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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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通用8篇) 更新时间:2023-04-08 来源:调研报告 学校党建工作调研报告5篇 学校党建工作调研报告5篇 2023-02-03 关于文化助力乡村振兴调研报告【五篇】 2023-02-03 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报告范文(通用5篇) 2023-02-02 抓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通用8篇) 2023-02-0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调研报告范文(通用4篇) 2023-02-01 【-调研报告】 调研,汉语词语,读音为dio yn,是调查讨论的简称,指通过各种调查方式系统客观的收集信息并讨论分析,对各产业将来的进展趋势予以猜测,为投资或进展方向的决策做预备。以

2、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务工队伍建立调研报告(通用8篇),仅供参考,盼望能够帮忙到大家。 【篇1】党务工队伍建立调研报告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立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立是法院队伍建立的重要组成局部,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立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需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进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很多靠以往阅历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殊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给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视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视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

3、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治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准时性、精确性、分散性、社会帮助性等特点,打算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治理有肯定的关系。随便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一般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标准,仍旧存在对

4、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躲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帮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供应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方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旧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

5、方式改革好像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方法。这种旧的治理模式假如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由于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治理 中心(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治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制地方部门爱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

6、通过实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穿插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治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爱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治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治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治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治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治理、统一协调,必需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

7、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治理。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实行垂直治理,统一领导,并不意味执行机构脱离当地法院而独立。有人提出将执行机构从法院脱离出来交地方行政机关,独立于政府,这样对抗衡地方爱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执行的力量会大大降低,更不利解决执行难,也不利于执行机构内部执行权的行使。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内部应实行三权分别,即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视权分别。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视和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笔者建议,随着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的增加,中院执行一审案件的数量将渐渐削减。中院执行机构可不设实施庭,对受理执

8、行案件可以将案件托付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基层院执行。中院执行机构可设裁判庭和监视庭,裁判庭主要对基层院裁判不服的裁决案件进展复议裁判。监视庭一是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监视,执行人员监视,同时负责辖区内法院执行机构案件的协调、治理,如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执行案件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执行警力集中执行,以扩大影响。监视庭人员每年拿出大量时间制定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监视考评经过。为了表达考评公正、公开,监视庭在考评过程中可以邀请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在内,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进展考评。 基层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可以依据执行机构人员多少来敏捷确定,执行人员少的执行局,可只设实施庭。裁决庭可以临

9、时组成,也可以将裁决庭纳入院内审判庭,由其他庭审判人员进展听证裁决。中院可以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统一指挥、统一治理,确定执行方法。基层法院执行人员的监视可由中院监视庭、本院审理委会、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共同监视。 (三)、执行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 水无势差不会流淌,社会无竞争、无失业就不会前进。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开展好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就必需打破现在大锅饭的现象,必需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治理机制。将企业治理理念的工程治理机制引入执行队伍的治理。执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数量,包质量,包效率。以执行人员办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标准来衡量办案力量的标尺。执行机构每年应留有待岗

10、或下岗的名额,对于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高院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执行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才能有一种竞争感、责任感。那时执行工作所进展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对面对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视。 标准执行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 标准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的生命线。人民法院治理执行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标准执行,促进执法公正与效率的思想理念 首先标准执行指导思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需把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立要从抱负信念入手。因此,执行人员必需

1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承受人大监视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坚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根底。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把满意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作为执行工作的动身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在践行公正正义理念上,坚持秉公执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以公开促公正;在践行效劳大局理念上,正确处理好效劳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真正做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

12、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 其次标准执行用语、执行行为。良言一句暖三冬,语言是快乐的钥匙。现在一些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闹事、上访,缘由是多方面的,但有一局部也是由于我们执行人员的执行用语不文明,人文素养不高所造成的。工作中常常把自己的私愤发泄在当事人身上,冷言冷语刺痛他们,有的甚至恶语中伤,使原来是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因此,执行人员不仅应当做到熟知法律业务学问、办案程序娴熟,而且还应当学习哲学、心理学,了解中国传统道德和法律文化的关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百姓疾苦,公序良俗,人情事理等。执行人员具备了充实的法律学问,同时具备以上丰富的人文学问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就会使司法工作力量到达一个

