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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西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分析 在当今世界金融市场中,美国、日本和德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 位,尽管它们的金融结构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但是其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是其他国 家争相模仿和学习的对象。本章将分别介绍美国、日本和德国三国的银行体制特 征、监管模式和盈利模式。 一、美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 (一)美国商业银行的体制特征 长期以来,美国是世界经济的头号强国,其金融业的发展也领先于世界其他 国家。由于美国素来主张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反对干预、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的 调节作用,因此美国的金融结构呈现出金融市场主导型的特征。 1、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图 4一 1是美国 1988 2007年金融资产的
2、构成图。 1988年,美国证券类资 产为17280亿美元,贷款类资产为 6908亿美元,证券类资产是贷款类资产的 2.5 倍。此后证券类资产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贷款类资产;至 2007年,证券类资产 上升到 86963亿美元,贷款类资产增加到 26593亿美元,证券类资产与贷款类资 产的比例扩大到3.27倍,两类资产差距的幅度进一步扩大。而这与德国形成鲜 明的对比,德国的贷款类资产要多于证券类资 产,这也是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和 数据来源: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资金流量表 ( 1988 2008),美国闽家统计局。 图 4一 1美国金融资产 88 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之间的重要差别。 2、 混业经营取代
3、分业经营 1933年美国颁布了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 务严格地划分开来,从而开始了美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局面。 1999年美国颁布 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建立金融控股集团,这样银行就 可以参与保险业和证券的经营,结束了长达 66年之久的分业经营格局。这一格 局的打破,为美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金融竞争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是这与德国 的全能银行还是存在差别:德国的全能银行可以同时从事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 由银行内部对其 风险进行分离,其组织形式比较灵活,可以是松散的联盟,也可 以是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但是美国的混业经营明确规定必须以金融控股公司为平 台,银行机构下
4、面不能直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 3、 内源融资是非金融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美国是一个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结构,从社会整体出发,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 最主要的来源,其次是间接融资,最后是内源融资。但是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 为了增加股东的收益,以及规避税收,内源融资是非金融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 根据优序融资理论,内源融资是企业最先考虑的融资方式,其次是债权融资,然 后才是股权融资 。 (二)美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特征及变化 1、美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特征 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是每个国家都非常重视的问题,金融业的发展不仅是为了 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 稳定。 美国是一个
5、联邦制的国家,行政机构包括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级,因此金融 市场的监管需要这两级政府的共同配合来完成。如果一家金融机构由联邦政府批 准成立,那么将由国家财政部货币监督局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如果一家金融机构 由州政府批准成立,则由州政府银行局来进行监督管理。在美国,对于商业银 行 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由多个监管机构共同完成,包括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简 称美联储 )、国家储蓄性金融机构监管局、国家财政部货币监督局、国家信用合 杜询诚,近代中外金融制度变迁比较,中国经济师研究 2002年第 3期, 14-16页。 89 作管理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备银行、州政府银行局、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证
