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电子合同法律制度dir.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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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1第一节电子合同的概述第一节电子合同的概述电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电子合同的分类 对电子合同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对电子合同的立法保护 对电子合同的司法保护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概念P72 1、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特征:A、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B、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C、合同的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D、合同的内容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E、合同的客

2、体具有多样性。电子合同的概念P72 1、电子合同在本质上还是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在于其形式要件的变更;2、电子合同:是指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电子形式和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自身的特征: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合同的传递也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 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不须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 合同的成立不需经过传统的签字 电子合同的本质特征P72主体的虚拟性;订立的快捷性;对象的无形性;信息的标准化;效力确定的特殊性;内容的易篡性;易保存和易复制性。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一节 3二、电子合同的分类二、电子合同的分类

3、信息产品合同与非信息产品合同 有形信息产品合同与无形信息产品合同 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与信息服务合同 1、按合同内容的不同:有形商品交易合同;无形商品交易合同;信息技术合同;合作协议;商务开发合同;市场策划合同2、按照订立方式的不同:以EDI方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电子格式合同。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一节 4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形式不同;运作环境不同;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三、对电子合同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三、对电子合同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对电子合同进行法律保护是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需要 对电子合同进行法律保护是我国建立、完善社会

4、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对电子合同进行立法保护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一节 6四、对电子合同的立法保护四、对电子合同的立法保护 对电子合同的民法保护 对电子合同的民事诉讼法保护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一节 7五、对电子合同的司法保护五、对电子合同的司法保护 对电子合同是否成立的认定 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认定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8第二节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能否撤销的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的承诺生效问题 电子合同的签字问题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9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

5、合同的书面形式:1、合同的形式:书面、口头、其他形式;2、电子合同的形式:不完全的电子商务模式;完全的电子商务模式。3、书面形式的要求:A、英美法系:B、大陆法系:C、中国:书面形式问题及解决1、书面形式问题;2、书面形式的解决方式;3、法律途径解决书面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的法律承认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要求各国在法律方面确认采用电子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有效性。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1、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2)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2、网络环境下的要约和承诺:(1)意思表示的确定性难以确定;(2)电子错误造成意思表示真是性的偏差。二、要约与要约邀请二、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访

6、问页面进行交易时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判断(在线支付,在线下载;在线支付,离线交货;离线交货,货到付款)网络广告性质判断(介绍商品的名称、性能、价格等,单击“购买”即可成交;发布者在主页上刊载信息,供客户浏览;发布者提供某项产品的信息,且规定价格、数量,具有要约意图;明确客户单击“购买”后,必须有网页拥有人的确认;在广告中嵌入了电子邮件,客户可按照广告发布者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二节 14要约的撤回由于网络信息传输的迅速性,要约人不易在到达受要约人前撤回其要约。电子合同的承诺时间地点撤回第二节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

7、约能否撤销的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的承诺生效问题 电子合同的签字问题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17第三节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效力 关于计算机记录的举证问题 电子商务证据的可接受性 原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18一、关于计算机记录的举证问题 自由提出所有有关证据 是可接受证据的清单 普通法国家对于传闻证据的限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三节 19第三节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效力 关于计算机记录的举证问题 电子商务证据的可接受性 原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0二、电子商务证据的可接受性 电子信息内容的可靠性电子信息记录的可靠性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三节

8、 21第三节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效力 关于计算机记录的举证问题 电子商务证据的可接受性 原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2第四节电子合同成立的特殊形式 电子自动交易及相关问题网络拍卖及相关问题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3一、电子自动交易及相关问题电子自动交易的概况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电子自动交易信息的效力归属 电子代理人的要约和承诺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四节 24第四节电子合同成立的特殊形式 电子自动交易及相关问题网络拍卖及相关问题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5 二、网络拍卖及相关问题 网络拍卖的基本模式(个人竞价;集体议价;网站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主持拍卖)网络拍卖的法

