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学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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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 X大学教学管理条例校 教 字(20 xx)234号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管理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内容,它是具体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采用符合规律的方法,使学校教学工作中教与学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保质保量完成颁布的教学计划的过程。第三条 教学管理的方法主要有教学工作的目标管理,计划管理以及程序化管理等。各种方法之间既有独立的又有联系,根据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

2、可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管理的目的是使工作简化,效果有保障。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五条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校内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重视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具有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培养计划或实现这一计划的教学条件,具有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较先进的教学管理手段,建立起对教学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和分析调节的体系。第六条 学校教学管理要建立结构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依靠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逐步采用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方法,对教学工作实行全面管理。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第二章教学管理的组织第七条 学校教学工作采用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校长主持教学方面的经常性工作,并通过职能部门统一配置和调动学校的各种教学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第八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教学工作决策,并组织实施。教务处的管理由教务处处长全面负责,副处长分管相关工作。学校应健全教务处的科室结构,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教务处可下设学籍与考试管理

4、、教学运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管理等科室,各科室科长分项处理教学管理中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院教学管理,由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学院设教务办公室,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经常对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调查了解。做好学院教学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工作。第十条 教研室是直接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研究的基层教学组织。要加强教研室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重视教研室主任的配备。明确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学院应为教研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一条 建立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规律、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

5、成。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定期研究并向院务会议提出有关教学工作的成绩、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第三章培养方案管理第十二条 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0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在学校的宏观指导下,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制定,并由学校组织审定。培养方案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避免随意改动。第十三条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培养方案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教

6、育方针和 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彰显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人的才培养特色。第十四条 制定培养方案要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第四章教学运行管理第十五条 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培养方案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院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特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 2

7、 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第十六条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学大纲可参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学校制定课程教学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编写,经学院审议认定,批准实施。第十七条制订教学任务是实施课程计划的具体步骤。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本学期的开设课程、计划授课时数(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和师资状况,配备任课教师。第十八条各门课程的学期教学日历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校历编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执行。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检查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督促教师按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第十九条课程表的编制和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

8、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公共课程表由教务处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各学院提供的教学任务表编制,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课程表由各学院编制。课程表要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应严格按照调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十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学院及教研室的任务是: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组织选用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制教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检查、评价教学质量的制度;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第二十一条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实践教学内容要严格依

9、据专业培养方案及实践教学大纲进行。集中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写出书面总结。第二十二条凡课程表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培养方案的规定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试题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难度适中,题量适当,具有区分度。应着重检查学生全面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学校逐步推广采用试题库和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教务工作。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对班级较多的同一门试卷实行流水阅卷。学院、教研室及教务处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每门课程考试后应根据需要对学生成绩作质量分析。第二十三条各学院应重视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

10、安排与管理。教师布置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有义务辅导学生解答学生的疑问;课外科技活动应有申报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活动。第二十四条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教研室的教学管理职能。教研室应在学期初制订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业务学习等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学院应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交流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二十五条教务处协助分管教学校长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或教学专题工作研究会,研究协调和处理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1、。第二十六条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和管理。学校应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第二十七条 教 师 工 作 管 理 学 校、学院和教研室应协同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认定。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第二十八条 教学资源管理。做好教室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充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第二十九条 教学档案管理。遵循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教务

12、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等。教务处及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每年进行档案分类归档。第五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三十条 制定课堂教学规范,建立听课制度。学校各级有关领导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全面 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提高教学质量。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制度,做好招生、课程计划、教学过程、考试等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简单易行、注重实效的教学工作评价办法,坚 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提高”的原则,对教学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等教育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方面开展经常性的评价,并与学校

13、的激励制度相结合,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提高”的发展机制。第三十二条 建立校、院两级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每学期至少应进行一次,并与教师教学的年度考核相结合。第三十三条 定期召开学生学习情况调查会、课程教师座谈会、毕业班学生座谈会,收集教学质量的信息,解决教学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第三十四条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逐步形成比较稳定的毕业生质量信息监测反馈网络,并定期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4 第六章教学改革与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三十五条教学改革与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必须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必 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

14、面向未来”。教学改革包括制度改革和过程改革,两者相辅相成,交替进行。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应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促进专业建设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制度,坚持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研究与改革,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进一批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专业及课程的形成。第三十七条 专业建设。要科学规划学校的专业结构体系。积极拓宽本科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增强学生适应性。要稳定和提高基础学科水平,形成基础和应用学科的互补;重视发展应用学科和专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发挥学校优势

15、,办出特色;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第三十八条 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制定建设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精品课程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第三十九条 教材建设。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积极参加校际协编教材,有条件的鼓励自编教材。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第四十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承担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