13、新的境地,在执行工作中就能有效克制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不良倾向,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以情办案。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标准执行行为的根底。 建立健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标准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发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始终到结案审批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力求用标准的制度来标准各项执行工作,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依据执行规律和相关程序可以将执行案件的整个流程,分为4个阶段,即执行案件受理审查阶段,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阶段,强制执行阶段和结案报批阶段。每一个阶段从工作流程、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和监视检查等再制定更详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

14、制定出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把握,是每个执行干警业务整训的重点。制度实施过程中坚持全部的治理措施都以被人承受为前提,由于在制定时已经让大家共同参加,允许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大家理解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不理解,对一些规章制度的遵守不重视。这就要向大家讲明道理,增加监视与被监视的自觉性,强化监视本身是对大家的一种爱惜,同时也是一项制度,全部的人都没有例外,它与对人的信任与否没有关系。标准执行行为不限于8小时之内,由于执行工作的特点,打算执行人员不能整日不离法院。这就要求落实制度可以变换形式,如通过交谈了解执行人员的思想;以家访或电话访问了解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同样可以起到

15、监视制度的实施。 (三)以执行期限为主线,严格执限治理促进执行效率。 由于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参加,有关部门帮助,外加上我国公民财产不透亮等因素,造成一些案件受人为因素影响久拖不结。因此,在治理上必需严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方法执行。坚持抓案件流程中法定环节的节点治理,特殊是强化对其中重要环节的执行案件执行期限的监控。首先,着重抓住执行案件三个环节的时间掌握。第一,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当案件执行期限到了还有一个月时,承办人须向庭长报告案件执行的流程状况并提出执结案件措施和方案;其次,当执行期限达6个月时须由承办人提前10天向局长提出书面

16、报告,经局长审核同意后再由院长报批延长3个月执限。其次,为预防超执限发生,执行法院应设置案件执限预警制度,审判治理办公室在每月低前以书面形式对将近6个月的案件亮出黄牌警示。承办人无故超执行期限的,案件治理办公室在季度考核中对执行局予以扣分,执行局将扣分分解责任到人。执行法院可以将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所承办的案件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方法和纪检监视部门监视电话张贴墙上,便于当事人对执行期限的监视。除此以外,应注意对工作中简单发生的一些环节,重申办案过程应严格根据民诉法、最高院及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方面的操作规定。例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强调承办人应在收案后3

17、日内发出;对托付代理人代理权限事项要认真查看托付权限,防止代理权限不清;送达回证上非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清代收人身份与当事人关系;在案件裁定中止前,承办人应将全部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当事人公开,克制对案件中止的随便性。 (四)抓住典型事例,开展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对执行队伍的治理一方面要通过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各项制度标准的执行和监视,做到常规治理常抓不懈,常查不怠,从而使全体执行干警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中积极地工作。另一方面,要常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法官职业道德根本准则要求,针对少数执行人员作风粗糙拖拉、态度生硬粗暴、实行执行措施不标准、随便性较大等问题,要人

18、人查摆问题,抓落实整改措施,抓制度标准建立,催促整改。要严格遵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和“法官行为标准”的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视,把事前、事中、事后监视结合起来,严格掌握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对查出问题的干警要公开处理,以警示他人,努力实现执行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 (五)抓住热点案件,注意言传身教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标准执行行为,领导必需领先垂范,领导必需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言行影响着干警的行为,执行制度必需一视同仁,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让

19、下属口服心服,对于一些执行热点和难点,易激化冲突的案件,院庭领导要带头办理亲自指挥,用标准的执行行为和良好的执行风范为执行干警展现典范的风采。 【篇2】党务工队伍建立调研报告 恰逢当下司法改革前沿的新时期,我国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治理制度”“实现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别的体制改革”。周强院长也在2023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员法院作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重承诺,由此吹响了坚决打赢根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号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司法难题,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根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我们亟待建立正规化、专业

