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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政局消防工作整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力量,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动“平安”建立。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进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进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
2、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力量;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根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进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力量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加,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根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加”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事业进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增加财政投入,仔细组织实施,落实政府责任制。要不断健全消防工作
3、目标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委员会,定期讨论、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发委要担当落实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状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二)履行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仔细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各负其责,亲密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仔细履行消防监视执法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准时将消防安全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状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立、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觉
4、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广、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治理方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准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治理,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治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有2个以上产权
5、单位、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应当统一治理;对单位自身确无力量整改、严峻威逼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准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方法并切实加以整改。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力量 (一)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进展规划,做到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进展相适应,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村镇建立规划,市政府将不予审批。各乡镇要依据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会经济进展状况,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
6、容与经济进展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立。努力改善城市特殊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立滞后的局面,增加社会防范火灾的力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建立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立。根据我市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立一个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加快推动中心消防站的建立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大力进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治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根据有关要
7、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一)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掌握。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工程。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立工程,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治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根据国家标准需要进展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治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
8、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体、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急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拢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急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准时依法实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需撤销批准文件。对简单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制订标
9、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急和防火留意事项。 (二)推动和完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为仔细贯彻省、绍兴市有关会议精神,市政府将“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作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平安建立的重要内容。公安、安监、工商、国土、建立、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仔细履行消防监视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准时将“三合一”治理状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立、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审查“三合一”状况,对发觉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各乡镇
10、(街道)、开发区年底前必需成立特地的整治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其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特地人员,组织开展检查、宣传、教育和引导,统筹组织实施改造,分区规划建立,切实抓好“三合一”场所的治理、防范、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三合一”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根据“区域网格化、制度长期化、责任岗位化、考核日常化、监管动态化”的要求,切实推行“三合一”网格化长效治理方式,建立全员的“三合一”防控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整治责任考核。 (四)强化重点单位和公众聚拢场所的消防安全监视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仔细吸取近期国内
11、发生的几起特殊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共消遣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实行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消防治理。同时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要加大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众聚拢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平常要加强对单位根底性消防工作的检查,特殊要抓好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治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检查,促进单位标准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治理。 (五)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催促隐患单位整改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对未按期整改的,要准时提请当地政府、街道办或开发委挂牌催促整改,当地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准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状况,检查发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
12、产经营单位要限期在一周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对存在严峻威逼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先停业再整改。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行有力措施,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标准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增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学问教育。大力推动消防学问“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提高全市消防学问普及率。要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急的知情、监视、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
13、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状况。 (二)仔细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治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消防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学问列入农村劳动力素养培训的内容,积极组织城乡居民特殊是老人、儿童、妇女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把握必要的防火、灭火学问和逃命自救技能。 六、加强专业抢险救援主体力气建立 (一)建立消防抢险救援体系。各乡镇(街
14、道)和开发区要建立完善抢险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机制,构建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两级消防抢险救援网络体系。公安消防队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外,积极参与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重大社会救援工作,还要参加协作突发公共大事处置,重大群体性、政治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根据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武警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治理暂行方法要求,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我市经济进展而增加,使之保持与我市经济进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气特殊是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建立,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及消防根底设施建立经费。 七、完善农村和
15、社区消防安全治理机制 (一)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立。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催促完善乡镇(街道)、村居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领导详细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气,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治理,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整治和农村违章建筑、电气安全的治理。 (二
16、)进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进展的需要,加快专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立步伐。根据“谁受益、谁投资、谁治理”和合理布点的原则,要大力进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治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根据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各地要落实省社会消防组织治理方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治理、训练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队伍战斗力。 (三)推动城市社区消防建立。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自我治理教育、自我效劳提高”的社
17、区消防治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治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力量。 八、建立消防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工作考评机制。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创立消防安全乡镇、街道、社区活动进展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严格
18、责任追究制度。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仔细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视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退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对拒不执行行政惩罚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加大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购置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