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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大环安学院教研室院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及管理规定 科大环安学院教研室院级教育教学讨论立项及治理规定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调动全院师生参加教学建立、教学改革、教学讨论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同时为了使我院教育教学讨论立项工作不断标准化、制度化,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争论通过,学院对教育教学讨论工程立项及治理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教学讨论立项的主要范围 1.人才培育模式的改革; 2.课程整合讨论; 3.教学内容的改革讨论; 4.教学方法的讨论; 5.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 6.教学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讨论; 7.现代化教育技术讨论(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8.教师素养与教育教
2、学力量讨论; 9.教学根本理论与实践教学讨论; 10.双语教学讨论; 11.教学治理改革; 12.教书育人的实践讨论与探究; 13.工程认证; 14.其他教学讨论。 二、工程申请主体的资格 凡我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教学及治理表现突出的教师、教学治理人员、试验人员,均可通过各负责单位向学院申请教学讨论工程。 三、工程申报、审批及经费相关事项 1.各教研室、试验中心、院办公室等单位应在每年寒假前经争论讨论后向学院递交12项教学改革讨论立项工程申报书,此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并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2.学院在每年度开学一个月内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打算工程立项名单,确认资助金额,并通知立项
3、者。 3.学院对批准的工程赐予5001000元的经费资助。 4.每个工程的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形成职称梯队,工程负责人将填写环境与安全学院教学改革讨论立项申报书。 5.每个工程的讨论期限为11.5年。 6.学院将对讨论结果优异而且表现突出的课题组赐予进一步嘉奖。同时推举申报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教学讨论工程。 四、教育教学讨论立项工程的治理 1.教育教学讨论立项工程由学院负责治理。 2.教育教学讨论工程一经立项,工程组应马上投入讨论,并每学期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报一次讨论进度(PPT形式)。学院依据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工程有权终止资助。 3.确定教育教学讨论工程资助经费的
4、使用范围如下: (1)工程讨论所需的图书资料; (2)工程讨论必需的学术调查、考察和相关的学术沟通活动; (3)工程讨论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 (4)与工程讨论直接有关的其它开支。 五、教育教学讨论工程的结题与验收 教育教学讨论工程的结题,均须通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结题评审。对未通过结题评审者,应通知其限期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或终止工程讨论,取消工程资金使用权。 环境与安全学院 篇2:科大教学讨论课题立项及治理方法 科大教学讨论课题立项及治理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建立与改革讨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治理水平,调动广阔教职工在教学建立与改革实践中的积极性,制定本治理方法。
5、 其次条 本方法鼓舞广阔教职工以人才培育为本,面对国家需求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进展的要求,结合高等教育教学进展趋势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教育理论与教学建立、教学改革与教学治理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究,开拓创新,深入开展讨论,重在解决教学实践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第三条 我校教学讨论课题是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教学讨论课题立项治理的一局部,纳入学校的教改课题治理体系。校级教学讨论课题立项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与治理。 第四条 学校制订“教学讨论课题立项指南”,作为教学讨论的宏观建议。我校教学讨论课题面对全校,公正竞争,择优立项。通过目标治理和过程监控相结合,保证课题的顺当实施。 第五条 学校
6、将对课题进展验收,对课题成果加以宣传推广。 二 课题的立项、申报与批准 第六条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我校在职教师、从事试验教学的试验技术人员及教学治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并有肯定教学讨论力量; 2、应能全过程担当课题实施的组织与指导,并完成课题规划中的各项任务; 3、每年限申报一个课题,同时主持或参与的校级在研课题不能超过2项。 第七条 太原科技大学教学讨论课题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每次从教务处发出通知之日起开头受理,依据立项指南及有关通知的要求进展申报。 第八条 课题的申报程序: 1、依据学校的立项指南,结合各院系教学建立与改革的需求,组织教师参加立项的申报。 2、课题申请
