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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消防管理制度(15篇)企业消防治理制度1 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大型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治理,爱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治理,爱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治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治
2、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治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需听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治理,担当相应的治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承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视。 其次章 组织治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
3、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治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以下职责: 1、依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讨论、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治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学问,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讨论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退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4、。 第八条 依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展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学问;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解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展安全检查,特殊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察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需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力量,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
5、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把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展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常依据检查发觉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准时进展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展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
6、巡逻人员进展提高专业素养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展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展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良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治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治理 1、凡在库区进展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展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
7、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需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需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需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具体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特别状况、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视。 4、明火作业人员必需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特别状况动火人必需马上停顿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
8、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准时切断电源,消退各种担心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展检查,监视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制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顿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展惩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展明火作业,必需履行我司明火作业治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治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需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9、。 3、炉具按装后,必需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需有专人对炉火进展治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前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治理方法: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治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 、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
10、需勒令停火进展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惩罚。 第十六条 吸烟治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需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需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便乱扔。 3、吸烟室必需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顿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治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需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需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展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缘由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爱护,每个库
11、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需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需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需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其次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四周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制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爱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
12、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切断电源,停顿使用,准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修理工)。 其次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需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前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需符合电器按装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准时撤除。 其次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顿使用时必需准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需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撤除。 其次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移动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担当全部责
13、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治理 其次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治理要求执行。 其次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其次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14、的规定。 其次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其次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常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准时去除,妥当处理。 其次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全部机动车辆,必需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需对库区、库房进展检查,确认安全前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治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保卫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分,
15、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需备加爱惜,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准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干净。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 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其次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需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
16、启动。 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展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治理 1、 依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治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展检查修理,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丧失、损坏、挪动,如发觉丧失、损坏要查明缘由并上报保卫部,准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治理 第三十五条 依据我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
17、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治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需熟识本岗位火灾危急性及消防器材配置状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需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治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需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着登记前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治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工程,必需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治理方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治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
18、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承受公安消防监视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工程设计,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和“天津市建筑防火治理方法 ”的规定,必需有与火灾危急性、建立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前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协作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展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治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需严格根据消防监视
19、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立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视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展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视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视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展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担当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
20、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大事和发觉问题,应准时实行措施进展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常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协作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视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状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治理状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治理到位状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状况。 5、火险隐患整改状况。 6、其它有关状况。 第五十条 防火
21、检查过程中发觉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展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需做出具体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准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爱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留意发觉和爱护起火地点,尽可能爱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马上划出戒备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
22、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五十三条 调查:由保卫部帮助公安消防监视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视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展处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五十五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企业消防治理制度2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削减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立的安全顺当进展,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治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章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需坚
23、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展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治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展消防安全学问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觉烟头,或当场发觉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与
24、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与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需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治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以下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治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置,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当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准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
25、、撤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治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准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有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准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缘由。 3.1.4扑救火灾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xx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
26、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准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戒备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有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工程,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规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工程,消防配套设施未到达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赐予相应惩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
27、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力量或限制民事行为力量的,由监护人担当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治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担当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准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
28、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四周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制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与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赐予嘉奖。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催促各单位仔细落实。对违反本考核方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展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惩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详细执行。 3.5
29、各子公司的消防治理,按“自主治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治理原则,参照本方法执行。 企业消防治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治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依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消防监视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章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状况,特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仓库消防治理必需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其次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
30、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觉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其次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协作保安部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退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依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加保安队(公司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器材操作训练及日常防火学问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力量。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
31、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状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展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学问,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义务消防员定期参加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班组长)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仔细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学问、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状况。 3.发觉违章行为应准时制止;发觉火险隐患,应实行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32、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担心全因素,应准时排解。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良意见。 2.必需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 电源治理,去除废纸等易燃物。 3.仔细学习防火、灭火学问,积极参与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觉火警时,要准时扑救,并马上报警。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一条:仓库要结合政治思想工作,采纳各种形式,常常对职工进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 (三)有关消防业务商品学问
33、。 (四)消防安全阅历和典型事故案例。 其次条:仓库应每月确定一天为“安全活动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第四章: 火源治理 第一条:仓库应对火源严加治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需收留火种,制止带入库区。 其次条:库区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需经防火负责人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落实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现场时方可进展。作业完毕要仔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三条:商品入库应仔细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殊对草包、纸包、布包商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展观看。 第五章:电源治理 第一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需根据设计标准由正式电工安装、修
34、理。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其次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需与灯头保持五十厘米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三条:每年至少对电线进展两次绝缘摇测。发觉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担心全因素,必需准时更新、修理。对各种电器设备、要常常检测修理。 第四条:仓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第六章: 储存治理 第一条:商品应依据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分堆储存。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两米。如缺乏两米应依据实际状况留足防火通道,并保持畅通。 其次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
35、、铲车、机动车因特别状况进入库房,必需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机动车进入库区应在排气管处安装防火罩。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汽、柴油等挥发易燃性危急品。 第三条:库区和库房内应常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袋、废纸箱等应准时去除,并妥当处理。 第四条:仓库保管人员必需保证政治合格,身体安康,先审后用。外降临时用工如在库房工作,必需经保卫部门审查备案,经同意前方能进入。 第七章 : 设施治理 第一条:仓库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讯、报警装置、及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非紧急状况严禁动用,严禁私自转变器材摆放布局。对器材摆放方位仓管人员应做到人人心中有数,紧急时才能快速取用。 其次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建立严
36、格的治理制度、定点、定人、定期检查,进展修理、换药,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四周,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八章:安全检查 第一条:仓库必需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主管应严密协作保安队(公司义务消防队)做好仓库每月、每周、每日的消防巡检。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状况及消防隐患的整改状况。 其次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需做出具体登记,建立档案,逐条讨论,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准时上报,同时实行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三条:仓库必需坚持每日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主管、仓管员、班(组)长、值班人员要根据职责,严格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37、。 第九章: 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一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马上组织职工奋力抢救,同时快速报警,指定专人爱护现场。 其次条:发生火灾事故应马上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协作公安部门查清缘由,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第三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需根据“三不放过”(事故缘由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厉处理。 第四条: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在工作中发觉并准时制止重大火灾隐患,而使公司免受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侵害的员工,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爱护公司财产安全有功人
38、员,应赐予表彰和嘉奖。 第五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条例和制度肇成事故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赐予经济制栽,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由公布之日起实行,适用于公司原(辅)料仓库及公司成品仓库。仓库各成员必需严格遵守本条例之规定。 其次条:公司将定期对仓库就本条例的执行状况进展监视检查。 企业消防治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其次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
39、,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加扑救火灾力量。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五条各单位至少半年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奉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嘉奖。 其次章消防责任 第七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治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规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40、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依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八条单位可以依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以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催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1、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治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托付的其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准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治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九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托付经营、治理时,产权单位应当供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
42、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托付治理的单位统一治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托付经营、治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治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的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治理责任,可以托付统一治理。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治理。 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展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
43、立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置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缺乏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展技术改造。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急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给处、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实行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展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设
44、计技术标准进展设计,建立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与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建立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根据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展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准时消退火灾隐患;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准、并定期组织检验、修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讨论解决实际问题。本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