20、化、职业化的法院执行工作队伍。只有建立职责清楚、运行标准、治理科学的执行队伍,才能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奠定顽强的组织根底。 调研目的 近年来,五河县人民法院仔细贯彻上级法院要求,通过对执行工作的细化指导,责任领导,加强对执行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综合业务技能,个人素养的提升,标准执行工作治理,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等有效措施,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执行干警队伍的组织建立。先后被安徽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蚌埠市中院评为“优秀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评比中斩获第一,更有一位干警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五河法院在加强队伍建立方

21、面已作出了一些积极有效探究,实行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绝大多数执行干警能够秉持尽职尽责,悄悄奉献,勤专业务,开拓进取的优秀作风,执行队伍的整体素养和进展的总体趋势是极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立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需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进展时期,法官队伍建立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司法权力获得程序性保障的有效实现问题。法院执行队伍建立是法院队伍建立的重要组成局部,事关我国法制事业建立的兴衰成败。而现阶段的执行难问题已经渐渐进展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这假如仅仅依靠以往阅历是难以有效解决的,如何面对新的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

22、的难题。 五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研全国法院执行队伍状况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依据执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结合法院执行队伍及执行工作实际状况,从院执行人员总体状况、执行人员转警意愿及其他状况、法官和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帮助人员的组织架构状况及职责分工、如何协作审执分别改革,建立科学的司法警察参加执行模式、执行裁判庭的设置状况及有关执行体制改革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六方面阐述分析法院执行队伍整体建立状况,仔细开展此项调研,以五河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的这一视角,为上层执行体制改革工作供应一些实践性的意见作为参考,为改革工作添砖加瓦,“自下而上”得奉献些许“微薄之力”,现将

23、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根本状况 1、法院执行人员总体状况 五河法院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人,11人为在编,2人为聘用制法警。13名干警均是汉族,其中11名为男性,2名为女性,平均年龄为32岁,除一人为专科学历外,其余12人均为本科学历。执行干警年龄构造方面,39岁以下9人,40-49岁3人,50-59岁1人。执行局职务方面,有员额法官4人,非员额法官3人,书记员3人,司法警察3人,13人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在职级方面,副科1人,科员9人,办事员1人,聘用人员2人。 2、执行人员转警意愿及其他状况分析 在五河法院执行队伍中,情愿转警人数为1人,年龄为33岁以下,职级为科员,职务为书记员。众所周

24、知,法院执行工作是相当艰难的,一个简单案件的顺当解决,从立案开头,到审判再到执行需要经受一个漫长的过程,究其缘由,是由于审判及执行工作自身特有的性质。法院执行工作具有机动性、准时性、精确性、分散性、社会帮助性等特点,这不仅打算着执行干警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成为法院执行队伍中的一员,尤其是成为一名法官来说,需要经过两场国家级考试,其一为公务员考试,另一为司法考试。许多年轻人在考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以后,由于法院工作业务的繁忙与法院执行工作的繁琐,“五加二,白加黑”的执行“常态”,自始至终忙于案件执行工作,至今未能通过司法考试。以五河法院执行案件收结案状况来说

25、,2023年全年执行案件收案接近1600余件,财产保全收案230余件,全年执结案件1700余件,人均结案240余件,可想而知执行案件工作强度何等之大。而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在成为员额法官的道路上缺失了先决条件,自此萌生出转警意愿,同时考虑到现阶段实际待遇问题,同为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法院的司法警察的待遇要比同年进法院的其他人员高出许多,于是从执行队伍中转为司法警察也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将积极稳妥开展审执分别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在各级法院探究设立执行裁判庭,探究执行实施机构实行警务化模式”,此论断将执行权改革由顶层设计延长到实践操作层面,使得执行权改革下的警务

26、化途径得以实现。审执分别下的执行警务化改革模式意味着执行实施机构可以在具有执行权的根底之上更加强化了执行工作的行政化属性,可以有效化解实践中执行权运行的种种障碍和弊端,警务化了的执行干警只需要协作执行裁决庭法官的命令,完成点状的工作任务,笔者认为这是符合执行规律,表达执行思维的,有着实践性的指导意义。 同时,对于意愿转警,笔者总结了大局部执行人员最为关怀的几个问题,总结如下:(1)身份转变问题。在审执分别改革后,执行局人员中,已通过司法考试并且已经任命为审判员的非入额法官今后的身份问题该如何解决?局部执行法官是坚决不愿失去辛苦得来的审判员身份,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2)各部门之间人员轮岗问题。

