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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县2023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_县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标准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动态治理机制,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3220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查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民文20233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核认定工作目的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标准治理是精准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彻底清查因征地拆迁等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和城乡低保复核认定,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根据规定和程序取消其低保资格,对低保
2、工作实施精准救助,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操作严格、对象精确、结果公开、监视有力、治理标准。 二、工作内容准时间安排 (一)发动培训阶段(3月21日-3月25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仔细组织落实,确保复核认定工作顺当完成。加强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评议小组成员的政策培训,仔细组织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做到正确理解政策,精确把握政策,标准执行政策。 (二)复核认定阶段(3月25日-5月25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试行)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查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严格审核
3、审批程序,仔细组织100%入户核查,落实民主评议制度、长期公示制度,标准低保档案治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信息,做到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入户调查一是查看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评议记录是否标准齐全。二是看是否设定长期固定公示栏。三是查看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和低保金领取状况。四是通过“看、听、问”查看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听低保群众介绍自己家庭经济状况;问是通过干部、邻居了解其生活状况,查是检查家庭人员就业状况,对其家庭根本状况进展全面彻底调查,具体了解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身体状况、住房状况,做好核查记录,做好入户调查表的签字确认工作对家庭条件好转,超出低保标准的予以取消。 (三)总结
4、验收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全面完成复核认定工作查缺补漏,解决遗留问题,做好收尾工作。5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报表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县民政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八个乡镇进展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乡镇、区民政所依据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进展整改,并将整改状况于6月20日前报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仔细组织落实。各乡镇、区民政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把复核认定工作作为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市纪委新乡市城乡低保资金治理使用专项治理工
5、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关于严厉查处群众反响突出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仔细组织落实。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核认定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复核认定工作方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实行得力措施,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质量。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实效。重点进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严格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定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彻底清查因征地拆迁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必需在此次复核认定中全部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三)严厉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区民政所要严厉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低保
6、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消失“吃、拿、卡、要”等现象。 镇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镇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依据2023年*县“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委办202349 号)精神,经党委、政府讨论打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以“四制一评”为抓手,开展“党建引领扬正气、阳光保障助脱贫”主题活动,以今年预退出贫困村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掩盖全镇,打造阳光、高效、廉洁低保,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低保生态环
7、境,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标准工作程序,改良工作作风,提升效劳水平。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清理到位、查纠到位、问责到位,到达“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三、整治范围 全镇全部城乡低保对象。 1.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吃拿卡要的问题。2.因拆迁、征地、企业改制等为维护社会稳定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整体纳入低保,消失群众反映剧烈的“政策保”、“维稳保”问题。3.通过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或编造虚假材料,骗取低保的问题。4.对受理的低