6、券交易委员会、司法部、期货交易委员会、储蓄机构监管办公室、州保险 监管署等,其中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最主要的两类监管机 构 。 2、美国商业银行监管制度变迁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金融业,其商业银行监管也同样一直居于全球领先 地位,并成为各国建立金融监管机制的标杆。美国监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美 国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长期博弈的结果,更是其分权制衡机制在经济上特别是在 金融上的充分体现。总体而言,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是在其一次次整治金融危机过 程中逐步确立的,美国的金融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随着一次次金融危机的发生、 整治而被迫调整、改革,以适应金融环境变化的新要求。因此从这个角度,也
7、可 以说是金融危机推动了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 (1) 1933年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 20世纪 30年代的大危机是美国 金融业从自由走向管制的重要标志。 在 20世纪 30年代的大危机之前,美国金融市场颇为松散,金融业基本上是 自由竞争的。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 1933年银行法(也称格拉斯一斯蒂 格尔法案),它是在大萧条、银行大量破产以及公众对美国的经济、金融和政 治体制极度失望的背景下颁布的。美国监管当局为寻找快速的整顿方法,以便能 恢复商业银行的信誉、防止资金从法定商业用途流向投机用途,同时减少在投资 和商业银行业务结合过程中存在的利益冲 突和内部交易是该法的主要指导思想。
8、其主要规定包括: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禁止商业银行开办任何 非银行的分支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制定限制银行恶性竞争的 Q条例;禁 止银行发起和分配共同基金等 。 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被视为美国建立金融监管的重要法律基石,其宗旨 在于保护银行免受过度竞争带来的风险损失。这一法案不仅是美国金融监管的开 端,而且塑造了 20世纪 30年代以后近 70年美国的分业经营格局,同时还是战 后许多国家重建金融体系的主要参照,如韩国、加拿大、新西兰及拉美的一些国 家等。 马明 宇美国银行监管法制的几个特色,载国际金融研究 2003年第 12期, 21-23页。 马明宇美国银行监管法制的几个特色,载
9、国际金融研究 2003年第 12期, 21-23页。 90 (2)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1999年 11月 4日,美国国会通过 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废除在美国实行了 66年的分业经营制度,揭开了金融 业混业经营的序幕。 该法案开篇即强调: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套允许银行、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联合经营、审慎管理的金融体系,从而加强 金融服务业的竞争并实现其他立法目的。这就表明监管理念已转变为 “ 效率与竞 争 ” ,强调消费者保护,加强金融监管。其主要规定包括:修订银行控股公司 法,允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允许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及之前被禁 止从事的
10、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允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 的方式相互渗透,允许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其控股证券子公司和保险子公司从事证 券承销、证券自营与经纪、保险包销、用自有资金参与企业并购等以直接当事人 身份进行 的业务;将银行的证券活动纳入联邦证券法的管辖,允许其参与信托、 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职工福利计划、通过网络为客户提供经纪服务等;允许银 行进行衍生产品父易等;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秉承了 20世纪 70年代以来开始的金融自由化的大方 向,取消了分业经营制度,增强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同时,该法对以前的多 部法律进行了修订,更加注重加强金融监管,提出了功能监管的概念,即按金融 企业各项