16、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的支持。第四十一条 教风学风建设。教风学风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传统。要特别重视考风建设,严格管理,坚决制止作弊等错误行为。第四十二条 教学队伍建设。通过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校、院、教研室均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以在职为主;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意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

17、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第四十三条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制定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等制度以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第 七 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条例的某些条款若因教学改革试点而需要更改的,由教务处负责另行制定。第四十五条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实施。6 XX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校 发(20 xx)94号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

18、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管理质量,推动学校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学校决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特制定本章程。第 二 条XX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指导委员会在坚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开展指导工作第 二 章 组 织 形 式第三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两级构成。各学院可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成立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指导学院的教学工作。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

19、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行业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与教学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产生。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经自荐或推荐,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聘任。第六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2.热心我校教学研究、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3.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思想活跃,校内专家原则上具有教授职务。4.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协调能力较强。5.身体健康。第七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

20、四年,可以连任。委员在职期间,如因工作调离、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的程序按产生的程序进行。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1.学习和宣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2.研究、论证和指导学校中长期教学发展规划。3.研究专业结构和布局,审议学校的学科、专业、师资、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指导其建设。4.对学校各学科、各专业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学校有关教学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5.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并指导其实施。6.对学校教学改革提供咨询,并对执行结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现

21、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价和研究。7.指导建立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指导学校内部的教学评估、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8.研究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推荐各种上级部门的教学奖励。9.研究、指导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培训I、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活动。XX.向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机构提供有关教学方面的原则意见。第四章工作方式第九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委员参加的专门会议。第十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如需对某个事项形成决议,须经充分酝酿后采用举手或无记名

22、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宣布。第十一条学校为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第 五 章 附 则第十二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处理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授权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8 X X大学院属系设置暂行规定(修订)校 教 字(2 0 x x)2 2 3号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发挥各级教学单位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

23、规范院属系的设置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系是指完成教学 科研及其相关任务的基层教学与研究组织,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开展各项活动。二、系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教学及其它环节的教学辅助任务。(-)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及其他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三)加强学科建设、梯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做好教学、科研及辅助人员补充、调整、培养与提高等工作。三、系的设置(一)根据各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工作任务、学科发展动态,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整体建设的需要,坚持理顺关系、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的原则,做好院设

24、系的设置、调整与撤消。(-)院设置系应具备以下条件:1 .明确的学科或专业方向,一个系至少要有一个本科专业或两个以上专科专业。2 .专职教师数量一般不少于x x人。3 .具有完整的学科梯队,合理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专职教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4 0%;4名 或4名以上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 .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编入学科相近的系,或设置教研室,学校重点扶持发展的学科除外。(三)各学院申请设置院属系,须由学院党政集体研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调研审核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批。(四)系一般以二级学科命名

25、;经学校批准,也可以用专业名称命名。四 系主任聘任(-)系主任、副主任岗位数可设系主任或系副主任一名。(二)系 主 任(含系副主任,下同)任职条件:政治思想好、学术水平高、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50岁。系主任应当是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三)系主任聘期4 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需由院长提名,院务会审议,报人事处审核后聘任。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0 XX大学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教 发(2009)311号第一条 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学科或几门性质相近课程结合

26、而建立起来的,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基层单位。为明确教研室的工作职责,改进和完善教研室的功能和作用,特制定本条例。第 二 条 教 研 室 的 设 置,要根据教育部有关学科分类及学科发展的实际状况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由学院院长建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个教研室由520人组成为宜。第三条 教研室设主任一人,教师人数超过xx人的,可设副主任1人。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由学院院长在与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任命。教研室主任的条件是: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团结同志。教研室主任的任期和学院

27、院长的任期同步。第四条教研室要做好课程建设工作。要负责选派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协助、督促、检查课程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课程教学所必须的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方法体系、教学规章制度等。要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和学科发展,逐步增设选修课。第五条 教研室要做好课程教学的管理工作。要全面了解课程教学情况,组织有关教师听课。搜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并向主讲教师提供改进建议。要督促、检查教学日历编写、备课及审阅试题等方面工作,帮助解决教学设备、手段等方面的问题。经常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的落实情况。对新任课教师要指定专人指导,组织试

28、讲。第六条教研室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以利于教师强化教学素质,提高教学水平。要经常组织集体备课、专题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观摩教学;要注意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使教学主动适应培养目标的变化和发展。第七条教研室要搞好教学队伍建设,协助学院院长制定教学队伍建设规划。要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进修提高,为他们指定指导教师,制定发展计划,定期检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要配合学校切实解决教师中存在的各种实际困难,关心教师的身体健康。第八条教研室要抓好教师的思想建设,要配合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事 业建设中的作用,坚持用

