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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5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民主治理和监视的重要形式。教代会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会议。其职权是: (一)参加学校章程的争论和修改工作; (二)听取、争论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进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学校进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争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的聘任、奖惩、安排改革原则、方法及其他与教职员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争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五)参加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 (六)参加民主推举校级干部。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2 第一条员工
2、必需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其次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铺张。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留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惜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觉罚款50元。 员工宿舍治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需保持环境清洁。 其次条员工实行轮番值日,对员工宿舍进展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
3、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觉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觉将赐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觉,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洁净,将处20元罚款。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3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阔教职工民主参加学校治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
4、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根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打算、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冲突,支持和监视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打算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依据学校教职
5、工总数确定合理安排,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总名额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安排表达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托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一)听取和争论校长的工作报告,争论学校的进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
6、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争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罚法与教职工有关的根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三)争论教职工的福利经费治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四)监视学校各级领导的工作,每学年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五)收集、审议和争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视)有关部门讨论办理。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打算,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敬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领导权威。校长要敬重和支持教代会参加治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供应条件,自觉承受教代会的民主监视
7、。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4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条例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坐班制度另行公布。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授课)由年级组、教研组及各处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或虽不超过半天但影响授课者,须由组、处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干部备案,一天以上须报校长批准,组、处负责人请假须报校长批准,校长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 3、教职工因事请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须写请假条。如遇不行抗力引起的突发大事,事先无法请假者,应于事后补假,事后
8、补假一律须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起始日或其次天由本人或托付他人持医院证明向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组、处负责人收到病假证明后即交至人事干部处备案。 5、教职工因公请假,应持相关通知,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向人事干部备案。 6、教师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影响上课者,组、处负责人应准时报告教育处,共同讨论代课或调课方案。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各组、处负责人及人事干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因私徇情,学校将追究责任。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5 依据公司法规定:“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
9、行民主治理”,“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治理权力的机构”,本公司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实行公司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为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视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切实保证、监视总经理任期目标的实施,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视行政领导,行使民主治理权力的机构。 其次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需承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
10、力。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总经理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治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总经理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其次章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和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对企业进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规划、改制方案、根本建立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规划、职工培训规划、财务预决算、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拒绝权。 审查同意或者拒绝企业的工资改革方案、奖金安排方案、劳动爱护措施、奖惩罚法及其他重要
11、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打算权。 审议打算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医疗保险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视权。 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评议、监视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有权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推举和选举权。 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有权推举和选举企业的领导干部。 第六条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打算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总经理应当按打算执行,并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打算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总经理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可以报告上级工会。 第七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
12、集体合同,并建立民主协商制度。为企业进展的共同目标,相互担当责任与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职工,均可中选为代表。但中选的代表,应是榜样地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喜爱社会主义祖国、喜爱企业,办事公正,亲密联系群众,能热心为群众办事,敢于和蔼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为多数群众所拥护者。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应以部门为单位,依照职工代表的条件和安排的代表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名额,按本公司职工总数的(10%-30%)确定。职工代表应有工人、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女职工和青年职
13、工代表应占肯定比例;治理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安排到相关单位,由职工选举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任期。 一、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23)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二、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视和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因单位内工作调动,代表资格仍旧有效;调出单位,代表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与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状况的检查,有权参与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或个
14、人不得压制、阻止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和参与治理的力量。 二、亲密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照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仔细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6 一、总则 (一)职工代表大_实行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治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立的根本制度。它的主要任务是: 1、参加单位重大决策;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监视单位领导干部。 (二)职工代表大会_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
15、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_经营班子行使经营治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经营活动的职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 (一)根据法律规定有政治权_职工,均可中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当是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法令,作风正派,公正正义,有肯定的参政议政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职工。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安排的代表名额和比例构造,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_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视或者撤换职工代表。 (四)职工代表人数视情确定比_总人数的1030%,不得少于30名。 (五)职工代表应表达
16、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的组成:基层人员占代表总数的70%,中层治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30%。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六)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与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_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状况进展检查,有权参_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与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根据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4、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止和打击报复,处分职工代表_工会委员会同意。 (七)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
17、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治理的力量; 2、亲密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照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仔细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榜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_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八)职工代表大会新建或换届,应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它的任务是: 1、审查代表是否依法享有政治权_在职职工; 2、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3、审查代表比例构造是否符合规定; 4、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九)职工代表_或部门时,由代表推举原部门补选缺额代表。 (十)工会委员会有权撤换在
