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类型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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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内部法务培训 企业的基本类型及基本制度制作人:爱丽丝 企业法定分类的基本形态 企业: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企业组织。独资企业的分类管 理管 理管 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的分类 (一)以股东的责任范围的标准划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混同情况下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司的分类 (二)以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划分总公司:管辖公司全部组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总公司管辖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管辖控制母公司:拥有子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子公司子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被母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母公司实际控制或支配比较分公司:非法人,是独立诉讼主体,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子公司:是法人,是独立诉讼主体,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分概念: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登记程序:设立、变更、注销程序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致,比较复杂。公司章程为必要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

3、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登记程序:设立、变更、注销程序简便,主要登记文件为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不需要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分名称适用法律设立股东责任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股东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没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例如:老张认缴出资40万,老王实

4、缴出资60万,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债务为150万,则公司承担60万,老张承担40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例如:老张和老王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约定公司股数为2000股,每股500元,老张认购1200股,老王认购800股。如果公司债务为150万,则老张承担60万,老王承担40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自行认购公司全部股份,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至少35%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募集发起人

5、人数1-50人2-200人,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登记申请人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董事会公司章程中法律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

6、议事规则;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要求原则:认缴制,无出资期限要求,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不需要法定验资原则认缴,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必须法定验资。股东会表决规则:章程优先,资本多数决定重大事项: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累积投票制:无表决规则:严格的资本多数决定重大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累积投票制:有董事会人数:3-13人董事长:由章程规定。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人数:5-19人

7、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人数:3人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人数:3人必设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再投资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法人股东再投资没有限制。张三独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此时张三可以和李四等人再设立乙公司,因为乙公司不是一人

8、有限责任公司。张三独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此时张三还可以同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有限责任,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若干个全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江苏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苏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可以独资设立南京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混同原则上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张三独资出资5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甲公司负债100万,如果张三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则发生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的混同,张三需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

9、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张三需要偿还100万元债务。如果张三可以证明自己与公司不存在人格混同,则仅以出资额5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如何证明不存在人格混同:经营中将自己与公司区分对待,没有利用公司为自己获利;股东行使职权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公司有完整独立的会计部门,有规范的会计账册,凭证完整;年终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家单独出资,由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性质上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是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国有独资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例:国资委

10、下的大量集团公司,如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等国有企业国家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权企业只有经营管理权,由国家承担责任。例:国营新兴仪器厂、国营黄河机器制造厂VSVS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形式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特殊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1/

11、3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分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并依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全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1、必须有2个以上合伙人2、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法律、

12、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如国家公务员等。3、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其中有5类(黑5类)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1、由2-50个合伙人设立2、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1个有限合伙人3、黑5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无数额、无形式、无期限1、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对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无限制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分张三设立一个一人独资企业,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入伙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张三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公司是否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公司法因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

13、,所以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张三设立的企业和公司均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1、必须有书面合伙协议2、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除需要记载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要载明:1、有限合伙人入伙、退货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2、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互相转变程序名称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

14、合伙”字样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利润、亏损分担1、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1、有限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财产份额转让VS股权转让(普合)财产份额转让(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统一;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无推定购买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够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15、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自由转让有限合伙人VS普通合伙人行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我交易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业竞争可以自营或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绝对禁止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按照协议约定转让,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无优先购买权对外转让需一致同意,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行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无限连带责任退伙后,对企业债务的承担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有限合伙人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对基于

16、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不得退伙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得退伙3、有限合伙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资格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2、普通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转为有限合伙人,或者退伙3、普通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否则退伙有限合伙人VS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转换张三原先为有限合伙人,现要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张三身份转换后,对企业任何时间发生的全部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李四原先为普通合伙人,后因压力山大,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17、李四对其身份转换后的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对转换前的企业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转换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转换 B企业是由李四、王五、燕小六共同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四过世后,李四可以因死亡当然退伙,也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他的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当时李四唯一的继承人李小四年仅7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李小四转为有限合伙人,B企业就此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A企业是由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张三因为经营压力过大,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病,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张三可以退伙,按

18、当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张三的财产份额。但张三提出要求转为有限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将张三转为有限合伙人,A企业就此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一致同意则转,未一致同意则退 A企业是由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张三患上间歇性精神病,成为有限合伙人,李四过世后,其7岁的儿子李小四成为有限合伙人,A普通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后合伙人王五退伙,A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两位有限合伙人,因此应当解散。B企业是由李四、王五、燕小六共同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四过世后,其7岁的儿子李小四成为有限合伙人,B普通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李小四长大后,退出了B有限合伙企业,B

19、有限合伙企业中仅剩普通合伙人,B有限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转换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合)有偿专业服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专业知识专门技能特殊普合要点1、企业名称中表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2、合伙人承担责任采取特殊规划3、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执业保险常见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合)债务债务承担的特殊规则因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企业财产承担首位责任债务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财产份额为限责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故意/重大过失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

20、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合)甲、乙、丙、丁、戊五位合伙人每人出资50万元设立了A律师事务所。在某并购案中,甲律师作为责任律师,因收取了其他公司贿赂,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造成了委托人损失700万元。委托人诉至法院,A律师事务所应承担700万的赔偿责任。因A事务所所有财产仅250万元,所以A事务所承担250万元的责任,乙、丙、丁、戊四位合伙人每人承担50万元的责任,其余250万元由甲律师承担。并且A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要求甲律师承担450万元的赔偿责任。总结企业独资企业公司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外商独资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一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普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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