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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一、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规划)编制 1、行政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规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常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根本建立支出等项内容,常常性支出包括:根本工资、补
2、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工程,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工程。 自筹根本建立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根本建立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根本建立,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根本建立规划。 3、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见表三)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收入数额的工程可以空置)。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收入,应准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
3、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治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规定进展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准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由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列入收入预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效劳性收入等,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单位应根据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即在保证人员支出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行少的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自筹根本建立支出应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根底上统筹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
4、批。核定的自筹根本建立资金纳入根本建立财务治理。 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应有具体的说明。 二、行政单位预算的核批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或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行政单位预算后,应进展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有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核批到详细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时,应根据收支统一治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治理方法,统一核定行政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
5、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核定常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根本建立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状况下,必要时应核定到工资、补助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重点支出工程。 3、财政部门在核定行政单位预算时,财政拨款标准应依据以保证行政单位根本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确定。 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依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依据行政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按规定实行结余上缴专户或按规定比例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 财政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需指定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6、 三、预算执行 行政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行政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治理工作。 1、行政单位要加强收入治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准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要准时足额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准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单位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催促催缴。 2、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掌握各项支出。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便转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工程开支。 四、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
7、部门正式批复的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不得随便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消失特别状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根据以下规定进展处理: 1、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由于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有较大调整,或者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削减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行政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行政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需要调整时,可依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需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五、预算报表格式 依据以上规定,随文附发中心级行政单位预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单
8、位的预算报表格式,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制定布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规划表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通知要求,一并填报。 六、请各部门、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单位预算报财政部门主管财务司 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年预算年度完毕前(12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 行政单位收支业务治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标准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治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行政单位财务治理的根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省,制止浪费铺张;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意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治理的根本任务
9、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省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照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展掌握和监视;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治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治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治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视; 第四条 严格财务治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前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 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别状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 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需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一般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治理,不得任凭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