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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2023 年版为进一步标准 XX 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效劳,依据疫苗治理法和相关文件要求,参考国内外最争论进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接种方案。一、接种原则一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疫苗时,优先保证依据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起始年月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当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者受种方指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下同自主选择的可替代相应免疫规划疫苗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特别状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种的疫苗,应优先接种。
2、二知情、自愿。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各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和接种单位可依据本接种方案,结合辖区疾病防控需要,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治学问宣传和疫苗接种告知等工作,使受种方在知情同意状况下,自主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二、接种方案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伤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途径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加强血制品治理,医疗器械严格消毒,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效劳行业用具应严格消毒,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避开担忧全性行为等。101. 疫
3、苗作用: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或接种史不详者,尤其是高风险人群。高风险人群:1存在职业暴露风险人群:包括医务工作者、常常接触血液人员、医学院校学生、救援公安、司法、消防、应急救灾等人员及福利院、残障机构和托幼机构等工作人员。2存在经皮肤、黏膜和血液暴露风险人群: 包括乙型肝炎病毒外表抗原HBsAg携带者或乙型肝炎患者的家庭成员、易发生外伤者、血液透析者及器官移植者、静脉吸毒者等。3存在性暴露感染风险人群:包括性伴为 HBsAg 阳性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和多性伴者等。4其他人群:包括乙型肝炎以外的其他慢性肝病患者、慢性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乙型肝
4、炎高发区的居住者及旅行者、免疫缺陷或免疫低下者和 HIV 感染者等。3. 免疫程序:依据 0、1、6 个月接种 3 剂。高风险人群接种第 3 剂乙型肝炎疫苗 1-2 个月后进展 HBsAg 和抗-HBs 检测, 假设觉察 HBsAg 阴性、抗-HBs10mIU/ml,依据0、1、6 月免疫程序再接种 3 剂乙 型肝炎疫苗或可接种 1 剂 60g 乙型肝炎疫苗仅限 16 岁以上乙型肝炎易感者。二轮状病。轮状病毒感染是导致 5 岁以下儿童腹泻的主要缘由。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婴幼儿是轮状病毒感染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洗手,
5、留意饮食饮水卫生等。1.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 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2) 推举接种人群:6 周龄-32 周龄婴儿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接种 3 剂,6 周龄-12 周龄接种第 1 剂,各剂间隔 4 周-10 周;第 3 剂接种不应晚于 32 周龄。2.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婴幼儿 A 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2) 推举接种人群:2 月龄-3 岁婴幼儿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每年接种 1 剂。三肺炎球菌疫苗。肺炎链球菌可引起脑膜炎、菌血症、菌血症性肺炎等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和急性中耳炎、
6、鼻窦炎、非菌血症性肺炎等非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主要由呼吸道飞沫传播或由定殖菌移行导致自体感染。婴幼儿和老年人感染风险性较高。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母乳喂养、预防养分缺乏、合理使用抗生素、乐观治疗根底疾病等。1.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 载体。(1) 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 和 2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6 周龄-15 月龄婴幼儿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按 2、4、6 月龄进展根底免疫,12 月龄-15 月龄加强免疫。根底免疫首剂最早可在 6 周龄接种,
7、各剂间隔 4 周-8 周。6 月龄以内已开头接种,但未完成 3 剂根底免疫的婴儿,可在 12 月龄内完成,根底免疫各剂至少间隔 4 周,加强免疫与根底免疫最终 1 剂至少间隔 8 周。7 月龄-11 月龄尚未接种过该疫苗的婴儿可接种 2 剂,间隔至少 4 周;第 3 剂在 12 月龄-15 月龄接种,第 3 剂与第 2 剂间隔至少 8 周。2.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TT 载体。(1) 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 和 2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6 周龄-5 岁婴幼儿和儿童。(3) 免疫程序。2
8、-6 月龄婴儿:共接种 4 剂。根底免疫接种 3 剂,建议首次接种在 2 月龄或 3 月龄最小满 6 周龄接种第 1 剂,每 1 次接种间隔 1-2 个月,应于 12-15 月龄时加强接种第四剂。7-11 月龄婴儿:根底免疫接种 2 剂,每次接种至少间隔 2 个月。建议在12 月龄以后加强接种 1 剂第 3 剂,与第 2 剂接种至少间隔 2 个月。12-23 月龄幼儿:接种 2 剂,接种间隔至少 2 个月。2-5 岁儿童:接种 1 剂。3.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 1、2、3、4、5、6B、7F、8、9N、9V、10A 、 11A、12F、14、15B、17F
9、、18C、19A、19F、20、22F、23F 和 33F 血清型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2 岁及以上感染肺炎链球菌、患肺炎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的人群。推举重点人群接种,重点人群包括: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定疾病人群包括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疾病或糖尿病;患酒精中毒、慢性肝脏疾病及脑脊液漏者;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者;免疫功能受损人群、进展免疫抑制性化疗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等。(3) 免疫程序:通常只接种剂。仅推举功能性/解剖性无脾和免疫抑制等特定高危人群复种,只复种 1 剂,与前 1 剂至少间隔 5 年。四含 b 型流感嗜血杆菌成分疫苗。b 型流感嗜血杆
