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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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 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以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 障功能作用,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 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 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城乡低保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 记“七一”重要

2、讲话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 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在新时代西 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州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经济工作会 议、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 缝衔接,全面消除救助盲区。(四)同步做好九项相关工作。一是农村低保季节性缺 粮户救助工作。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 象认定工作,按时发放救助粮。二是特困人员年度核查工作。

3、 按照审计反应问题,举一反三,同步开展特困人员供养认定、 生活自理能力评定、规范协议签订等年度工作,切实做到精 准认定、准确评定。加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力度,排查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建立台账,由养老服务机构主 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其入住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并 签订好集中供养协议;对暂时不能入住的,帮助其选好照料 护理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按月开展 好照料护理情况评估,按月足额发放照料护理费。加强对分 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访视,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人等 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服务类社 会救助。三是开展低收入人口年度核查。按照低收入人口 动态

4、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现 有低收入人口年度核查,同时要应用好低保年度核查成果, 并录入信息系统。四是开展好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年度核 查。为防止死亡补贴,同步开展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核查 工作,逐一建立核查台账,责任到人,确保真核查,为下步 提高救济标准提供保障。五是开展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年度核查。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对符10 - 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要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规范救 助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再次出现低保、 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重复享受的错误做 法。六是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度核查。对未纳入补贴 发放范

5、围的重度残疾人要开展年度核查,提醒并主动帮助其 申请办理补贴;对纳入补贴范围且已死亡、享受特困供养等 不再符合补贴政策的,要及时审核确认并取消补贴。同时, 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月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应 补尽补、应退尽退”。七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转城 市低保年度核查。按照“自愿选择”选择,及时将其纳入城 市低保。相关要求按照2021年6月8日印发关于移民安 置区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提示办理,对享受农村低保的搬迁家庭不愿转移安置点享 受城市低保的签订好自愿放弃承诺书。八是做好非义务教育 阶段在读困难家庭学生排查。为落实就学帮困工作,配合做 好阻隔代际贫困

6、工作,开展困难家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 况排查,并建立完善台账,按政策实施好救助,确保困难学 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困难家庭学生实际生活质量。九是做 好低保、特困户电表号核查。对现在享受待遇的低保户、特 困供养户的电表号要再次全面核查,用现有低保系统导出低 保户、特困供养户的电表号逐一入户复核,健全完善台账(入 户人员每户拍照标记),标明清楚电表开户人姓名、身份证11 - 号,农村有房子但在城市租房的录入其农村房子对应电表号, 本人无房但因监护照料等原因与其亲属长期共同生活在一 起的低保、特困对象填写其亲属户电表号,因其他因素不需 要缴纳电费的书面说明清楚,加强业务对接,确保免费电量 优惠政策应

7、补尽补。(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是强 化工作责任。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乡村振兴考核重要指 标之一。要全面落实具体责任、社会事务业务指导责任、有 关站所的相关责任,形成政府领导、社会事务办牵头、各站 所协作、镇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切实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依托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队员、村(社区)“两委”、网格员,切实保障入户核查所 需工作力量。三是强化工作调度。社会事务办要切实加强对 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调度指导,及时指导村(社区)解 决低保年度核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要建立定期调度报告制 度

8、,按时报送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务必于3月 28日前完成入户核查工作,4月15日前完成对象审核确认 以及系统数据录入校准工作,并于4月底前将核查后新确定 的补助待遇兑现到位。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年度核查前要采 取政务公开栏、村(社区)务公开栏和在村居民聚集地开展 年度核查工作宣传,主动获得群众支持和积极参与,及时提 供年度核查有关线索,提高核查精准度。年度核查结束后, 决定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书面送达告知书或者其 他方式告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同时做好政策解释、思 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 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挖掘宣传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正 面典型

9、,宣传普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传递党和政府对困 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 走。13 - 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那么,扎实 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动态管理、应退那么退”。2022年低保标准按2021年12月城 乡低保新标准执行(农村低保标准为4548元/人/年,城市 低保标准为635元/人/月)。二、组织保障成立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如下: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村(社区)工作队长、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 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XX兼任办公室主 任,XX兼任办公室副

10、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三、工作安排(一)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 依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经核查 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 或超过救助渐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 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那么退”。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 准性,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 定保障待遇,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二)细化核查对象范围按照“应保尽保、应退那么退”动态管理的原那么,将以下 10类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1 .将拟新申请对象;.仍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2 . 2021年以来退出保障的

11、对象(死亡除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 .辖区内所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及三级智力、三级 精神残疾人;4 .辖区内所有重病患者及自付医疗费用较大监测户、脱 贫户及一般农户;.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5 .辖区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 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6 .脱贫人口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扣除转移性收入 后人均收入在1. 5倍低保标准以下的家庭。7 .辖区内未纳入保障范围且正在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 (研究生除外)的家庭和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纳入年度核 查范围。(三)细致核算低保家庭收入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尽算”,对低保家

12、庭的工资性 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开展逐项核算 (土地征收款、房屋拆迁补偿款等属于一次性补偿款,属于 非收入工程,不列入收入类核算范围,归入财产类核算范围), 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核算的低保家庭收入与实际 生活情况相符,坚决防止人为压低收入提高补助水平或人为 抬高收入降低补助水平的错误做法,入户调查要严格按照 “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那么,入户调查对象为具备民 事行为能力人,核算收入、调查财产要科学、合理,调查结 果应经被调查人签字认可(或家属代签)。要认真落实关 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 “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