11、经营活动的性质,使其分别受到不同主体机构的监管,并协调现有监管 机构的职责。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是美国的金融监 管由分 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的标志。 (3) 2010年多德一弗兰克法案: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改革。 2010年 7月 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 (又称多德一弗兰克法案 ),其核心理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变目前 超级金融机构 “ 大而不倒 ” 的局面,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二是保护金融市场中 的弱势群体,避免金融消费者受到欺诈。该方案围绕监管系统性风险和消费者金 融保护两大核心,充分体现了 “ 强干预、增权力、补缺陷、堵漏洞、护民众 ”
12、的 特点。其主要规定将在本文第五章进行详细论述。 (三)美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 20世纪 80年代,美国经济一直在低谷中徘徊;进入 90年代后,美国经济 91 出现了强劲的复苏:在 1993 2000年间,美国取得了过去 30年以来最好的经济 成绩 一 -每年的经济増长达到了 4.5%,失业率降到 4%。 2000年,美国经济增 长时限超过了 60年代,创造了增长时间最长的纪录。在 20世纪 90年代初,经 济学家无法想象经济会取得这样的硕果。经济的强劲增长和低失业率特别突出, 因为与之相伴的是结构性预算盈余与低通胀。从历史上看,经济的长期扩张主要 是由于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结果易导
13、致负债率和通胀率水平的升 高,从而种下随之而来的紧缩的种子。更进一步地讲,随着经济扩张的成熟,生 产率的增长就会放慢。但与这种一般规律相反的是, 90年代美国经济的繁荣却 是由个人消费和就业所引起的,30年来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即在 90年代 后期,尽管经济扩张达到了一定程度,但生产率仍然在增长。 从图 4一 2可以看出,从 1991年到 2008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 6万亿 美元增加到 14.26万 亿美元,翻了一倍多,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 5%左右。 图 4 2美国 1991 一 2008年 GDP变化趋势图 伴随着美国经济的高速前进,金融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美国商业银行 的盈利
14、水平也从七八十年代的阴影中开始复苏,并在九十年代迎来了商业银行发 展的春天。 1991年,美国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收益率为 0.51%,平均资本收益率 为 7.71%,而到了 1999年,美国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收益率上升到 1.31%,平均 资本收益率上升到 15.39%,且 1993年到 2008年的资本收益率都在 15%左右。 虽然 2008年金融危机后让美国的盈利水平有所下降,但还是远远高于 1991年的 水平。 92 图 4一 3美国 1991 一 2009年 ROA和 ROE变化趋势图 1、利息收入在商业银行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 随着美国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传统的信贷业务在商业银
15、行中的地位逐 步下降,仅仅依靠净利差的收入己经不能满足银行发展的需要。 图 4一 4是从 1991年到 2009年美国商业银行利 差和净利息收入(占净资产 的比率 ) 的变化趋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 1991年美国商业银行的平均利差为 3.03%,其平均的净利息收入为 3.61%。但是整个 9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的净利 差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同时净利息收入也在不断下降,且利差和净利息收入 的差距越来越小,这说明利息收入的空间越来越狭窄。 2、非利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 根据国际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总体发展趋势,公司信贷业务的利润空间将会 收窄,其在总利润中的比率也将不断下降。与此同时,以零售业务
16、为代表的中间 93 图 4一 5美国 1991 一 2009年非利息收入变化趋势图 图 4一 5是美国从 1991到 2009年非利息收入占净资产的变化趋势图。 1991 年美国非利息收入占净资产收入的比例只有 1.79%,而到了 2009年这一数字上 升到 2.71%,年平均增长率在 10%左右;非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由 1991 年的 17%上升到 2009年的 48%,接近总收入的一半。非利息收入的增加更加有 利于银行分散风险,从过去单纯依靠利差收入向保险中介、代理、担保、金融租 赁、结算、投资组合、金 融衍生产品交易、投资咨询服务等多元化的中间业务发 展。 3、损失拨备率呈下降趋势
