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川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银川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_物业经理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7.03.24 【实施日期】1997.07.01 第一条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削减因生产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竹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竹物品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选购、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治理的主管部门。工商、供销社部门帮助公安机关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以下区域和场所制止燃放烟花爆竹
2、: (一)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场所以及储存重要物资仓库四周200米区域内; (二)山林、绿化林带、苗圃、草坪内; (三)列为国空、自治区、银川市重点爱护的名胜古迹、文物爱护区200米内; (四)公安机关明令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和场所。 第五条 未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制止在车站、机场、医院、公共消遣场所、公园、集贸市场、公共交通路口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条 以下时间制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区内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日以及国家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除外); (二)学校、科研单位、党政机关,在上课(办公)期间。 第七条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向他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准和指向简单引进燃烧、爆炸的物品和区域; (三其他有碍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加工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经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