18、任期内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工代表: 1、因违法乱纪受处处分的; 2、常常无故不参与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严峻失职的; 3、因长期病假或事假、出国、脱产学习等状况,不能参与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和履行代表义务的; 4、不能履行代表义务,失去原选区职工信任的.。 (十一)依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席代表出席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指因名额限制而未能中选代表的中层以上治理干部,人数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0%。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公司工会
19、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二)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应当_进展、标准经营治理、搞好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针对在企业治理、体系建立、劳动人事、安排制度、劳动条件、职工教育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来确定。 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有以下工作程序: 1、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中心议题的意向; 2、工会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3、工会与行政沟通,进展协商; 4、提请同级党组织争论。 (三)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围绕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来征集。征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有以下
20、工作程序: 1、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15天,由工会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至各代表组; 2、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1人提议、2人以上附议,填写提案征集表,内容包括:案由、依据、解决的方法以及提案人、附议人署名; 3、提案工作小组对经审理后的提案立案,并经整理分类统计后呈送行政分管领导人批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4、受理提案的职能部门必需准时讨论,仔细处理,并将处理状况填写在表中的相关栏目内,交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小组; 5、提案工作小组对提案的落实状况应组织催促检查; 6、提案工作小组对未立案的提案返还提案人,并说明缘由; 7、提案工作小组对提案的立案、督办、落实状况应形成书面材料,
21、为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做专题报告预备。 (四)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 2、报告大会筹备工作状况和代表资格审查状况; 3、提出会议中心议题、议程和特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的建议; 4、通过代表资格审查状况的报告; 5、通过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 6、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特地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7、打算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五)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依法表决,形成决议。正式会议分为三个阶段: 1、职工代表大会开幕式的工作程序: (1)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职工代表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2)行政主要领导
22、人做工作(企务公开)报告,行政分管领导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单项文件的说明; (3)工会或行政做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提案处理等状况的报告。 2、组织职工代表审议的工作程序: (1)职工代表分组审议; (2)职工代表大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各代表小组的意见,转交行政有关部门进展修正。 3、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式的工作程序: (1)各项议案的修正状况,分别向主席团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作说明; (2)确认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联席会议处理的有关问题的打算; (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果的报告; (4)进展大会决议、打算的表决; (5)大会总结。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代
23、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建议权; 2、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审查同意或拒绝权; 3、对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审议打算权; 4、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视和奖惩建议权; 5、对行政领导人的民主推举或选举权; 6、其他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打算的事项。 (二)审议建议权的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 2、进展规划和年度规划; 3、财务预决算; 4、职工培训规划; 5、重大工程投资; 6、根底设施建立。 (三)审查同意或拒绝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经济责任制方案; 2、工资改革方案; 3、内局部配方案; 4、职工奖惩罚法; 5、劳动爱护措施方案; 6、有关职工
24、社会保险各项改革方案; 7、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四)审议打算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职工福利资金使用方案; 2、职工公积金方案; 3、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行使以上三项权利的根本工作程序是: 1、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的书面方案; 2、将方案提前10天发给职工代表听取意见,必要时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特地工作小组作可行性论证;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分组审议,汇总职工代表审议的意见,向行政领导人反应,修正方案; 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方案形成决议或做出打算; 5、对重大决策方案实行预报制,经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可作36个月的试行,视试行状况再做修正,提
25、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五)职工代表大会进展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需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六)民主评议干部权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应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每年进展1次。评议的主要对象、评议的内容、评议的等次、评议的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进展操作。对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和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可提出奖惩的建议。 (七)推举选举权 主管机关任命或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需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五、职工代表大会与党政工组织 (一)职代会与党、政、工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靠、相互支持、亲密合作、齐抓共管,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
26、指导方针,通过民主治理渠道落到实处。 (二)职工代表大会必需承受同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向党组织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规划、中心议题和议程; 2、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各项文件; 3、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项活动的安排; 4、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民主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5、民主治理日常监视检查中遇到的重要事项。 (三)职工代表大会应支持和催促行政依法行使职权: 1、仔细听取和审议行政提出的各项决策方案,一经通过,应组织和发动职工仔细贯彻执行; 2、支持行政的业务工作指挥权,维护行政的治理权威,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7、,保证业务活动有序地开展; 3、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仔细听取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做出评价; 4、严密围绕单位进展目标,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献计献策活动,支持行政实现岗位任期目标; 5、开展协商恳谈活动,争取行政对职代会工作的支持和协作,依法正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视权力,催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议的实施和提案的处理,承受职工代表对决议和提案落实状况的检查。 (四)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担当以下任务: 1、向职工宣传民主治理学问,提高仆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2、组织民主选举职工
28、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3、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4、提出大会主席团、特地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5、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6、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帮助和催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7、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状况的检查,开展其他形式的民主治理活动; 8、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9、制订职工代表培训规划,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养; 10、组织企业民主治理的其他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29、第一条为了进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安康进展,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和行使民主治理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视检查本条例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会帮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视检查本条例的执行。 其次章职工代表 第五条根据法律规定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的职工,可中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
30、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全都。 第六条选举职工代表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分布状况,划分选区,安排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应当有选区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与方为有效,职工代表获得选区全体职工过半数赞成票始得中选。 职工代表可以按选区或者分布状况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人;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缺乏10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00人;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50人。 第八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31、,中层以上经营治理人员不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职工代表应当占适当的比例。 第九条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可以撤换其代表职务。代表缺额由原选区准时补选。撤换或补选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参与职工代表大会并行使提案、审议、表决、评议和质询等与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的权利; (二)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仔细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照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
32、法权益,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打算,担当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对本选区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履行职工代表职责的状况,承受职工的评议和监视; (三)遵守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十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经营方针、进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及执行状况;听取和审议企业改制、改组及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状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状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和职
33、工收入安排方案、裁员、分流和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爱护措施、职工奖惩罚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打算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选举、罢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状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企业改制、改组及破产方案、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草案; (三)审议打算企业经营治理方案、收入安排方案、解除、变更或者撤销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企业提交的其他议案; (四)依法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五)根据国家规定选举、评议、罢免、聘用、解聘企业负责人; (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