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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永康深化浙江食品安全创建自评报告(完整) 永康市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立自评报告 依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立评价与治理方法(修订版)(浙食安委20239 号)文件精神,自 2023 年胜利创立全省首批“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以来,我市始终保持创立“新常态”的心态,围绕全链条、抓重点、补短板、促进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五大体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力量、食品产业安康进展水平和群众满足度。我们对比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考评细则(2023 版)逐项进展了自评,自评总分 108.1 分(根本分 100,加分 8.1 分),现将自评状况汇报如下
2、: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未发生拒绝项情形)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全市完成食品检验量 3915 份,到达 5.2 份/千人。近 3 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大事。地方政府未消失因未履行法定责任而被问责的情形。2023 年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足度为 81.2。 二、地方党政同责落实到位(本项分值:13.5 分,自评得分:13.8 分) ( 一 ) 党政同责共管 。市委办、市府办出台永康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要求,促进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听取审议永康市食品安全党政
3、同责暂行规定,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市食品监管工作状况汇报。政府主要领导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市场监管专题调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与各镇街区、相关部 门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权重自 2023 年起维持在 3%,将考核结果并作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 2023 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展表彰。 (二) 落实长效机制。出台永康市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立工作实施意见永康市“双安双创”攻坚行开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等系列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指导和分工。开展食品安全“十三五”规
4、划中期评估,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上报“双安双创”攻坚行动进展,由集中整治为主向常态创立转变。以县级食安办标准化建立为载体,完善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与风险沟通、食品安全联动执法等制度,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立等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相互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严密合作机制。 (三) 财政保障到位。2023 年相关部门主要食品安全专项监管经费达 3973 万元,其中乡镇(街道、区)级政府财政预算 226万,有力保障了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视抽检和教育宣传等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三、食品安全监管力气保障有力(本项分值:21.5 分,自评得分:21.5 分) (一)市
5、场监管体制顺畅。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监管执法的首要职责,其机构、人员、职能由“合”到“融”,新的体制机制优势得到不断呈现。着眼“四个平台”建立,积极探究基层市场监管运行机制和治理模式,强化市场监管平台“软”、“硬”件支撑,提升基层市场监管平台运行和市场监管所 力量,构建“属地为主、块抓条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星级市场监管所建立,截至 2023 年,建成标准化所 2 个、三星级所 2个、四星级所 5 个、五星级所 1 个,2023 年争创提升三星级所 1个、四星级 1 个、五星级所 3 个,将于 12 月份迎来验收。全局共有执法专用车辆 17 辆,4 轮电动巡逻车 15 辆;各监管所(
6、分局)业务用房满意工作需要,局机关食品监管科室及各市场监管所配备的执法取证、应急处置、快速检测等设备满意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二)基层监管职责 到位。 。全市 16 个镇(街道、区)均成立食安委、食安办,由镇长(主任)担当食安委主任,分管领导任食安办主任,配备 19 名专(兼)职人员。2023 年,完成乡镇食安办标准化率 100%,2023 年、2023 年均通过金华市级食安办标准化建立回头看。710 个村居配备 824 名市场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酬劳补助、培训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充分利用“平安浙江”APP、微信群、工作台帐等载体,发挥协管员队伍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作用,年
7、人均补助 1200 元以上。 (三) 监管人员素养专业化。全市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共313 人,其中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养分和检验、生物工程、预防医学、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 177 名,占 56.5%,人员力气满意监管实际需要。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力量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列入市委组织部年度干部培训专项规划,每年培训 16 小时以上;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专家授课、案列分析、集中学习培训、岗位比武、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均在 40 小时以上。 (四) 技术支撑充分发挥。2023 年 7 月,投资 2198 万元的 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运行,11 月通过检测资质认
8、证,同年通过省级检测资源整合验收。中心建有微生物分析、理化分析、仪器分析等试验室 40 间,配备 1500 多万元的大型先进检测仪器,拥有专业技术人员 20 人,高级工程师编制 2 名实聘 1名,讨论生以上学历占 35%,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力量的人员比例达 55%。具备开展食品理化指标、药物残留、添加剂、微生物等 709 项检测力量。2023 年完成定量检测 2365 批次,其中为当地企业(产品)供应委检验效劳 88 批次。积极指导农贸市场快检室、超市快检点建立,培训快检室(点)检测人员 11 人次。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掩盖 16 个镇(街道、区),并按要求推动检测室标准化建立。全市 31 个农贸
9、市场设食品检测室并开展每日检测,16 个镇街区和 10 个市场监管平台配备快检设备并开展常规检测,2023 年实施食品快检 14.6 万批次,合格 14.5 万批次,合格率 99.3%,不合格处置率 100%。 ( 五 ) 风险监测体系健全。市疾控中心配备专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 12 名,2023 年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50 件,到达1 件/千人;省市安排的各类监测任务落实到位,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掩盖全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 家),并完成监测任务;完成食源性爆发大事监测 2 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每年召开会商会 2 次,风险监测结果准时通报,为监管部门监视执
10、法和消退问题隐患供应有力支撑。 四、食品安全源头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本项分值:12 分,自评得分:12 分) (一)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2023 年 7 月,我市顺当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现场验收。目前有市级以 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数共 126 家,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在三类主体中的推广应用率达 90%以上,“保障型”蔬菜基地、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实现全程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生产,应用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安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建成农作物种植标准化面积 17.47 万亩,经济林标准化面积 2.0 万亩,畜
