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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稿)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 编制依据依 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 水法 防洪法 防汛条例 抗旱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以 及 水资源条例 实 施 防洪法办法 抗旱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 及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
2、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及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 -1.4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人民健康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
3、。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2 -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
4、处。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县防指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县防指 各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企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1 县防指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为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支撑单位。当水旱灾害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县防指作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1.1 县防指
5、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水利的县政府领导及县人武部部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和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3-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气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民政局、县公路分局、县供销社、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崇义水文测报中心、电信崇义分公司、移动崇义分公司、联通崇义分公司等2 9个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2.1.2县防指职责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督促
6、防汛抗旱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枯水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组织指导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信息系统,负责依法发布汛情旱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协调指导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规划、专项预案编制;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综合-4-预警,指导水旱灾害
7、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承担水旱灾情信息的统计发布;承担防汛抗旱物资、资金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防洪安全的在建工程的管理。督促县内工矿企业落实所属尾矿坝、尾砂坝、煤矿、拦挡坝及非煤矿场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组织或参与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县水利局:组织指导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依据县防指授权实施权限范围内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并监督指导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协商
8、县水文测报中心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水利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行业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的修复;承担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防指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水上采砂船防汛安全管理。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向县防指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和雨情信息。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指导-5-人工增雨作业。崇义水文测报中心: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负责墙情监测、分析及预报,收集埔情资料并编制土
9、壤墙情公报。负责发布洪水、枯水水情预警。做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监测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县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指挥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旱救灾任务。听令协助有关部门执行分洪爆破等重大防汛抗旱措施的任务。负责向市军分区通报有关防汛情况。负责向市军分区申请对我县抢险救灾给予有关支援。县公安: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做好抗洪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等工作,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盗窃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抢险路段
10、实行交通管制。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新闻单位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协调县外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发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新闻。负责防汛抗旱舆论引导。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体系建设与水毁工程修复所需基建资金的筹集。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在本级财政预算-6-中安排资金,用于防汛抗旱应急除险、防洪工程、抗旱工程、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水毁修复。根据县防指提出的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因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应急预案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
11、督,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防汛抗旱救灾所需的基础测绘资料和技术支持,做好防灾减灾的测绘保障工作。负责督促和落实废弃矿山、高岭土矿场及其他矿山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和水运的防洪安全,汛期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抗旱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设备。组织调配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负责督促指导渡口、码头船只的安全度汛。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水旱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
12、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县教科体局:指导、协调、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汛抗旱-7-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涉及防洪安全的学校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指导学校灾后规划重建工作。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对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收集、录像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组织指导旅游景区、旅行社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旅游景区、旅游团队落实防汛应急各项措施,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作物种子的供应。负责按照
13、县防指下达的计划储存抗洪抢险所需的麻袋、编织袋。负责灾民救济粮源的组织和洪水威胁区内粮食转移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木材、毛竹等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组织做好林业系统的防汛工作。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和供应。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安全隐患排查与除险;负责县城城区公用设施建设工地等防洪安全工作。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和民用设施防洪保安工作。负责县城中心城区的排涝和防洪保安等工作。县武警中队:根据汛情需要,组织指挥驻县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爆破等任务,-8-协助做好维护灾区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并根据县防指
14、要求,申请调配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负责干旱时城乡群众的应急送水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抗洪、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以及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负责供电系统所属水电厂防洪安全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按防汛抗旱要求实施电力调度。对不服从县防指水库调度和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发电的水电站限制其上网,并将执行情况反馈县防指。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安置、生活救济工作,保障灾民温饱。及时向县防指报送洪涝灾情统计资料。县公路分局:负责辖区内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交通畅通。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负责抗
15、洪抢险所需粮食的储备和供应。负责县防指下达的计划储存抗洪抢险所需的麻袋、编织袋等工作。电信崇义分公司、移动崇义分公司、联通崇义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期间通信设施的安全,保障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水旱灾害信息传递及时。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防汛指挥调度联络畅通;根据县防指部署,及-9-时全网发布防汛抗旱预警信息。2.1.4县防汛办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指导、推动、督促乡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编制实施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规划、专项预案;负责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的批复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综合预警,指导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
