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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义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义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n n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概念n n(一)含义(一)含义n n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2、劳动法律关系含义劳动法律关系含义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n n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而劳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结果体现。的结果体现。n n首先,两者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首先,两者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n n其次,两者的内容和效力不同。其次,两者的内容和效力不同。一 劳动关系VS劳动法律关系n n 龙某系
3、某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龙某系某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体经营者,长期雇佣长期雇佣3个人员为其工作个人员为其工作,并为并为3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09年年11月月,龙某龙某承接了一项运输水泥电线杆的业务。承接了一项运输水泥电线杆的业务。11月月12日开始运输后日开始运输后,龙某认为龙某认为3人无法完成预人无法完成预定的运输任务定的运输任务,其雇工之一张某介绍自己的其雇工之一张某介绍自己的邻居钟某参加运输邻居钟某参加运输,龙某同意龙某同意,并与钟某约并与钟某约定完成这次运输任务后即不再雇佣钟某定完成这次运输任务后即不再雇佣钟某,费费用一次性付给钟某。用一次性付给钟
4、某。n n钟某在卸车过程中钟某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不慎被水泥电线杆由于不慎被水泥电线杆压死。压死。2010年年1月月9日日,钟某家属向某市劳钟某家属向某市劳动局申请动局申请,要求对钟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要求对钟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定。定。问题:龙某与钟某的关系是劳问题:龙某与钟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n n?答案要点:答案要点:龙某与钟某之间是龙某与钟某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钟某并非龙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钟某并非龙某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平时不接受龙某的管平时不接受龙某的管理理,双方约定的报酬方式也是一次性的双方约定的报酬方式也是一次性的,
5、与与工资报酬关系的持续性支付不同。钟某在工资报酬关系的持续性支付不同。钟某在为龙某提供劳务时死亡为龙某提供劳务时死亡,应依民法通则应依民法通则处理处理,即按民事纠纷处理。即按民事纠纷处理。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n n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四点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四点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四点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四点区别:n n一、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一、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一、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一、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范和调整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范和调整
6、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范和调整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范和调整,n n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和调整和调整和调整n n二、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二、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二、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二、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n n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属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属关系。而劳
7、务关系中属关系。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n n三、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三、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三、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三、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n n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n n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
8、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为另一方当事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为另一方当事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为另一方当事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为另一方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n n四、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用人单位具有四、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用人单位具有四、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用人单位具有四、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
