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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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新规定及相关文件解读新规定及相关文件解读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药剂科张艳华药剂科张艳华2008.2008.1010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指指连连续续使使用用后后易易产产生生身身体体依依赖赖性性,能能成成瘾瘾癖的药品。癖的药品。包包括括:阿阿片片类类、可可卡卡因因类类、大大麻麻类类、合合成成麻麻醉醉药药类类及及其其他他易易成成瘾瘾癖癖的的药药品品、药药用用原原植物及其制剂。植物及其制剂。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制,反复使用

2、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由由国国务务院院药药品品监监督督管管理理部部门门会会同同国国务务院院公公安安部部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l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条)现行最新目录(现行最新目录(20072007年版)年版)l20072007年年1010月月1111日公布日公布l国食药监安国食药监安20072007633633号

3、号l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上一目录于上一目录于20052005年年9 9月月2727日公布施行日公布施行l国食药监安国食药监安20052005481481号号0707版与版与0505版目录中部分变化品种版目录中部分变化品种变化品种变化品种0505版版0707版版阿桔片阿桔片无无麻醉麻醉吗啡阿托品注射液吗啡阿托品注射液无无麻醉麻醉-羟丁酸羟丁酸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精二精二精二精二精一精一精一精一氨酚氢可酮片氨酚氢可酮片无无精二精二曲马多曲马多无无精二精二关于加强曲马多等关于加强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国食药

4、监办国食药监办2007749号(号(2007.12.7发发布)布)药品生产(进口)、经营企业进行相应调整药品生产(进口)、经营企业进行相应调整医疗机构:不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医疗机构:不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不得再购买和使用阿桔片、吗啡阿托品用印鉴卡不得再购买和使用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注射液、-羟丁酸、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原羟丁酸、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原有库存相应品种仍可在本医疗机构内继续使用。有库存相应品种仍可在本医疗机构内继续使用。管理依据相关文件管理依据相关文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条例 -20052005年年8 8月月3 3日日

5、国务院令国务院令442442号,号,1111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规定 -卫生部卫生部20052005年年1111月月1414日颁布实施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印鉴卡管理规定 -卫生部卫生部20052005年年1111月月2 2日颁布实施日颁布实施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卫生部20072007年年2 2月月1414日颁布日颁布,5,5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卫生部组织编写组织编写

6、,2007,2007年年4 4月发布施行月发布施行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目的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目的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条例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年12月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规

7、定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规定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规定患者患者医疗机构医疗机构l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机构和人员l采购、储存采购、储存l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l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患者满足用药需求患者满足用药需求具具有有麻麻醉醉药药品品和和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处处方方资资格格的的执执业业医医师师,根根据据临临床床应应用用指

8、指导导原原则则,对对确确需需使使用用麻麻醉醉药药品品或或者者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的的患患者者,应应当当满满足足其其合合理理用用药药需求。需求。在在医医疗疗机机构构就就诊诊的的癌癌症症疼疼痛痛患患者者和和其其他他危危重重患患者者得得不不到到麻麻醉醉药药品品或或者者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时时,患患者者或或者者其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具有有麻麻醉醉药药品品和和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品处处方方资资格格的的执执业业医医师师认认为为要要求求合合理理的的,应应当当及及时时为为患患者者提提供供所所需需麻麻醉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9、。-条例第39条患者配合医院执行相关规定患者配合医院执行相关规定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l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l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文件;l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10、。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处方管理法第21条患者患者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3个月复诊或者随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诊一次。-处方管理办法第27条患者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一)签署知情同意书(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力患者所拥有的权力l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l从医师、药师、护士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从医师、药师、护士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确、安全、有效使用

11、和保存常识的权利l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力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力l权力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权力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二)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二)患者及其亲属或监护人的义务患者及其亲属或监护人的义务l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l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l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医院l不向他人转让或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不向

12、他人转让或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三)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三)重要提示重要提示l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要承担相能导致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法律责任l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备案流程备案流程1、患者携带证件: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正件,复印件患者携带证件: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正件,复印件1份份 其他证件:病历首页、