16、原则,组织协调较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承担水旱灾情信息的统计发布;负责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和调配建议;组织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或参与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1.5县防指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根据要求视情成立指挥协调组、宣 传 报 道 组、监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灾评救助组、督查检查组、综合保障组等8个工作组。(1)指挥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组成,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接抗洪抢
17、 险救灾工作;负责响应期间工作机制的建立;统筹协调各工作组 工作;统计、收集、汇总、报送重要信息;统一发布灾情、抗灾信息;协调做好县领导同志赴灾害现场-10-相关保障工作。(2)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全媒体中心组成,县委宣传部任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收集整理重大灾情、抢险救灾的文字音像资料,主动及时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协调做好洪涝灾情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工作。(3)监测调度组由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县水利局任组长单位。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水情、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做好分析预测
18、,负责水利、水电等工程调度。(4)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负责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抢险力量、装备、物资等资源;指导编制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协助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包括重大险情应急抢险救援、因洪涝导致重要基础设施损毁或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群众转移、失踪人员搜救等工作。(5)专家指导组由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等部门组成,县水利局任组长单位。负责组派专家组协助指导当地-11-做好洪涝灾害引发的工程险情、山洪地
19、质灾害等险情灾情处理及抗旱工作。(6)灾评救助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组成,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协助地方开展洪涝灾情调查;指导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指导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协调灾害现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受灾群众紧急安置的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指导灾区饮用水源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7)督查检查组由有关成员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组成,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负责督查防汛责任制、防汛纪律的落实,对违纪
20、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查处意见。(8)综合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电信崇义分公司、移动崇义分公司、联通崇义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保障防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畅通;负责防指工作组及下派工作组、专家组工作、生活、出行保障;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抗洪排涝和抗旱用电用油供应;协调抢险救援力量、救援装备以及抢险救灾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指导地方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12-2.2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指,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指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有
21、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当水旱灾害发生后,启动应急响应,防指作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利部门所属的江河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3 应急响应3.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3.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I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
22、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总指挥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发布;III、IV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发布。_ 13 一3.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 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授权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3.1.4 洪涝、干旱等
23、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3.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3.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3.1.7因 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
24、-14-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3.2 1级应急响应3.2.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I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1)3条主要河流(大江、小江、扬眉江)之一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或2条以上发生流域性大洪水。(2)中型水库或重点 小 型水库、阳岭水库发生垮坝。(3)5个 以 上 乡(镇)好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3 0%。(4)一 个 乡(镇)或一处防洪工程发生洪涝灾害,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1 0人以上。(5)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3.2.2 1级应急响应行动(
25、1)县防办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I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 关 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 崇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由县防指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15-(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及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2次会商会,由总指挥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26、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4)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2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技术指导。(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公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工作。(6)县防指总指挥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
27、行2 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16-公安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 4小时值班,负责监测预警预报、防汛抗洪期间的地质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 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7)县防指成立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灾评救助组、督查检车组、综合保障组等8 个工作组,联合开展应对工作。(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向市
28、防指、赣州军分区等请求增援。(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 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1 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相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3.3 I I 级应急响应3.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I I 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 0 0 毫米的笼罩面积之和超过-17-7 0 0平方公里,且降雨仍在持续;或3个 乡(镇)发生特大暴雨。(2
29、)北门老桥水位达警戒水位2 33.5 0米,且呈上涨趋势;阳岭水库水位达31 2.0米,且呈上涨趋势。(3)3条主要河流(大江、小江、扬眉江)之一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或8条主要支流(乐洞河、文英河、上堡河、思顺河、金坑河、稳下河、义安河和聂都河)中的3条以上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或2条以上主要河河流(大江、小江、扬眉江)发生流域性中洪水。(4)县城堤防或保护农田0.5万亩以上堤防发生决口,被洪水围困群众超过5 0 0人。(5)除阳岭水库外的一般小(1)型水库发生跨坝。(6)中型水库、重 点 小(1)型水库和阳岭水库发生重大险情(7)县城城区干旱缺水率大于30%;5个 乡(镇)珏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2 0
30、%且小于等于30%o(8)一 个 乡(镇)或一处防洪工程发生洪涝灾害,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1 0人以下。(9)超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1 0)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I 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3.3.2 1 1级响应行动-18-(1)县防办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I I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 崇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 乡(镇)、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由县防指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