9、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如对职工严重违反如对职工严重违反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合同等。劳务关系中用工为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合同等。劳务关系中用工为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合同等。劳务关系中用工为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合同等。劳务关系中用工方不能对劳动者行使处分权。方不能对劳动者行使处分权。方不能对劳动者行使处分权。方不能对劳动者行使处分权。案例分析n n赵某系
10、河北省某县农民赵某系河北省某县农民,1996年年7月月,河北省河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某县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某县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某县就业服务局)与赵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与赵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派遣赵某派遣赵某到北京西郊采石厂到北京西郊采石厂(以下简称西郊采石厂以下简称西郊采石厂)工作。工作。2005年年4月中旬月中旬,某县就业服务局某县就业服务局以其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以其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赵某终止了劳动与赵某终止了劳动关系关系,并让西郊采石厂通知其本人。并让西郊采石厂通知其本人。n n2005年年5月底月底,西郊采石厂把某县就业服西郊采石厂把某县就业服务局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决定告知赵
11、务局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决定告知赵某。赵某认为自己在西郊采石厂工作这么某。赵某认为自己在西郊采石厂工作这么长时间长时间,与西郊采石厂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与西郊采石厂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于是系。于是,他就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他就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认与西郊采石厂存续劳动关系要求确认与西郊采石厂存续劳动关系,否认否认与某县就业服务局存续劳动关系。与某县就业服务局存续劳动关系。n n西郊采石厂针对赵某的主张提供了其工作期间西郊采石厂针对赵某的主张提供了其工作期间西郊采石厂针对赵某的主张提供了其工作期间西郊采石厂针对赵某的主张提供了其工作期间单位与河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与
12、河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与河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与河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合同书、派遣证明及河书、劳务派遣合同书、派遣证明及河书、劳务派遣合同书、派遣证明及河书、劳务派遣合同书、派遣证明及河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按照当地标准为赵某缴纳社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按照当地标准为赵某缴纳社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按照当地标准为赵某缴纳社北省某县就业服务局按照当地标准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交费单及领取的社会保险费的凭据。会保险费的交费单及领取的社会保险费的凭据。会保险费的交费单及领取的社会保险费的凭据。会保险费的交费单及领取的社会保险费的凭据。仲裁委依据上述证据仲裁
13、委依据上述证据仲裁委依据上述证据仲裁委依据上述证据,认定赵某与西郊采石厂不存认定赵某与西郊采石厂不存认定赵某与西郊采石厂不存认定赵某与西郊采石厂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其应与某县就业其应与某县就业其应与某县就业其应与某县就业服务局存有劳动关系。赵某所诉主体有误服务局存有劳动关系。赵某所诉主体有误服务局存有劳动关系。赵某所诉主体有误服务局存有劳动关系。赵某所诉主体有误,故仲裁故仲裁故仲裁故仲裁委驳回了赵某的申诉请求。委驳回了赵某的申诉请求。委驳回了赵某的申诉请求。委驳回了赵某的申诉请求。案例分析n n孙某被某
14、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孙某被某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孙某被某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孙某被某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双方未签双方未签双方未签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被正在被正在被正在被正在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经经经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孙某住院治疗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孙某住院治疗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孙某住院治疗公
15、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孙某住院治疗2020天天天天,花费花费花费花费医疗费医疗费医疗费医疗费70007000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同同,又是韩某所伤又是韩某所伤又是韩某所伤又是韩某所伤,应取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应取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应取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应取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
16、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工伤要求认定工伤要求认定工伤要求认定工伤,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n n问题: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受理此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受理此案?(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支持孙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支持孙某的请求请求?n n答案要点:答案要点:答案要点:答案要点:(1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此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此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此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此案,因为孙某与快餐店因为孙某与快餐店因为孙某