13、诊断书、(代办人)其他证件:病历首页、诊断书、(代办人)2、签署、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3、网络登记审批、网络登记审批4、病历首页盖、病历首页盖“使用麻醉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章、门诊部公章章、门诊部公章5、打印、打印“北京地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表北京地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表”,加盖门诊部公章,加盖门诊部公章6、瞩患者:盖章后的病历首页交医师开具处方、瞩患者:盖章后的病历首页交医师开具处方 盖章后的登记表个人留存,开药时携带盖章后的登记表个人留存,开药时携带 有效期超过时限应重新办理此手续(有效期超过时限应重新办理此手续(口服口服4个月个月,静脉静脉3个月个月)7、存档材料: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14、、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存档材料: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诊断书、知情同意书诊断书、知情同意书8、患者信息专册登记、患者信息专册登记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神药品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规定第3条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制度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15、管理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并定,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管理规定第4条医疗机构建立制度医疗机构建立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

16、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管理规定第5条管理机构和人员人员管理机构和人员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用和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保

17、持相对稳定。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定期对涉及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培训。定期对涉及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培训。-管理规定第6、7、8条采购、储存购用印鉴卡采购、储存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

18、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管理规定第2条采购、储存购用印鉴卡采购、储存购用印鉴卡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出申请。-印鉴卡管理规定第6条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

19、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 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印鉴卡管理规定第7条采购、储存取得印鉴卡的条件采购、储存取得印鉴卡的条件 有与使用有与使用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疗科目;具有经过具有经过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专职从事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专业技术人员;有获得有获得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有保证有保证麻醉药

20、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设施和管理制度。-印鉴卡管理规定第3条采购、储存采购、储存采购采购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保持合理库存。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采取银行转帐方式。购买药品付款应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管理规定第9条采购、储存入库验收采购、储存入库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21、,内容包括:日期、凭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管理规定第10条采购、储存入库验收采购、储存入库验收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处理。管理规定第11条 采购

22、、储存入库验收采购、储存入库验收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库(柜)专库(柜)加锁。专库(柜)双人双锁管理双人双锁管理。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帐、物、批号相

23、符。-管理规定第12条采购、储存药品销毁采购、储存药品销毁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的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条例第61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 5日内到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管理规定第13条调配和使用药房基数管理调配和使用药房基数管理医疗机构可以

24、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每天结算。发药窗口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发药窗口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数量。-管理规定第14、15条调配和使用药房窗口调配和使用药房窗口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调配。-管理规定第16条

25、调配和使用医师培训调配和使用医师培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该种处方

26、。-条例第38条 注:由我院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注:由我院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药师培训药师培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药师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

27、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第11条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签字留样备案签字留样备案q签字留样备案在医务处和药剂科签字留样备案在医务处和药剂科q取得处方资格的医师取得处方资格的医师q取得调剂资格的药师取得调剂资格的药师q医师失去处方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并通知药医师失去处方资格时应及

28、时注销并通知药剂科剂科调配和使用专用处方颜色调配和使用专用处方颜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右上角标注“精二精二”。-处方管理办法附件1,处方标准普通门(急)诊患者处方量普通门(急)诊患者处方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l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用量;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用量;l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 7日日常用量;常用量;l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其他剂型每张

29、处方不得超过3 3日日常用量;常用量;l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过1515日日常用量。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l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7日日常用量;常用量;l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适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理由。-处方管理办法第23条门(急)诊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门(急)诊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处方量处方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l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0、3 3日日常用量;常用量;l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15日日常用量;常用量;l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7日日常用量。常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24条住院患者处方量住院患者处方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药品处方应当逐日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开具,每张处方为1 1日日常用量。常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25条电子医嘱与手写处方必须一致,同时保存。电子医嘱与手写处方必须一致,同时保存。需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处方量需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处方量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盐酸二氢埃

31、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疗机构内使用。注:北京市卫生局文件-京卫药字1999101号“决定我市暂不供应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管理办法第26条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医师医师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品的,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应当应当亲自亲自诊查患者,诊查患者,建立相建立相应的病历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

32、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l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l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文件;l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处方管理办法第21条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医师医师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当在病历中记录。-管理规定第18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

33、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痛患者,每3 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处方管理办法第27条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药师药师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拒绝发药。-管理规定第19条注意:药师须签全名,且与签名留样一致注意:药师须签全名,且与签名留样一致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中的常见问题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中的常见问题自然项填写不全自然项填写不全涂改涂改药品名称不完整药