17、 20世纪 70年代,东西方冷战正酣,作为西方冷战势力领头人的美国把大力 扶持亲美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美国家作为与苏联抗衡的一项重要战略,向这些 国家提供了大量的银行贷款,美国金融机构成为这些国家的主要债权人,对拉美 等国家的债务成为美国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美国大量信 贷资金的注入,拉美国家的经济在短期内发展较快,使美国金融机构获得了极为 可观的收益,也进一步刺激了美国金融机构的放贷热情,从而推动了美国金融机 构对拉美国家的贷款快速上升。但是,到了 20世纪 80年代中后期,负债过重的 拉美国家已不堪债务重负,终于导致来没债务危机爆发。前期收入可观的美国金 融机构在这一危机
18、中损失惨重,大量的贷款到期无法收回,不但使收入快速下滑, 94 业务将慢慢成为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构成部分。保险中介、代理、担保、金融租 赁、结算、投资组合、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投资咨询服务等中间业务成为各个大 型银行发展的重要方向。以花旗集团、汇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为例,其零售业务 产生的利润分别占其总利润的 69%, 46%和 54%。 而且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陷入流动性危机,使许多大银行陷入泥潭:赫赫有名的 美国银行、花旗集团和摩根大通都徘徊在生死边缘,最终依靠大规模救助、重组 和并购生存下来,当时世 界前 10大银行中的化工银行和汉华银行更是直接倒闭, 以致到1990年,美国银行己全部跌出世界
19、前 12大银行的名单。债务危机导致美 国金融机构受到巨大冲击,风险管理也引起了高度重视。 图 4 6 1991 2009年美国商业银行违约率和损失拨备变化趋势图 图 4一 6是美国商业银行从 1991到 2009年违约率、核销率和损失拨备率的 变化趋势图。 1991年美国商业银行的违约率为 5.82%,核销率为 1.59%,损失拨 备率为 1.03%。到了 2007年违约率、核销率和损失拨备率都出现大幅度的下降, 分别为 1.51%,0.45%和 0.29%。由于受 2008年次贷危机的影响,银行的违约率 开始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但是从长期的发展趋势来看,一旦金融危机过去, 美国商业银行的违
20、约率、核销率和损失拨备率还将出现进一步的下降 。 二、日本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 (一)日本商业银行的体制特征 在日本,主银行制 ( Main Bank)是其主要的银行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有 利于银行的国际竞争,另一方面也存在极大的风险,容易导致过度竞争。这一银 企关系的特征表现在:第一,主银行是企业最大的资金出借方,所有公司都有一 个主银行,每个银行都是某些企业的主银行;第二,银行与企业交叉持股,一方 面银行是企业的股东,另一方面企业也是银行的股东;第三,主银行是债务所有 洪艳蓉,银行监管的海外经验概述与借鉴,载证券市场导报 2003年第 10期, 26-19页。 95 者法律上的托管人,为企业
21、提供财务上的相关服务。例如: F1本上市公司的主要 贷款银行往往是其第二或第三大股东。日本六大财团中有三个是以银行为核心, 另外三个集团中也包含 银行。 明治维新后,日本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由于经济的发展对资金有着巨大 的需求,银行业也有着较快的发展。在早期的银行发展中,日本政府的干预较少, 主要采用自由放任的政策。 1923年关东地震后发行的大量 “ 震灾票据 ” 出现兑 付问题,直接引发了 1927年的存款挤兑,并导致一大批银行破产,历史上称之 为 “ 昭和银行危机 ” 。危机过后,日本政府幵始改变过去自由放任的金融政策, 于 1928年出台了银行法,对日本国内银行提出了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22、,即不 低于 100万日元;并提出为了扩大银行规模,采取 “ 一县一行 ” 的目标,这一措 施使得银行的集中度大大提高,国民储蓄主要流向了有大财阀背景的大银行,为 主银行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二战期间, “ 军需企业指定金融机关制度 ” 在日 本被广泛推行,政府要求各军需企业与银行 “ 配对 ” ,银行帮助这些配对企业获 得资金,同时给予经营和财务上的监督,该制度把企业和银行捆绑在一起,促进 了主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 在战后日本经济的重建过程中,主银行制度满足了企业发展过程中大量的资 金需求,同时主银行也从企业的快速发展中获得了较高的回报。 在经济快速恢复 的过程中,重工业、化工业等资金密集型
23、的产业成为投资的热点,一方面,一些 大企业通过其主银行获得了宝贵的资金支持,主银行也从这些行业的发展中获得 了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这些大企业利用银行的信贷支持也规避了经济周期对 企业的冲击。与此同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银行也希望能够成为更多企 业的主银行。因为,银行拥有的企业客户越多,其存款和贷款就越多,从中获得 的利润也就更加丰厚。许多银行借此机会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使其规模越 来越大,而一些小银行只能以辅助银行的身份向企业提供贷款,其发展的 空间也 更加有限。 1974年,日本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持股比例达到 33. 9%,随着日本经济 由高速增长向稳步增长的转变,主银行制度也逐步