10、菌是引起儿童严峻细菌感染的主要致病菌,能造成脑膜炎、肺炎、菌血症、会厌炎、蜂窝织炎、关节炎等疾病。经空气飞沫和亲热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90以上的侵袭性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疾病发生在 5 岁以下儿童。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标准使用抗生素,改善居住环境卫生等。1.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2 月龄或 3 月龄至 5 岁儿童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4 剂。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需接种的剂次不同, 详见疫苗说明书。2. AC 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 疫苗作用
11、:预防 A 群、C 群脑膜炎球菌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2 月龄至 71 月龄儿童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3 剂,不同年龄需接种的剂次不同,各剂至少间隔 4 周。2 月龄-5 月龄接种 3 剂;6 月龄-11 月龄接种 2 剂;12 月龄-71 月龄接种 1 剂。3. 无细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1) 疫苗作用: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以及由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3 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3、4、5 月龄进展根底免疫,各接种 1 剂;18 月龄-24 月龄加
12、强免疫 1 剂。五含灭活脊髓灰质炎成分疫苗。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感染后可发生缓和性神经麻痹并留下瘫痪后遗症,多感染 5 岁以下儿童。脊髓灰质炎病毒包括 3 种、型血清型,型间无穿插免疫。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未免疫人群均可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毒。有效的预防措施为接种疫苗。1.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由脊髓灰质炎型、型和型病毒引起的脊髓灰质炎。(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2 月龄及以上人群。对+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推举全程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3) 免疫程序:2、3、4 月龄进展根底免疫,各接种 1 剂; 18 月龄加强免疫 1
13、剂。2.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含、 型,以及由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2 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对+ 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推举全程接种吸附无细胞 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3) 免疫程序:2、3、4 月龄或 3、4、5 月龄进展根底免疫,各接种1 剂;18 月龄加强免疫 1 剂。六含脑膜炎球菌成分疫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传染源为病人和带菌者。传播途径以呼吸道飞沫传播为主。人
14、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 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预防性服药等。1.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 A 群、C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 推举接种人群:3 月龄及以上儿童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的接种程序不同,按疫-9-苗说明书接种 1 剂至 3 剂。2.ACYW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 A 群、C 群、Y 群和 W135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2 岁及以上人群,推举前往高风险地区旅游、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人群等接种。(3) 免疫程序:2 岁及以上
15、儿童:接种2 剂,3 岁和 6 岁各接种 1 剂。 成人:接种 1 剂。七流感疫苗。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每年接种疫苗,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洗手、戴口罩等,消灭流感样病症准时就医等。1. 疫苗作用: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季节性流感及其严峻并发症。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6 月龄或 36 月龄及以上人群。推举优先接种人群:(1) 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2) 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拢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3) 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
16、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4) 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 60 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 月龄-5 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 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孕妇减毒活疫苗除外或预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3. 免疫程序:按疫苗说明书接种 1 剂或 2 剂。八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其中肠道病毒 71 型是引起婴幼儿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的主要病原。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5 岁以下儿童是手足口病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不共用毛巾和口杯等、清洁和消毒玩
17、具及共用物品等,患病儿童避开上学幼儿园等。1. 疫苗作用:预防肠道病毒 71 型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相关疾病。2. 推举接种人群:6 月龄-3 岁或 5 岁儿童尽早接种。3. 免疫程序:接种 2 剂,至少间隔 4 周。建议在 12 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九乙型脑炎灭活疫苗。乙型病毒性脑炎是由乙型脑炎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传染源为猪等动物、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三带喙库蚊是乙型病毒性脑炎的主要传播媒介。人群普遍易感,以 10 岁以下尤其 2 岁至 6 岁儿童发病率最高。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 防蚊灭蚊,保持饲养场所良好环境卫生,人畜居住地分开等。1. 疫苗作用:预防乙型脑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