17、与快餐店因为孙某与快餐店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用人单位与劳用人单位与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只要存在事实只要存在事实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关系并符合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关系并符合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关系并符合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
18、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员会均应受理。员会均应受理。员会均应受理。(2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孙某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孙某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孙某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孙某的请求,因为孙某是因为孙某是因为孙某是因为孙某是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
19、意外伤害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的的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应享受工伤待遇。应享受工伤待遇。应享受工伤待遇。三 劳动关系vs事实劳动关系项目项目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书面形式 是是否否社会保险享受享受享受享受工伤保险享受享受享受享受保护程度保护程度充分充分既得利益既得利益n n甲单位和乙欲建立甲单位和乙欲建立5年(年(2005年年9月月2010年年9月)劳动关系。月)劳动关系。n n(1)两人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为什么关系)两人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为什么关系?如果?如果2008年年9月甲单位想终止合同,可月甲单位想终止合同
20、,可否?否?n n(2)两人未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为什么关)两人未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为什么关系?如果系?如果2008年年9月甲单位想终止合同,月甲单位想终止合同,可否?可否?案例分析n n20012001年年年年5 5月某私营企业招聘员工月某私营企业招聘员工月某私营企业招聘员工月某私营企业招聘员工,出生于出生于出生于出生于19861986年年年年7 7月的赵某应聘月的赵某应聘月的赵某应聘月的赵某应聘,双方签订了双方签订了双方签订了双方签订了1 1年期的劳动合同年期的劳动合同年期的劳动合同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试用期为试用期为试用期为3030天天天天,从事货物装卸工作从事货物装卸工作从事货物装卸
21、工作从事货物装卸工作,并规定如赵某并规定如赵某并规定如赵某并规定如赵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视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视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视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应支付违约金应支付违约金应支付违约金10001000元。赵某工作元。赵某工作元。赵某工作元。赵某工作2 2个月后个月后个月后个月后,感到货物装卸工作过于繁感到货物装卸工作过于繁感到货物装卸工作过于繁感到货物装卸工作过于繁重重重重,体力不支体力不支体力不支体力不支,于是向某私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于是向某私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于是向某私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于是向某私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某私营企业认为其行为构成违约同。
22、某私营企业认为其行为构成违约同。某私营企业认为其行为构成违约同。某私营企业认为其行为构成违约,要求赵某支要求赵某支要求赵某支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付违约金付违约金付违约金,赵某不同意赵某不同意赵某不同意赵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发生争议,某私营企业某私营企业某私营企业某私营企业即以赵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即以赵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即以赵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即以赵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申请,要求裁决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裁决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裁决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裁决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23、支付违约支付违约支付违约支付违约金。金。金。金。n n(1)赵某与某私营企业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n n(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支持某私营企业的主张?n n1)赵某与某私营企业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赵某与某私营企业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为劳动法律关系因为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必须具有即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n n依照我
24、国法律规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是公民在年满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是公民在年满16周岁时同时产生的。而赵某在与某私营企周岁时同时产生的。而赵某在与某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满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满16周岁周岁,因而其不具因而其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某私营企业虽与某私营企业虽与赵某签订了劳动合同赵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违反了我国禁但由于违反了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关系,但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但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n n(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支持
