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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号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六篇)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编号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篇一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治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治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治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治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根据食品安全自查规划实施
2、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实施效果进展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根据食品安全自查规划准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帮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工程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筹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展的安全自查,并掩盖全部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以下状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峻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转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
3、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预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规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规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供应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供应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
4、、规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规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伴随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展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纳现场观看、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展抽样调查. 4.3.3查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治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觉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完毕,自查小组成员相互沟通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晰,证据凿. 4.3.5帮忙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订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展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
5、,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状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订正措施 4.4.1依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展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缘由,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订正措施,并规定完成订正措施的期限. 4.4.2订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需向质量负责人说明状况,恳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订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状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订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
6、查结果提交治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相关文件 订正措施程序 6、发放范围 7、变更历史 8、记录 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编号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篇二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负责人、治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详细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存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实行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
7、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根据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留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准时间;操作方法;制度落实人等。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特地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
8、(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别要求,防止穿插污染。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展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工程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损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
9、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展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治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学问,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养。 2、组织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对不能到达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状况记入培训
10、档案并保存。 主要内容: 1、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 2、制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治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主要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依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觉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实行如下措施。 1、马上停顿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11、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马上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状况。 4、将有关状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治理机关。 5、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进展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详细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主要内容: 1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 2、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准时消退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大事,准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 4、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实行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消灭有关证据。 主要内容: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担当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12、,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恳守信,依法经营。 2、仔细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供应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3、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公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哄骗误导消费者。 4、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制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5、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
13、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7、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8、主动向消费者供应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9、本制度采纳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视。 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编号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篇三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治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治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治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
14、治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根据食品安全自查规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实施效果进展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根据食品安全自查规划准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帮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工程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筹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展的安全自查,
15、并掩盖全部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以下状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峻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转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预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规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规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供应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供应其他支持性
16、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规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巢排,澄清自查规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伴随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展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纳现场观看、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展抽样调查。 4.3.3查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治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觉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完毕,自查小组成员相互沟通分析,确定
17、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晰,证据凿。 4.3.5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订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展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状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订正措施 4.4.1依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展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缘由,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订正措施,并规定完成订正措施的期限。 4.4.2订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需向质量负
18、责人说明状况,恳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订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状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订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治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相关文件 订正措施程序 6、发放范围 7、变更历史 8、记录 6、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需在干净区内划定特地区域进展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需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纳
19、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根据“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展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掌握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纳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根据“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展处理,严格把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外表光滑、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准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需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
20、具保洁柜内制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编号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篇四 为加强治理,明确责任,实现餐饮工作的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餐饮工作的治理水平和效劳水平,特制定本餐饮店规章制度. 一,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效劳思想,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业务技能,积极完本钱职工作. 二,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着装上岗,挂牌效劳,要讲究仪表仪容,讲究个人卫生. 三,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对教职员工和客人就餐,要主动热忱,文明用语,不得说粗话和脏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效劳员在岗时,不准在餐厅落座和陪客人喝酒. 四,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不准在灶间和工作间随便抓吃食品;不准随便领人到餐厅吃喝闲扯
21、;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看电视,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打乒乓球和台球等. 五,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非餐饮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后橱;不准领小孩到岗;不准将餐厅的物品随便借用和送人. 六,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严格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过时和霉烂变质的食品,调料,饮料等进入餐厅和使用.做好餐具消毒和餐饮卫生工作. 七,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函授学员就餐和向教职工出售的食品,一律凭票,不准收取现金,收回的饭票按规定消毁,不得重复使用. 八,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要爱惜炊事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离岗,串岗
22、,不准聚堆谈天和说笑打闹. 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编号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篇五 为标准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安康治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治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全部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效劳员、洗碗工、选购员、库管员、治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治理制度。 2、新参与或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经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参与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展一次安康检查,必要时承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
23、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治理员要准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展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安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展安康检查。 6、食品安全治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把握从业人员的安康状况,并对其安康证明进展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安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为标准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
24、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治理制度。 1、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效劳工作。 2、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展,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和食品安全学问、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效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为标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25、治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治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展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
26、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1、开头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为标准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工作服治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治理制度。 1、全部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需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转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
27、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套工作服。 为标准食品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选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治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选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把握餐饮效劳食品安全法律学问、餐饮效劳食品安全根本学问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选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
28、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选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置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选购的,与供给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选购供给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选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选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
29、(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选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选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治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选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给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给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选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选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选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
30、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选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一样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选购集中消毒企业供给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选购入库前,餐饮效劳供应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选购记录。选购记录应当照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给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
31、产品类别或供给商、进货时间挨次整理、妥当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编号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打印篇六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需在干净区内划定特地区域进展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需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纳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根据“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展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掌握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纳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根据“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展处理,严格把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外表光滑、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准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需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制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