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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融资租赁合同范文集锦8篇融资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 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 2租期为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元,从承租人承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头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元,应于每月_号前交入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假如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的利息作为惩罚。 签约后一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需按_条件在
2、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估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以下单据: a提单正本_份 b发票_份 c装船单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份。 6货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托付上海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准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需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患病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
3、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供应租后效劳,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担当人必需妥当爱惜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假如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担当。 9出租人应按优待价格向承租人供应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一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两名技术员到上海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到达把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状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人民币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担当。 11为到达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供应承租人。 12出租人的
4、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赐予他们必要的帮助。 13假如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选择: 连续再租两年 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根据双方同意的优待价格直接购置设备。 16假如一方受到不行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假如一方严峻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六十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面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
5、切争议应当根据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章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章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 承租人:_ _年_月_日 签订于_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以下设备租给承租人: 货物名称:_制造厂名:_ 规格:_型号:_ 数量:_单价_ 装船日期:_租金总额:_ 月租金额:_租金支付条款:_ 融资租赁合同 篇2 一、登记公示制度和征信体系建立滞后 登记制度和征信体系建立滞后是掣肘行业进展的重要因素。融资租赁行业的登记系统、征信体系不够完善, 重复租赁、重复抵押等现象频发。承租人违约本钱低,但却能带来双倍甚至多倍的流淌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承租人违
6、约,从而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进展。 二、承租人、回购人的错误熟悉导致产生履约瑕疵 直租模式下,租赁物质量存在瑕疵,是承租人常见的抗辩理由之 一些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与一般租赁相混淆,或将融资租赁的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三方交易关系误以为是单纯的借贷关系或买卖关系。个别承租人法律与合同意识不强,以为租赁物的质量风险由出租人负担,无视对交付租赁物的质量检验而直接签收受领租赁物,从而产生纠纷。 回购人基于销售利益驱动,对回购法律风险预判和掌握缺乏,尤其是对承租人履约力量和租金支付状况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监视。一旦消失风险时,回购人往往对回购合同条款的效力提出异议。 三、出租人的风险防控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局
7、部出租人使用的合同文本有较大问题,主要表达在合同生效条款、首付款条款、回租条款等方面。 有的出租人合同中明确商定,在收到出租人生效通知后,融资租赁合同方生效。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个别工作人员的疏忽,未准时发诞生效通知。那么这个时候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已生效了呢? 有的出租人为了到达尽快回款等目的,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商定了承租人要支付首付款,但未商定首付款的性质,故有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时,往往主见以首付款抵扣租金。法院也常以格式条款是由出租人供应为由,应作出对出租人不利的解释。 有的出租人与出卖人签订了回购条款,但局部回购条款商定不明确,再加上走到诉讼阶段后,出租人缺乏必要的诉讼技巧,丢失了要求出卖人
8、回购的最正确时机。 有的出租人风控流程不完备,业务员素养不高,实践中曾消失过一位业务员一年只做了五笔业务,其中四个消失了严峻的违约状况。 四、假“融资”真“借贷”案件多见 融资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的主要区分在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单纯的借贷关系,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资金融通表现形式为出租设备,承租人直接获得只是设备使用权而不是贷款。由于当事人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不理解或履行中的误会,又由于有的企业急需资金而借贷无门,有的出租人则为牟取较高利息而以租赁形式发放贷款,导致一些名为“融资”实为“借贷”的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审判中遇到的状况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仅订有“租货设备”协议,出租方未订有
9、购货合同而直接将“设备款”借给承租方以归还租金形 式还本付息。如某租赁公司与某工业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商定租赁公司融资六十万元给工业公司购设备,担保方为镇财政所。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将设备款六十万元中扣下一万二千元作手续费余款汇给工业公司。“租赁期满”因工业公司未偿付租金引起纠纷。经查明双方是躲避法律而签订的借贷合同,法院在确认合同无效的状况下,出租方只收回本金,商定以租金,取得利息局部不予爱护。另一种是: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分别签订了符合形式要件的融资租赁合同和购货合同,但三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仍是借贷合同。如某租赁公司与某纱厂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商定由租赁公司融资一百二十万元的粗纺
10、机、细纱机设备租给纱厂,担保方为某纺机公司,后因纱厂转产歇业无力还款,租赁公司以纱厂和纺机公司为共同被告知至法院。经查,纱厂与纺机公司先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由纺机公司供应纱厂四十九台棉纱纺织机械设备,计价款一百七十余万元。提货后,纱厂仅付款五十万元。为解决资金缺口,遂向租赁公司借款,双方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贷款一百二十万元。从形式要件上看,“三方当事人签订两个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某纱厂如受出租方托付亦可直接向购货方订货,而出租方直接将货款汇给承租方属于“回租”形式),三方当事人也都认为履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承租方纱厂讲不清自己所租货的设备是那些,出租方租赁公司也言不明那些设备是融资购置
11、,更惊奇的是融资合同的担保方即购货合同的供货方竟然都是纺机公司。因此,这仍旧是一起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实为无效借贷合同的经济纠纷。目前对上述两种状况的案件实体处理意见是:确认案 件性质是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无效借贷合同,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除依法判令(承租方)借款如数返还贷款本金外,对商定取得和已经取得的利息租金不爱护予以追缴国库,视情节对借款双方赐予肯定的罚款。因被担保的合同确认无效,担保方则对借款方应归还贷款担当连带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 篇3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12、人: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传 真: 传 真: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中小企业融资购置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其次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中小企业融资购置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
13、)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依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本钱(以下简称概算本钱)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以实际本钱为准,租金按实际本钱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本钱,是指甲方为购置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依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供应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本钱的金额和以实际本钱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
14、调整,乙方成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管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置 1.乙方依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效劳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打算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打算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依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置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
15、的购置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置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供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置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依据购置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置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需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马上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托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
16、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状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准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行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缘由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承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承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担
17、当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置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展商检,并准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供应的租赁物件与购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状况,根据购置合同的规定,由购置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担当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拖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全部,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局部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置合同中明确。 融资租赁合同 篇4 合同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出
18、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电挂: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电挂: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其次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甲方为乙方融资购置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
19、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项的规定。 前款租金是依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概算本钱(以下简称概算本钱)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以实际本钱为准,租金按实际本钱相应计算。 前款的实际本钱,是指甲方为购置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依据本条第、款,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供应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本钱的金额和以实际本钱为准,对附表第()、()、()、()、()项的调整