8、保申请不按程序办理,未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程序纳入低保的问题。5.因领取社保、再就业、学生毕业参工等家庭收入及人员构造发生变化,明显到达或高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没有退出的问题。6.家庭成员中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工程机械及大型家具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享受低保的。7.死亡人员还在领取低保金的。8.有两套住房或拥有经营门市经商办企业的。9.明显符合低保条件,因各种缘由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漏保”、以及审核审批时间过长问题。10.户籍迁出本镇还在领取低保的。 四、整治步骤及方法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4月开头,至2023年12月全面完毕,
9、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1.制定方案,发动部署。各村(社区)要对比专项整治任务要求、时间节点,针对本辖区内低保评定不公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责任清单(附件2),明确详细任务、责任人员、推动措施,准时召开发动大会,细心组织实施。 2.强化宣传,弘扬正气。各村(社区)要实行多种形式进展广泛宣传,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放县民政局编制的低保政策法规及操作流程读本和明白卡。开展“我是党员+”活动,争做“带头宣讲、带头退保、带头排查、带头帮扶”党员标杆,积极弘扬“感恩党、勤致富”的传统美德,营造团结和谐、民主自治的社会环境。 3.加强培训,指导
10、操作。镇民政所组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帮扶人员进展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排查及整治工作操作流程的全面指导,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理解政策不浅薄、执行政策不走样、阳光保障更到位。 (二)摸排自查阶段(4月21日至7月25日) 各村(社区)围绕工作任务集中组织开展低保评定不公问题自查自纠,针对发觉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附件4),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到位。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经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审签后报镇纪委和镇民政所。 1.全面公示,承受监视。各村(社区)于2023年4月26日前对已享受的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固定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集中位置就在册低保对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
11、证号、家庭住址、补助金额、保障缘由等)进展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月,承受广阔群众监视。镇、村(社区)要设立低保专项整治举报箱,公开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监视电话。对收到的举报或来访,仔细做好登记造册和核查工作。 2.民困研判,精准评定 (1)申报登记。各村(社区)对城乡低保对象进展公示,同时公告申报登记有关事宜,要求低保对象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持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需供应残疾证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展申报登记,主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变化状况,并精确供应其法定赡养(扶养
12、、抚养)义务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低保对象在申报登记时要签署个人收入及财产信息查询授权书(附件3)。村(居)委在公布申报登记公告的同时,要以多种方式告之低保对象主动申报的程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告之的具体状况要记录留档备查。逾期未主动申报的,村(社区)要梳理形成未主动申报低保户花名册并签字盖章后上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汇总后以文件形式报县民政局暂停发放低保金,逾期2个月未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由镇以文件形式上报取消其低保资格。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要根据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一并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2)信息核对。各村(社区)将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花名册全体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扶养、抚养)
13、义务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并附个人收入及财产信息查询授权书报送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以文件形式送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后,以函件形式送公安、人行、人社、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户籍、住房、机动车辆、银行存款、社会保险、养老金、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展核对,相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以复函形式对低保家庭声明的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县民政局在收到相关部门复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的意见函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入户调查。各村(社区)对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由包村领导牵头,村(社区)书记组织
14、驻村工作组、村(居)民小组组长、低保监视员、村民代表一人、帮扶工作人员到低保申报对象家中核查其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通过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法,进一步核查低保申报对象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户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应当形成调查材料,并由调查人员和申报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入户调查完毕后,各村(社区)要分类建立正面(符合低保)和负面(问题低保)精准识别摸排清单。 (4)量化评分。在调查过程中,各村(社区)要严格根据*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方法对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进展量化评分。在量化评分过程中,要重点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进展逐项核实,填
15、写家庭收入核算表,作为以户施保、按标施保的重要依据。被调查人员要签定诚信承诺书,调查人员要签定全面核查工作责任书,保证调查内容客观真实。每组调查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参加调查的人员在量化评分及其他调查材料上签字,对调查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量化评分达70分及以上的提交民主评议会进展评议。 (5) 组织评议。各村(居)民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参会人员不低于总户数的三分之二)对主动申报对象及新申请对象进展民主评议,提出符合条件的初步对象名单。各村(居)民委员会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识村(居)民状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部门结对帮扶工作人员