9、律分析(个人竞价;集体议价;网站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主持拍卖)网络拍卖中的要约和承诺(集体议价的要约与承诺分析 ;法律意义上拍卖的问题)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四节 26第四节电子合同成立的特殊形式 电子自动交易及相关问题网络拍卖及相关问题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7第五节电子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效力 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28 一、点击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由来和作用 点击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的无效 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29点击合同的由来:格式合同 拆封合同 点击合同 鼓励

10、交易,降低成本点击合同的作用:明确责任,减少风险 创造新的交易模式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0 一、点击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由来和作用 点击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的无效 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1点击合同特点:点击合同具有附合性点击合同具有标准化的特点 点击合同可以普遍适用 点击合同具有互动性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2 一、点击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由来和作用 点击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的无效 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3影

11、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B tO C交易合同应满足的条件(合理提醒消费者注意 保证消费者有审查机会)B tO B交易合同条款应满足的条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4 一、点击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由来和作用 点击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的无效 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5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的无效判断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无效的主要依据 无效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 法庭或仲裁庭的权利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6 一、点击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由来和作用 点击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选条款或格

12、式条款的无效 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7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点击合同法律效力的司法判断 对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立法控制、行政控制、司法控制)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8 一、点击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由来和作用 点击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选条款或格式条款的无效 点击合同的法律控制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39第五节电子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效力 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40二、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什么是电子错误 电子错误的法律调整(电子错误法律调整的原因、电子错误的法律调整规则)

13、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五节 41第五节电子合同的效力 点击合同的效力 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42 第六节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电子合同当事人 电子合同的标的 电子合同(信息产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43一、电子合同当事人 直接在网上开展交易活动的当事人 接受公共信息服务的当事人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六节 44 第六节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电子合同当事人 电子合同的标的 电子合同(信息产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45二、电子合同的标的不可破坏性 可变形 可复制性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

14、法律制度 第六节 46 第六节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电子合同当事人 电子合同的标的 电子合同(信息产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47三、电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信息产品许可人的电子控制权(信息许可人行使电子控制权的条件 电子控制权的限制 电子控制权的法律后果)信息产品许可人的主要义务(质量担保义务 权利担保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产品被许可人的正当使用义务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六节 48第七节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 电子合同的履行概述 信息产品合同的履行规则 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49一、电子合同的履行概述 电子合同履

15、行的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电子合同履行的基本模式(在线付款,在线交货在线付款,离线交货离线付款,离线交货)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七节 50第七节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 电子合同的履行概述 信息产品合同的履行规则 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1二、信息产品合同的履行规则 信息产品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履行的时间 履行的地点 信息产品的检验 拒绝受领 抗辩权问题履行中的特殊问题)信息产品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责任的承担原则)电子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被许可方的继续使用及限制 被许可方的协助义务)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七节 52第

16、七节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 电子合同的履行概述 信息产品合同的履行规则 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3三、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 违约的归责原则(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 免责范围)违约救济的主要方式(实际履行停止使用 继续使用 中止访问)损害赔偿(范围 损害赔偿的计算)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第七节 54案例分析()电子“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问题原告:恒通商贸公司被告:华康化学用品公司 恒通商贸公司(下面简称甲公司)为一大型跨国零售企业,为增加效率、降低成本,决定开展电子商务,建立一套自动的交易系统。他们首先采用电脑管理所有库存商品,包括库存商品的数量、入库、出库、

17、订单的传送等均由电脑自动操作完成。华康化学用品公司(下面简称乙公司)系大型洗涤剂生产商,其生产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5案例分析()的某洗涤用品在甲公司的销售状况非常好,交易量特别大。为此,甲、乙公司于2000年 5月3日达成一项协议,约定双方洗涤用品的下单和接单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形式,由 双方的电脑自动进行。就此,双方达成并签署了一个书面合同,其中约定:甲公司洗涤用品存货不足时,一经甲公司采购负责人决定,甲公司电脑自动给乙公司下单(信息发送成功,电脑会自动显示),乙公司收到订单后,无需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6案例分析()特定的人同意,电脑便自动接单。然后,乙公司便

