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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115页)呼图壁县东沟煤矿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5、安全生产文化1)安全价值观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安全管理理念抓大不放小。3)安全绩效理念以成败论英雄。4)安全认识理念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5)安全行为准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6)安全操作理念生产第一,安全为天,不安全不生产。7)安全管理作风一严、精、实。8)安全目标一杜绝“三违”,消除隐患,实现人、机、环境、制度、系统 安全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9)安全誓词一一做本质安全人,上本质安全岗,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企业 进展,珍爱生命,决不违章10)安全责任理念一一安全是第一责任,职工
2、是第一牵挂。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目的1、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与制度 化,确保矿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与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 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 本制度适用于矿所属各部门。5、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不到位的不准进尺,此项工作由安全科、生产技术科 负责监督。6、矿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回采验收时,务必对采面、进风巷及回风巷防尘系统 进行验收,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准生产。7、井下运输转载点务必进行喷雾洒水与设捕尘器。8、要紧进风巷、要紧进风石
3、门及工作面进回风巷应安设净化水幕。9、防尘用水水质标准:悬浮物含量不能大于150mg/L;悬浮物粒子直径小于 0.3mm; PH值为69为宜;10、井下煤尘堆积范围与厚度不得超过规程的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回 风巷及其它产生量大的地点每班至少洗尘一次。11、务必建立健全防尘队伍,由专人负责防尘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测 尘工作。测尘工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年以上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考 试合格的人员担任。12、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溜煤眼与煤仓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煤仓因 特殊情况务必放空时,务必把放煤闸门关上。13、矿井务必制定完善矿井防尘设施系统图,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14、矿井防尘计划
4、由主管防尘的区队、业务科室的技术主管组织编制报总工 程师审批。15、测尘报表由安全科科长审核,每半月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签,存在的 问题由矿长负责组织处理。测尘报表应记录日期、地点、生产工艺、防尘措施及 粉尘浓度。每月按时报送全矿井的测尘报表。16、测尘过程中,一旦发现粉尘超过规程的规定,测尘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矿调度,矿调度汇报矿长,由矿长负责组织处理。17、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水量、数量务必符合规程规定并严格执行。三)综合防尘措施18、掘进工作面防尘炮掘工作面防尘要求采取下列要紧措施:湿式打眼,锚喷机具使用湿式喷浆, 放炮使用水炮泥封孔。放炮自动喷雾,并要求放炮前后冲洗巷帮。综掘工作
5、面防 尘要紧使用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防尘,并配备湿式除尘器。掘进机械的内外喷雾 的压力务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具体措施如下:(1)使用湿式打眼,凿岩机、煤电钻、风镐等凿岩机械均具有湿式凿岩功能。(2)使用水封爆破与水炮泥。爆破前后冲冼巷道壁,并使用爆破波自动喷雾 装置,进行自动喷雾。(3)在装岩机、装煤机安装喷雾器洒水。装岩(煤)前后务必向岩(煤)堆 洒水。(4)使用湿式锚杆机打锚杆眼。(5)使用湿式混凝土喷射机。(6)为净化掘进巷道的含尘风流,在局扇后方2030m处、距掘进工作面 约150200m处及约80m左右三处地点设置水幕除尘。(7)掘进工作面局扇、混凝土喷射机安装通风除尘器。(8)
6、作业人员务必佩戴防尘保护用品。综掘工作面掘进机设有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大于3MPa,外喷雾压力大 于L5MPa (具体参数待设备定货后表示)。19、转载运输的防尘(1)煤仓、溜煤眼、装车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的转载点 上均配备自动喷雾洒水等防尘装置,作业时自动开启降尘装置。(2)煤仓及溜煤眼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作为风眼使用。(3)井下消防与防尘洒水使用消防与洒水合一的供水管网,井下消防在主斜 井与副斜井井筒与要紧大巷连接处、采区各上、下山口、变电所等机电碉室入口、 检修碉室、材料库、爆破材料库碉室的入口、掘进巷道的入口、回采工作面进、 回风巷口、胶带输送机机头等处邻近设置三通
7、、阀门,在胶带运输机大巷每隔50m, 在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三通、阀门。在回风顺槽靠近出口及距工作面50m内、装煤点下风方向1525m处、胶带 运输机巷道、刮板输送机顺槽及巷道、采区回风巷、承担运煤的进风巷、回风大 巷、承担运煤的进风大巷、斜井等处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20、采煤工作面的防尘(1)采煤机作业的防尘务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2)液压支架与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务必安装喷雾装置。破碎机务 必安装防尘罩与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20米邻近应设风流净化水幕。21、防尘供水管路在设有供水管道的各条大巷、上下山及顺槽每隔100m应设置一个三通;在 掘进巷道中:
8、岩巷每100m,煤巷每50m设置一个三通;在溜煤眼、翻车机、转 载点等需要冲洗巷道的位置设置一个规格为DN25的给水栓以供清洗巷道用。22、通风防尘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操纵风速,风速的大小是影响空气中煤尘浓度的一个重 要因素,风速过大,会将堆积煤尘吹起,风速过小,会影响采掘工作面的风量, 因此要利用通风设施对采掘工作面的风速、风量进行调节,达到合理的风量与风 速。23、防止煤尘积聚按照矿冲尘周期冲冼与清扫巷道,定期对要紧巷道刷将刷白,防止煤尘聚集。 井下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24、个体防护对接触粉尘多的工种,如锚喷、采掘工人等,要求配备个体防护用具(如防 尘面罩等),
9、减少粉尘危害,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四)矿井防尘规划25、巷道洒水灭尘按下列周期进行:(1)要紧进风巷、进风上山、进风石门每月至少一次(有皮带机的巷道每周 至少一次);(2)要紧回风巷、回风上山、回风石门每周至少一次;(3)掘进工作面巷道每天进行一次;(4)煤仓上下口邻近不定期洒水。采掘工作面务必定期冲洗粉尘,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务必对距工作面30米范围 内的巷道周边松散煤岩洒水,距工作面20m范围内巷道每班冲刷一次,20m范围 以外巷道每周至少冲刷一次,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冲洗巷道粉尘;皮带路粉尘由使 用单位负责冲洗。26、各转载点喷雾,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喷雾由使用单位
10、负 责安装、使用、保护;炮掘及综掘工作面距迎头30m内设一道放炮水幕,50m内 设一道净化水幕,放炮喷雾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保护;要紧进、回风大巷的净 化水幕由矿安通科负责安装使用。以上所设喷雾要坚持正常使用并确保雾化效果 良好,除转载点外,其他各类喷雾务必覆盖全断面。27、综掘机内外喷雾务必保证完好并坚持使用,压力符合要求。28、各采掘工作面务必实现湿式作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消灭煤尘堆积与 扬尘。29、各采掘工作面配齐辅助隔爆设施,保证每平方水量不小于200L,首列水 棚与工作面的距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随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设,由施工 单位负责安装保护。30、要紧进(回)风大巷配齐要
11、紧隔爆水棚,保证每平方水量不小于400L, 由安全科负责安装保护。31、所有的隔爆水袋务必吊挂整齐,水量充足,并挂牌管理。32、各有关单位务必制定负责区域内的消尘计划与消尘人员,及时清扫或者 湿润所辖范围内堆积粉尘,由通防科负责检查。33、每月15日为全矿防尘日,由安全科组织防尘专项检查,消灭防尘死角,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限期整改,落实责任人。34、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符合要求。35、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 个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
12、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 工作面或者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 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务必测 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五)综合防尘质量验收标准36、防尘管路按规定设置齐全,皮带巷与皮带斜巷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其他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37、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放炮作业务必使用湿式打 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掘进面实行放炮喷雾。38、隔爆
13、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质量务必符合规程规定要求。39、防尘制度健全,各类记录、图纸、台帐齐全,记录准确。40、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务必测定全尘与呼吸性 粉尘。(二十八)东沟煤矿测尘员管理规定1、测尘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与二年以上的井下作业工龄,务必同意专 门的测尘技术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的方可独立从事测尘工作。2、为保证测尘人员工作的质量,测尘人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固,不能随意 调动。3、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规定周期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要紧产尘点进行全面测尘。4、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下列问题:(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2)采样高度在人的呼吸带,通常为L5米
14、左右;(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 或者喷浆等地点4-5米处进行;(4)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米处进行;(5)在其它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 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5、测尘员务必严格按照测尘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准确无误的操作,每次 的测尘结果,都要及时填入台帐,并做好测尘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6、测尘员有权监督矿井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 工作令其改正。假如条件不可能时,上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7、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 改善作业环境。8、定期