29、马列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统率教学。第九条教研室要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加强教研室管理。1.工作计划:每学期初要有较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2.例 会 制: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全室成员会,讨论教学工作或教育理论学习,做好相关记录。3.物资管理制:做好教研室所属资料、仪器及有关设备的管理工作,防火防盗。12 X X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校 发(2009)70号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本科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承担我校本科教学(

30、理论课、实践课)工作的教师,包括:主讲教师、实验教师、指导教师、辅导教师。第二章执教资格第三条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教育教学能力,方可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第四条本科课堂教学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五条 新进教师必须按照 XX大学教师招聘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原则上应担任助教工作一年,并参加单位组织的课程试讲和课堂教学业务培训并合格。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第 六 条 忠 诚 党 的 教 育 事 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为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努力工作。第七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

31、规,熟悉和遵守学校有关教师及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八条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爱护学生,以学生为中心,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第 九 条 积 极 探 索 教 育 规 律,认真钻研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学手段,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改革教学内容,不断丰富教学经验,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第十条 学而不厌,精益求精,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注意知识更新,熟悉学科发展方向和教学改革动态;积极主动参加国内外的在职进修培训和学术会议,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第 十 一

32、条 教 学 活 动 中,教师应仪表端庄大方,行为举止得体,要按照规定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第四章课前准备第十二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培养目标,组织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凡自行修改或不按培养方案规定教学者,不予承认工作量,并追究其责任。第十三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组织课程教学。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考核的依据,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的目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和教学时数以及考核方面的要求等。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系或教研室)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组织任课教师制定或与开课学院商定,并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

33、教材,广泛阅读参考资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次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授课内容提要、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每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安排,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等。课程教案应根据学生实际、教材及其它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不得长期重复使用旧教案,一成不变。第十五条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都要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分配填写教学进度表,于开课前交学院或教研室备查,并在学校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完成相应内容的填写。第十六条教师必须按照教

34、学大纲要求和学校关于教材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选择和预订好课程教材。第十七条 上课前教师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具、挂图、录音、实验用品、电教设备等。第五章课堂教学第十八条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案进行教学,并掌握好教学进度。同一课程分班教学时,其教学进度和主要内容应按统一的要求实施。第十九条 教师在课堂讲授中,语言应力求做到准确、规范、简洁、生动;讲授内容应做到概念清楚、条理分明、逻辑性强、突出重点和难点;注重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新成果、新进展;板书规范,画图正确。要主动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第二十条教师要有效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加强电子教案和电子课件在教学活动中的合理运用,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第二

35、十一条教师要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注重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创新意 14 识、增强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十二条 教师要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行课,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更换教室。教师要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的严肃性,不应讲述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打手机。第二十三条教师必须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做好记录,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第六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第二十四条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是

36、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知识的重要环节,教师有解答学生疑问的责任。教师在教学周内每两周至少应安排1次时间进行个别答疑或集体辅导,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第二十五条 助教必须随班听课,了解教学内容,学习讲课方法,负责辅导答疑工作并在过程中注意收集学生中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情况,使教学和辅导统一,保证教学质量。没有配备助讲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承担。第二十六条任课教师要布置和指导学生阅读参考文献,布置和批改作业。布置的习题,内容应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份量要适当,教师要预先试做。第二十七条批改作业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应保质保量的按时批改作业。专业课

37、的习题、作业应全部批改,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作业原则上也要全部批改。若有困难,经教研室讨论决定可以部分批改,但不应少于二分之一。并应进行作业批改登记。第七章 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第二十八条 课 程 设 计(课程大型作业)是辅导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正确设计观点的重要环节。有关课程的教师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本门课程设计(课程大型作业)的指导书,选择适当的设计题目,经系或教研室审核批准并报学院备案。第二十九条 毕 业 设 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工程技术与科学技术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各学

38、院应在前一个学期安排系或教研室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落实指导教师。毕 业 设 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每位指导教师所带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本科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XX人,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第三十条 教师应在学生的选题、资料查阅、论文撰写、参考文献著录等方面予以指导,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杜绝学生抄袭和弄虚作假。毕 业 设 计(论文)结束以后,教师要积极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评定学生的成绩并写出评语。第八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三十一条 考试和考查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所有课程必须进行考核。除学期末考核外,应适当安

39、排期中考核和平时考核。第三十二条 教师要根据日常考勤、平 时 考 核(含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等)、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等综合评定课程成绩,期末考试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70%o第三十三条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方式,并积极参与考试方法改革工作。第三十四条 考试课程的考试命题应在教学大纲范围之内。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覆盖面。考前由主讲教师拟制A、B 两套试卷和标准答案(或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试题量和难度应大致相同。经系或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后、交 由 学 院(部)领导审批择-使用,未出两套题或没有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未经院(部)