18、人群:适用于 8 月龄及以上乙型脑炎易感者,推举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承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乙型脑炎减毒活疫 苗禁忌的儿童和成人接种。3. 免疫程序。(1) 儿童:接种 4 剂。8 月龄接种 2 剂,间隔 7-10 天;2 岁和 6 岁各接种1 剂。(2) 成人:根底免疫接种 2 剂,间隔 7 天;根底免疫后 1 个月至 1 年内加强免疫 1 剂。十含麻疹风疹腮腺炎成分疫苗。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传染源是病人。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有病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患儿及亚临床感染者。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
19、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主要是病人。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传播,风疹还可通过母婴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养成洗手、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开与病例接触等。1.腮腺炎减毒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推举 18 岁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接种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 3 个月内避开怀孕。(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2.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2) 推举接种人群:推举 18 岁及以上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易
20、感者接种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 3 个月内避开怀孕。(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3.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麻疹、风疹。(2) 推举接种人群:推举 18 岁及以上麻疹和/或风疹易感者接种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 3 个月内避开怀孕。(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十一水痘减毒活疫苗。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染源为病人。以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做好个人卫生和避开与病例接触等。1. 疫苗作用: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 1 岁及以上水痘易感者。推举适龄儿童和有高度暴露或传播风险人
21、群、与高危重症病人亲热接触者、未怀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 3 个月内避开怀孕接种。3. 免疫程序:接种 2 剂。12 月龄-24 月龄接种第 1 剂,4 岁-6 岁接种第 2 剂。未完成 2 剂者,补齐 2 剂14 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 3 个月,15 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 4 周。十二含甲型肝炎成分疫苗。甲型病毒性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 伤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性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留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接种疫苗等。1.甲型肝炎灭活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甲型肝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
22、于 1 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推举 18 月龄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接种。推举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承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禁忌的儿童和有感染甲型肝炎高风险人群包括需要终身承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作人员、静脉注射吸毒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3) 免疫程序:接种 2 剂,至少间隔 6 个月。2.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甲型肝炎病毒、乙型肝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1 岁及以上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易感者。推举感染高风险人群包括需要终身承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与非人
23、类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作人员、静脉注射吸毒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3) 免疫程序:依据 0、1、6 个月接种 3 剂。十三人乳头瘤病。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是生殖道常见的病毒性感染,可在人群中引发一系列疾病, 包括癌前病变、子宫颈癌、生殖器疣等。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皮肤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子宫颈癌筛查,安全性行为等。1. 疫苗作用:预防疫苗所含人乳头瘤病毒型别所致感染,以及持续感染可能导致的 1 级、2 级、3 级子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子宫颈原位腺癌和子宫颈癌等。2. 推举接种人群:9 岁-45 岁女性尽早接种,9 岁-14 岁女性优先推举接种。不同品种人乳头瘤
24、病适用人群不同。3. 免疫程序:接种 3 剂。双价人乳头瘤病依据0、1、6 个月接种大肠杆菌表达的疫苗:9-14 岁女性可选择承受 0、6 月分别接种 1 剂次,间隔不小于 5 个月的免疫程序;四价和九价人乳头瘤病依据 0、2、6 个月接种。十四重组戊型肝炎疫苗。戊型病毒性肝炎是由戊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炎性坏死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性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预防措施包括:留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接种疫苗等。1. 疫苗作用:预防戊型肝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16 岁及以上戊型肝炎易感者。推举高风险人群包括畜牧养殖者、餐饮业人员、疫区旅行者、
25、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3. 免疫程序:依据 0、1、6 个月接种 3 剂。十五人用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病,可由带毒的家养动物狗、猫等 及野生动物蝙蝠、狼等咬伤后所致,病死率为 100%。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 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者,应马上进展冲洗等处理,全程接种疫苗,必要时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对狗猫等家养动物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是阻断传播的根本措施。1. 疫苗作用:预防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2. 推举接种人群:狂犬病暴露人群