24、走向成熟,银行持股比率趋于 稳定,到了 1990年,日本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持股比例达到 41. 6%,并长期保持 在这一比例附近。 96 (二)日本商业银行监管的特征及变化 1、 R本商业银行的监管特征 在 R本社会, “ 护送船队方式 ” 被用来比喻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这种比喻 形象而生动,这一比喻源自二战期间的负责运送武器或者粮食的护卫舰队。 在二 战期间,这种舰队一般由二三十艘船组成,并且由巡洋舰护送,同时,为了保证 船只顺利到达目的地,整个船队的航速最慢的船决定了整个船队的航行速度。而 今,将金融监管比喻成航行中的船队,而效率最差的金融机构就成了航行速度最 慢的船只,各种管制措施都以它为
25、标准,制定相关的市场准入管制、分业管制、 利率管制、资金流动管制等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从而去实现 “ 银行不怕破产 ” 这一神话。从宏观层面来说,这也有效达到了稳定金融秩序,在金融方面支持日 本实现经济的复兴和增长的长远目标。 日本在战后实现了经济的稳定而高速的发展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护送船 队式的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 个方面:首先这是由日本的监管体制的总体情况决定的,在日本,大藏省作为最 高的金融当局,总揽了金融监管大权,在整个权力结构中,它所拥有的权限具有 压倒性的优势,这种权利非常稳固,以至于在遭遇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能够依靠 行政裁决这种强
26、制性的方式来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影响;其二,与国内相对 封闭的经济条件相比,金融管制的外部环境相对而言是比较宽松的,本国的交易 方式不会与国际惯例发生冲突;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 点就是经济的发展,由 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保证了即使金融机构发生了经营危机,也能在一段时间之后 弥补造成的损失;另外,其他的健全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对此进行支援和并购来保 证其发展 。 2、 日本商业银行监管的变化 (1) 1981年日本银行法 20世纪 7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护送船队式 金融监管赖以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开始崩溃。在国内外重压下,监管当局开始于 20世纪 70年代后半期进行金融自
27、由化改革,当时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利率市场化 及放松金融管制方面。 1981年日本政府出台了日本普通银行法和日本银行法,构成了对 李超、梁继周,日本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载银行家 2005年第 7期, 8-10页。 97 日本商业银行主要的监管法规体系,该法律对日本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经营管 理、财务监督、法律责任都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1998年,为了和国际金融监 管体系接轨,日本政府对日本银行法进行了修改,主要目的是加强日本银行 的独立性。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 F1本银行属于法人,类似于股份公司。 成立之初,其资本金为 1亿 F1元,其中円本政府出资 5500万日元,其他部分通 过股票市场
28、募集。与一般股票不同的是,日本银行没有股东大会和决议权,分红 也限制在 5%以内。日本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发行纸币现钞并对其进行管理,执行 金融政策;作为政府银行的同时,担任 “ 最后的贷款者 ” 的角色;执行与各国中 央银行和公共机关之间的国际关系业务(包括介入外汇市场 ); 搜集金融经济信 息并对其进行研究 。 (2) 2007年以来的金融监管改革 以曰本为例,从 2007年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他们将 “ 增强曰本 金融市场竞争力 ” ( Better Market Initiative ; BMI)和 “ 改进金融监管 ” (Better Regulation; BR)作为金融改革的
29、主要内容,议会、政府以及金融监 管部门都为实现这一目标献计献策。闩本的改革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实现了金 融市场的更为开放、透明、公平、高效,这一系列的成就帮助日本度过了次贷危 机,使之成为之后全球最重要和最具吸引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第一、 “ 增强日本金融市场竞争力 ” ( Better Market Initiative ; BMI), 全称 “ 增强日本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 竞争力规划 ” ( Plan for Strengthen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Japan s Financial and Capital Markets),它的主要内 容包括:首先,
