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作风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久推进行业作风和廉洁从业建设,纠治行业不正之风。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提升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目标任务2021年至2024年,通过开展为期四年的廉洁从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
2、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违纪的从业人员要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顶风作案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树立不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高尚医德和精湛医术兼修的良好形象。对涉嫌利益输送、出现重大行风案件的医疗机构要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回归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本质属性。健全完善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提高院内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切
3、实保障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三、重点任务(一)切实加强对行风工作的引领。切实加强对系统、行业、单位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引导行风,充分发挥干部的带头、表率、示范作用,带领群众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充分运用好开展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教育指引行风建设。不断总结运用好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崇尚高尚医德、自觉抵制“红包”、回扣诱惑,切实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二)强化廉洁从医和法纪教育1.常态化开展行风教育。进一步认真学习“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采取形式多样、有的放矢进行
4、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使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融入执业活动中、救死扶伤工作中。2.做到法纪专题教育全覆盖。组织纪律处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律法规法纪的学习,牢固树立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养成。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学习教育方式进行,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对全院在职在岗人员(含外包物业公司人员)、规培生、进修生、实习生、医学生等开展医德医风和法纪教育培训,“九不准”内容知晓率要达到100%,行风教育全覆盖。3.强化警示教育效用。要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医疗机构全年召开1
5、-2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营造讲纪律、守底线的浓厚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召开2次专题学习会,将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行风教育作为学习的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所在科室讲授1次廉洁警示案例课,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科室的特点,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医疗机构纪委要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4.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力度。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结合学习教育和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要
6、组织编印廉洁从业材料,实时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三)严肃查处“红包”问题1.落实查纠责任。各级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分别落实好查纠收受“红包”行为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收受“红包”行为的行风案件,立即启动查纠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要建立上缴登记制度备查。以书面形式明确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沟通规定或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
7、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2.严格明确“红包”范围。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均应认定为收受“红包”。凡被查实有以上行为一种情形,按照收受“红包”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的“红包”,及时主动退还的、存入患者帐号或上缴的,属于未收“红包”,应予表扬,同时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并落实上缴登记制度。3.铲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要发挥互联网、
8、手机APP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知晓或告示的作用,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增加医疗资源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挤压送收“红包”的空间。4.落实“红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大力营造崇尚高尚医德医风的氛围。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微信举报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科室、重要场所设立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加强
9、查访力度,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四)打击回扣行为1.严防各类及变相形式回扣。严禁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设备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工作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各类人员要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或洽谈业务,恪守交往底线,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2.严守各项招采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和省采购政策,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控制度和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信息系
10、统建设、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规定,严肃招标采购纪律。在省、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杜绝“线下”采购。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细化管理措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的管控要明确部门,落实责任,监督到位,不能出现“真空”状况。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三合理”为抓手,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严格规范开展处方、高值耗材点评工作,对用量金额大的药品耗材进行预警,及时采用“削高峰
11、”“熔断”等手段开展监控。健全完善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机制,对用量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要根据行为性质,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各医疗机构应贯彻落实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药代表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接待医药代表应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或在诊室、检查室、病区办公区域等的醒目位置张贴医药代表不得进入医疗机构推销药品器械等提示语,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
12、快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行贿者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五)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建立本地区收受“红包”回扣人员被处置的信息登记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可能产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规律,并有针对性进行预防,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点位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机制。建立新媒体、传统媒体、社会监督等立体信息反馈体系,搜集
13、相关线索,铲除“红包”回扣滋生的土壤、或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单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具体组织实施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上报通报信息、工作进展,加强案件督办。(二)健全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各级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承办人,担任本单位行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要建立健全行风办,形成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分明、监督检查、问责追责的工作机制,医疗机构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
14、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通力合作、协调协同,落实各项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使“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不留死角。要配齐配强行风工作专(兼)职人员,全面加强行风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行风管理能力和水平。(三)发挥机制作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完善内部行风管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强地区、单位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指挥、指导、组织、协调,互通监管信息、重大案件联防。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
15、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要强化“三医联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铲除“红包”、回扣滋生的土壤。各医疗机构要发挥行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部署实施、组织协调等作用,发挥行风工作机构的细化措施、组织实施、落实迅速、整治到位的作用。(四)加强宣传引领。加强专项工作及其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
16、论氛围,鼓励向社会公示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专项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归纳分析,发挥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进一步发掘、树立先进典型医院,把本地本单位的专项活动推向深入。(五)严肃问责追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凡出现回扣、红包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医德考评一律判定不合格,并与评先评优、职务晋级、职称聘任、绩效分配等挂钩。对在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中出现收受“红包”回扣等重大行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省管医院应于每季度最后1天、每年最后1天,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政处报送季度工作进展(含工作措施、阶段成效、典型经验)、年度工作总结(含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典型经验)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国家、省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