16、参与,但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与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各小组提交的初步对象名单进展民主评议,并无记名投票,确定是否享受低保和标准档次,评议结果要当场公布并张榜公示,晒出精准评定清单。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社区)人员重新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应当有具体的评议记录。全部参与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各村(社区)在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过程中保存视频图片资料,确保低保评定过程公开透亮、有据可查。对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已享受低保的对象要全部进展备案登记。 3.强化保障,精准施救。民主评议完毕后,镇人民政府依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状况,
17、对申报对象是否赐予低保提出审核意见,并准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完毕后,乡镇人民政府将申报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状况、等相关材料以文件形式将审核结果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纳入低保的,由县民政局报县财政局打卡直发低保金。对新申请对象,县民政局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肯定比例的入户抽查。 (三)核查整改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 1.全面核查,建立整改清单。县民政局针对各乡镇自查自纠状况进展全面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附件5),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核查全掩盖、无遗漏。全面核
18、查工作完毕后,县民政局将全面核查状况及整改清单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纪委。 2.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严格根据“三级联查”要求,县纪委将开展专项抽查,重点通过抽查有关纸质、视频影音资料,核实专项整治的方式方法,看过程是否公开,程序是否严格,环节是否到位、结果是否公正,群众是否满足,对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多的村(社区)、贫困村实施重点检查。针对抽查中发觉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严厉追究自查责任、核查责任及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稳固成果阶段(8月26至12月31日) 1.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抓重要环节,找准低保评定过程中的风险点,抓机
19、制建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核查机制和审核审批机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操作规程,确保公正公正阳光施保,提高人民群众满足度。 2.强化治理。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四制一评”机制,打造阳光低保名片。抓好动态治理,让困难群众得到准时救助,做到进出有序。提升信息化水平,探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镇人民政府在5月中旬前完成低保系统高拍仪选购、安装、运行工作,集中开展全部在册低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镇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
20、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是详细责任人,村(居)委会帮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发觉低保对象及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准时上报。坚持由点到面路径,从2023年度脱贫村开头,结合“5+1”帮扶,积极组织帮扶人员和社会爱心人员参加进来,开展“我是党员+”四带活动,细心搭建起社会慈善爱心大救助平台,尽力为打造阳光保障精准施救样板工程加油助力。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强政策宣传,对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应急预案,坚持抓早抓小,坚决避开群体性上访大事和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人社、住建、税务、金
21、融、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专人仔细对信息核对对象的相关状况进展核查,并按时书面对县民政局供应精确真实信息。包片县级领导组织帮扶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全方位帮助和督办。乡镇严格根据达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法(试行)和*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方法的要求,以实现低保工作标准化治理为目标,实事求是,阳光操作,精准识别低保对象。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连接,建好低保兜底台账,充分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 (三)严厉纪律,逗硬追责。镇村要切实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能走过场,不得隐瞒、包庇。健全线索专项治理机制,进一步
22、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治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报道,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建立通报曝光治理台帐。各村(社区)要在专项整治工作完毕后,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承诺“本辖区内的低保严格根据规定程序审核认定,且符合条件,无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维稳保”,如仍旧发觉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将严格根据*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农村低保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实施方案 各村: 为仔细贯彻落实省巡察组反应的有关农村低保问题的要求,依据市民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镇低保整治实施方案,解决我镇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治内容
23、1.农村低保方面存在的虚假问题,个别村干部办事不公、相互之间推脱,不准时受理低保的问题; 2.农村低保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问题。 三、整治目标 1.以2023年10月份农村低保在册人员为自查自纠对象,对各村进展一次摸底排查,对“错保、漏保”现象准时予以订正。 2.在自查自纠中,对违规享受低保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发觉符合低保条件的准时纳保。 四、实施步骤 1.学习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15日) 各村要高度重视,仔细落实,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5-7人的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村低保整治工作。召开特地工作会议,对村干部进展低保有关政策法规的集中培训,并发放低保宣传资料。做好村低保工作的