30、经营环境不断改善,鼓励金融竞争,为振兴日本的金融业提供了 有力的条件;第二,监管环境的改进,通过改变和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对 话,使得监管进一步有效;第三,监管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测性的进一步提高;第 四,金融市场外部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主要包括培养金融、法律以及会计人才, 对金融基础设施实行进一步的完善,以此将城市金融中心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和发 展,第五,创建一个新兴的市场,这一市场主要有可信赖和有吸引力两大特点。 在交易过程中确保交易的高效和透明,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往往是多样化的,而这 一市场在交易中能保证不同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类型的需求。 于潇,日本主银行制度演变路径,载现代日本经济 200
31、2年第 3期, 5-8页。 98 第二、改进金融监管 ( Better Regulation; BR)的主要举措有以下几点: 第一,将市场和监 管实行有效的结合,为金融机构经营提供自由空间,并努力使 得这一空间达到最大化;第二,通过每年公布财务审查手册、监管指引等手段, 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可测性;第三,加强对于风险隐患的关注程度,对于 重大风险隐患加大监管资源的投入,以便及时发展并在最短时间内对此采取有效 的应对措施,举例而言,定期对金融机构次贷资产的敞口与损失状况进行公布; 第四,采取激励性的监管导向,一方面,鼓励私人部门采取行动,将风险管理进 行全面的强化,另一方面,对财务也实施激励
32、性的评级制度,全面实施 Basel II (三)日本商业银 行的盈利模式 日本采用主银行制,其盈利模式与其他国家有着显著的区别。目前,日本的 主银行主要有对企业履行提供信贷、提供债券发行服务、持有公司股份、支付有 关账项、提供信息五大职能,除了传统的信贷业务和新发展的中间业务外,日本 的商业银行还可以从企业的发展中获得额外的收益。根据円本银行的发展情况, 可以把其盈利模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 20世纪 50年代至 70年代初,是日本商业银行高利润高增长的 阶段。这段时间正好是日本战后经济恢复的时期,其主要走的是一条出口导向的 快速赶超模式。在这二十年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超过
33、了 9%, 一 大批企业开始发展壮大起来,松下、丰田、本田等一大批企业在这段时间获得了 高速发展,逐步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这段时期,日本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 源于信贷业务,由于利率受到管制,这也保证了商业银行的高利差 收入。 除此之 外,从企业的高速发展中,银行也获得了一定的股息收入。在这 20年中,日本 商业银行的平均利润率以 15%的速度增长。 .第二阶段: 20世纪 70年代中期至 80年代,是日本商业银行处于低利差和 低信贷成本的阶段。经过战后高速发展阶段后,这一时期日本的经济增长进入稳 定发展的阶段,银行信贷规模的增长速度放缓,净利差也下降到 2%左右,同时 信贷成本也比较低,净利
34、差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开始出现下降。 1972 年由于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日元兑美元的汇率从 360升值到 308,在采用浮动 王爱俭 , 次贷危机与日本金融监管改革,载金融与保险 2010年第 7期 , 13-15页。 99 汇率制后,日元更是一步步的进入升值通道。 1977年,美国卡特政府的财政部 长布鲁梅萨以 F1本和前联邦德国的贸易顺差为理由,对外汇市场进行口头干预, 希望通过美元贬值的措施来刺激美国的出口,减少美国的贸易逆差。円元的升值 对其出口贸易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円本的经济增长速度从 9%左右下降到 3. 4%左右。在经济放缓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出现了显
35、著的下降, 这使得银行信贷的利润相应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滑。为了尽量保持利润率,日本 银行开始采用多种方法降低融资成本,由原来单纯依靠存款融资向 “ 商业票据 ” 市场和“ 可转换公司债 ” 转换,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日 本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 第三阶段: 20世纪 90年代至 21世纪初,是日本商业银行处于低利差和高 信贷成本阶段,中间业务成为其发展的重要方向。 20世纪 80年代初期,美国出 现巨额的财政赤字,同时伴随较大的贸易逆差。美国政府希望通过美元贬值、其 他货币升值的方法来改善美国国际收支长期不平衡的状况。 1985年 9月 22日在 纽约广场饭店,美国、联邦德国
36、、日本、法国和英国的财政部长及中央银行行长 举行了重要会晤,主要探讨如何使得美元贬值和解决美国巨额贸易逆差的问题, 此协议被称为 “ 广场协议 ” 。 “ 广场协议 ” 签订后,美国、联邦德国、日本、法国 和英国五国开始共同干预国际外汇市场,并开始抛售美元,从而带动投资者大量 抛售,从而导致美元持续、大幅度的贬值。 1985年 9月,美元兑日元汇率在不 到 3个月的时间内就从 250日元下跌到 200日元,跌幅超过 20%。为了刺激国 内经济,日本开始采用低利率和髙财政支出,然而正是由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 政政策的配合使得日本股市和房市纷纷出现大量泡沫,从而导致日本在 1990年 实施紧缩货币
