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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必备知识生成【知识点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任务驱动必备知识】孔子曾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指出了儒家政治和法家政治的区别,其实质是德治与法治的区别。那么,先秦时期的德治思想与法治思想是如何形成并实践的呢?一、夏商周时期德治运用的法律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禹刑汤刑周朝(1)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_”思想(2)东周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九刑敬天保民二、春秋战国时期1.最早成文法:(1)时间:春秋时期。(2)标志:郑国_“铸刑书”。(3)影响:引发了
2、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子产2.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法家人物孔子和孟子商鞅和韩非核心主张(1)人性善,主张德治(2)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3)通过_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1)人性恶,主张法治(2)君主不谈礼义,要以_驾驭臣下,赏罚分明(3)“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评价(1)德治思想具有积极意义(2)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们实现强国抱负(1)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_的愿望(2)指引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_道德礼义法、术、势君主专制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情境探究关键能力】【探究】先秦德治与法治之争【情境一】周代的礼乐制度主要流行
3、于士及士以上的贵族阶层中,“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其主要功能是明确贵族间的尊卑关系,规范贵族的行为,对于下层人民来说,礼乐制度是不适用的。维系宗族政治的礼乐制度,在战国时期已丧失殆尽。经过变法运动,法律制度普遍建立起来,法律制度取代了礼乐制度,成为维护新的政治秩序的主要工具。【思维交互1】概括周代传统礼乐制度的主要作用,并指出法家对待传统礼乐制度的态度。(历史解释、史料实证)提示:作用:明确贵族尊卑,规范贵族行为;与分封制和宗法制相配合,维系宗族政治秩序。态度:用法律制度取代礼乐制度。【情境二】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
4、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韩非子【思维交互2】韩非在国家治理上的观点是什么?其“德”的主张与儒家的“德”相比,有何不同?(历史解释、史料史证)提示:观点:主张君主利用刑、德控制臣民,加强君主的权威。不同:儒家的“德”主要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德政”,反对过分的“暴政”;韩非的“德”是指君主对臣民的一种控制手段,是相对于“诛罚”而言的,但并不反对“诛罚”。【史论生成】比较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1.相同点:(1)先秦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相同。(2)都
5、闪烁着民本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利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性。2.不同点:(1)在对待当时的社会现实方面不同。儒家坚持传统的治道,认为治理百姓应该以礼以德,不应该以法以刑。法家主张以法治国,人性是“好利恶善”的。(2)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不同。儒家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这也是作为“仁政”之所以可能实行的依据。法家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是不可改变的。(3)两者所维护的制度不同。儒家所维护的是特权的礼治,是贵贱有序,是法律面前的不平等。法家维护的是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4)儒家和法家在统治方法上存在不同。儒家主张的是礼治、德治、人治,重
6、礼和德而轻法。法家注重的是法治,主张“禁奸止过,莫若重刑”,以重法、重刑来预防犯罪。【深化点拨】孔孟关于德治的思想反映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和要求,有其历史局限性,但是,他们强调道德教化,重视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却是值得借鉴的。法家的思想观点,虽然有其过激的地方,但是依法治国,体现的法律上的平等的观点也是当时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这两种思想的存在,对当时的社会进步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知识点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任务驱动必备知识】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
