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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车辆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方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掌握。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 用车申请单 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 出车单 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 出车审批 4.3.1 市区公务出
2、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 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 用车管理 4.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 用车申请单 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 出车单 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准时通报管理部,驾驶
3、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听从。 4.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准时还。 4.4.6 原则上执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准时调整。 4.5 车辆保养 4.5.1 驾驶员应准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平安。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准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
4、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根据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方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 请购单 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
5、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 维修保养记录表 (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
6、给予记过处分。 4.6.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 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 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21公里的人员。 4.7.1.2 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必须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伴随: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21公里的人员。 4.7.1.3 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可以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
7、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方法4.6.5条规定处理。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本单位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车辆的使用效率,压缩经费开支,确保公务用车的 规范、平安、节约 ,根据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与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全部,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8、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 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 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忱周到、妥善安排、明确答复、准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照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执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根据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听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 凡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情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须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必须按 四个
9、保证 和 两项制度 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 四个保证 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在本县范围内,假如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假如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单位领导用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平安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 四个保证
10、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 四个保证 时,根据 先急后缓 的原则予以保证,挨次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 单位领导工作用车 检查工作用车 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 两项制度 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假如公务或事务较紧急也可以先出车后登记。 2、派车单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县城内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县辖区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出
11、车时间、到达地点等,经单位主任审批后,由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单派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派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掌握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全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掌握,以确保车辆平安、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准时、经济、牢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 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打算。正科级
12、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根据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假如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准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准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
13、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执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掌握,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协作监控管理。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执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准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洁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
14、车辆内、外清洁。 行驶中留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常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常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四周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4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掌握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全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掌握,以确保车辆平安、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准时、经济、牢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全部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15、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根据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
16、,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根据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假如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准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准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准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
17、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平安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听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全部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
18、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全部驾驶人员每日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准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准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返回公司的,应准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准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19、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掌握,财务部辅助协作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掌握,财务部辅助协作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全部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执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
20、司全部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准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
21、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挨次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 本月充值-月末余额 备用卡加油金额 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
22、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殊留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准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准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
23、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准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
24、况,并处理简洁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准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准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留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常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常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四周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
25、题准时处理,避开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根据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
26、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准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定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平安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解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解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准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
27、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殊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开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给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给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
28、,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留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开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
29、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殊留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专心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方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准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准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
30、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准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篇5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平安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
31、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平安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常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平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牢靠和有效。常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相互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
32、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平安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阻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平安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
33、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
34、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章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听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根据规定时间参加平安学习,乐观参加各种平安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平安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平安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 三勤 、 三检 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
35、有权拒绝。(七)嘉奖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平安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果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嘉奖。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 四不放过 和 以责论处 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方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判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惩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准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