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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theemploymentcontract)第一节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thegeneralintroduction)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一方,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一方,从属于用人单位,提供其劳动,而用人单位给付报酬的合同。提供其劳动,而用人单位给付报酬的合同。二、特征二、特征(一)是有偿性合同(一)是有偿性合同有偿性,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履行义务都有特有偿性,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履行
2、义务都有特定的物质性回报,即劳动者以提供劳动为条件获得定的物质性回报,即劳动者以提供劳动为条件获得工资收入和其他待遇;用人单位则以支付工资等为工资收入和其他待遇;用人单位则以支付工资等为条件获得对劳动力资源的利用,从而获得相应成果。条件获得对劳动力资源的利用,从而获得相应成果。(二)是双务性合同(二)是双务性合同双务性表现:劳动合同主体双方都有负义务,双务性表现:劳动合同主体双方都有负义务,即劳动者有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即劳动者有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
3、件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其他保护性条件等义务。福利待遇及其他保护性条件等义务。(三)是诺成性合同(三)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劳动合同只需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诺成性,劳动合同只需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除法律对某些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外,致即可成立,除法律对某些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外,不需要有实际的行为要件。不需要有实际的行为要件。(四)是要式合同(四)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和手续成立的合同。式和手续成立的合同。(五)持续性合同(五)持续性合同持续性合同,是指在某一约定时间内,当事持续性合
4、同,是指在某一约定时间内,当事人对已确定的合同义务必须以连续、不间断地给付人对已确定的合同义务必须以连续、不间断地给付才能实现合同内容的合同。才能实现合同内容的合同。“持续性持续性”既指合同义既指合同义务履行的不可间断性,又指合同义务随着履行时间务履行的不可间断性,又指合同义务随着履行时间的推移在当事人之间不间断更新性。的推移在当事人之间不间断更新性。(六)附合性合同(六)附合性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过程,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附合表示同意的过程。只要出的劳
5、动合同主要条款附合表示同意的过程。只要用人单位提出的合同条款不违法,这种附合合意行用人单位提出的合同条款不违法,这种附合合意行为即为法律所允许。为即为法律所允许。(七)从属性合同(七)从属性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遵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遵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完全纳入用人单位的经济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完全纳入用人单位的经济组织和生产结构之内。织和生产结构之内。(八)城信合同(八)城信合同三、书面劳动合同的作用三、书面劳动合同的作用(一)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一)证明双方劳动
6、关系的存在(二)权利义务履行的依据(二)权利义务履行的依据第二节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theformofemploymentcontract)一、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一、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二、现行制度下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二、现行制度下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后果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7、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3,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用
8、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同酬。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
9、酬。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三、口头、默示劳动合同三、口头、默示劳动合同(一)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意义(一)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意义1,不存在,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也不的问题,也不会造成劳动合同理论的混乱。会造成劳动合同理论的混乱。2,可以防止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义务。,可以防止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义务。(二)默示劳动合同(二)默示劳动合同一是订立劳动合同时,不仅双方没有订立书一是订立劳动合同时,不仅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合同条款的内容口头也未达成一致,面劳动合同,就合同条款的内容口头也未达成一致,甚至根本未进行接触协商,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甚至根本未进行接触协商,
10、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劳动者直接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为用人单位任,劳动者直接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默示地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岗提供劳动,并默示地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位、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一是双方订立了书面或口头劳动合同,劳动一是双方订立了书面或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视为双方同意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口头、默示劳动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证(三)口头、默示
11、劳动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证明明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个税的记录;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个税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证、服务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电子方面的证据;,电子方面的证据;4,考勤记录;,考勤记录;5,基层工会的证明;,基层工会的证明;6,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登记表表、报名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招用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第三节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12、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原则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合法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资格、劳动合同的合法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资格、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1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电子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用人单位(甲方):用人单位(甲方):员员工(乙方):工(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事宜,经双方协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事宜,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商并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第
