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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商品房屋销售合同样本武汉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3篇)武汉商品房屋销售合同样本 武汉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篇一 身份证号码: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具体考察,确定购置该房屋,并全权托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其次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置该房屋的单价为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
2、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b、卖方全包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帮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帮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年即人民币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日内,
3、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催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治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托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帮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缘由导致该房地
4、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需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年月日在 订立 武汉商品房屋销售合同样本 武汉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篇二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根本状况: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市_区_单元第_层,共_(套),房屋构造为_,建筑面积_平方米,户型_ ;房屋全部权证
5、号:_,属于:_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元/平方米,总价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状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局部,甲方得_ %、乙方得_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双方商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托付乙方办理产权过
6、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头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托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托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托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7、甲方全权托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状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托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托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胜利后按成交总额的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局部,甲方得 _% ,乙方得 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托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公布广告及带购房
8、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公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效劳费合计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精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全部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全部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构造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托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托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
9、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晰,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需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托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
10、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别状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担当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托付代理期间,将托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托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担当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托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
11、失由甲方担当。 九、乙方必需严守诚恳、信誉、高效的效劳原则,积极、主动、热忱地为甲方进展代理效劳,乙方必需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全都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于 武汉商品房屋销售合同样本 武汉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篇三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
12、编 托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宅 国籍性别诞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国籍 住宅 邮编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建立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立商
13、品房。 该工程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其次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构造为构造,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
14、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构造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商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殊商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工程的根本状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治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按以下第
15、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商定,买受人按以下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16、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详细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商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
17、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实行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商定。 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商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展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
18、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局部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商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
19、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商定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意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到达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行抗力或者买卖双
20、方在合同中商定的其它缘由,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交存的商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修理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治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展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担当。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修理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
21、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到达本合同第九条商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
22、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商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
23、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
24、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达不到商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根据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治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商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供应住宅质
25、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具体商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行抗力或者非出卖人缘由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但可帮助修理,修理费用由买受人担当。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和用途。本合同另有商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担当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转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以下事项商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工程的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工程的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内容 买方:买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