25、某私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支持某私营企业的主张。法律确认和保护劳动法律关企业的主张。法律确认和保护劳动法律关系系,而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受我国劳动法律调而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受我国劳动法律调整整,但不受法律保护。某私营企业与赵某之但不受法律保护。某私营企业与赵某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而其要求赵某承因而其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担违约责任的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予支持。案例分析n n2005年年6月,农民李某组织杨某等月,农民李某组织杨某等4名村名村民为当地农户开展小麦收割脱粒有偿服务。民为当地农户开展小麦收割脱粒有偿服务。杨某在作业时,手臂
26、被收割机皮带绞伤并杨某在作业时,手臂被收割机皮带绞伤并住院治疗,花去费用合计住院治疗,花去费用合计7万余元。杨某以万余元。杨某以受李某雇用受伤为由,将李某告上法庭。受李某雇用受伤为由,将李某告上法庭。杨某与李某的关系认定情况?杨某与李某的关系认定情况?n n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人受李某的安排和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人受李某的安排和指挥,由李某按杨某等人的工作量支付劳指挥,由李某按杨某等人的工作量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形成雇佣动报酬,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杨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关系。杨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李某害,李某应承担赔偿
27、责任。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人民币7.6万元。万元。四 雇佣关系n n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为雇佣人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为雇佣人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为雇佣人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为雇佣人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28、害赔偿案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人身损害的,赔偿权
29、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n n原告杨某属于受李某雇佣进行小麦收割脱原告杨某属于受李某雇佣进行小麦收割脱粒的农民,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给付劳务粒的农民,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给付劳务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且是在雇主指示、获得相
30、应的劳动报酬,并且是在雇主指示、监督下为雇主的利益提供劳务,符合雇佣监督下为雇主的利益提供劳务,符合雇佣关系成立的条件,依法应当确认为雇佣关关系成立的条件,依法应当确认为雇佣关系。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雇主李某承担雇系。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雇主李某承担雇员杨某的全部赔偿责任。员杨某的全部赔偿责任。n n2006年年2月,村民周某委托林某拆除月,村民周某委托林某拆除4间间旧房,林某找到安某等另外旧房,林某找到安某等另外5人约定共同拆人约定共同拆房,待工作完成后由房,待工作完成后由6人平均分配报酬。拆人平均分配报酬。拆房过程中,安某身边的房屋墙壁突然倒塌,房过程中,安某身边的房屋墙壁突然倒塌,将其砸伤,
31、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协商赔偿将其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安某的妻子张某将房主周未果的情况下,安某的妻子张某将房主周某、承揽人林某等某、承揽人林某等6人一起推上了被告席。人一起推上了被告席。五 承揽关系n n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该解释第十条规定:酬。该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
32、选任有过失的,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n n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是以拆除房屋为目的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是以拆除房屋为目的与林某进行协商并给付固定的拆房费用,与林某进行协商并给付固定的拆房费用,符合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周某虽是房主,符合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周某虽是房主,但其作为定作人依法不承担责任但其作为定作人依法不承担责任;安某在作安某在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其自身业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其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应依其过错适当减轻相存在一定的过错,应依其过错适当减轻相对责任人的责任对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损失系共同承揽人共其
33、他损失系共同承揽人共同导致,应由各承揽人按份承担。因此,同导致,应由各承揽人按份承担。因此,法院判决林某等法院判决林某等5名被告给付原告张某人民名被告给付原告张某人民币币7.84万元。万元。n n案例二中,承揽人林某、安某等案例二中,承揽人林某、安某等6名承揽人名承揽人与定作人周某议定工作任务和报酬后,是与定作人周某议定工作任务和报酬后,是独立完成工作的,并不在定作人的直接监独立完成工作的,并不在定作人的直接监督之下,他们对所承揽的工作安排有完全督之下,他们对所承揽的工作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完成工作后,定作人给付的报的自主权。完成工作后,定作人给付的报酬款由承揽人平均分配,这些完全符合承酬款由
34、承揽人平均分配,这些完全符合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因此,法院判决原告揽关系的法律特征。因此,法院判决原告张某的损失由全部承揽人共同承担。张某的损失由全部承揽人共同承担。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 n20072007年年年年7 7月月月月1919日,刘军经江西赣州拍卖中心拍日,刘军经江西赣州拍卖中心拍日,刘军经江西赣州拍卖中心拍日,刘军经江西赣州拍卖中心拍卖购得了位于江西宁都县墩土林场龙归山区面积卖购得了位于江西宁都县墩土林场龙归山区面积卖购得了位于江西宁都县墩土林场龙归山区面积卖购得了位于江西宁都县墩土林场龙归山区面积为为为为158158亩的人工杉木纯林的采伐、销售权。后刘亩的人工杉木纯林的采伐、销售权
35、。后刘亩的人工杉木纯林的采伐、销售权。后刘亩的人工杉木纯林的采伐、销售权。后刘军邀胡小明共同合伙经营该山场。军邀胡小明共同合伙经营该山场。军邀胡小明共同合伙经营该山场。军邀胡小明共同合伙经营该山场。20072007年年年年8 8月初,月初,月初,月初,曹厚明经他人介绍,召集了曹厚明经他人介绍,召集了曹厚明经他人介绍,召集了曹厚明经他人介绍,召集了1818名工人为被告刘军、名工人为被告刘军、名工人为被告刘军、名工人为被告刘军、胡小明合伙经营的山场砍伐、运输木材。在进山胡小明合伙经营的山场砍伐、运输木材。在进山胡小明合伙经营的山场砍伐、运输木材。在进山胡小明合伙经营的山场砍伐、运输木材。在进山工作