14、一条:甲、乙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后,甲方第一条:甲、乙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后,甲方给予乙方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甲方需对乙方给予乙方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甲方需对乙方的户口及档案进行保管;的户口及档案进行保管;第二条:乙方做为甲方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第二条:乙方做为甲方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严格履行在甲方服务满三年的合同期限约定,必须严格履行在甲方服务满三年的合同期限约定,若乙方在服务期间中途自行离职,甲方有权不予办若乙方在服务期间中途自行离职,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户口及调档相关手续,若乙方必须要求办理相关理户口及调档相关手续,若乙方必须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者,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及手续者,乙
15、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及在职期间的一切培训费用;在职期间的一切培训费用;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服务期间一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服务期间一律不准考研(脱产),若乙方拒不履行以上条款律不准考研(脱产),若乙方拒不履行以上条款(第二、三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除名,不承担(第二、三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除名,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相关后果;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相关后果;第四条: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若甲第四条: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若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自愿承诺自甲乙双方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自愿承诺自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主动办理人解除或终止
16、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主动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事档案转移手续;第五条:乙方若未能按本协议的第五条:乙方若未能按本协议的第二、三第二、三条执条执行,视同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违约的乙方终止提行,视同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违约的乙方终止提供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乙方的户口及档案的管理、供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乙方的户口及档案的管理、丢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义务;丢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义务;第六条:乙方对第五条处理程序认同并不持第六条:乙方对第五条处理程序认同并不持任何异议。任何异议。(注:该协议于(注:该协议于2007年之前签订)年之前签订)3,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协商一致(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平等原则
17、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3)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
18、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宜昌市无线电厂诉卢玲等四人终止劳动合同宜昌市无线电厂诉卢玲等四人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案纠纷案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被告:卢玲,女,被告:卢玲,女,28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被告:倪亮,男,被告:倪亮,男,26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被告:刘珊,女,被告:刘珊,女,27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被告:何国香,女,被告:何国香,女,29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岁,宜昌市无线电厂工人。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以下简称无线原告湖北省宜昌市无线电厂(以下简称
19、无线电厂)因与被告卢玲、倪亮、刘珊、何国香等电厂)因与被告卢玲、倪亮、刘珊、何国香等4人人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纠纷,不服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纠纷,不服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委员会的裁决,向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讼。原告无线电厂诉称:因原告无线电厂诉称:因4名被告与本厂的劳动名被告与本厂的劳动合同期满,本厂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宜昌市劳动争合同期满,本厂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却裁决本厂与议仲裁委员会却裁决本厂与4名被告补签名被告补签27年的年的劳动合同。这个裁决于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劳动合同。这个裁决于法无据
20、,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名被告与本厂的劳动合同。终止名被告与本厂的劳动合同。4名被告辩称:按照原告制订的名被告辩称:按照原告制订的全员劳动合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同制实施细则,原告应当与我们签订,原告应当与我们签订510年的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原告不向我们宣传、告知细则的具劳动合同,但是原告不向我们宣传、告知细则的具体内容,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为期体内容,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合同违背了我们的真实二年的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合同违背了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叫意思表示,是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叫原告与我们续签劳动合同
21、,是正确的,原告应当执原告与我们续签劳动合同,是正确的,原告应当执行。请求支持。行。请求支持。法院经审理查明:法院经审理查明:1988年年11月至月至1989年年12月期间,原告无线电月期间,原告无线电厂分别与被告卢玲、倪亮、刘珊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厂分别与被告卢玲、倪亮、刘珊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被告何国香在劳动合同。被告何国香在1987年与宜昌市旭光棉年与宜昌市旭光棉纺织厂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纺织厂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1992年调入年调入无线电厂工作。无线电厂工作。1995年年5月,原告无线电厂按照实行全员劳动月,原告无线电厂按照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要求,制订出合同制的要求,制
22、订出宜昌市无线电厂全员劳动宜昌市无线电厂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合同制实施细则,经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曾经下发到全厂各个科室学习过。曾经下发到全厂各个科室学习过。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合同制职工应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合同制职工应与无线电厂签订期限为与无线电厂签订期限为510年的劳动合同。但同年的劳动合同。但同时也规定如果本人自愿,职工可与无线电厂签订短时也规定如果本人自愿,职工可与无线电厂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也可不与无线电厂签订劳动合同。期劳动合同,也可不与无线电厂签订劳动合同。8月,无线电厂根据该细则,分别与名被告月,无线电厂根据该细