7、施过程中,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那么,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和教化的情况怎样?儒家思想又是怎样一步步融入法律当中去的呢?一、秦汉时期的法律1.背景: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2.表现:(1)汉朝沿袭秦律,制成_。(2)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_”,也具有法律效力。九章律令二、魏晋时期的法律最重要变化:律令儒家化。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_魏明帝设置_,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_为量刑重要原则之一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_以经注律律博士尊卑亲疏三纲五常三、唐朝的法律与礼治1.唐律的制定:代表(1)永徽律:在_基础上修订(2)唐律疏议:有关
8、其说法正确的是:_唐太宗命人编纂,以便官吏使用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特点礼、法结合;对“_”特别重视影响成为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贞观律孝2.唐朝的礼治:(1)颁行_。内容:吉、宾、军、嘉、凶。特点:体系庞大、_严谨、内容繁复。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2)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_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大唐开元礼体例家训【情境探究关键能力】【探究】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的发展【情境一】战国至秦,儒法两家所据以对立的不仅仅是社会主张,而且也涉及了社会实践。特别是法家,把儒家的礼视为迂阔的说教、过时的主张而加以排斥
9、,无论治国治家还是安民,都主张用严刑峻法。正是这种社会主张及其实践,使得“礼”与“法”这对本非对立的东西形成了非此即彼的关系。这种对立情况至汉武帝以后开始发生变化,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礼、法关系的角色得以转换。他主张德刑并用,侧重于儒家德治教化的统治原则,开启了“礼”“法”结合之端倪。魏晋南北朝时期“礼”与“法”的结合,既是西汉以降的继续,也是这个过程发展的新阶段。在这种结合中,“礼”“法”本身都发生了变化,“礼”具备了不可违背的法的权威,“法”具备了服务人文的礼的精神。摘编自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礼”与“法”的结合【思维交互1】概括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礼法关系的阶段性特
10、征,并分析其历史原因。(史料实证、唯物史观)提示:(1)战国至秦:礼法对立。原因:儒家的礼治学说代表了保守的政治观念,法家学说适应了统一的历史潮流。(2)两汉时期:引礼入法(或礼法开始结合,或出现礼法结合的趋势)。原因: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汉代统治者吸取秦严刑酷法而早亡的教训;礼法都维护等级制度,本质上是一样的。(3)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机结合。原因:分裂的政权形势下,各统治者为了自保和进取,加强政权建设;少数民族政权受汉民族文化熏陶;门阀士族把持朝政,血缘宗族对政权的影响。【情境二】两汉的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经学与律学关系密切。唐律
11、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直接把礼义道德规范纳入其中一些法律条文,使儒家学说法典化。【思维交互2】汉至唐法律的制定有何特点?其历史作用有哪些?(史料实证、历史解释)提示:特点:将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条文中;礼法并用;以德辅法(重视德治)。作用:推动儒家学说法典化;规范人们的行为,稳定了社会秩序;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封建统治。【史论生成】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1.过程:(1)开始: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开端。(2)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这样的律文与原法律具有同
12、等的法律效力,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3)完成: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从而也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2.影响:(1)儒家法律指导思想的确立,强调德治。(2)确立了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过程中,一些儒家思想的精义注入法律中升华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八议”制度、“官当”制度、准五服以制罪以及“重罪十条”等。(3)在“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过程中,儒家基本法律思想融入法律之中,逐渐形成一系列符合儒家思想的