27、虽然在司法改革后,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别,但各审理庭与执行局仍旧同属法院内部庭室,在今后的人员沟通方面,已经纳入警察序列且又通过司法考试任命为审判员的非入额法官能否再重新获得去审理庭沟通的时机?审执分别是否意味着审理与执行决然隔膜,门已关死,再无进出;(3)未转警人员今后的待遇问题。执行人员常常出外勤,大多时间奔波在外,劳累不说,正常休息的日子都得忙于执行案件,在待遇方面今后是否能够赐予相应的提高。 3、法官和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帮助人员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状况 五河法院执行局办案采纳分小组的模式。设有两组案件执行组,每组三名执行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共同帮助,协作办案。设有

28、诉前保全案件组,配备有一名执行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另设有法警组,内有三名法警,协作其他小组案件执行。在办案中如有重大疑难案件将会组成合议庭,由合议庭评议案件。 审执分别后,我院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执行裁决庭,保存3-4名法官,以组成合议庭裁决各类执行衍生案件。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执行难的一大阻力便是案多人少的压力,这一问题在各基层法院尤其突出。如何用有效的司法资源来处理逐年增多的执行案件便构成了执行的一大难题,在现有的司法资源之下,合理有效优化执行配置,将执行案件进展繁简分流是解决执行逆境的可取之道。 从现实状况来看,若一味对全部案件根据同样执行过程和程序进展处理,只会导致案件积压,不仅不能解

29、决案多人少的压力还可能因执行效率低下激化当事人与法院的冲突,降低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同时效率仍需兼顾,在可供执行财产的掌握上、变现上都需要注意效率,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要尽可能多、尽可能快的解决执行案件,打击失信人,维护本地区的司法权威。 五河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吸取各地法院优秀、先进的执行理念,结合本地实际,经过分析,在实体法律对各种标准调整的同时,也对性质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执行方法、执行措施,从而将执行案件进展区分,实现“简案简执,难案精执”的详细方针,推动执行案件程序良性循环。 通过“审执对接一条线”、“评估拍卖一条线”、“查询冻结一条线”、“系列案件专人负责”、“关联

30、性案件小组协作”、“集团性案件团队协作”等多重办案模式从而优化执行程序,整合执行资源,到达全局统一指挥、条块治理,精细配置的案件分流模式。 近三年来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政法资源,准时高效地化解执行冲突,并间续开展了“反躲避执行专项行动”、“涉金融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金融机构执行积案213件,执结标的额717.8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509件,执行标的额897.76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全都好评。 4、如何协作审执分别改革,建立科学的司法警察参加执行模式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

31、“完善司法人员分类治理制度”“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别的体制改革”。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互分别体制,实际上就是要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在人员、机构和职能等方面相互独立、互不隶属。也就是说,案件的审判权由法官行使,执行权由执行员行使;法院审判庭负责案件的审判任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生效裁判;从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部门不得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机构不得审理和裁判案件。法官和执行员是两支相互独立、彼此并列的法院队伍,它们不能相互混淆、职能交叉。 司法警察是法院领导、治理、调动、指挥的一支武装力气,实行半军事化治理,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机动性,依法可以使用武器、械具,拥有强大的威权和震慑力。司法警察参加民

32、事执行,适应民事执行剧烈的对抗性、冲突性、暴力性的需要和效率性、正义性的价值追求,能克制法官或司法行政官执行的机动性差、威逼性小、强制性弱等弊端,显示出良好的执行绩效。 为破解执行难题,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实执行力气,提高执行效率,经五河法院院领导讨论打算,依据法院执行工作实际,从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中抽调几名综合素养高,业务力量强,身体素养过硬的年轻法警,派驻执行局,帮助执行法官组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执行机动队伍,兼顾警务保障和执行保障任务。 五河法院执行局法警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协作执行人员依法实行措施,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当进展。重大的执行案件和强制