13、入时 可扣减必要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以及自我提升方面的 支出等就业本钱,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的要求, 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方法中“对于共同生活的家 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增加的刚性 支出,必要的就业本钱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 扣减”的规定,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抵扣工程和抵扣 金额。“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不计入家庭收入。(四)认真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方法要求,对整户 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的一级、二级重

14、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 残疾人以及患有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经 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按当地1.5倍低 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最低生活 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 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 规定的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 户指乡村振兴部门依规识别的易返贫致贫家庭)。(五)持续落实低保“渐退政策”认真贯彻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 的实施意见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方法关于低保渐 退机制的有关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被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15、国有企业招考录用或聘用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 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3个月救助渐退期;对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6个月救助渐退期;对最 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以及产业 帮扶增收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可给予 12个月救助渐退期。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完善死亡人员领取 保障(补贴)资金动态监测和报告处置机制的通知要求, 加强动态监测和排查核实,对低保死亡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次 月退出保障范围,并停发低保金,对退出保障人员要进行张 榜公示(标记退出原因)或书面告知其家属。四、工作要求(一)务必加固筑牢“三

16、道防线”,确保动态监测、帮 扶及时到位。进一步压实镇社会事业办和督查组的指导和抽 查责任,村“两委”、工作队的具体实施责任,核查干部的 入户核查责任,确保低保年度核查“真入户”“真调查”确 保入户核查结果真实反映被调查家庭成员的构成、收支情况 和财产状况。加固筑牢“零报告”机制防线,关键是要发挥 好村组干部住在当地,可第一时间知晓低保家庭人员变动和 收入变化的有利条件,严格执行村对镇即发现即报告、镇对 县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上报,辖区内没有低保对象变动 情况也要执行“零报告”。以上两个方面,还要做好县级及 以上的抽查检查迎检准备,发挥好驻村干部对村组干部的监 督作用,合理运用追责问责手段,确

17、保责任压实、工作落实。 加固筑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防线。除积极应用好低收入人口 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遏制“防漏”和“防错”外,还要主动对 接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据比对机制,自行有针对性地开展数 据比对和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各类“错保”“漏保”风险隐 患。(二)建立健全多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强化部门联动, 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采取数据比对、 定期排查、发现报告等措施,及时将家庭人员构成和收支状 况动态变化后,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 障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低保核查与防返 贫风险排查同步开展,社会事业办要

18、将10类对象调查结果 (具体到户名单和每户生产生活、收入支出等相关数据)提 供给乡村振兴部门,由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本 次年度核查之后,拟新增纳入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范围的 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名单要同步提供给乡村振兴部门,作为防 贫监测的重要线索。乡村振兴部门要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符 合监测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按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纳入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同时社会事务办每月定期将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完整名单提供给教育、人力资源、村 镇建设中心、应急管理、医疗、残联等部门,推动相关部门 将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纳入专项救助范围。(三)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

19、进 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张榜公示和镇抽查为基本保 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扎实 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 应退那么退”。一是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扎实开展入户收 入核查,真正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 责任”四到位,确保收入核查结果与被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 况相符;张榜公示既要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长期公示、 又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严防公示对象身份证号、银行账号、 号码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泄露;镇抽查做到 检查比例和范围符合规定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 重点检查(镇级对每个村进行抽查,同时做好县级对镇进行

20、抽查的准备,要对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100%抽查,群众意见 大、退出人员、新增纳入对象抽查不低于10户)。要加强 低保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零报告”机制,及时发现报 告低保对象家庭人员构成变动、收入和财产变化等情况,全 面杜绝“错保”“漏保”问题。二是规范实施低保分类施保。 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实施方法(暂行)(黔府发2015 2号)要求,全面落实“九类人员四档次”分类施保标准, 即:第一档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按当 地城乡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即:农村低保 为114元/人/月,城乡低保为191元/人/元);第二档为城 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研

21、究生 除外),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即: 农村低保为76元/人/月,城市低保为127元/人/元);第 三档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农村低保家庭中的 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纯女户家庭成员和 失地农村家庭成员,按当地农村低俣标准的15%增发特殊困 难补助金(即:农村低保为57元/人/月,城市低保为95元 /人/元);第四档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统一 按70元/月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有多重增发属性的,特殊困难补助金发放不累加,按照“就 高原那么”执行。要加强与残联部门数据信息比对,确保所有 纳入低保的残疾人100%享受

22、分类施保(困难生活补贴)。三 是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应用低保信息系统,通过 手机终端上的多彩宝手机APP开展入户核查,填写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保 证数据采集质量,强化入户核查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 线上线下融合,全面运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对所有新申请和原保障低保对象及时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及 时处置预警信息。四是深入开展“救急难”排查。全面落实 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制度,将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 作为排查重点,对遭遇重大疾病、家庭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 在其申请低保时,可以视情形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 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认。情况紧急的,立 即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取消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直接实施先行救助,坚决做到 及时救助、有效救助。全面落实急难救助发生地首问责任制 度,急难事件发生地要加强信息报送,真假要及时向县民政 局汇报开展必要的紧急救助,并主动对接急难对象的救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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