15、检查各产尘点的粉尘浓度,通过综合防尘措施不断提高粉尘合格率, 粉尘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二十九)东沟煤矿隔爆设施管理规定1、矿井每年应制定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井下所有的隔爆水袋的安装由安全科组织实施完成,其安装按标准的 要求,3、矿井因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要符合要求。5、隔爆设施安装地点:井下要紧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设置要紧隔爆水棚,回 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各掘进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距回采工作面推进位置或者 掘进迎头60-100m) o6、隔爆水袋掉挂地点与工作面距
16、离务必保持60-200米范围内。7、隔爆水袋应使用横向掉挂式安装。8、隔爆水袋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9、井下所有水袋安装后务必挂牌管理,牌板上须说明:地点、水袋容量、规 格、管理科区域负责人。隔爆水袋的数量务必与巷道断面成比例,并符合有关技 术要求。10、每月对井下所有隔爆水袋进行清洗、注水,并作好记录,及时更换或者 修补破旧的水袋。(三十)东沟煤矿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一)矿井防灭火计划1、矿安全科负责每月防灭火材料计划、月底核算。2、矿每年年底务必统计本年度的防灭火工程完成情况,编制第二年的防灭火 计划。3、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火灾事故,均要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当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
17、务必立即报告煤炭管理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天内要 向县煤炭管理局呈报矿长签署的火灾事故报告书。二)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4、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安全科负责。5、通防安全技术人员根据瓦斯检测人员每周提供的工作面气体及温度情况, 绘制曲线图,做火情预测。6、预测预报的地点包含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7、预测预报的内容包含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的浓度、煤温及水温。三)密闭管理制度8、密闭防火墙的质量标准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9、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务必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10、封闭火区务必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指定专人检查顶板、有毒有害气体情 况。11、临时停工地点,构筑临时
18、密封。12、各类密闭质量务必符合矿封闭墙质量标准。13、各类密闭处务必设置栅栏,并挂警示牌与检查记录牌。14、井下永久性密闭墙(防火墙)按构筑先后进行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 图中注明。15、永久密闭墙每10天检查1次,火区密闭墙在密闭的1个月内,每班检查 一次。16、启封火区已熄灭的密封墙务必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二百四十九条规定, 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17、封闭墙检查内容:有毒有害气体、氧含量、气密情况与墙体情况。18、建立密封墙检查记录。19、各类密封墙的密闭与启封工作由救护队负责,其他任何人员都不能擅自对密闭墙进行启封,否则,一次予以50010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其刑
19、事责任。四)火区管理制度20、火区的管理制度应有全面完整的火区位置图与火区管理卡片。21、火区密封前须设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悬挂说明牌、检查 箱。22、每周检查一次密闭外的空气温度、气体含量、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与密 闭墙体质量。23、所有测定与检查结果均记录在防灭火记录中,发现密闭不严或者有其他 特殊变化时,务必采取措施及时处理。24、火区密闭的检查由专职检查人员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调度室汇报。25、瓦斯检查员只例行对火区密闭栅栏以外检查,不得进入栅栏。26、火区密闭前气体特殊应及时进行抹面、注水、灌浆处理,并做好记录。27、火区启封、压缩、严格执行五不批、三不准”制度。五)井
20、上、下消防管路、材料、工具配备及检查更新制度28、全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管路每隔100米设置支管与阀门,地面 消防水池保持很多于200立方的水量。29、各生产水平应设立消防器材库并作好记录。30、消防材料应备足,备齐。31、消防工具要经常进行检查,报废的工具禁止存放。32、及时更新材料库的积压物品。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1、工亡与重伤事故为零;2、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3、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4、千人负伤率5%。;5、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6、安全隐患整改率100%;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8、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
21、好率100%。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历年与上年度安全生产 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与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 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表达持续改善的原则。3、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 设备等)务必严加操纵,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4、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含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 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1、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