20、,乙方成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管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置 乙方依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效劳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打算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打算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依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置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购置合同的全
21、部条款,并在购置合同上签字。 乙方须向甲方供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甲方负责筹措购置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依据购置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有关购置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需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租赁物件在附表第()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马上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托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
22、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状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准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因不行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缘由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 了乙方承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承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担当责任。 、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根据国家
23、有关规定在购置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展商检,并准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供应的租赁物件与购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状况,根据购置合同的规定,由购置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担当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租赁物拖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全部,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局部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置合同中明确。 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担当。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乙方除非
24、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平常应对租赁物件赐予良好的修理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修理、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给的零件更换。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不按本条第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
25、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担当(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依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
26、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担当。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马上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以下事项: ()作为第八条第款第()或()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乙方将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至第款的状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如乙方不
27、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实行以下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局部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虽然甲方实行前款()、()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当乙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归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实行前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拖延支付期间的拖延利息,拖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拖延利息为止。 乙方如发
28、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状况时,应马上通知甲方并供应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状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实行本条第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需准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全部附件的修改,必需经 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
29、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租赁期满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项和第()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一样)连续承租,或 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马上租赁物件全部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根据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乙方供应必要的状况和资料 乙方同
30、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供应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状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状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供应上述状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置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融资租赁合同 篇5 编号: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31、 地址: 电话: 依据租赁工程的批准文件 和乙方的租赁工程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承受乙方的租赁托付,代理乙方承租以下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至租赁期完毕。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根据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
32、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 2乙方接货后,应马上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马上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方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方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
33、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状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违约金,缺乏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方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 ,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缺乏5万美元的租赁工程,按 计收,结算方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视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34、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甲方: 乙方: 融资租赁合同 篇6 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鉴于其简单的法律关系,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融资租赁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一般来说,融资租赁要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参加,通常由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合同构成,其内容是融资,表现形式是融物。我国立法者在借鉴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和其他国家对融资租赁的定义的根底上,
35、结合我国融资租赁界对融资租赁比拟全都的看法后,对融资租赁作出规定。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出租人须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置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现有的财物出租,或者依据自己的意愿购置财物用于出租。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置出租的财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到达融资的效果。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这种合同被冠以“融资”的称号。 其次,出租人须将购置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虽然须向第三人购置标
36、的物,但其购置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而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买卖行为不同于买卖合同之处。 第三,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出租人购置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并须支付租金。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该种合同的名称中含有“租赁”一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
37、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其次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其次条 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第三条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四条
38、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商定的,从其商定;未商定或者商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缘由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全部权归承租人,并依据合同履行状况和租金支付状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展折价补偿。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赁物的公示 第五条 出卖人违反合同商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之一拒绝受领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物严峻不符合商定的; (二)出卖人未在商定的交付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或者
39、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满后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准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值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见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承租人以依靠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为由,主见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租金支付义务的除外。 第七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担当,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连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商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出租人转让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局部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恳求解除或
40、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全部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见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 (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三)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行业 融资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依据乙方的需要和托付,根据乙方供应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其次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其次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假如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