23、则,分别与名被告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1995年年8月月1日起至日起至1997年年8月月1日止。合同到期后,无线电日止。合同到期后,无线电厂没有通知厂没有通知4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劳动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合同,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1998年年7月,月,无线电厂以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为由,通无线电厂以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为由,通知知4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关系。4名被告向宜昌市名被告向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维持原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24、请仲裁,请求裁决维持原劳动关系,并与无线电厂续签劳动合同。动关系,并与无线电厂续签劳动合同。问:无线电厂分别与问:无线电厂分别与4名被告签订为期两年的名被告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4,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都不得有欺诈讲信用。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都不得有欺诈行为。行为。如告知义务。如告知义务。二、劳动合同的效力二、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拘束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当事
25、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一)劳动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一)劳动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同依法订立,就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二)劳动合同对第三人的拘束力(二)劳动合同对第三人的拘束力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的效力只及于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26、,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不具有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不具有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的拘束力。人的拘束力。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偿责任。三、无效的劳动合同三、无效的劳动合同(一)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一)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劳动合同获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劳动合同获得了法律的否定性的评价。得了法律的否定性的评价。(二)
27、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制性规定而无效包括:包括:(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2)劳动合同的内容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的内容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定(3)不具备法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定的形式2,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原因而无效之危等原因而无效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
28、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之订立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己的真实意愿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
29、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三)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三)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27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效。”无效的合同可分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无效的合同可分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四)无效的确认(四)无效的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劳动
30、争议仲裁机构或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定无效劳动合同。(五)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五)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28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被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同酬的原则确定。”第四节第四节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劳动合同期限的概述一、劳动合同期限的概述(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一)什么是劳
31、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二)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法理(二)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法理1,期限的一般法律涵义,期限的一般法律涵义(1)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当事人一道受合)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当事人一道受合同效力约束,即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内应当依约定履同效力约束,即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内应当依约定履行义务。行义务。(2)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效力即应当归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效力即应当归于消灭,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消灭,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2,劳动合同的期限的意
32、义,劳动合同的期限的意义不仅决定劳动关系的存续,双方义务的履行,不仅决定劳动关系的存续,双方义务的履行,而且对于劳动者的就业稳定之相关利益和雇主雇佣而且对于劳动者的就业稳定之相关利益和雇主雇佣稳定的相关都有重要影响。稳定的相关都有重要影响。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概念(一)概念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为定期劳动合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为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明确地约定了合同终止时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明确地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33、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8月,无线电厂根据该细则,分别与月,无线电厂根据该细则,分别与4名被告名被告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1995年年8月月1日起至日起至1997年年8月月1日止。合同到期后,无线电日止。合同到期后,无线电厂没有通知厂没有通知4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劳动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合同,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1998年年7月,月,无线电厂以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为由,通无线电厂以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为由,通
34、知知4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名被告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问题:问题:1,案例中无线电厂与名被告签订的劳动合,案例中无线电厂与名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同是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2,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2001年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16条:劳动合同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