13、具体法律观点。(4)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促进了司法队伍的儒家化。春秋决狱这一审判方法的推广,使得大批具有儒家经义素养的官吏越来越受到重视。【深化点拨】法律儒家化是汉朝时期的概念,是指法规法律偏向于儒学。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学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知识点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任务驱动必备知识】唐朝以后,历代王朝创制法律大多以唐律为蓝本,那么宋元明清时期,法律的制定情况是怎样的呢?同时,在基层教化方面,儒学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一、法律的制定时期概况宋朝
14、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以唐律为蓝本制定法律,如宋刑统和_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引用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_;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_的体例清朝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_天圣令大明律律例合编大清律例二、基层教化1.背景:儒学向基层渗透,发展出理学。理学的形成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_集大成理学的传播控制教育与科举,通过授徒、_等方式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和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朱熹书院讲学2.概况: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3.影响: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了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宋朝 北宋_兄弟创造
15、了乡约,撰写了吕氏乡约明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填写正确序号)明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明朝儒学士人常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清朝乡约基本延续明朝模式,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的_,也常引用大清律例吕大钧圣谕广训【情境探究关键能力】【探究】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基层治理【情境一】宋朝重视法制建设,在继承唐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诸如典卖指当论竞物业商税等新的法规,同时也承认客户(佃农)的租佃、置产及人身自由等权利。宋代对“盗贼”的刑罚有所加重,但贵族、官僚则享有法律上的特权。宋代,凡告周
16、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虽得实,徒二年”。凡上奏案件、宗室罪案等,皆由皇帝决断,已判决的罪犯,皇帝可以“赦宥”。【思维交互1】宋代的法治建设有何特点?并分析其历史原因。(史料实证、唯物史观)提示:特点:重视经济立法;等级差异明显(或司法不公平);重视儒家伦理;凸显皇权至上;体现继承创新性。原因:专制皇权的加强;商品经济水平的提高;租佃关系的发展;儒家思想的影响;吸收前朝法律成果。【情境二】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
17、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圣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思维交互2】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乡约制度对中国社会有何积极作用?(史料实证、唯物史观)提示: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史论生成】儒家教化与基层社会1.儒家的教化思想:(1)儒家学说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伦理道德性的政治学说。(2)在如何治理国家上,儒家主张道德式的治理,即通过发挥人固有的道德价值
18、来调节,人与人、个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矛盾,从而利用自律式的自觉行为实现对国家的治理。(3)教化思想是儒家最重要的政治思想之一,尤其是对缺乏教育的广大民众更显重要。教化的目的是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通过教化机制把道德原则、行为规范、价值评价标准渗透到人们的观念、行为、习俗、思维方式和情感之中。由于道德和政治的高度重合,所以人们接受道德教化,也就是接受政治教育,接受和践行道德规范,也就在接受政治规范的约束。2.儒家对基层社会组织的教化:(1)在建制性基层组织中的教化。乡老的教化。乡老对民众的教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身先百姓,为乡里之表率。二是通过在乡里社会树立典型,从而形成人们争相效仿的社