11、禽标准化养殖 34.8 万头/只,水产标准化安康养殖示范基地 5 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 65.95%。积极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主体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名牌产品、闻名商标,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 15 个,绿色食品 3 家,全市 7 个粮食生产功能区整体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主要食用农产品“三品”比率达 55.72%。 (二) 进一步标准 集中交易市场治理。全市现有农贸市场32 家,其中城区农贸市场 9 家,农贸市场准入退出、信息通报、不合格产品处置、信息公示等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日常检测不合格产品信息准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示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城区农贸市场“双体系”建成率 100%
12、并有效运行,2023 年新增杜山头、桥下三村、雅庄、古山三村、石柱、象珠等六个菜场完成“双体系”建立,升级丽州商城菜场、华丰菜场二号摊区的电子追溯设施设备,新增华丰菜场蔬菜批发经营户、溪心菜场为试点单位。 (三) 进一步标准 畜禽屠宰治理。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质量掌握、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畜禽进场、屠宰和宰后产品批次、产品数量、流向单位与时间等状况记录翔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对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 注水、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定期排查,立案侦查 1 起,判决 5 人,违法行为查处率达 100%。 (四) 加快推动 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工程 。占地 15
13、.77 亩,日处理 100 吨的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中心开工建立,完成工程量的 65%,规划 2023 年 4 月投入使用。大力推动油水分别装置建立,大中型餐饮效劳单位安装率 91.8%,学校食堂安装率 90.9%,以上单位餐厨废油由永康市华林废油回收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置。出台永康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地沟油”综合治理,防止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 (五) 进一步促进 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依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现代农业进展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23138 号)文件精神,拨付嘉奖资金 192 万元用于促进现代农业进展各类嘉奖。以特色产业规模化、农
14、特产品品牌化、生产经营组织化、种养方式生态化为目标,推动农业供应侧构造性改革,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爱护工作,“永康舜芋”获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出台永康市特色美食品牌建立实施意见,打造“美食一条街”,培育“永康肉麦饼”品牌,进展连锁经营。完成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效劳单位“阳光厨房”建立 140 家,超额完成市定任务 37%。 (六)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仓储治理等制度,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库入库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出台实施永康市超标粮食治理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辖区内收购的粮食未监测到重金属元素
15、。开展 “放心粮油示范县”试点创立,构建“放心粮油”加工、配送和供给网络,建成“放心粮油示范单位”26 家。 五、监视执法标准有力(本项分值:20 分,自评得分:20分) (一)监视执法标准文明。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治理,建立以“一户一档”为主要模式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全市有规模食用农林产品种养殖基地 579 家,初级水产品养殖户 55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42 家,食品加工小作坊 190 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 5917 家,餐饮效劳单位 9817 家,食品相关产品取证企业 48 家,农贸市场 32 家,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 2 家。催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标准,制定年度监视治理和监视
16、抽检规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台帐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制度,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展销会、互联网食品经营等各类业态做到依法监管全掩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推行依法行政,2023 年未发生因食品安全监管不作为、乱作为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大事,食品安全行政惩罚案件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4 件行政复议案件均认定为维持或驳回。 (二)现场检查全面深入。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其中 A 级 30 家,B 级 9 家,C 级 1 家。依据永康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开工作方案,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生产全过程检查。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
17、监视检查治理方法,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标准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大力推动餐饮效劳供应者量化分级治理工作,确定为 A 级的 42 家,公示率达 100%。 (三)监视抽检问题导向。各监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年度监视抽检规划,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工程的抽检力度。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共抽检食用农林水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小作坊、餐饮效劳、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和业态样品 3915 批次,抽检结果通过“中国永康”门户网站及“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准时公布。 (四)网格治理究竟到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纪律、学习培训、巡查
18、检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治理制度,依据网格化工作要求和年度考核结果,新增协管员(信息员)12 名、准时调整 144 名。通过视联网方式开展全市网格员培训,协管员“快检+巡查”实务训练等方式,促进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帮助执法、宣传引导等职责的有效履行。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格化监管效能,市场监管基层站所使用“市场监管通”等移动监管 APP 掩盖面达 61.59%,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使用“平安通”“平安浙江”等移动监管 APP 掩盖面为 72.1%。 (五)问题隐患有效治理。完善食品安全隐患定期排查、信息通报、整改落实等闭环处置工作机制,隐患排查工作实现常态化。组织开展“春安行动”、
19、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校园及周边、网络订餐、散装白酒、调和油、食用农产品、“瘦肉精”等各类专项行动 56 次,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镇(街道、区)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平台“两网融合”对接,实时响应、实时流转、实时督查食品安全隐患 265 条。2023 年未发生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六)“三小一摊”综合治理。开展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 安全综合治理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开出首张适用“三小一摊治理规定”罚单。深入实施“放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规划,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023 年完成 46 家餐饮店提升。开展各类小作坊提升调研,完成名特优食品作坊 6 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标准食品摊贩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