22、生产目标 并制定实施计划与考核办法。2、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后勤办公室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 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33、消防材料入库及消耗均应作好记录。六)防灭火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34、每周检查一次防灭火管路,每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35、防灭火设备为通风科专管设备,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紧急情况除外。36、制氮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37、防灭火设备应始终保持完好,管路畅通、压力充足。38、防灭火设备务必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要严格矿井明火作业的审批手续, 减少火灾影响。(三十一)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规定1、对各煤层的采煤面、收作面、采空区及其它有自然发火的煤柱、高冒处
23、, 均应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其台帐,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参数。要求每周检查一 次,检查内容包含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温、水温,数据以日报形式报 总工程师。对各煤层采煤面及其它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地点,务必安设束管监测系 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采煤面回风流、各采区回风道应安设一氧化碳监测探头。3、严禁一氧化碳超限作业,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务必停止 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假如发现自然发火征兆:巷道温度(湿 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者出现高温点(煤体 氧化、温度上升到35c以上),都务必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三十二)灌浆、注氮
24、系统规定矿井务必按规定建立起灌浆系统与注氮系统,并能满足矿井防灭火需要。(1)矿务必按规定绘制防火灌浆系统图与注氮系统图。图上务必标明管路的 尺寸、注浆(氮)地点、灌浆站(注氮车间)位置、系统能力、火区与封闭墙位 置等。(2)所有回采工作面灌浆(注氮)系统要与回采工作面同时移交生产,采煤 工作面上下顺槽外口务必敷设灌浆管路,否则不得生产;具备注氮条件的矿井, 综采工作面回采前务必具备注氮条件。(3)采区灌浆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工作面灌浆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 并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要有记录。(4)地面灌浆站使用机械搅拌,黄土制浆,必要时添加阻化剂,保证灌浆质 量,浆液
25、土水比不低于1:5。(5)矿要加强灌浆(注氮)设施的保护与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损坏 及拆卸灌浆(注氮)管路。(6)使用注氮方式防灭火时,务必保证氮气浓度在98%以上,氮气源稳固可 靠;有能连续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变化的束管监测系统,有固定或者移动的温度 观测站(点),有专人定期监测、分析与整理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三十三)奖罚规定一)瓦斯管理1、对瓦斯超限实行分级管理处罚制度。(1)对造成瓦斯超限浓度达在0.8%1%的事故责任单位,每次罚款500元;(2)对发生瓦斯超限浓度在1%3%的事故责任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3)对发生瓦斯超限浓度超过3%的:1)罚责任单位3000元
26、;2)给予责任人留用处分,并离岗培训1个月;3)分别给予责任单位跟班班长、跟班区、队长行政降级工资处分3个月;4)给予有分管责任的职能科室负责人罚款300元;5)对负监督检查责任的个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因无计划停电、停风等机电事故造成瓦斯超限,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总 工程师、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单位及科室参加追查。凡 是追查不出原因、找不出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机电科1000元,各罚机电科长、 机电矿长200元。瓦斯超限事故务必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有关科室 及单位参加追查,分析瓦斯超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 生,并处理有关责任
27、人。2、发现瓦斯超限作业,一律给予责任单位给予罚款800元,跟班班队长送矿 “三违”学习班学习。3、因局扇司机、井下值班电工、变电所变电工脱岗造成瓦斯超限或者排放瓦 斯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罚500元至开除留用处分。4、瓦斯检查员不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每班检查次数不符合要求, 弄虚作假,不测就报的,瓦斯超限不严格按规定进行汇报处理的,班中脱岗、睡 岗、不在现场交接班,发现一次,给予行政处罚1000元直至开除留用处分。5、采煤面落三角瓦斯浓度达到1.5%不挂风障,罚当班测气员100元;生产 单位未经测气员同意随意拆除风障,或者未及时按要求进行充填等处理措施的, 罚责任人100元,罚生产单