37、政策后,国内股市和楼市出现大幅度的跳水,并由此进入了低迷的 十年。 日本商业银行在股市和房市的跳水中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利润率大幅下 滑。加上日本的低利率政策,日本商业银行的净利差收入非常有限,在此前日本 的净利差维持在 2%左右徘徊,与美国 6%左右的净利差水平有较大差距。日本商 业银行无法通过利息收入来弥补信贷成本,从而导致其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陷 入贷款收缩和资本短缺的恶性循环之中。在此期间,日本商业银行更加注重专业 分工,大力开发各种中间业务和金融衍生工具产品,保险中介、代理、担保、金 100 融租赁、结算、投资组 合、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投资咨询服务等中间业务成为各 个大型银行发展的
38、重要方向。近年来,日本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重出现了较 大幅度的上升, 2000年 R本商业银行的平均非利息收入占总经营收入比重的 13.2%,而到2005年这一数据上升至 25. 6%;像三井住友等少数大银行的非利息 收入占总经营收入的比重甚至接近 40%,成为利润构成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 三、德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 (一)德国商业银行的体制特征 德国采用的是典型的全能银行制度。全能银行不仅经营银行业务,而且还经 营证券、保险、金融衍生业务以及其 他新兴金融业务,有的还能持有非金融企业 的股权。广义的全能银行结合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与非金融企业股 东。全能银行首先是金融中介(相对于
39、金融市场),其次是集多种金融业务于一 体的金融联合体或金融混业集团。如果用公式进行表达,全能银行可以得到如下 等式 :全能银行 =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全能银行 =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 +保险公司; 全能银行 =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 +保险公司 +非金融公司股东。全能银行的服务对象 包括公司、个人、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等,其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业务、保险、 证券、基金、租赁、资产管理等 所有金融业态,为客户提供从传统的营业资金贷 款到私人债券、国际债券及各类股票发行等全套的融资服务。全能银行无论采取 上述三个公式表达的哪一种组织形式,它们的本质特征就是利用一个综合业务平 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
40、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的所有金融服务要 求。总体起来,全能银行有如下几个特点: 1、快速适应市场 全能银行的多金融业态的综合化经营为德国商业银行在分散风险、金融创新 及充分利用金融渠道进行交叉销售等方面给积累了极为明显的优势,使其具有良 好的市场反应能力,具体表现在:第一,利用各金融业态的综合优势进行金融产 品的组合开发和交叉销售,从而丰富了其业务、产品体系,促进了金融创新,拓 宽了业务范围,增强了市场竞争力;第二,利用各金融业态业务经营的多样化、 $青木昌彦,円本主银行休制及共与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中的相关性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8年版 101 综合化及互补性,切实分散风险,实现
41、,资产组合均衡发展,使银行经营更加稳 健,有利于整个银行体系保持稳定。 2、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作为 “ 金融百货公司 ” 的全能银行,其重要优势就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 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降低服务成本。全能银行内部各金融业态之间的 业务交叉和外部集团成员之间的相互持股,形成较为紧密的银企合作关系,一方 面可以建立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进入壁垒;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这种紧密的银 企合作关系,充分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从而发挥各金融业态的整体优势,开发 出切合不同客户、不同需求的金融产品组合,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对客户的高效率 服务,从而有效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 稳定、优质的基本客户群是全能银
42、行的法宝 全能银行通过与客户的股权纽带形成了银企之间稳固的利益制衡关系。这种 稳固的利益制衡关系一方面使银企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实质的内在守信机制,以 切实维护双方的利益关系,从而使银行面临的客户违约的风险相对较小;另一方 面,双方更易于建立一种良好的沟通机制,从而有效地实现银行服务于客户需求 的无缝对接,开发切合客户需要、符合双方利益的金融产品。 (二)德国商业银行监管特征 由于德国采用了全能银行体制,而全能银行的高风险导致其银行监管制度非 常严格。为了实现对国内全能银行的全方位管理,就需要德国联邦银行监管局、 联邦 证券监管局和联邦保险监管局的共同配合。因此在 2002年以前,德国对其 全能