19、会风气。乡约的教化。乡约一般设在乡里,由乡里约正、约讲负责,约正多由德高望重者担任,目的在于对广大农民进行教化。文化建制。比如乡饮酒礼,通过这一方式来达到维护封建礼教的目的,树立尊老敬贤的社会风气。此外,乡里中还建有义学、礼学等,以便化导乡民,移风易俗。(2)在宗族中的教化。族谱。把明谱系、立宗子法作为收族,官僚之家造就世臣形成世族的手段,从而管慑天下人心,改变风俗以保护国家。家范:即家人所必须遵守的规范或法度,它是旧时父祖长辈为后代子孙,或族长贤达为族人所规定的立身处世、居家治生的原则和教条。它是在传统的伦理之上,借助尊长的权威,加之于子孙族众的又一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道德约束,有的甚至具有
20、法律效力。【深化点拨】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不仅是上层人士声闻显达、光宗耀祖的法宝,也是基层社会组织赖以存在的锦囊。一种学说生命力的长久,不仅反映在上层接受的多寡,更要关注在广大普通民众心中的认可程度。儒学之所以历千年而不衰,主要是它已为社会所认可、接受,成为人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部分。1.(2021锦州高二检测)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评论中国某学派时说:“首先是一个解决日常生活中各种问题的实用性道德体系,强调礼仪和社会责任。”该学派是()A.道家B.儒家C.墨家D.法家【解析】选B。材料中“解决日常生活中各种问题的实用性道德体系”强调了儒学的社会实用功能,即在
21、维护社会安定秩序方面,根据材料“强调礼仪和社会责任”并结合所学可知,儒家学者主张个人不能逾越礼制和要有社会责任担当,故本题选B。A、C、D与材料不符,排除。课堂素养达标2.(2021阜新高二检测)春秋战国时期某学派代表人物“殆(几乎)仅知有政治,而不知有文化;仅知有国家,而不知有人生;仅知有君主,而不知有民众”。该学派代表人物应是()A.孔子B.墨子C.韩非D.老子【解析】选C。根据材料“仅知有君主,而不知有民众”可知,该人物注重加强君主集权,但忽略了民众,A、B、D都注重民众的利益,故不符合题意;韩非主张加强君主集权,厉行赏罚,与题意相符,故选C。3.商鞅变法强调“轻罪重刑”,韩非对此评价“
22、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不生也”。这说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商鞅这一规定()A.反映了当时法律制度不完善B.地主阶级不重视人权C.目的是强化人民的法律意识D.商鞅对贵族决不妥协【解析】选C。根据材料“轻罪重刑”“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不生也”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商鞅变法中的这一规定,主张实行法治,目的是强化人民的法律意识,C正确;材料和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无关,排除A;B表述过于绝对,排除;材料未体现商鞅和贵族的关系,排除D。【补偿训练】“夫仁义礼制者,治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之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何则。”作者对儒家和法家思想的态度是()A.尊儒抑法B.抑儒尚法C.抑儒抑
23、法D.尊儒尚法【解析】选D。依据对材料信息的准确理解,可知作者以礼为本,以法为末,本、末皆不可失,而“礼”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故作者态度应为儒法并用。故选D。4.唐律疏议载:“诸于山陵兆域内失火者,徒二年;延烧林木者,流二千里其在外失火而延烧者,各减一等。诸失火及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诸盗园陵内草木者,徒二年半。若盗他人墓茔内树者,杖一百。”由此可知,唐代()A.司法判决轻罪重罚B.官方禁绝开发山林C.政府重视生态保护D.底层民众生存艰难【解析】选C。材料主旨为唐代法律规定对于失火造成林木焚毁或者盗伐林木者给予惩处,可以看出当时政府重视生态保护,C正确;唐律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惩处,如“盗园
24、陵内草木者,徒二年半。若盗他人墓茔内树者,杖一百”,未体现轻罪重罚,A排除;B表述过于绝对,排除;材料未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状况,D排除。5.下图是中国古代王朝相关法律改革的信息,它主要反映了()A.儒家思想对法制建设的影响B.传统法律体系日趋完备C.传统法律体系的继承和发展D.社会动荡影响法制建设【解析】选C。依据题干图示可知,法律体系与王朝更替有很大的重合,体现出传统法律体系的继承和发展,故C正确。题干图示看不出儒家思想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故A错误。传统法律体系是否完备不能从图示中得出,故B错误。社会动荡影响法制建设的结论不能从图示中得出,故D错误。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商鞅是“法治
25、”理论的集大成者,其思想是战国法家思想的主流和代表。商鞅否认道德教育作用,主张“明法重刑”,用国家的法律、法令来统一人们的思想。有一次,秦王太子犯了法。当时,王太子是国君的接班人,不能动刑。商鞅便拿王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老师公孙贾开刀,把他们处了刑。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虽然,王太子犯法以“君嗣”而免刑,“刑不上大夫”这条原则并没有彻底冲破,但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商鞅能做到这一点也是不容易的。儒家要求以“礼”作为指导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认为法律仅仅是确立和维护“君臣父子”道德准则的辅助手段,主张“教化”,重视道德感化作用。重视统治者个人尤其是最高统治者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决定作用,提倡