33、执行案件都有执行局法警参与,切实保障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被执行人的阻止或者破坏执行工作的进展。司法警察参加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执行内容的顺当实现;二是有助于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驾护航,维护司法权威。 执行局法警的职责范围如下:一是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制止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当进展。二是保障执行人员及各种装备的安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常常性遇见以暴力阻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员及其家属,对执行人员围攻、污辱、殴打的时间在各地均有发生已经屡见不鲜,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威逼。通过警力的增援与加强,可以保障执行过程顺当进展及执行法官

34、的人身安全,到达执行威慑力的良好效果。三是帮助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送达。四是看护好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的财产与物品,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进展抢夺、破坏。 在当前我国法院审执分别司法改革的状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思维整合司法资源,深挖内部潜力,进一步发挥法警参加执行的积极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法院系统乃至社会各界均在谋划和建言。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参加执行模式的工作机制日臻完善须从以下四方面改良: 1、确立明确的执行警务保障法警数量比例。笔者认为最完善的执行模式应当由一审、一书、一车、两警所构成的执行法官“单组作战”模式。这样执行效率才能倍速提升,在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威慑力、执行强

35、制性及执行兑现率的同时,又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 2、实行长期驻警的法警参加模式。执行局与司法警察机构二者具有工作性质的相近性、职能的关联性、人员的穿插性和职责的法定性。因此,应当而且可以将执行局与司法警察机构整合,驻执行局法警发挥执行队伍“110”的作用,主要负责帮助扣押、拘传、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在执行中起到了威慑作用。打破八小时工作制,随时待命,是“司法警察中的特警”,法警派驻执行局的做法为保障执行任务的安全和履行执行强制措施供应顽强有力的后盾。 3、加强执行法警内部治理,强调协同协作。派驻执行局法警总体定位是联合指挥、协作执行、听从指令、快速出警。注意制度化治理,合理制定

36、法警操作细则,标准执行行为,实现执行全程监管,提升执法力度。革新职能理念,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法,司法为民,加大执行宣传,引领舆论方向。合理安排警务和执行工作,发挥团结协作,主动快速的特点,增加分散力。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加强法警装备和风险防范。 4、创新工作模式,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究驻执行局法警将来进展路径,即明确执行实施权由法警行使,执行法官主要担当执行裁决权,督导重大裁判事项的打算和实施,形成执行法官与法警有章可循、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彼此制约的工作格局。同时,鼓舞法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尝试依据法院内部文件任命为执行员,从而充实执行力气,有效提升法警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 5、关于执行裁判

37、庭的设置状况,裁判庭与执行局的职能分工及相互关系 长期以来,执行思维屈居审判思维之下难以伸展,执行规律隐身于审判规律之中难以独存,执行裁判庭的设立旨在落实执行权的司法权属性,执行权改革以审执分别为切入点,以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别为根本路径,当可有效化解实践中执行权运行的种种障碍和弊病,使之步入顺畅运行的科学轨道。法院执行员不是法官,法官行使审判权,执行员行使执行权。执行员的工作职责是由执行权的性质打算的。执行权从根本上看是一种行政权。执行员的根本职责就是保证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强制执行。 五河法院执行局,设有执行裁判庭,有着3-4名员额法官,裁决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审判权领域的争议问题。依据我国法院组

38、织法的规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假如需要对执行对象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作出处理打算,如实行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搜查、拘留、逮捕措施等,应当由法官作出命令。执行员得到法官的命令后,才能实施详细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中发生的异议或者重大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畴,应当由法官进展处理和打算。执行员行使的执行实施权,而不是执行裁决权。 在由于执行权是行政权,执行体制是一种行政性体制,因此,笔者认为,上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应当实行统一治理、统一指挥模式。详细说来,就是各级法院建立相对独立的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既独立于审判部门,也独立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上下级法院执行人员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下级执行机构应当听从上级

39、执行机构的指挥。执行裁决权由执行裁判庭的法官集中行使执行裁决权,从而实现审判权与执行权在法院内部的相对分别。 6、有关执行体制改革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从过往来看,我国从未设置过独立的专业执行机构。因此,在审执分别改革的背景之下,执行体制改革应循序渐进。改革过程中必需留意以下问题:第一、强化执行队伍建立。执行队伍薄弱,执行人员数量严峻缺乏,且执行人员年龄构造偏大,在详细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体力与精力缺乏的状况。同时,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人案冲突突出,执行员承受的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其次、严格任职条件。依据法院辖区的人口和案件数,合理配置执行员人数。新进执行员必需通过公务员考