43、银行采用了 “ 五位一体 ” 的监管模式,包括:联邦银行监管局、联邦银行、 经济审计师协会、联邦证券监管局和联邦保险监管局五个部门的共同协调。其中, 联邦银行监管局是监管的主体,联邦银行和经济审计师协会是重要的检查机构, 联邦证券监管局和联邦保险监管局则作为重要补充,五个机构相互配合一起完成 监管工作。联邦银行监管局设立在首都柏林,接受财政部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监 管德国的全能银行,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监督商业银行是否遵守了 效益性、 流动性、安全性的 “ 三性 ” 原则,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商业银 行出示相关的财务报表,并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除了联邦银行监管局,德意志联邦银行也
44、是商业银行重要的监督管理机构。 102 德意志联邦银行建于 1957年,其前身是德意志各邦银行。德国于 1957年 6月 26 R颁布了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废除了两级中央银行体制,在合并、改组州 中央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 德意志联邦银行。尽管各州中央 银行仍然保留了自己的名称,但实质上已失去了独立性,成为德意志联邦银行的 分支机构。该法详细规定了联邦银行的法律形式、任务、组织机构、与联邦政府 的关系、货币政策权限、业务范围、年度决算、利润分配、报表制度等内容。其 最大的意义在于,为世界塑造了一个崭新的和独立性很大的中央银行。 1948年 6 月 20日起开始发行德国马克,直到 20
45、02年欧元实体货币开始流通之前,德意志 联邦银行一直是德国马克的中央银行。它是第一个被赋予完全独立性的中央银 行,代表了被称为 “ 联邦银行模式 ” 的中央银行模式,和政府决定其目标的 “ 新 西 兰模式 ” 相对应。德意志联邦银行因其在 20世纪下半叶成功地控制通货膨胀 而受到普遍尊重,这使德国马克成为最重要的货币之一,也使得德意志联邦银行 对其他很多欧洲国家拥有实际上的潜在影响力。 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其综合经济实力排名世界第三,同时也是欧洲的 金融中心。法兰克福是德国第五大城市,不仅是德国金融业和高科技业的象征, 还是欧洲货币机构的汇聚之地,这里拥有 400多家银行、 770家保险公
46、司,欧洲 银行总部和德国证券交易所都设在法兰克福。随着德国全能银行的不断发展,原 有的监管模式暴露出一定程度的弊端,主要 表现在监管机构之间的配合上。为了 更好的实现金融行业的综合监管, 2000年以后,德国政府努力解决各方干扰, 坚决实行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到了 2002年 4月 22日德国政府终于颁布了统 一金融服务监管法,该法案规定对联邦银行监管局、联邦证券监管局和联邦保 险监管局进行合并,建立了新的监管机构 德国金融监管局,全面负责德国 2700家银行、 700家保险公司和其他 800家金融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任务。德国 金融监管局在机构设置上,分别设立了银行、保险、证券三个职能部门,分
47、别对 相应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 处理三个交叉业务的监管。这样的机构设置 可以保证整个金融产业的正常运行,避免监管的缺位,特别是对新的金融衍生产 品的管理有了重要保证,从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整个金融市场的 平稳运行。 (三)德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 德国的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对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 大贡献。德国的全能商业银行使得其既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同时还可以从 事有价证券的买卖,提供证券买卖的代理业务,还可以参股或者控制非金融企业, 以德国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了庞 大的金融控股集团,这有利于德国全能银行提供 更好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降低经营成本。 20世纪 80年代中后期以来,欧洲 金融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信息革命带来了新一轮的经济腾飞,金融市场越来越完 善,欧洲货币一体化有了实质性进展。欧盟成员国的各银行都积极拓展新业务, 努力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图 4一 7是欧盟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 业收入比重的变化趋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 1998年,欧盟银行业的经营收入 中,非利息收入的平均比重达到了 41%,超过了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 2001年 这一比例又上升到 42%, 2005年攀升至 55%, 2009年达到 62%。 图 4一 7欧盟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德国是欧盟中的经济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