40、领导审批的课程不得进行考试。第 三 十 五 条 复 习 考 试 期 间,教师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泄露考试内容;考试中不得给学生以任何暗示。第三十六条 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监考工作,模范执行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以及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教师一定要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阅试卷。全校公共基础课要尽量实行集体流水线阅卷评分制。其它课程由教研室主任、学 院(部)领导负责抽查阅卷评分情况。凡由任课教师拟制试题的课程,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若学生考试成绩40%不及格或平均分数90以上,或试题泄密,教务处有权否定该门课程考试成绩,安排重考,并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以教学事故论处。

41、第 三 十 八 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考核后一周以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将系统打印的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表一起交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学生所在学院,一份教师自存。考核结束后,教师应将试卷交学院专人保管。公共课和全校选修课试卷,由开课学院存档,专业课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所有试卷必须保留到学生毕业后两年。第 九 章 实 验、实习 16第三十九条 实验教师在实验开出前,要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要具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 教 材(或实验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实 验(或操作)注意事项等基本教学文件,认真编写实验教案。对计划开出的新实验,实验教师应在试做的基

42、础上,完成试做报告。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验的要求,做好消耗材料、试剂或元器件的准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完好;认真检查安全设施,保证实验安全。向学生认真讲解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要求。第四十条实验教师应严格按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应加强现场巡视、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纠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解答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测量、统计、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学生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重做。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确保安全。实验结束后安排学生整理实验用仪器设备、实验材料以及打扫清理房间。第四十一条

43、 实验考核应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平时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和提交实验报告等多种方式。课程内实验的考核,实验教师根据课程的要求,在课程结束前进行,自行决定考核方式,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理论考试,实验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独立设课实验、集中综合性实验的考核,除平时考核外,在该实验课程结束时,可以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卷面考试或提交一定形式的实验报告,进行期终考核,并单独记载成绩。第四十二条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验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及研究创新性的实验,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作风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4、。第四十三条 各 类 实 习(含毕业实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实习是涉及多方面内容的活动,各专业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予以指导。第四十四条 实习指导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实习大纲要求,编写出实习指导书,对实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应作出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取消或减少实习环节或内容。实习前要选择好实习场所,或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四十五条 教 学(生产)实习应以学生独立操作为主,指导教师示范表演、讲解为辅。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第四十六条 实习结束后,学生个人和实习指

45、导小组都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并做好交流工作。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鉴定,并按有关规定评定每个学生的实习成绩.第 十 章 奖 惩 规 定第四十七条学校对在教学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获得教学成果奖励与岗位聘任挂钩。第四十八条学校对于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立项者,给予经费资助。第四十九条对于无故不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或未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学院应减发当年岗位津贴。第五十条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暂停其本科课堂教学授课资格,须经培训、试讲合格后才能再次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1)学校或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督导委员会(组)抽查不合格;(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46、评价不合格(具 体 参 照 x x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暂停本科课堂教学授课资格的教师其培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由学院采取指定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指导、在校内跟班听课、校内集中培训、试讲、到其他重点高校进修等形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每位教师最多不能超过两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视具体情况为1至1 2个月第五十二条暂停本科课堂教学授课资格的教师在培训期间校内岗位津贴停发,同时不得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培训结束须由个人申请并通过院(部)和学校组织的试讲,试讲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否则应调离教师岗位。第五十三条对 违 反 教 学 纪 律、造成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者,按照学校有关规

47、定处理。第 十 一 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人事处、实验技术中心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各学院应根据本规范制订实施细则。其他层次的教学工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8 X X大学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校 发(20 xx)2 5号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推 进XX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地方经济对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第二章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立项第

48、三 条 申 报 立 项 范 围:本项目面向XX大学各学院,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第 四 条 申 报 立 项 条 件:1.根据学校建设大专业平台的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以XX市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目标为依据,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配套改革。2.对本领域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人才的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培养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3.有效整合校内资源、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深度开展政、产、学、研的交流合作,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构建起高校与社会、政府、企 业“四位一体”的高效互动机制。4.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

49、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5.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了先期建设。6.联合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7.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x x大学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8.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或产业内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实践经验。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负责人原则具有教授(正高级)职称。第五条申报立项步骤:1.联合申报单位申请。由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联合申报单位组织填写XX大学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2.校级评审。学校

50、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后正式立项。第 六 条 申 报 组 织:x x大学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由学校专业平台建设办公室负责。第三章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第 七 条XX大学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五年。第八条 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审批获准后,应牵头组建大专业平台建设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建设期间应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并于每 年12月定期书面向联合申报单位和学校专业平台建设办公室上报平台建设进展情况。第九条大专业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实行轮值制。轮值顺序由联合申报单位集体决定,并报专业平台建设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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