28、位500元。二)通风管理6、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否则,给予责任人下浮一级工资处理。造成排放瓦斯,按瓦斯超限处理。7、堵塞、折断风筒、掐风筒、未经同意任意调节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责任人, 进“三违”学习班学习;不爱护风筒,随意开洞划口的施工单位,按每洞50元罚 款;对解掉风筒拉丝的施工单位,按每处50元罚款;对炮崩(迎头20米除外)、 车刮损坏、钢丝绳弹坏风筒,情节严重者,按价赔偿。8、安检员、瓦检员与安全科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负监督检查责 任,对通风设施不管不问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9、风门、风墙、栅拦等通风设施,由分管范围内的岗位
29、工作人员(如皮带司 机、链板机司机、看家具房人员)看管并负责,发现对风门等通风设施损坏、打 开不关不管不问的,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严禁任何人将一组风门同时打 开,否则,造成风流短路,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罚100500元;通车风门不同意矿 车停留在风门位置,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罚 3001000 元。10、对任意损坏风门、风墙或者破坏风门联锁装置者,给予责任人行政降一 级工资以上处分,并罚责任单位500元。11、除通防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栅栏或者有意损坏栅栏, 否则,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罚1001000元。三)综合防尘12、压风自救装置务必
30、齐全.完好,否则,停止施工;损坏或者丢失记录牌、 压风自救器披肩、手把、减压阀、压风自救器连接胶管等,由责任单位加倍赔偿。13、每少一道(处)防尘设施,罚责任单位100元;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 每道(处)罚责任人50元;发现一处粉尘堆积,罚责任单位100元;造成粉尘飞 扬,每处(次)罚责任单位100元。14、擅自损坏隔爆设施,每只每次罚责任单位50元。不按规定挪移净化喷雾设施,每道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15、非水袋破旧造成隔爆设施水量不足,或者未及时更换损坏的隔爆风袋的, 每次罚安全科50元/处。16、生产使用单位要妥善保护与使用移架喷雾、高压雾屏。对不正常使用移 架喷雾、高压雾屏的,每次罚
31、使用单位50元;对丢失、损坏移架喷雾装置及其零 部件的,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17、每月由安全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的煤机、掘进机外喷 雾系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罚。(1)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每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50元。(2)工作面过滤器进水侧静压力低于3.5Mpa,每发现一次,罚现任单位100 )L o(3)发现常流水现象,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4)各类喷雾装置出现不加喷雾头直流现象,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 7L o四)井下放炮管理18、出现一次落炮,罚责任单位500元,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直至开除留 用查看处分。19、发现雷管未实行专人专用或者雷
32、管未经导通合格者,给予责任人行政处 罚3001000元,罚责任单位3000元。20、不按规定装炮、放炮、验炮及处理瞎炮的,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200 元;造成放炮事故,给予责任人与放炮员行政处罚5001000元。21、发现雷管丢失或者生产单位发现未爆雷管不移交放炮员;采掘面装空心炮、反向装炮及放糊炮者,给予责任人行政降处罚3001000元。22、多头放炮警戒未按规定安设、撤除,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与迎头班队 长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并罚责任单位500元;发现放炮警戒人擅自离岗、睡觉 或者未按措施规定安设“人、牌、网”三警戒的,或者强行擅闯放炮警戒者,给 予责任人或者班组长降级处分。23、将炮
33、把交给他人放炮或者使用其它方式私自放炮的,给予放炮员与责任 人、当班施工班队跟班干部开除留用处分。24、擅自毁坏药箱,每次罚使用单位300元。25、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不按规定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发 现一次,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处分。五)防治自然发火26、各煤层采煤工作面在回采之前务必安齐灌浆管路,否则,不准回采。对 擅自关闭、损坏及拆卸灌浆管路,影响正常灌浆的,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下浮 一级工资处理,并罚责任单位200元。27、安全科灌浆人员不认真检查灌浆管路,管路跑浆不能及时发现、汇报的, 每次罚灌浆人员队200元,给予责任人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负责灌浆管路安装 单位不能在24小
34、时内处理跑浆管路,每推迟一天,罚负责安装单位200元。28、井下采掘面、封闭墙、采空区出现高温点与严重自然发火隐患,安全科 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汇报的,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罚通 风区500元。29、工作面回采完毕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封闭,否则,每推迟一天,罚责任 单位500元。六)仪器仪表30、收交便携仪、自救器等时,发现仪器及其零配件丢失或者无故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31、使用安全仪器后要及时交回,否则,每迟交一天,罚使用人50元。32、未按规定悬挂瓦斯便携仪,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便携仪误差超过规 定、充电量不足,经追查属于维修责任的,每次罚维修责任人50元。33、不