26、“圣贤”治国,主张将立法权、司法权集中于“英明”的君主手中。摘编李用兵中国古代法制史话、曾宪义中国法制史等材料二在中国历史上,战国时代和秦朝是法家学派最活跃的时期,而法家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也主要是在战国时代的秦国及稍后建立的秦朝。秦朝法制特色是极为鲜明的,法治观念极深,法律制度也很严密。西汉初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汉承秦制”,但汉初统治者受黄老学派无为而治思想的影响,黄老学派在思想上兼道家与法家学说,主张治国应德刑并用,但须以德为主,先德后刑,刑罚要轻缓,法令要省减。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儒家和法家关于治国的主要主张。(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
27、战国、秦朝和汉初法治方面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解析】第(1)题根据材料一“否认道德教育作用,主张明法重刑,用国家的法律、法令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儒家要求以礼作为指导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认为法律仅仅是确立和维护君臣父子道德准则的辅助手段,主张教化,重视道德感化作用。重视统治者个人尤其是最高统治者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可知法家主张以法为本,强调法律的权威,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而儒家则以礼为本,强调伦理道德高于法律,主张教化,提倡“德治”和“人治”。第(2)题根据材料二“法家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也主要是在战国时代的秦国及稍后建立的秦朝”“西汉初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汉承秦制,但汉初统治者受黄老学派
28、无为而治思想的影响,黄老学派在思想上兼道家和法家学说”可知战国、秦朝和汉初法治方面的相同点在于都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不同点在于战国时代和秦朝严格奉行法家思想,法家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实行严刑峻法,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而汉初则在“汉承秦制”之外还受到黄老思想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宽减刑罚、削除烦苛。答案:(1)法家:以法为本,强调法律的绝对权威;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法不阿贵”“刑无等级”。儒家:以礼为本,强调伦理道德高于法律;主张教化;提倡“德治”和“人治”。(2)相同点:都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不同点:战国时代和秦朝法家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汉初法治在“汉承秦制”的基础上又深受黄老学派无
29、为而治思想的影响;战国时代和秦朝实行严刑峻法,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极端夸大刑罚的作用,汉初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宽减刑罚、削除烦苛。【备选习题】1.韩非子有度记载:“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对该观点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维护社会自由平等B.君主行为应受法律制约C.法律可以规范社会秩序D.法律实施可以杜绝乱世【解析】选C。根据材料可知,法家认为用法和刑来管理国家,可以规范社会秩序,C正确;材料内容并没有体现出自由平等的问题,材料内容只说明韩非主张法治的思想,所以排除A;材料并没有
30、涉及君主的问题,排除B;D说法过于绝对,法律实施不可能杜绝乱世,排除。所以选C。2.宋太祖于建隆四年命吏部尚书张昭等制定“折杖法”,以脊杖和臀杖取代原来的流、徒、杖、笞之刑,隋唐制定的“封建制五刑”逐渐名存实改。“折杖法”的使用()A.适应了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B.体现了缓和矛盾宽减刑罚的精神C.说明宋朝在刑罚上自立新的体系D.有利于保护封建官僚阶层的特权【解析】选B。由材料“以脊杖和臀杖取代原来的流、徒、杖、笞之刑”可知,宋朝为了缓和矛盾,对原来严厉的刑罚措施进行了改良放松,体现了宽减刑罚的精神,故选B。“折杖法”的使用与中央和地方无关,排除A;宋朝是在隋唐制定的“封建制五刑”的基础上进行
31、了改良,并没有自立新的体系,排除C;宋朝对大臣的惩罚措施虽然已经适当放松,但是臀杖比原有的方式更加折损大臣的颜面,使其精神上遭受到严重打击,这与D的说法相反,排除。3.葛兆光在中国思想史中曾说:“朱熹最重要也是在后世影响最广泛的著作是家礼。朱熹对于自己提倡理学原则如何进入生活世界是相当注意的,他反复强调这种原则在生活中的实现。”对于朱熹的作用,作者认为()A.实现了儒学的世俗化和普及化B.实现了儒学的政治化C.实现了儒学的道德化和宗教化D.实现了儒学的哲学化【解析】选A。根据所学知识可知,朱熹的家礼是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实现儒学的世俗化,材料“朱熹反复强调这种原则在生活中的实现”可以看出,朱熹的贡献是实现了儒学的世俗化和普及化。故A正确;政治化、宗教化和哲学化均不是材料反映的主旨,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