36、前,双方约定,工人进山作业由工人修路,工作前,双方约定,工人进山作业由工人修路,工作前,双方约定,工人进山作业由工人修路,工作前,双方约定,工人进山作业由工人修路,被告支付被告支付被告支付被告支付5 5元元元元/m3/m3的修路费,工人进山砍树的工资的修路费,工人进山砍树的工资的修路费,工人进山砍树的工资的修路费,工人进山砍树的工资为为为为3030元元元元/m3/m3,运输木材,运输木材,运输木材,运输木材3535元元元元/m3/m3,并由刘军负责,并由刘军负责,并由刘军负责,并由刘军负责购买工人吃饭的炊具和支付工人的餐费。购买工人吃饭的炊具和支付工人的餐费。购买工人吃饭的炊具和支付工人的餐费
37、。购买工人吃饭的炊具和支付工人的餐费。n n2007年年8月月10日起,曹厚明等日起,曹厚明等18名工人名工人自带板车、斧头,携带被告购买的马钉、自带板车、斧头,携带被告购买的马钉、钱丝等工具进山砍伐木材。砍下的树木运钱丝等工具进山砍伐木材。砍下的树木运到被告指定的堆放场所,由刘军的工作人到被告指定的堆放场所,由刘军的工作人员验收登记方量。员验收登记方量。2008年年3月月12日,工日,工人刘东生装满木材的双轮车侧倒在工地的人刘东生装满木材的双轮车侧倒在工地的桥边。于是,曹厚明一人站在车的一边,桥边。于是,曹厚明一人站在车的一边,与另一边站的约十来个工人一起共同从桥与另一边站的约十来个工人一起
38、共同从桥边抬起侧倒的双轮车。边抬起侧倒的双轮车。n n不料,由于双轮车两边受力不均,车身侧不料,由于双轮车两边受力不均,车身侧翻将曹厚明双腿压伤。经瑞金市人民医院翻将曹厚明双腿压伤。经瑞金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曹厚明诊断为:抢救治疗,曹厚明诊断为:T12骨折、骨折、Z1脱位并脊髓损伤,住院脱位并脊髓损伤,住院105天,花去住院天,花去住院及医疗费共计人民币及医疗费共计人民币81160.52元。曹厚元。曹厚明住院期间,刘军、胡小明先后为其垫付明住院期间,刘军、胡小明先后为其垫付了了85000元的医疗费用。元的医疗费用。n n曹厚明向江西省瑞金市人曹厚明向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民法院起诉,要院起诉,要求
39、刘军、胡小明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抚慰求刘军、胡小明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近百万元。金等近百万元。n n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曹厚明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曹厚明等人为被告刘军、胡小明伐木、运木,是等人为被告刘军、胡小明伐木、运木,是被告刘军、胡小明采伐、销售杉木等经营被告刘军、胡小明采伐、销售杉木等经营行为的一项内容。原告等工人砍什么树,行为的一项内容。原告等工人砍什么树,砍下的树锯成多长,锯成的木材运到什么砍下的树锯成多长,锯成的木材运到什么地方等工作都由被告安排。原告所得工资地方等工作都由被告安排。原告所得工资是按照砍伐、搬运木材的方量计算,被告是按照砍伐、搬运木材的方量计
40、算,被告根据核准的工人作业量支付工资,这完全根据核准的工人作业量支付工资,这完全符合雇佣关系的符合雇佣关系的法律法律特征。特征。n n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在原告没有故意和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在原告没有故意和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在原告没有故意和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在原告没有故意和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主理应承担全部赔偿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主理应承担全部赔偿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主理应承担全部赔偿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主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刘军、胡小明应赔责任。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刘军、胡小明应赔责任。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刘军、胡小明应赔责任
41、。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刘军、胡小明应赔偿原告曹厚明遭受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偿原告曹厚明遭受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偿原告曹厚明遭受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偿原告曹厚明遭受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81160.5281160.52元、护理费元、护理费元、护理费元、护理费3819.903819.90元、误工费元、误工费元、误工费元、误工费7676.187676.18元、残疾赔偿金元、残疾赔偿金元、残疾赔偿金元、残疾赔偿金231588231588元、残疾辅元、残疾辅元、残疾辅元、残疾辅助器具费助器具费助器具费助器具费6506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40
42、840元、营养元、营养元、营养元、营养费费费费525525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5636.0215636.02元、终身元、终身元、终身元、终身护理费护理费护理费护理费238986238986元、鉴定费元、鉴定费元、鉴定费元、鉴定费600600元、交通费元、交通费元、交通费元、交通费7887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10000元,共计人民元,共计人民元,共计人民元,共计人民592269.62592269.62元。除已支付的元。除已支付的元。除已支付的元。除已支付的8500085000元
43、,还应支元,还应支元,还应支元,还应支付付付付507269.62507269.62元。元。元。元。n n甲购买了一台空调,安装人在安装过程中甲购买了一台空调,安装人在安装过程中不慎掉下楼。问:损失由谁来承担?不慎掉下楼。问:损失由谁来承担?n n(1)其由空调公司的人来安装。)其由空调公司的人来安装。n n(2)甲找到民工乙,乙不幸掉下楼。)甲找到民工乙,乙不幸掉下楼。六劳动关系的特点六劳动关系的特点n n 甲某与甲某与A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从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从事了三年劳动,企业支付了三年工资。三事了三年劳动,企业支付了三年工资。三年期满,企业未续签合同,实际上又使用年期满,企
44、业未续签合同,实际上又使用了甲某八个月后,企业通知甲某离岗。甲了甲某八个月后,企业通知甲某离岗。甲某以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达成一致,某以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达成一致,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诉讼劳动仲裁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诉讼劳动仲裁委。审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是原单位停薪委。审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是原单位停薪留职人员,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留职人员,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n n那么,甲与那么,甲与那么,甲与那么,甲与AA企业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呢?企业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呢?企业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呢?企业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呢?n n表面上看甲与表面上看甲与表面上看甲与表
