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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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23年)_物业经理人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自府发20235号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标准完善我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保障不同层次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需求,实现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持续、稳定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进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打算(国发1998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打算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93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进展水平相

2、适应; (二)城镇全部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敏捷就业人员均应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治理; (三)权利与义务对等; (四)根本医疗保险实行统帐结合和单建统筹方式运作; (五)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三条 根本医疗保险以市为统筹单位,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分级治理、自求平衡、适当调剂的方法,并逐步过渡为全市统一治理。 第四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担当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治理职能,负责全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治理和监视(来自:),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详细治理。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同级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

3、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其次章 参保范围和参保方式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敏捷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等和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退职)人员均应参与根本医疗保险。 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单独统筹,不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治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在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根底上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第七条 依据属地治理原则,中心、省、

4、市属企业单位到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根本医疗保险手续,机关、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其余单位按工商注册地到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根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申报和缴费手续。 第八条 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按统帐结合方式参保,经政府批准的特困企业,可以选择单建统筹方式参保。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敏捷就业人员,可以按统帐结合方式或单建统筹方式参保,参保方式一经选定,不再更改。按统帐结合方式参保的建立个人帐户,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不建立个人帐户。 第三章 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 第九条 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统帐结合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缴纳的

5、根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6.5%;职工个人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单建统筹的,根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敏捷就业人员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均以本市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统帐结合的缴费费率为8.5%,单建统筹的缴费费率为5%。 新建单位以本市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 随着经济进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第十条 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 第十一

6、条 根本医疗保险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职)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连续缴费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根据老人老方法、新人新方法的原则,以2023年1月1日为基准日,基准日前退休的,按我市征收退休人员根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执行,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基准日后退休的,必需按缴费年限连续足额缴纳或一次性补足根本医疗保险费前方可享受退休人员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参与根本医疗保险时男满50岁以上(含50岁),女满40岁以上(含40岁)的,其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基准日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7、。缺乏最低缴费年限的,按办理退休(职)手续当年本人的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差额局部后,方可享受根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 按自贡市城镇劳动者个人参与根本医疗保险试行方法(自府发202366号文印发)参保并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城镇劳动者个人参与根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自劳社发2023149号)规定享受国有改制、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根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待遇不变。 参保人员应连续足额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不得中断,一旦中断缴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停顿本人享受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补缴根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享受根本医疗

8、保险待遇但不享受中断缴费期间的住院待遇;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不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自重新参保缴费之日起满12个月前方能使用统筹基金,其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淌的,参保关系可以转移,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根本医疗保险实行申报审核缴费制度。单位申报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核定。其他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人员,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社会保险登记治理暂行方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治理暂行方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视检查方法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核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根本医疗保险费的列支

9、渠道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按月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敏捷就业人员按年度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必需按时足额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定期或不定期向职工公布根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状况,自觉承受职工监视。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拒缴根本医疗保险费,逾期不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从欠缴的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参保人员使用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该欠缴单位负责。 对无故逾期累计3个月未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转让时由原单位负责缴纳所欠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参保人员退休(职)、转移和终止根本医

10、疗保险关系时,单位和个人必需分别结清欠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 第十六条 已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关闭、破产、撤销时,必需先清偿欠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并按上年度全市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实际发生费用,为基准日前已退休(职)人员一次性缴清10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基准日后退休的人员,按本方法第十一条关于缴费年限的规定执行,按办理退休(职)手续当年本人的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差额局部后,方可享受根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 第十七条 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参与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或托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在单位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局部

11、,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职工福利费缺乏列支的局部,行政事业单位从正常经费中列支,企业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本钱。 第四章 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的治理 第十八条 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治理。用人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局部,一局部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局部划入个人帐户。 (一)个人帐户的建立 1.参保单位人员个人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参保人员的年龄分段计入个人帐户:30岁及以下的职工计入1%;31岁至45岁的职工计入1.2%;46岁以上的职工计入1.4%。退休人员按本人

12、上年度退休费的3.6%计入。 2.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敏捷就业人员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参保人员的年龄分段计入个人帐户:30岁及以下的人员计入3%;31岁至45岁的人员计入3.2%;46岁以上的人员计入3.4%。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6%计入。 (二)个人帐户的治理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托付医保经办机构制发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和 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证(以下简称医保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统帐结合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按月计入。医保卡和医保证由参保人员本人保管。参保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时,应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13、办理相应的根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医保卡和医保证伴同本人关系转移。 2.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本金和利息为本人全部,可以结转和继承。 3.参保人员退休(职)时,用人单位应准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按第十一条的规定清算缴费年限。从办理变更手续并补足缴费年限的次月起,不再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退休人员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变更生效后30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重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续保手续。 (三)统筹基金的组成和治理 根本医疗保险费除按上述规定计入个人帐户局部外,余下局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单建统筹的,其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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