18、根据甲公司的订单送货上门。合同还同时约定,乙公司一有新品,电脑便会自动向甲公司发出提示,以便甲方发出订单。根据双方的协议,合同自5月 10日生效,在此之前,双方对运行系统进行了多次调试,双方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表示放心,并约定,一旦系统出现问题,应当立即告诉对方。合同生效后,系统运行一直正常,双方对这种运行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7案例分析()高效、成本极低的交易方式十分满意。可是,在2000年9月,该系统出现问题,致使双方发生纠纷。纠纷的经过是这样的,2000年 9月 12日,由于甲方库存的乙公司洗涤用品低于正常库存量,急需进货,甲公司电脑便自动给乙公司下单,订单对货号、数量作了约定,电脑

19、也显示信息发送成功。按照常规,乙方当天收到订单后,立即组织发货,9月15日就能到货。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直到9月21日,乙公司的货才送到甲公司。而甲公司销售的乙方洗涤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8案例分析()用品已经于9月16日销售完毕,为了应急,甲公司只得于 9月 15日从另一家公司进了一批其他类型的洗涤用品。甲公司拒绝接受此批货物,还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因为,从9月16日到9月21日,甲公司销售的乙方洗涤用品一直缺货,不仅引起了顾客的不满,可能致使部分顾客流失,而且直接影响了甲公司的销售额。但乙公司声称,他们是在9月18日才接到订单的,并且立即组织发货,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要求乙方为此

20、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59案例分析()电子合同概述(利用网络上的Homepage和电子邮件缔结合同关系企业间电子资料交换缔结合同)通过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双方当事人的个别交易合同是否成立(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本案纠纷的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0案例分析()网上购物遇假,责任谁担?原告:某电大女生被告:某网络信息服务公司 原告于2000年上半年在被告网上订购了“KOSE特效者喱”一瓶,后发现系假货。为进行网上购物纠纷诉讼的需要,原告于2000年8月 29日前往公证处,申请对其

21、在网上购物的整个过程进行保全证据。于是在公证员在场的情况下,原告操作计算机在被告的网上订购了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1案例分析()“美美化妆品专卖店(化名)”的护肤品中心的“KOSE特效银杏减肥者喱”一瓶,价值人民币88元,并在订货表上确认了送货地点和送货时间。公证员在该时间至原告家中等候。届时,该化妆品专卖店的一名送货员将原告订购的“KOSE特效银杏减肥者喱”一瓶送到,原告付清货款人民币 88元,在送货单上签字后,当场取得盖有该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和送货单各一张。之后,经中日合资春丝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高丝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证实,该产品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

22、律制度 62案例分析()并非日本KOSE公司制造。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令被告承担退一赔一的民事责任,共计人民币176元;并赔偿公证费 400元。另查,被告系外商独资企业。2000年6月28日被告与筹建中的美好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名)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就该化妆品公司在被告的网上设立网上专卖店销售其经营的系列产品事宜,确定了合作原则、合作目标、协议签订的必要条件、合作方式、双方责任与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3案例分析()义务、信息确认及结算方式、纠纷处理等条款。根据协议,美好化妆品公司应支付被告一次性店铺入驻费1000元,一次性网页制作费5000元,一次

23、性商品登录费1000元和每月网页维护费 500元;被告在商家专卖区域设立美好公司的网上专卖店标志;顾客将在美好公司的网上专卖店内选购物品,被告及时将顾客订单Email传递给美好公司;美好公司负责开具发票及产品送达事宜,并负责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4案例分析()各家学说(超市货架说商厦专柜说柜台或展台租赁说中介服务说)各种观点评析(超市货架说商厦专柜说柜台或展台租赁说中介服务说)专卖店是本案的卖方平台对信息不实承担的责任 网络购物,呼唤新规则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5案例分析(3)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6案例分析(3)网址交由雅宝网站()进行竞拍