7、人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学讨论课题申报表,由所在院系进展初审、签署意见后统一按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报送书面申请,并附电子版。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准课题的负责人应与学校签定太原科技大学教学讨论课题协议书。 三 课题经费治理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须制定具体的经费使用规划。 第十条 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专款专用、超支不补。 第十一条 国家级、省部级配套经费按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教学讨论经费的10作为校内结题、评审、录象等费用的支出。 第十三条 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1、国内调研及教学研讨会差旅费; 2、资料收集
8、、复印、翻拍、翻译及图书购置费; 3、课件的购置与制作费; 4、研制新试验的耗材费; 5、资助经费在课题讨论过程中可使用的额度不超过课题总经费的60%,其余30%在课题完成并阅历收合格后支付。 6、若资助经费开支后有结余,在课题全部完成阅历收合格后,课题负责人可提出申请,按课题讨论加班费领取,但不得超过总资助金额的20%。 7、其它已预算中明确申请,并获批准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 在财务制度和本方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范围内,由课题负责人按规划自主支配课题资助经费。全部费用凭发票(或收据)经教研科验收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后,并按计财处的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在课题经费使用中,若经费支出类别在第十二条规
9、定的范围以外,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前方可支付。 第十五条 教务处和计财处对课题经费实施详细治理、并对经费使用状况进展监视和检查。 第十六条 对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缘由不能连续讨论而被撤消或终止的课题,学校停顿连续拨款,并收回己拔经费的剩余局部。 四 课题运行治理 第十七条 课题负责人应仔细组织开展讨论工作,并依据协议按时按质按量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在规定时间完成课题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送教务处审批并备案: 1、更改课题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 3、变更成果形式; 4、确有必要对讨论内容作重大调整; 5、因故
10、终止或撤消课题。 第十九条 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立项资格,终止课题实施,并冻结或收回剩余课题经费: 1、获准延期,但到期仍未完成; 2、课题担当人之间不能很好合作以及因故不能仔细完成课题者,学校有权取消课题的立项和经费资助。 3、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4、严峻违反财经制度。 五 进度检查 其次十条 教务处教学讨论科负责教学讨论课题的日常治理工作,包括年度检查、结题、鉴定、报奖、经费治理等。 其次十一条 课题批准立项以后,课题负责人要同学校签定协议,仔细完成课题的各项任务。 其次十二条 课题负责人要根据立项进度要求,每年以书面形式作出进度汇报。学校依据状况不定期地对课题进展状况和
11、所取得的阶段成果进展检查。 六 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其次十三条 课题讨论工作完成,课题负责人应填写结题申请书,并提交成果的相关材料(讨论成果主报告,必要的附件等其它相关材料)。 其次十四条 由教师所在院(系)组织本院(系)5人以上的有关专家召开成果汇报与评审会。将会议评审意见与课题结题申请书、成果讨论主报告和其他附件提交教务处。实践性课题的评审意见需说明该课题是否适合在本院系或在我校实施与推广,并提出实施或推广规划。 其次十五条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展课题验收。依据不同课题类别的特点,可采纳辩论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进展验收。 七 成果宣传、评奖和推广 其次十六条 成果形式可有多种形式。教学
12、讨论论文、方案、讨论报告、教材、教学实践效果报告与成果推广报告等均为课题讨论成果认定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择优推举校级课题的优秀成果申报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嘉奖或推举申报更高级别的教学讨论课题。 其次十七条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建立优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渠道。通过沟通汇报与教学成果沟通研讨、现场教学观摩等活动,促进教学成果沟通推广。 八 附 则 其次十八条 临时未列入资助范围的课题,经学校备案后,可按自选课题对待。当自选课题的担当者认为已经取得讨论成果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评定、验收。为鼓舞自选课题的讨论,凡属于确有价值的教研成果,将赐予适当嘉奖。 其次十九条 本