35、带自救器下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六)其他奖惩34、矿经常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对在工作中表现优异 的单位与个人,由安全科提出奖励意见,奖励金额提请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矿 长商议确定。35、对任意破坏“一通三防”设施,未管好用好“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与未 执行本规定的单位与个人按处罚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由安全科统一出“一通三防” 督查通报,交总工程师督促执行。36、本规定作为矿安全管理规定的补充,未尽事项严格遵照矿有关安全生产 责任制、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37、本规定奖罚数额内容与其他矿发文件奖罚数额不符的,不再进行二次处 罚。三十、巷道安全管理制度
36、(-)倾斜巷道日常管理制度一)对行人斜巷及风井的要求:1、断面符合保证技术要求,并有台阶与扶手。2、应定期对斜巷进行全面检查,支护完好情况,煤壁、岩壁有无裂缝,离层 等,存在问题即使处理。3、行人斜巷应定期清扫,对有煤(灰)尘的巷道,要定期洒水降尘。4、拐弯或者分叉处,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5、与其它巷道相同处,务必要设严密的正、反向风门,并作好日常管理。6、在行人斜巷及风静中务必有防止冒顶,防止烟雾蔓延的安全的隔绝措施, 并有书面措施,严格执行。7、斜巷及风井中若有通向井下的电缆线,水管等设施,务必按规程要求 进行布置。8、处理离层煤及岩层及不符合要求的支护等问题时,务必在处理问题一段的 上下
37、口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通行,若要通行,必需通过处理负责人的同意,方 可通行。在处理下滑物较大时,应有防止滑落物碰到下部支护或者伤人的措施。9、若处理问题工程量较大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二)对行人兼提升斜巷的要求:1、务必执行行人斜巷的要求。2、斜巷务必有联络信号、设电铃、电话,在提升或者下放物料时,务必有警 示灯具,红灯亮时,禁止人员上下井。3、绞车司机务必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他人操作。4、斜巷上口务必设可靠的阻车器,矿井提升务必有保险绳等防飞车措施,并 经常保持完好。5、对绞车及提升绳及提升设施等,要班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道轨保持稳固牢固,地滚运转正常,班班检查斜巷的安全
38、状况,发现问题 及时排除,做到不检查、不排除、不行人、不提升。7、对斜井上下要设专门的把钩工,严禁他人把钩,在提升过程中,不经把钩 工同意,警示灯熄灭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上下斜井。8、斜井提升或者下放物料,要根据具体情况,在以上各条的基础上,制订严 密的安全管理制度。9、斜井提升或者下放物料,要根据具体情况,在以上各条的基础上,制订(补 充)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作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10、斜巷上口,需设安全栅栏,放料时打开,不放料时锁住。(二)倾斜巷道施工安全制度对开凿,延伸的斜巷(斜井),在开工前务必制定作业规程与操作规程,并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同时学习炮工操作规程与其它制
39、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开工,但在制定操作规程时,务必有下列规定:1、斜井的掘进放炮,务必严格执行炮工安全操作规程。2、斜巷掘进务必设联络信号,如电铃、电话等。3、务必有专门的绞车司机,并持证上岗,井上、下设专职信号工。斜巷上口务必设灵敏、可靠的阻车器,有防跑车的保险装置,矿车务必有防 跑车的保险绳,并班班检查,保持完好。4、每班开工前,务必先检查气体情况,严密敲帮问顶,排除不安全因素后, 方可进行工作。5、斜巷掘进使用局扇通风时,局扇的架设、安装、使用务必执行规程第 128条的规定,并应遵守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规定。装药、放炮前要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6、在施工排渣过程中,每次矿车(箕斗)上提与
40、下放时,人员应躲避帽内 等候,严禁人员停留在提升线或者工作面,决不同意人员乘矿车(箕斗)上下。7、斜井底部要挖上下行人的台阶,每40米设一个躲人的胴室。水泵使用随用随放,不用时务必停电放置在躲避碉中。8、刷洗斜井时,应从上向下进行,应从上到下进行,并应设警戒。9、施工过程中各类电缆与通讯线路严禁明接头。10、井上人员上行或者井下人员上行时,务必把矿车(箕斗)拉至井口,并 把阻车器阻好,由把钩工专门看着,否则不准行人。11、处理矿车(箕斗)掉道事故时,应保证不误打信号的措施。(三)巷道维修制度1、务必配齐巷修专用设备,器材与工具,建立专门的巷修队伍,按巷修质量 标准化要求,每年编制周、月、季计划
41、,对要紧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2、各区域巷道维修,务必保持设计断面、通风、运输的畅通与行人安全。3、巷道维修时,务必要有严防顶板冒落伤人与堵人的安全措施,严禁盲目蛮 干。4、在独立巷道进行任何维修专护时,务必首先通风后,经检查有害气体不超 限的情况下,由外向里进行逐段或者逐架支护,并做好顶封帮工作,严禁人员进 入里边工作。5、支护垮落严重的巷道时,务必先使用临时支护的方式,然后在进行永久支 护。6、斜巷道维修时,务必停止行车与行人,如在特殊情况下确虚行车时,首先指定安全有效的措施,报矿有关科室批准后,方可进行。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1、矿长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
42、时应全面 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 树立先进榜样。2、安全科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 好检查记录。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1、奖励规定1)、在年度考评期内,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安全生产责任人 与安全主管部门奖励。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与部 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与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2、考核规定公司或者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 一次性处罚3、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全进行考核,