45、面上看甲与AA企业之间企业之间企业之间企业之间11、符合形式要件:、符合形式要件:、符合形式要件:、符合形式要件:双方签订了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2 2、符合客观要件:甲为、符合客观要件:甲为、符合客观要件:甲为、符合客观要件:甲为AA企业企业企业企业提供了劳动,提供了劳动,提供了劳动,提供了劳动,AA企业为甲支付了劳动报酬;企业为甲支付了劳动报酬;企业为甲支付了劳动报酬;企业为甲支付了劳动报酬;3 3、符、符、符、符合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合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合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合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
46、关系订立了劳动合同。认可劳动关系存在立了劳动合同。认可劳动关系存在立了劳动合同。认可劳动关系存在立了劳动合同。认可劳动关系存在,没什么问题。没什么问题。没什么问题。没什么问题。n n本律师认为本律师认为本律师认为本律师认为,甲某甲某甲某甲某AA企业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企业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企业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企业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上的劳动关系。上的劳动关系。上的劳动关系。n n而劳动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除了具而劳动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除了具有平等主体关系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有平等主体关系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法律特征;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
47、隶属性的双重特征。属性的双重特征。一个劳动者只能隶属一一个劳动者只能隶属一个合法的劳动关系,个合法的劳动关系,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几种法律关系区别n n1、事实劳动关系一般不是书面形式或主体、事实劳动关系一般不是书面形式或主体资格不合格资格不合格n n2、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n n3、雇佣关系、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雇佣关系、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前者的主体一般为个人,而后者可以在于前者的主体一般为个人,而后者可以以单位形式出现以单位形式出现n n4、雇佣与承揽关系的最大区别是否在雇主、雇佣与承揽关系的
48、最大区别是否在雇主指挥监督下,是为雇佣,不是为承揽。指挥监督下,是为雇佣,不是为承揽。n n(1)劳务关系被排除在外。)劳务关系被排除在外。n n(2)一部分劳动关系被排除在外)一部分劳动关系被排除在外n n(3)必须是由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出来的,)必须是由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出来的,否则就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最初的劳否则就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最初的劳动关系由民法调整,因此形成的就是民事动关系由民法调整,因此形成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n n(4)劳动法律规范虽然对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法律规范虽然对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保护,但是保护程度不同劳动关系进行保护,但是保护程度不同n n企业
49、的兼职、停薪留职、返聘人员与企业企业的兼职、停薪留职、返聘人员与企业是一种什么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第三节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三要素)(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力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力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n n一、劳动者权利义务的法律特征一、劳动者权利义务的法律特征n n我国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具有两个显著的法我国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具有两个显著的法律特征:律特征:n n(一)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具有对应性,(一)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具有对应性,即劳动者既享有法
50、律规定的广泛的权利,即劳动者既享有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权利,同时又承担着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又承担着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三劳动者与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n n如:如:n n劳动者享有劳动的权利,同时就必须承担劳动者享有劳动的权利,同时就必须承担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n n劳动者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就劳动者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就负有提供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负有提供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n n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同时就必须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同时就必须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或技术上秘密的义承担保守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