13、方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篇3:科大教学讨论工作量计算方法 科大教学讨论工作量计算方法 第一条 教育教学讨论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工作量是考核全校教职人员从事教育教学讨论的主要指标。对促进教育教学治理、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为此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太原科技大学全体教职人员的教学讨论工作量核定,并作为业务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教学讨论工作量核定的类别包括教学成果、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学质量工程工程、教材、课件、指导学科竞赛、教学讨论工程、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规划工程和讨论生科技创新工程等。 第四条 教学讨论论文与科学讨论论文同等对待,由科技
14、处统一登记并计算其科分。 第五条 教学讨论工作量以“教学讨论分”为量词记,以下简称“分”。 第六条计算方法 一、教学成果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3000分/项,一等奖2023分/项,二等奖1000分/项。 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00分/项,二等奖300分/项,三等奖100分/项。 3.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80分/项,二等奖50分/项; 说明: 1.我校为其次、三、四完成单位,工作量分别取1/2、1/3、1/4等; 2.凡在立项时未向我校登记并未纳入我校治理的教研工程不计工作量。 二、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 1. 六年通过:2023分/项; 2. 三年通过:1000分/项。 三
15、、教学质量工程工程类 1.国家级:600分/项; 2.省级:300分/项; 3.校级:150分/项。 说明:教学质量工程工程包括特色专业、试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平台建立工程、校企(所)联合讨论生培育(实践)基地、优秀导师团队等。 四、教材类 1.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讨论生专用教材:800分/部。 2.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400分/部。 3. 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300分/部。 4. 单独正式出版的课件:100分/套。 说明: 1.教材的级别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2.编写人员(包
16、括主编)的教研工作量为该(部)册总分与所编字数占总字数的比例之积; 3. 如本校教师只作为主编或副主编或编委会成员而未参加详细编写工作,不计工作量; 4.教材必需是由国内出版社公开发行、有统一国际标准书号和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并用于我校本科生、讨论生教学。填报教研工作量时须供应由教务处教材科出具的使用教材证明材料; 5.出版教材附课件的,课件不重复计算。 五、指导学科竞赛类 1.竞赛分类 依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以下三类: A类:全国大学生(讨论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讨论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
17、V杯高校英语口语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简称五大竞赛); B类:指除五大竞赛之外的教育部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影响较大的全国性赛事; C类:指省市主办的竞赛。 2.以团队为参赛形式的竞赛 类别 一等奖(分)/队 二等奖(分)/队 三等奖(分)/队 其他 A类 200 100 50 30 B类 100 50 30 20 C类 30 20 10 10 说明: “其他”指有些竞赛除一、二、三等奖之外的优秀奖、提名奖、荣誉奖等。 3.以个人为参赛形式的竞赛 类别 一等奖(分)/人 二等奖(分)/人 三等奖(分)/人 其他 A类 100 60 30 15 B类 60 30
18、20 10 C类 30 20 10 5 说明: “其他”指有些竞赛除一、二、三等奖之外的优秀奖、提名奖、荣誉奖等。 六、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规划工程、和讨论生科技创新工程类 1.国家级:200分/项; 2.省级:100分/项; 3.校级:50分/项。 七、教研工程类 1.国家级教学讨论工程,进款每20元计1分,按经费计算缺乏300分时,计300分; 2.省部级课题:进款每30元计1分,按经费计算缺乏200分时,计200分; 3.地市级课题:进款每45元计1分,按经费计算缺乏100分时,计100分; 4.校级教学讨论工程,重点工程100分/项,一般工程50分/项。 说明: 1.国家级教学讨论工
19、程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工程;省部级教学讨论工程指除教育部以外其它部委、全国高校教学讨论中心、省教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工程等; 2. 凡在立项时未在我校登记并未纳入我校治理的教研工程不计工作量; 3. 教研工程中我校为其次完成单位的,进款每30元计1分;第三及以后完成单位的,进款每80元计1分。 第七条 记分原则 1.由多人共同完成的工程或成果,工作量由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进展安排填报; 2.获奖类工程一次性记工作量;其他类工程按工程进度分屡次记工作量; 3.同一项成果,同时到达多项条件,以最高嘉奖进展计算。 第八条 教研工作量的登记与核对 1.教研工作量的登记时间为每年12月份; 2.当年有“第三条”所列工程的本校教职人员,到所在单位根据学生类别(本科生或讨论生,以下同)分别填报教研工作量,由所在单位认定后报至教务处或讨论生学院; 3.记分所涉及到的工程、经费、教材、获奖等均须按学生类别分别在教务处或讨论生学院登记,且教材或课件必需按学生类别留存教务处或讨论生学院备案,否则不计分。 第九条 教研分与科分同等对待。 第十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头执行,其解释权归教务处和讨论生学院,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