43、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 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4、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与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及 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计划。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加强矿安全管理,随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解决、处理安全 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会议要抓住重点,修复各类旧巷道时一,务必健全合理的通风设施,在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的 情况下,方可修复工作。7、巷修队伍的人员,务必要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方可,严禁配备没有经 验的工人(或者新工人)独自上岗作业。三十一、机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机电管理领导机构及计划1、成立机电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机
44、电副矿长成员:机电科、机电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2、供电设备务必设立日检,周检,月检计划,并根据设备及设施运转情况与 现状,做好大,中修计划,落实基金,做到计划检修。(二)高压停、送电制度为了保证安全供电,防止人身触电,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搬迁等作业时, 务必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设置遮栏与悬挂标示牌等规定程序, 严禁带电作业。电气设备在进行停电检修时,务必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 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1、停电:停电时,务必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开关全部断开,与其有关的变压器, 须断开高、低压两侧开关,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务必加闭锁。井下高压隔 爆配
45、电装置,断路器打开后,应向外拉出,使其隔离插头脱离电源。操作手把上 均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当部分设备停电时,工作人员正常 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应设置临时遮拦,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列,不小于0.35m; 20-35KV,不小于0.6m,并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识牌。2、验电:停电后,务必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前,应 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步接 近设备,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其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有专 人监护,并应对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3、放电,装接地线:经验电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
46、立即对被检修设备接地 并三相短路,使其剩余电荷放尽。接地线应用有接地与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 线,它由多股软铜线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严禁用其他导线做接地线。 装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程 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在煤矿井下,上述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的操作,务必有瓦斯检查员在场, 只有瓦斯浓度在1%下列时方可进行。4、送电:当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务必由原先执行停电并悬挂标示牌的 操作人员亲自取下此牌,然后方可合闸送电。(三)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1、变电所巡回检查时应里外巡回检查,巡视内容包含:
47、高低压设备,进出线 接头、高低设备上所有仪器仪表、手柄位置是否正确,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2、值班人员应每一小时对各类仪表观看一次,并将读数填写在运行记录中。3、值班人员每班应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图认真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4、值班人员每班对变压器温升,油标指示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5、值班人员每班对接地装置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无断开及锈蚀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检查备用回路开关是否处于断开位置,电缆是否有发热现象,发现超负荷 时,应及时报工区,进行调整处理。7、要经常检查通风口是否畅通。8、检查中灭火器材及灭火材料,发现缺少要及时反映并及时补上。9、关于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务必及时进行处理,如自己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 汇报机电负责人及矿长与总工。(四)变电所定期检修试验制度为保证矿井供电质量与设备完好,满足生产需要,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变电所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每天应对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系统进行一次检查。2、每半月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检查维修。每月的月检修日为变电所设备维 修时间。3、每月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防爆面检查保养并涂油。4、每月对所有开关的触头进行一次检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