35、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支持。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概念(一)概念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14条规定:条规定:“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36、没有采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下列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下列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连续工作满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位用工之日起计算
37、,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案例:案例:1994年月,年月,30岁的林东被沈阳市一家证券岁的林东被沈阳市一家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聘用,从事内勤工作。这一干就是经纪有限公司聘用,从事内勤工作。这一干就是13年多,总共跟公司签订了年多,总共跟公司签订了13份劳动合同,一年份劳动合同,一年一次。今年月份的一天,眼看着要签下一份劳动一次。今年月份的一天,眼看着要签下
38、一份劳动合同了,林东却意外地被公司经理通知,公司即将合同了,林东却意外地被公司经理通知,公司即将合并,在合并前要解除和林东的劳动合同。林东当合并,在合并前要解除和林东的劳动合同。林东当即向经理表示反对。即向经理表示反对。次日上班时,公司的保安表示已经接到经理次日上班时,公司的保安表示已经接到经理的通知,不允许林东再进入办公区。的通知,不允许林东再进入办公区。无奈之下,林东来到沈阳市仲裁委员会,要无奈之下,林东来到沈阳市仲裁委员会,要求裁决与该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求裁决与该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沈阳市仲裁委认为,证券公司无故开除工作沈阳市仲裁委认为,证券公司无故开除工作
39、十多年的职工,没有法律依据,应纠正。为此十多年的职工,没有法律依据,应纠正。为此,裁裁定支持林东的合法请求,证券公司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支持林东的合法请求,证券公司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承担仲裁费。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承担仲裁费。(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40、一项、第二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项规定的情形的。(三)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四)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
41、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广东:广东:用人单位恶意规避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合同时交替变
42、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案例:案例:2006年年5月,刘女士应聘到洛阳一家电公司工月,刘女士应聘到洛阳一家电公司工作,后来被任命为楼层经理。作,后来被任命为楼层经理。2008年年1月至月至3月,月,刘女士休了三个月产假,公司支付了基本工资。产刘女士休了三个月产假,公司支付了基本工资。产假期满后,刘女士因身体欠佳又续休至假期满后,刘女士因身体欠佳又续休至7月底,家月底,家电公司为此拒付工资。电公司为此拒付工资。8月月1日,刘女士回公司上日,刘女士回公司上班后,被调
43、整为售后主管,后又调整为收银员,工班后,被调整为售后主管,后又调整为收银员,工资从资从1500元降至元降至1000元。上述期间内,家电公司元。上述期间内,家电公司一直没与刘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直没与刘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年9月下旬,刘女士以家电公司调整其工月下旬,刘女士以家电公司调整其工作属于不公之举为由,向仲裁机关提起申诉,要求作属于不公之举为由,向仲裁机关提起申诉,要求家电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并补发家电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并补发2006年工作年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共计以来的双倍工资共计8.4万元。仲裁机关裁决家电万元。仲裁机关裁决家电公司为刘女士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公司为刘
44、女士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2008年年2月至月至10月间双倍工资月间双倍工资2.4万元后,家电公司向涧西法院提万元后,家电公司向涧西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应聘到家电公司工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应聘到家电公司工作后,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事实劳作后,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依照有关规定,家电公司理应为刘女士缴动关系。依照有关规定,家电公司理应为刘女士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纳社会保险,同时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共计倍工资共计9000余元余元。本案中,刘女士本案中,刘女士2008年年1月月1日前的工作时间,日前的工
45、作时间,因为属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行为,因此不具有溯因为属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行为,因此不具有溯及力,不能享受双倍工资的待遇;及力,不能享受双倍工资的待遇;2008年年1月月1日日至至1月月31日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宽限期,因此刘女士日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宽限期,因此刘女士也不享受双倍工资;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在也不享受双倍工资;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在生育期间,由于家电公司已经为刘女士交纳了生育生育期间,由于家电公司已经为刘女士交纳了生育保险,为此刘女士只能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津保险,为此刘女士只能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津贴,因此刘女士也不应享受适用双倍工资;请假期贴,因此刘女士也不应享受适
46、用双倍工资;请假期间,刘女士虽然没有上班,但也应当享受双倍工资。间,刘女士虽然没有上班,但也应当享受双倍工资。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概念(一)概念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二)适用的期限(二)适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1)以完成单
47、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案例:案例:战某系某建筑公司的工程师,战某系某建筑公司的工程师,1998年退休后年退休后一直在家休养,一直在家休养,2001年年3月被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月被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聘任为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双方签订劳动合司聘任为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
48、同书约定:本合同为某小区改造第一期工程施工期间的本合同为某小区改造第一期工程施工期间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工程全部竣工即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工程全部竣工即自行终止。乙方每月工资定为税后自行终止。乙方每月工资定为税后3500元,每月元,每月底前支付;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与自己所担任底前支付;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与自己所担任的职务相适应的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等。的职务相适应的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等。四、现行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检讨四、现行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检讨第五节第五节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thecontentofemploymentcontract)一、劳动合
49、同的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一)当事人信息(一)当事人信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二)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三)工作内容
50、和工作地点(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2,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劳动者有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点。(1)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