34、品名称不完整超规定用量超规定用量医师、药师签名与留样不符医师、药师签名与留样不符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审查工作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审查工作处方格式与内容处方格式与内容医师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处方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符合相关规处方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定二类精神药品适应症、用药数量符合相关规定二类精神药品适应症、用药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处方中医师签名与签字留样一致处方中医师签名与签字留样一致处方中药师签名与签字留样一致(药师调配资格)处方中药师签名与签字留样一致(药师调配资格)调配和使用处方管理调配和使用处方管理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35、品处方,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按年月日逐日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编制顺序号。-处方管理办法第39条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 3年年,精神药品处方至,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少保存2 2年年。-条例第41条 -处方管理办法第50条 调配和使用专册登记调配和使用专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

36、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满后不少于2 2年。年。-管理规定第20条调配和使用医疗机构调配和使用医疗机构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管理办法第22条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

37、的处方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管理规定21条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管理规定第22条调配和使用调配和使用使用情况上报使用情况上报每月初将上月本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每月初将上月本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数量、临床用量和结存数量的药品的采购数量、临床用量和结存数量的信息通过卫生局专网上报信息通过卫生局专网上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门

38、、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柜。-管理规定第23条安全管理专库专柜安全管理专库专柜麻醉药品库麻醉药品库药房麻醉药品柜药房麻醉药品柜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病区病区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管理规定第23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麻醉药品、第

39、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管理规定第24条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管理规定第28条定期检查病区、手术室基数药品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批号管理批号管理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

40、配、使用实行批号管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追回。-管理规定第25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处方管理处方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品处方统一编号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第26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安瓿回收安瓿回收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

41、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管理规定第27条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作记录。-管理规定第29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药品回收药品回收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院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院按照

42、规定销毁处理。按照规定销毁处理。-管理规定第30条注:1、知情同意书中有要求2、回收登记专册登记,药品收据一式两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各岗位责任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各岗位责任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

43、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工作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日常工作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日常工作入库验收与出库复核入库验收与出库复核各药房处方逐日登记、编号各药房处方逐日登记、编号每日清点入、销、存每日清点入、销、存 病区基数药品管理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制定我院麻醉、精神、剧毒药品目录,发制定我院麻醉、精神、剧毒药品目录,发至各临床科室至各临床科室主要专用帐册及登

44、记本目录主要专用帐册及登记本目录入库验收登记(帐册)入库验收登记(帐册)出库复核登记(帐册)出库复核登记(帐册)安瓿回收销毁记录(药库)安瓿回收销毁记录(药库)回收药品销毁记录(药库)回收药品销毁记录(药库)货位卡(药库货位卡(药库+药房)药房)处方逐日登记(各药房)处方逐日登记(各药房)药品逐日清点登记(各药房)药品逐日清点登记(各药房)安瓿回收记录(药库)安瓿回收记录(药库)各病区基数登记及检查记录(病房药房)各病区基数登记及检查记录(病房药房)回收登记本(门诊药房)回收登记本(门诊药房)回收收据(回收收据(一式两联,签字盖章一式两联,签字盖章)体会体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

45、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思想重视思想重视制度完善制度完善强化管理强化管理重在落实重在落实谢谢!内蒙古医学院护理学院基础护理教研室学习目标正确描述口腔护理、皮肤护理、头发护理的目的、评估要点和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说出常用漱口液及其临床应用阐述压疮发生的原因和易患部位比较压疮各期的临床表现,说明各期特点及治疗护理重点举例说明压疮的高危人群及预防措施复述晨晚间护理的目的和内容目录1、口腔护理2、皮肤护理3、头发护理4、压疮护理5、会阴部护理6、晨晚间护理清洁护理的意义及内容清洁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需要之一,是满足身心舒适和健康的一种方法。清洁护理包括口腔护理、洗发、入浴援助、部分或全身擦拭、足浴、坐