24、宣传,重点宣传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低保金如何发放、低保对象动态治理等内容,使低保政策深入人心。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15日-30日) 各村由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牵头,成立包括两委干部、熟识村民状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10人以上的本村低保整治评议小组,对村现有低保户进展一次审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取消,对由于个别村干部不作为造成困难群众申请无人受理的,评议小组要根据低保相关程序进展公开、公正、公正的评议,准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村要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评议小组成员和包村干部在评议结果上签字确认,并在村公示栏进展公示,相关资料上交镇民政
25、办存档。 3.重点检查阶段(12月1日-8日) 镇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村整治状况进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村是否成立低保整治评议小组,是否仔细开展工作,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对这次整治结果是否满足等,保障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9日-10日) 各村做好整治后总结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准时订正,标准低保程序,完善今后的低保工作,使“阳光低保”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严厉仔细,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要边查边改,做到订正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见实效。 三是要严厉追究,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觉严厉对待,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
26、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为保障我镇农村困难家庭的根本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展,依据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法(隆政办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隆民发202328号)的规定,经讨论,打算从6月15日开头在全镇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核审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年审对象三阁司镇辖区内正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二、年审内容坚持“以户为单位”进展保障的原则,根据“从最困难的群众保起”的根本原则确定保障对象,肯定要确保重点对象保障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停顿保障,对应保对象保障到位,
27、确保应出即出、该退尽退。主要审查低保对象家庭的年收入状况,及其劳动力量、身体状况,住房、日常消费等状况。三、年审程序和时间安排此次低保年审工作从2023年6月15日开头至2023年7月10日完毕,分六个阶段进展:1、宣传发动( 6月15日6月17日)。各驻村干部将隆回县2023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查公告张贴到村(居),积极宣传低保年审工作,营造气氛,确保低保户家庭主动协作此项核查工作。2、本人申报(6月18日6月19日)。低保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享受或连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照实填写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简称申请表)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批表(简称年审表
28、)。3、入户调查(6月20日6月22日)。驻村干部和村(居)支两委成员要100%入户调查,逐户核对低保对象家庭相关状况。4、民主评议及公示(6月23日6月29日)。各村(居)必需召开由驻村干部、村(居)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的低保民主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逐一进展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5、镇人民政府审核( 6月30日7月4日)。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核实资料等形式进展复查、审核,将审核结果反应至村(居)委会再次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汇总后报送县民政局。6、县民政局审批( 7月5日7月10日)。县民政局依据呈报材料进展审查审批
29、,确定保障标准后,反应到村委会第三榜公示。四、低保对象“进退”要求(一)必需“进”入农村低保对象的:残疾类: 一级残疾人(未吃五保的)必需无条件享受农村低保(资料上必需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二级残疾人(未吃五保的)原则上要解决农村低保,因家庭条件优越而没有解决的必需向镇社会事务办供应书面形式予以解释(资料上必需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未分家且有两个三级(含)以上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只需登记残疾人信息)。其他因年龄问题临时不能享受五保的:无儿无女年龄缺乏60周岁的孤寡“老人”(50周岁以上)。父母单方死亡且年龄缺乏16岁的“孤儿”(不能同时享受五保)。因患重大疾病而使家庭特殊困难的(必需附上清楚
30、的疾病诊断)。其他生存条件特殊恶劣的。(二)必需“退”出农村低保对象的:低保对象已死亡的。无正值理由半年以上未支取低保现金的。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具有赡养、抚(扶)养力量但不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不照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不协作低保工作人员调查的。家庭收入明显增加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力量、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尚未改正的。非因拆迁或其它正常缘由近期调整住房,购置商品房,新建住房以及对住宅进展高档装修的。家庭实际生活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水、电、气、通讯费用支出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无特别理由、不能按规定时间
31、参与年审的。五、程序上要标准1、各村(居)驻村干部和固补干部为该村(居)低保评定和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汲取党员骨干、组长、群众代表等成员参与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团,驻村(居)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低保对象必需通过党员组长会议民主评议逐个确定,以确保农村低保评定和年审工作顺当完成。2、加大宣传力度。低保年审工作中,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播送、等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让广阔群众正确理解低保政策,明白低保申请条件及申办程序,使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社会救助观念,确保年审工作顺当进展。3、各驻村(居)干部、村(居)支两委要强化责任,镇下达的到村(居)指标数,不得再将指标