26、及高暴露风险人群。狂犬病暴露人群: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安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者。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包括从事狂犬病诊疗或争论的工作人员、狂犬病疫苗生产者、兽医等。级和级狂犬病暴露后人群准时进展暴露后预防处置,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及早进展暴露前免疫。3. 免疫程序。(1) 暴露后。4 针法接种程序:当天接种 2 剂,第 7 天、第 21 天各接种 1 剂。5 针法接种程序:当天、第 3 天、第 7 天、第 14 天、第 28 天各接种 1 剂。(2) 再次暴露后。全程免疫后 6 个月内再次暴露者
27、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 6 个月到1 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 0 和 3 天各接种 1 剂疫苗;在 1 年-3 年内再次暴露者, 应于 0、3、7 天各接种 1 剂疫苗;超过 3 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3) 暴露前。0、7、21或 28天各接种 1 剂。十六吸附破伤风疫苗。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病原体主要存在于土壤以及动物和人的肠道。主要通过污染的伤口感染。人与人之间不传染。预防措施包括准时处置污染伤口,接种疫苗,必要时注射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包括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1. 疫苗作用:预防破伤风杆菌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发生创伤时机较多的 12 岁及以上
28、人群。3. 免疫程序。(1) 无含破伤风类毒素成分免疫史人群:根底免疫 3 剂,第 1、2 剂间隔 4 周-8 周,第 2、3 剂间隔 6-12 个月。一般每 10 年加强免疫 1 剂,如遇特别状况不洁或污染伤口也可 5 年加强免疫 1 剂。(2) 经根底免疫和加强免疫人员:最终 1 剂接种后 5 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接种。超过 5 年者,加强免疫 1 剂。严峻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 接种 1 剂。十七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肾综合征出血热由汉坦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啮齿类动物是汉坦病毒的贮存宿主和传染源。当人从呼吸道吸入、消化道食入,或由皮肤黏膜破损处直接接触污染物后即有可
29、能被传染;病毒也可通过革螨或恙螨叮咬而经虫媒传播。预防措施包括:灭鼠防鼠,灭螨防螨,防止鼠排泄物污染食具或食物;接种疫苗等。1. 疫苗作用:预防汉坦病毒感染引起的肾综合征出血热。2. 推举接种人群:16 岁-60 岁应急接种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包括从事试验动物饲养和肾综合征出血热相关试验的工作人员、废品回收行业从业者、环卫工人等与鼠类及其排泄物接触时机较多者。3. 免疫程序:根底免疫 2 剂,0 天、14 天各 1 剂;根底免疫后1 年加强免疫1 剂。十八森林脑炎灭活疫苗。森林脑炎是由黄病毒属蜱传脑炎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蜱为其传播媒介。本病是森林地区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于我国东北和西
30、北的原始森林地区、俄罗斯的远东地区及朝鲜北部林区。有严格季节性。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做好个人防护、接种疫苗等。1. 疫苗作用:预防森林脑炎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前往疫区并进入林区的 8 岁及以上人员。3. 免疫程序:根底免疫 2 剂,0 天、14 天各 1 剂。在流行季节前加强免疫 1剂。十九黄热减毒活疫苗。黄热病是由黄热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伊蚊为传播媒介。黄热病在非洲和南美洲热带地区呈地方性流行。中国不属于黄热病流行区。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做好防护措施、灭蚊等。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应给全部出入于有风险地区的旅行者供给黄热病疫苗,黄热病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国际卫生条例要求
31、进入黄热病风险地区的旅行者供给过去十年内有效接种过黄热病疫苗的证明。1. 疫苗作用:预防黄热病毒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前往黄热病风险地区的 6 月龄及以上旅行者。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二十重组 B 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霍乱是由 O1 血清群或 O139 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典型病例以猛烈水样腹泻为主要病症,但轻型病例较为多见,并存在带菌者。我省近 10 年霍乱呈低发水平。病人和带菌者是传染源,主要经水、食物及生活亲热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供给安全饮用水是有效的预防措施。在霍乱呈地方性流行的地区,霍乱疫苗接种是掌握霍乱的关心手段。1.
32、 疫苗作用:预防霍乱弧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同时对产毒性大肠杆菌引起的腹泻产生穿插防范作用。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 2 岁及以上前往霍乱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旅行者。3. 免疫程序:接种 3 剂,0 天、7 天、28 天各接种 1 剂。二十一伤寒 Vi 多糖疫苗。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病人与带菌者是传染源。主要以粪- 口途经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留意饮食卫生,处理污水,做好粪便治理和污物处理,灭蝇,接种疫苗等。1. 疫苗作用:预防伤寒杆菌感染。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 2 岁及以上应急接种人群。3. 免疫程序:接种 1 剂。二十二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带状疱疹是由长期埋伏在脊髓后
33、根神经节或颅神经节内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经再激活引起的疾病;除皮肤损害外,常伴有神经病理性苦痛。全年均可发病, 女性发病风险高于男性,高龄、糖尿病等慢性病、免疫功能低下人群、疲乏及精神压力大等是发病危急因素。直接接触带状疱疹患者的疱疹液可感染患水痘。预防主要措施是接种疫苗。1. 疫苗作用:预防带状疱疹。2. 推举接种人群:适用于 50 岁及以上人群。3. 免疫程序:接种 2 剂,间隔 2-6 个月。三、其他事项一本接种方案以及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年龄范围,均指起始年龄第一天至完毕年龄最终一天。例如 2-6 周岁为 2 周岁第 1 天至 6 周岁最 1 天。二特别安康状态人群接种建议可参考特别状态儿童预防接种XX专家共识中华有用儿科临床杂志 2023 年 4 月第 35 卷第 6 期 401-409 页。三如本接种方案与国家出台的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指南有冲突,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增疫苗上市使用或疫苗说明书变更,依据的疫苗说明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