31、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及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2次会商会,由总指挥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4)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主要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2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技术指导。(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
32、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19-资,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县公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6)县防指总指挥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 行 2 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 4 小时值班,负责监测预警预报、防汛抗洪期间的地质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 4时前向县防指报
33、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7)县防指成立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灾评救助组、督查检查组、综合保障组等8 个工作组,联合开展应对工作。(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向市防指、赣州军分区等请求增援。(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 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20-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1 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 关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
34、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3.4 I I I级应急响应3.4.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I I I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1)2 4小时降雨量超过1 0 0毫米的笼罩面积之和超过4 6 0平方公里,且降雨仍在持续。或2个 乡(镇)发生特大暴雨。(2)崇义水文测报中心发布水情红色预警。(3)北门老桥水位达2 3 3.2 0米,且呈上涨趋势;阳岭水库水位达3 1 1.8 0米,且呈上涨趋势。(4)3条主要河流(大江、小江、扬眉江)之一发生流域性中洪水或8条主要支流(乐洞河、文英河、上堡河、思顺河、金坑河、稳下河、义安河和聂都河)中的3条以上发生流域性小洪水,或2条以
35、上主要河河流(大江、小江、扬眉江)发生流域性小洪水。(5)县城堤防或保护农田0.5万亩以上堤防发生决口,被洪水围困群众超过2 0 0人。(6)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且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7)除阳岭水库外的小(1)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21-(8)1个 乡(镇)坪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3 0%;3个乡(镇)仔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2 0%且小于等于3 0%;5个以上乡(镇)仔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1 0%且小于等于2 0%。(9)一 个 乡(镇)或一处防洪工程发生洪涝灾害,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1 0)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1 1)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
36、动I I 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3.4.2 1 n级响应行动(1)县防办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I I I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 关 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 崇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相 关 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响应期内,县防指
37、每天召开1次会商会,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汛情、旱情发展变化,适-22-时增加会商次数。(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4)经请示县防指总指挥同意,组织由县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在3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 行2 4
38、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等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 4小时值班,负责监测预警预报、防汛抗洪期间的地质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7)县防指成立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综合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23-联合开展应对工作。(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新闻发言人统一
39、对外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向市防指请求支援。(1 0)相 关 乡(镇)防指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3.5 I V级应急响应3.5.1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I V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1)2 4小时降雨量超过1 0 0毫米的笼罩面积之和超过2 4 0平方公里,且降雨仍在持续;或1个 乡(镇)发生特大暴雨。(2)县水
40、文测报中心发布洪水橙色预警。(3)北门老桥水位达2 33.3米,且呈上涨趋势,或阳岭水库水位达31 1.6 0米,且呈上涨趋势。(4)3条主要河流(大江、小江、扬眉江)之一发生5年一遇洪水,或8条主要支流(乐洞河、文英河、上堡河、思-24-顺河、金坑河、稳下河、义安河和聂都河)中的3条以上发生5年一遇洪水。(5)重要堤防或保护农田0.5万亩以上堤防发生决口,被洪水围困群众超过20人。(6)重点山塘发生垮坝,且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7)小(2)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8)1个 乡(镇)年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20%且小于等于30%;3个 乡(镇)珏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1 0%且小于等于20%;5个以上乡
41、(镇)好镇区干旱缺水率大于5%且小于等于 1 0%o(9)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1 0)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I V级应急响应的情况。3.5.2I V级响应行动(1)县防办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I V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 关 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 崇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部分成员紧急会,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25-科体局、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
42、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相 关 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1次会商会,由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汛情、旱情发展变化,适时增加会商次数。(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4)经请示总指挥同意,组织由县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在3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
43、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 行2 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文测报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等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 4小时值班,负责监测预警预报、防汛抗洪期间的地质灾害防御,组织协_ 26 一调新闻媒体宣传、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7)县防指成立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综合保障组
44、等6个工作组,联合开展应对工作。(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向市防指请求支援。(1 0)相 关 乡(镇)防指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3.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3.6.1江河洪水(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
45、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27-(2)当江河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3)在紧急情况下,按 照 防洪法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3.6.2 渍涝灾害(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3.6.3 山洪灾害(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自然资源、气象、水文、住建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28-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47、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县武装部门、武警中队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自然资源、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3.6.4
48、台风灾害(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29-的各项准备。b.台风可能影响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C.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平原河
49、网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d.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影响我县的乡(镇)、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人民政府应发布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30-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
50、、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住建部门做好县城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f.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和刊载。g.当地武装部门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做好社会治安工作。h.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