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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湖南省地方标准ICSCCS 65.020.20B 05DB43/T 23702022 地理标志产品 新晃侗藏红米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Xinhuang Dongcang red rice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7发布-02022-10实施-088DB43/T 23702022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保护范围 2 5 环境条件 2 6 种植 2 7 加工 5 8 质量要求 6 9 检验方法 7 10 检验规则 8 11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9 附录 A(规范性)新
2、晃侗藏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区域图 10 附录 B(资料性)化学防治方法 11 参考文献 12 DB43/T 23702022 II DB43/T 2370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本文件由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局、湖南志成食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湖南侗都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
3、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辉、杨顺焱、杨秀忠、张小平、曾宪峰、黄欢、姚茂洪、曾佳玲。DB43/T 23702022 IV DB43/T 23702022 1 地理标志产品 新晃侗藏红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晃侗藏红米的保护范围、环境条件、种植、加工、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 新晃侗藏红米的种植、加工与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
4、标志 GB 1350 稻谷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 1 部分:禾谷类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
5、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T 22
6、294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DB43/T 23702022 2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新晃侗藏红米 Xinhuang Dongcang red rice 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采用当地红米品种种植的稻谷,经初清、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整碎分离、柔抛、色选、长度精选、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红褐色籼糙米。
7、4 保护范围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米贝苗族乡、步头降苗族乡、晃州镇、鱼市镇、林冲镇、凉伞镇、扶罗镇、中寨镇、禾滩镇、波洲镇、贡溪镇现辖行政区域。(详见附录 A)1 5 环境条件 5.1 立地条件 宜选海拔高度 350 m700 m 的丘陵,其成土母质以板岩、页岩为主,土壤类型为红壤、黄壤和水稻土。水稻耕作层厚度25 cm,pH 值 5.07.0,有机质含量3.0,土质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5.2 灌溉用水 以河水和山泉水为主,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5.3 空气质量 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6 种植 6.1 品种 6.1.1 采用当地传统红米品种。6.1.2 种
