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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治理制度1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治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清楚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需设置财务治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
2、、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当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当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治理制度 (一)、现金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金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依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治理措施。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掌握坐支现金行为的治理措施。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
3、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储蓄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根据支付结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储蓄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治理措施。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方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治理措施。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治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治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置、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展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治理措施。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
4、产物资治理制度 单位应当依据政府选购、国有资产治理、财产物资治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治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展掌握,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治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治理措施。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修理治理措施。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治理措施。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制度。
5、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治理措施。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罚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治理制度2 一、会计治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精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害。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根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展监视、实施、落实。 3、对仔细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准时赐予精神和物质嘉奖。 (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
6、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视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规划,编制预算规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拓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展分析,精确为领导供应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根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常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准时为业务部门供应核算信息,常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把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
7、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效劳。 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选购制度,把好修理工程、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需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需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协作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替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纳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纳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依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详细状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
8、执行各类收支工程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视、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规划,定期检查规划执行状况,做好财务分析,参加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标准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依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标准化。编制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晰、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治理,协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淌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展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准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
9、、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治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展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承受财税部门的监视。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与连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学问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养。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准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根据财经纪律有关规定,精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抗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仔细编制记账凭证,准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
10、严格根据现金治理制度的规定,仔细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根据银行结算制度规定,仔细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前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金。 5、加强支票治理,领取支票遇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需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事业单位财务治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省费用开支、防止国
11、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视,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进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章收支治理制度 其次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工程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常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款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治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需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需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
12、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治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财务部门依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工程,必需供应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
13、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 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省的原则进展。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别或大项支出,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集体讨论打算。 第九条对单项超1000元的业务支出,各单位不能自行以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镇财政直接拨付到对方账户。 第十条政府经费支出要依据领导签批意见准时进展帐务处理,财务部门备用金缺乏时,要准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列清支出规划报镇长签批拨款。 第十一条对专项支出尤其是涉及农户的资金支出,必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支出、发放时,详细承办单位要供应对方银行开户信息,完善手续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将款项打入对方账户或“惠
14、农一本通”存折,严禁以现金支出或发放。 第四章内部稽核掌握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治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牢靠,保证会计资料的精确性和牢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治理实行内部稽核掌握制度。 第十三条各财会人员必需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睬计事项。帐务处理必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档案借阅,必需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根据机构分设,职务分别,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展治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帐、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条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仔细查核,严守隐秘。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
15、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展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良治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订正,制止订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视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峻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状况进展审核,记帐凭证填制后,必需对每一页记帐凭证的内容进展审核。 1、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2、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 3、记帐凭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