40、试,并经执行员职业培训合格,由司法行政机关任命。第三、调整收入构造。为提高执行员的主观能动性,打击消极执行、怠于执行,建立相应的嘉奖惩戒考核方法,对于顺当执结的案件,赐予承办人员相应的绩效嘉奖,反之则予以扣除。 【篇3】党务工队伍建立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局部,在促进经济社会进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立,既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顺当开展的根底。 一、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根本状况 (一)编制使用状况 贺州市下辖5个县(区、治理区),核定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233名,事业编制26名。现在职干部

41、职工225人,其中,公务雇员2人,公益性岗位56人,自行聘请人员1人,辅警员83人。核定领导职数市本级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现实有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4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现实有12名。各县(区、治理区)司法局机关共有科级领导职数19名,现实配24名。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状况 贺州市有61个基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50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114人,地方行政编制4人,工人编制2人,公益性岗位56人,辅警员83人。在职在编人员占总人数48%,公益性岗位占总人数22.4%,辅警员占总人数29.6%。共有科级领导职数36名,现实配53名。在职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17人,占14.2

42、%;30-40岁26人,占21.2%;40-50岁51人,占42.5%;50岁以上26人,占21.2%。 (三)文化、年龄、构造状况 225名在编人员中,讨论生学历6人,占3%;大学本科学历96人,占43%;大学专科学历93人,占41%;中专及以下学历30人,占13%。具有法律专业的105人,占47%;其他专业120人,占53%。30岁以下的32人,占14%;31-40岁47人,占21%;41-50岁99人,占44%;51岁以上47人,占23%。 二、贺州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立的做法 (一)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养 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

43、育、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活动,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针对不同岗位的业务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2023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班617期,培训人数146059人次;选送124人参与上级部门进行的培训;2023年,市本级开展了“科长讲堂”活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力量不断得到提升。 (二)以制度建立为核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标准化建立 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立的重要根底来抓,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通过建立机关目标治理考核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

44、究制度、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法、行政执法公示方法、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方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等制度,标准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政行为,使人员治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以教育整顿为契机,铸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德、作表率”等活动,仔细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到市检察院、钟山监狱等进展警示教育,在教育活动中通过实行集中学习争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判与自我批判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铸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以目标治理为载体,营造司法行政队伍争先创优的

45、良好气氛 科学设置工作目标,统一格式标准,架构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的深厚气氛。通过加强队伍建立,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养、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全国表彰嘉奖的集体4个、个人10名,其中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榜样1名,获全区表彰嘉奖的集体18个、个人49名。 三、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建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缘由 (一)机关队伍建立方面 一是司法行政队伍素养参差不齐。高学历层次人才比例较低,学习意识不强、学问更新速度较慢等问题比拟明显。二是专业素养参

46、差不齐。法律专业人员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总数比例增长缓慢,53%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学问与从事的法律工作脱钩,学非所用。三是司法行政系统待遇偏低。局部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公务雇员和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大安心工作。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流淌不畅。近10年来,市本级公开招录公务员9人,从系统内科级提拔为处级干部的3人,极少从司法干部中选调人员到其他行政机关工作,“进出口”渠道不畅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层队伍建立方面 一是基层司法所编制人员少。目前,平均每个司法所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到2名。如昭平县黄姚镇有6万多人口,但黄姚司法所只有2名司法行政干警和2名辅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全镇总人口比例约为112500。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条件差。局部基层司法所没有配备交通工具,有的甚至连摩托车都没有配备,平常办案干警只能“私车公用”。三是基层行政干警上升平台有限,有局部司法所常年龄已超过50岁,提拔时机已很少,工作没有激情。四是工作压力大。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不断增加,局部乡镇司法行政干警还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时多项工作同时要处理,工作时有冲突,“干东抓不了西,跑南找不着北”的状况时有发生。 (三)法律效劳队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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