅行为。三、不得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结办制;禁止对服务对象不理不睬、口气生硬,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争吵,禁止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四、禁止公车私用;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机动车行驶规定,文明行驶,禁止闯红灯、越线驾驶、无牌
36、无证、争道抢行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得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学习制度一、每周五下午2:30至3:30,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二、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每月机关干部集中学习2次,分散自学2次,时间相互交替;三、集中学习分主题学习和心得交流,内容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部门学习的内容由各办公室、各部门安排,并及时做好记录;四、每次集中学习后须写出心得体会,于8天内交党政办,并由党政办在下次的学习会上随机安排心得交流的人员。会议制度一、各部门召开会议,必须在召开会议前一天填写会议申报单,报党政办;二、召开会议所需各种用品包括会议场地、茶水、水果等由党政办统一协调安排;三、各种工作会议、集会、劳动、活动
37、分别进行考勤,机关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缺勤论处。四、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手机必须调为振动状态,原则上不接听电话,确需接听的,应到场外接听。禁止随意离开会场,禁止交头接耳,禁止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日常用品购买制度一、机关所需日常用品的购买实行申报购买制。二、申报时须填写水东镇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购置申报表,由看家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三、一般日常通用用品由党政办申报验收,其它用品由各部门申报,党政办统一安排购买,申报人验收。膳食制度一、职工用餐一律排队打饭菜,并统一到膳厅用餐。二、用餐时不得随意乱扔饭菜,要将剩饭菜倒入泔水桶内;三、客饭采取申报制度,由各部
38、门分管领导向党政办申报,填写申报单(申报单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全),看家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四、除参加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活动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餐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值班安排表值班,值班时间为早上8:30至第二天早上8:30,其中主班人员值班时间为晚上8:30至第二天早上8:30,副班值班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8:30。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换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示,批准后报党政办备案。二、门卫值班必须坚持每日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不得脱岗。参加值班的机关干部在休息时间要下村做工作的(必须是在镇域范围内的),要
39、向带班领导报告说明,并记录在值班表上,但带班领导必须把握有一定数量的干部在值班岗位上。四、值班人员应如实填写好当天值班记录。五、如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总值班和派出所报告。六、值班人员早晨起床后,必须将床上用品折叠平整,整齐摆放,并把楼道的灯光闭。七、值班室钥匙由主班人员第一人保管。值班完毕后,应将值班室钥匙及时交给下一班主班人员第一人。八、休息日食堂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食堂提供值班人员的用餐,值班人员必须在食堂用餐。卫生制度一、各部门必须坚持办公室(办公楼内)每日一小扫(拖地板),每周一大扫(包括门窗、过道、楼梯、楼梯扶手、卫生间的卫生)。二、党政办负责值班室每日一小扫,值班室床上用品
40、定期换洗。三、每周大扫除后,党政办将统一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档案制度一、公文立卷归档应遵守科学、规范、有利查找利用的原则。二、文件资料按年度跨年后,次年应及时立卷归档。三、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部门对外签定的工作协议)应一式两份,交党政办统一立卷归档。四、查找利用档案应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能进入档案室查找,并在登记簿上填写好各项内容。五、档案资料不得外借,确需借用的,需经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后,才能借出,并办好借用手续,登记在册。用后及时交回。督查奖惩制度一、以上制度请严格遵守,党政办将适时对考勤、卫生、值班、学习、会议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每月将督查情
41、况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布。二、若发现违反以上制度,集体活动迟到扣罚20元、缺席扣罚50元,违反其它制度第一次将予以通报,第二次将扣罚违反人员50元,第三次将诫勉谈话。(其中值班制度的相关奖惩执行区里的统一规定)三、以上制度执行情况将与镇机关部门年末绩效考评挂钩,并根据情况予以奖励。【篇10】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为激发乡机关干部工作热情,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能力,使机关各部门协调高效运转,努力做到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严禁看电视、玩电脑游戏,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严禁赌博和饭后打牌,一经发现,组织者处罚3
42、00元,其他参与人处罚50元,并给予严肃处理。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学习、下基层工作等应向上级报告。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报告,部门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了解工作去向,及时联系工作。第三条每位机关干部必须保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不得随意关机。若遇重要工作因联系不上耽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以罚款20元/次。连续两天联系不上的,处以罚款100元/次。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溜班。迟到、早退或溜号3个小时视为旷工。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日常考勤由各办分管领导负责,班子成员考勤由乡纪委负责,党政办每月不定期抽查
43、一天出勤情况,各分管领导在每月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党政办。第五条乡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特殊情况事后补交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以上由乡长审批。凡乡政府召开会议和重大活动请假的,必须通过主要领导同意,如是班子成员请假,必须经书记同意,工作人员假条经审批人签字后,统一交党政办留存备查。第六条凡各种会议点名迟到1次罚款10元,缺席1次罚款30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的,班子成员应会前向纪委书记请假,其他工作人员应在会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负责向点名组织者解释,若分管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其他特殊情况由党委研究决定。第七条乡
44、纪委或党政办督查时未在岗人员事前未向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说明去向的视为不在岗,对于不如实反映去向、弄虚作假、包庇的情况,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与不在岗人员同等处罚。【篇11】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迸一步加强全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中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推动驻村干部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助推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三级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包括第一书记)。第三条2023年选派的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为3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派出单位须写出书面申
45、请,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批准,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第二章驻村干部工作职责第四条抓好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贫困村党组织负主要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发挥主体作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在县乡党委领导下履行帮扶职责,紧密配合驻在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第五条驻村干部要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同时保证驻在村每天有驻村干部在岗。第六条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脱贫、帮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
46、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在扶贫脱贫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2.参与制订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规划、年度计划;3.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4.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5.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6.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7.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记录核实月收入情况,了解“三保障”状况,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实施“暖心工
47、程”,增进与贫困群众的感情;8.加强对非贫困户的入户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办实事好事,一般每2个月应走访一遍常住非贫困户;9.协助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相关工作;10.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工作,激发贫困村党组织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第七条建立驻村工作队年度帮扶任务清单制度。帮扶任务清单聚焦驻村干部主要职责,由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两部分组成。规定内容由县级党委依据县域整体脱贫规划、覆盖到村项目安排、覆盖贫困群众政策措施确定,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协调落实的县直责任部门,作为驻村工作队
48、和驻村干部的年度主要任务。自选内容主要是派单位帮扶支持、驻村工作队自身争取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帮扶任务清单须在村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第八条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把超出职责范、与扶贫脱贫结合不紧密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应由乡镇党、政府和村“两委”承担的工作安排给驻村干部,尽量减不必要的会议文件、统计报表、调研检查、陪同接待等,保证驻村干部集中精力做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第三章派出单位帮扶责任第九条派出单位对本单位帮扶村的驻村帮扶工作负主要责任,坚持“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实行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倾力支持帮扶工作。具体包括:1.制定本单位帮扶工作总结计划,发挥部门优势,加强资金、项目支持,指导驻村工作队制定年度自选任务清单;2.单位党组(党委)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听取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