32、分解到组,低保对象只能在评议会上依据政策和家庭困难状况逐个产生,必需坚持“个人申报驻村干部和村(居)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工作程序, 1500人以上的村(居)必需至少有两处醒目公示处。同时,做到每次民主评议会议必需有会议记录和参与会议人员的签字。六、留意事项1、已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要坚决杜绝“合户保”、“平均摊派”和“低保轮番吃”的现象。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最贫困居民根本生活的一种政府救济制度,不是社会福利,不能平均享受,更不能人人享受和轮番享受,不能把动态治理,人员有进有出错误地理解为轮番保障;决不允许以一
33、户挂名保,而后将低保资金再重新安排或挪用做为村组公益款项使用。3、镇下达的到村(居)指标数,不得再将指标分解到组。各村(居)根据镇安排的指标上报低保人数,不得突破指标(指标安排见附表3)4、严禁现任村干部及其家庭、直系家属享受农村低保,确因突发缘由造成家庭根本生活困难的按程序纳入临时救助范围。5、各村(居)务必对无劳动力量或因病、因残、因年老丢失劳动力量及因自然条件恶劣无法生存的家庭实施重点保障,首先纳入保障范围;对重点保障对象,必需以家庭为单位全额纳入保障范围。6、不得消失死亡未报和“吃空饷”等现象,死亡人员应准时申报,死亡未报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觉,必需追回有关人员所冒领的保障金。7、重新
34、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必需填写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报镇社会事务办;连续享受低保的农户必需填写隆回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年审表(一式两份)。低保对象必备资料:低保对象本人申请书;低保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存折及复印件;低保对象最近2寸照片3张;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需出具相应证明。每次负责评议和年审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人情保、亲戚保、自己保、合户保等违规现象。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三个不能”、“四个100%”,即:该有的年审程序一个不能少;该走访的对象一个不能漏;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能保。村干部应对申报对象逐户走访,走访率到达100%;完善保障对象
35、的档案资料,台账完善率到达100%。 民主评议到位,民主评议率到达100%;三级公示到位,张榜公示率到达100%。七、奖罚措施在低保年审期间,镇党委政府将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低保评议程序、公示等内容进展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展通报,且严格按镇绩效考核扣分到村:1、未按程序确定低保对象的,扣2分;2、不符合政策享受低保的,每例扣2分。3、凡因低保确定不当引发到省、市上访的,每例分别扣3分、2分;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党员组长会议进展民主评议的,扣2分,未公示的扣1分。5、未准时报送资料的,每缺1项扣0.5分。2023年低保排查实施方案 2023年低保排查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
36、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低保排查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依据*区府办涵(2023)13号文件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排查工作的*知,要求实际状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现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重点排查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不含)以下,有劳动力量、无重病重残、无特别困难缘由的低保对象和户籍不在*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申请低保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办委提出书面申请,人户分别家庭有两地以上户籍的,由居住地户籍的人员提出申请)。 二、排查方法与内容 (一)排查方法 实行集中调查与分散调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乡低保A类对象,根据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
37、定方法的*知(民发2023178号)文件的规定,排查现享受特困供给人员的生存状况、是否丢失劳动力、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无履行义务的力量;对城乡低保B类对象,要求出具相应的重病(近半年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重残(一、二级残疾)证明;对城乡低保C、D类对象,重点排查因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后,收入是否超标,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状况。 (二)排查内容 1、排查违规违纪纳入低保范围的“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坚决杜绝“应保未保”、“保不应保”现象。 2、排查“政策保”问题。即为维护社会稳定,未经经济状况核查等程序,将拆迁户、失地农夫、破产企业职工等特
38、别群体整体纳入低保。 3、排查不按家庭施保问题。严格落实低保政策,清理排查不按家庭施保问题。对家庭构造不正常、家庭成员不全和多报家庭成员的低保对象,分类核实家庭人口和应享受低保人口;对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可单独施保。 4、排查“骗保”问题。重点清理是否*过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或*过就业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甚至编造虚假申请材料,骗取低保的保障对象。 5、排查收入超标问题。将低保数据信息与社保、工商、税务、财政、就业、房管、车管等部门信息进展核对,清理收入超标的保障对象。 6、排查“应保未保”问题。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致贫、因病返贫、因病返贫等符合
39、低保条件但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按规定准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 三、排查时间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过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低保政策和排查工作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由办事处组织各社区民政专干对低保政策和业务操作进展集中培训。 (二)登记公示阶段居民委员会对低保对象户主及家庭成员在居民委员会公示栏进展全面公示。低保对象本人持“三证”(身份证、户口簿、低保存折)及1寸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进展登记,同时供应重病、重残等相关资料,逾期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清理排查阶段 1、入户调查。组织驻社区干部、居民委员会、低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实行“一看、