46、浴、会阴部清洁等内容。清洁护理在实施过程中浓缩了护理的主要要素。第一节第一节 口腔护理口腔护理一、意义口腔护理是保持口腔清洁、预防疾病的手段之一。WHO对现代人的对现代人的10条健康标准中,对口腔条健康标准中,对口腔卫生的要求是:卫生的要求是:“牙齿清洁、无龋洞,无痛牙齿清洁、无龋洞,无痛感、牙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感、牙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全国爱牙日全国爱牙日”的日期?主题?的日期?主题?口腔护理的作用:1、清洁及除菌作用2、治疗及预防疾病3、改善日常生活能力护护士士的的职职责责 评估病人的口腔卫生情况;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协助病人作自我口腔护理;为无法自行完成口腔清洁的病人作好口腔护理

47、。口腔护理的目的口腔护理的目的保保持持口口腔腔的的清清洁洁、湿湿润润,使使病病人人舒舒适适,预预防口腔感染等并发症;防口腔感染等并发症;防防止止口口臭臭、口口垢垢,促促进进食食欲欲,保保持持口口腔腔正正常功能;常功能;观观察察口口腔腔黏黏膜膜和和舌舌苔苔的的变变化化、特特殊殊的的口口腔腔气味,提供病情的动态信息。气味,提供病情的动态信息。二、评估(一)自理能力的评估:每日清洁口腔情况,自行和他人协助完成(二)病人对牙齿保健知识了解程度的评估:口腔卫生重要性的认识,口腔异常情况的相关知识,口腔用品的选择等(三)口腔检查的评估:口唇、口腔粘膜、牙齿、牙龈、舌、口腔气味、硬腭等(四)配戴义齿病人的口

48、腔评估:是否合适、易脱落、卫生情况、表面状况等三、护理诊断口腔粘膜改变与有关有感染的危险与有关卫生自理缺陷与有关吞咽障碍与有关社交障碍与有关知识缺乏:缺乏知识四、口腔卫生的护理措施四、口腔卫生的护理措施(一)口腔卫生指导1、器具的选择2、刷牙方法的指导爱牙护牙常识爱牙护牙常识1、刷牙法2、横着刷牙,牙龈退缩3、戴牙箍,饭后立即刷牙4、消炎牙膏要常换5、牙刷最多用3个月6、牙龈出血,更换牙刷7、用牙线,牙齿更结实8、茶水漱口防龋齿(二)义齿的清洁和护理义齿的清洁和护理:冷开水中保存(三)特殊口腔护理特殊口腔护理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禁食、高热、昏迷、鼻饲、术后及口腔疾患的病人进行口腔护理口腔护理

49、常用溶液口腔护理常用溶液生理盐水 清洁口腔,预防感染过氧化氢溶液 1%3%防腐、防臭,适用于口腔感染有溃 烂、坏死组织碳酸氢钠溶液 1%4%属碱性溶液,适用于真菌感染呋喃西林溶液 0.02%清洁口腔,广谱抗菌醋酸溶液 0.1%适用于绿脓杆菌感染硼酸溶液 0.08%适用于厌氧菌感染目前临床上常用的生理盐水、3%过氧化氢、0.1%洗必泰、4%碳酸氢钠溶液作为口腔漱口液用物准备特殊病人口腔护理特殊病人口腔护理昏迷病人口腔护理昏迷病人口腔护理 第二节 皮肤的护理皮肤皮肤(skin)是身体最大的器官,皮肤由表皮和真皮和皮下组织构成,并与深部组织相连。皮肤还有由表皮衍生而来的附属器,如毛发、皮脂腺、汗腺和

50、指(趾)甲等。完整的皮肤具有保护机体、调节体温、吸收、分泌、排泄及感觉等功能。一、评 估正常情况下皮肤完整无损伤、温暖并有光泽和良好的弹性。评估皮肤情况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一)皮肤的颜色肤色因人而异,身体的不同部位及同一部位因姿势和环境不同而有差别。异常的皮肤颜色有:1苍苍白白(paleness)常见于休克或贫血病人,由于血红蛋白减少所致。2发绀发绀(cyanosis)皮肤粘膜呈青紫色,主要为单位容积血液中还原血红蛋白量增高所致。3发红发红(redness)由于毛细血管扩张充血,血流加速和增多及红细胞含量增多所致。4黄黄疽疽(jaundice)皮肤、粘膜发黄,由于血中胆红素浓度增高所致,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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