24、。上述名词的1年使用权分别以 2.4万、2.4万、4万的价格,竞拍给“soyoucom”、“chinarencom和“zhaopin com”三家网站。雅宝网也首次从竞价交易中收取委托方 3的佣金。但是,月 11日网上竞拍结果的新闻发布会上,赛诺爱(sinoi com)公司发放了一份“关于招聘中文网址不公平拍卖的声明书”,称“招聘”中文网址应该由该公司最后竞得,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7案例分析(3)表示对这次拍卖结果的公正性有怀疑。1月 12日,赛诺爱(sinoi com)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sinoi com”的新闻发言人详细描述了竞拍过程:“sinoi com”于

25、 1月10日中午12时开始应价竞买“招聘”中文网址,13时 57分,输入应价37000元,13时59分,发现其他竞买人出价40 000元,遂迅速输入应价41 000元,点击“应价键”后,并“确认”,系统接受竞价,并在拍卖网页头条显示出来,“应价键”随即变灰失效,应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8案例分析(3)价活动自动停止。5分钟后,“sinoi com”即收到了“3721”发来的电子邮件以及人员来电,恭贺“sinoi com”获得“招聘”中文网址,邀请该公司参加 1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并安排了“sinoi com”公司进行短暂演讲。不料当日下午6时,雅宝网站忽然通知,称“sinoi com

26、”的最后竞买超过规定时间 17秒,因此应价失败,“招聘”中文网址由“zhaopin com”网站竞得,并称雅宝享有此次活动的解释权。“sinoi com”的常年法律顾问郭玉涛律师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69案例分析(3)说:网上竞价的实质是一种竞拍活动,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能视同游戏,应该遵守我国的拍卖法,而不应该由拍卖网站说了算。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由于网上拍卖的特点,无法实际落槌,只能以“应价键”代替。成交确认方式不是时间而是“应价键”功能。雅宝在竞拍活动中,竞拍的2小时由程序来控制,“应价键”变灰后,“应

27、价健”上的文字也由“我同意竞标”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70案例分析(3)变成“物品过期或已售出”,竞拍者将无法继续竞价,因此,只要能被系统接受的竞买都是合法的竞买。系统并没有对竞买者提出时间的概念,竞拍的结果不应该由计算机经过一定时间的运算后在屏幕上刷新的时间决定,何来“超时17秒”之说?雅宝的拍卖规则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岂能事后随意更改?网上竞拍的一项主要优势是避免人为干预和作弊,体现互联网特有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雅宝的这一作法,恰恰违背了这一原则。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71案例分析(3)面对“sinoi com”的指责,雅宝董事长苏启强先生在 11日的会上表示主要是因为“技术

28、缺陷”引发了这一争端。事后,雅宝给记者发来一份声明,对“sinoi com”的竞标过程没有否认,但是声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漏,才在没有正式确认的情况下就把恭贺函发给了“sinoi com”,并为由于工作失误给赛诺爱带来的麻烦及伤害表示诚挚的歉意。但是声明中同时强调:“传统拍卖与网络竞价存在很大的不同,目前的网络竞价都是以时间点为限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72案例分析(3)来截止交易的。而由于网络技术和网络速度等原因,竞买者在自己的系统上投的标再反映到竞价网站的系统上会有时间的迟滞,因此在最后时刻的时间把握上存在不可控因素,导致个别竞买者错失良机。鉴于这种情况,在月日 3721与雅宝联合召开的面向此次竞买企业的活动说明会上,主办者已明确宣布截止时间以雅宝系统标识时间为准。”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73案例分析(3)拍卖的法律性质以及网上拍卖的法律问题 本案所涉及的网上拍卖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当以何种方式确定买卖成交 拍卖规则的制定和解释 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制度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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