40、二问、三查” (即:一看低保户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二问低保对象邻居,了解低保对象平常状况;三查工资及各种收入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状况)的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逐一进展调查。 2、民主评议。对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重新进展民主评议(城市低保听证,)。城市低保听证按*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听证和公示制度执行。 (四)汇总上报阶段。各社区依据家庭经济状况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等状况进展汇总、梳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填写*区城乡低保排查汇总表;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填写*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表;对连续享受低保的对象做好近亲属登记备案工作,并填写*区城乡
41、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居两委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待遇备案表,各社区签字盖章后由办事处统一上报区民政局。 (五)审批公示阶段。区民政局、办事处对乡各社区上报的资料进展审核、审批,同时对连续享受的低保对象进展抽查,将已审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返回所社区居务公示栏进展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低保对象,保存其低保资格;在公示期,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对象,办事处、社区要重新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低保资格。 (六)信息录入阶段。各社区将收集的低保对象的个人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重病重残证明等)及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的程序工作资料分类归档。并同步扫描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准时修改、校对数
42、据信息,确保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精确、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并落实专人开展日常工作,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室联动,形成合力。民政办、纪工委、等科室应积极协作,大力支持低保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取证,照实供应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保证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顺当开展,确保实效。 (三)全程督查,狠抓落实。民政办要全程跟踪、指导督查各社区低保清理排查工作开展状况及公示状况,纪工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确保低保清理排查工作标准有力进展。 (四)阳光低保,公开透亮。办事处及社区要设立特地的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信访
43、台账,公开办事处、社区监视举报电话,承受群众的监视举报。 (五)严格纪律,严厉问责。根据“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本次低保清理排查过程中消失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厉处理。 各社区要以此次集中清理排查为契机,仔细总结工作阅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我办低保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方案 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我镇社会救助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稳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依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打算对全镇*年城乡低保对象进展年度审核,特
44、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年审目的 仔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民发*220号)、社会救助暂行方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稳固湖南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根据“政策严厉、程序标准、对象精确”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 二、年审对象 *年10月在册要求享受*年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 三、年审时间 从*年11月上旬开头,12月20日前完毕,*年元月起启用年审结果。 四、程序和方法 由镇民政办详细实施,实行“户主申请、信息核对、
45、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对本辖区内已享受低保待遇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展核查。 (一)受理申请。由户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村(社区)向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照实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授权申明及诚信承诺书,供应家庭成员户籍、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核对。对连续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部进展信息核对。核对信息作为入户调查重点内容进展核实,并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核对报告逐一打印存入个人档案。 (三)入户调查。镇民政办要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申请对象逐一进展入户调查,核准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市社会救助局将组织人
46、员进展抽查。 (四)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完毕后,镇民政办逐一组织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展评议。 (五)张榜公示。镇民政办要组织村(社区)对本级提出的申请低保家庭拟保障意见和经市社会救助局审批的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村(社区)和乡镇进展公示。主要公示申请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人数、民主评议、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社会救助局、镇民政办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六)审核审批。镇民政办依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结果状况,对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提出意见,报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对已受理的低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进展单独备案登记,同时报市社会救助局备案。由市社会救助局全面审查镇民政办上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根据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单独登记的或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成员有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