8、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1 的规定。6.2 浸种催芽 于 4 月中旬进行浸种催芽,湿润育秧用种量 3 kg/667 m24 kg/667 m2。将种子于晴天晒种 2 h3 h,用清水预浸 3 h,再用 800 倍多菌灵混合 500 倍强氯精液浸泡消毒 8 h,清水洗净。在 15 17 1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新晃侗族自治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DB43/T 23702022 3 条件下浸种 3 天4 天,再在 30 32 条件下催芽 1 天2 天。浸种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6.3 苗床整理 6.3.1 在已划定的基地水田范围内按秧田与大田比例 17 留足秧田,秧田翻耕前,
9、每 667 m2施腐熟的农家肥 1500 kg 作基肥;整地时每 667 m2施钙镁磷肥 25 kg 作面肥。6.3.2 秧田备耕需“两犁两耙”,一般 3 月下旬翻耕板田,脚耙碾碎碾平,形成泥水田。6.3.3 整理苗厢。按苗厢宽 1.4 m、长 4 m10 m、沟宽 0.3 m0.4 m 整理成苗厢。6.4 播种期与播种量 6.4.1 播种时间为 4 月 15 日至 25 日,气温稳定在 10 以上时播种。6.4.2 湿润育秧播种量为 21 kg/667 m228 kg/667 m2。6.5 秧田管理 6.5.1 灌溉 秧苗二叶前,昼灌夜露,晴天平沟水,保持畦田湿润,雨天半沟水;秧苗二叶后,放
10、水上畦,养谷水,浅灌溉。6.5.2 施肥 6.5.2.1 施肥原则 施用的农家肥应经无害化处理。化肥的施用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原则,按照 NY/T 496 规定合理施肥,控制硝态氮肥,实行磷钾肥配施。6.5.2.2 秧苗施肥 秧苗二叶一心时,每 667 m2施用沼液肥或同类型肥料 100 kg,拌发酵后的菜籽饼 80 kg 作断奶肥。6.5.3 匀苗 秧苗二叶左右间密补稀,四叶左右除稗草。6.5.4 炼苗 播种 5 天,小秧开始长出土面以后,晴天早上 9 点至 10 点在秧厢两端揭膜通风,下午 5 点后封膜,小秧长至 1.5 片叶时,揭膜炼苗 2 天3 天。6.5.5 肥水管理 6.5.5.1
11、小秧揭膜后 1 天2 天,用敌克松按 1.5 g/m2拌土后撒施于苗床上防治立枯病,然后浇足第一次水。6.5.5.2 每 667 m2用 2 kg3 kg 尿素兑水 500 kg 均匀浇施,如果小秧白天气温最高时叶片卷曲,傍晚时再浇透水。6.5.5.3 移栽前 10 天左右(小秧 4 片叶左右)浇水时,施用 5 kg6 kg 尿素作为送嫁肥。6.5.6 苗期病虫害防治 6.5.6.1 在秧苗二叶时,每 667 m2用吡虫啉 10粉剂 15 g 兑水 50 kg 喷雾防治稻飞虱。DB43/T 23702022 4 6.5.6.2 移栽前 5 天7 天,每 667 m2用 75三环唑 100 g
12、兑水 50 kg 喷雾预防叶瘟病。6.6 大田栽培与管理 6.6.1 大田耕作 6.6.1.1 大田耕作前,每 667 m2施用 1500 kg2000 kg 腐熟农家肥与 30 kg 配方复合肥作为底肥。6.6.1.2 大田耕作采用“三犁三耙”技术。立夏后进行第一次翻耕,将紫云英等绿肥翻入大田,使其腐沤成肥,并过耙整平。在四月下旬左右进行第二次翻耕,将腐沤成肥的绿肥进一步整匀,加固田埂。在插秧前进行第三次翻耕,并用耙整细整平。6.6.2 插秧 坚持浅水移栽,移栽时间为 5 月中旬至下旬,中苗秧龄为 30 天35 天,大苗秧龄为 35 天40 天。插秧密度1.6 万蔸/667 m2,每蔸 3
13、株4 株,插秧深度2 cm,插后查田补苗。6.6.3 田间肥水管理 6.6.3.1 坚持实行浅水分蘖、苗足晒田,后期干湿交替的灌溉原则,促进分蘗、灌浆、壮籽。应采用攻头、保尾、控中间的“促控”结合的原则。6.6.3.2 移栽后 5 天7 天施以尿素不超过 5 kg/667 m2,配合不超过 10 kg/667 m2氯化钾施用促苗返青分蘗,以后不再施用氮肥,看秧苗长势情况适当追施磷、钾肥作壮粒肥。6.6.3.3 施有机肥至少 1000 kg/667 m2,氮-磷-钾配方复合肥不高于 30 kg/667 m2。6.6.3.4 收割前 30 天停止灌溉,收割前 10 天开始排水。6.7 病虫草害防治
14、 6.7.1 农业防治 实行稻油轮作、稻肥轮作等耕作制度,采取晒垡冻垡减少病源虫害。6.7.2 生态防治 6.7.2.1 有条件的地块采用稻田养鸭、稻鱼共生生态栽培技术,降低虫源,减少虫害发生。6.7.2.2 开深沟。移栽前,在大田掏出“井”字深沟,小田掏“十”字深沟或“一”字深沟,沟宽0.3 m,沟深 0.2 m0.25 m。以便鱼儿栖息。6.7.2.3 投放鱼(鸭)苗。插秧后 40 天45 天结合中耕除草每亩投放鲤鱼苗 120 尾或鸭苗 15 只。6.7.3 物理防治 根据害虫趋光特点,每 13340 m2安装一盏太阳能灭虫灯,诱杀稻飞虱、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成虫,降低害虫产卵量,控制虫害发
15、生。6.7.4 化学防治 6.7.4.1 防治时间 防治具体时间以县病虫害测报站测报时间为准,预防穗颈瘟应选在破心齐穗三分二前用药。6.7.4.2 防治方法 具体防治方法详见附录 B。DB43/T 23702022 5 6.7.5 人工除草 移栽后 10 天左右,用薅秧耙横薅除草。15 天左右,再顺薅除草。薅秧时以深薅为宜,反复拉动,使草浮出水面。6.8 采收 6.8.1 采收时间 收获期为 9 月底至 10 月初,稻穗黄化完熟率达90,过了农药安全间隔期之后方能采收。6.8.2 稻谷要求 应符合 GB 1350 粳糯稻谷的规定。7 加工 7.1 工艺流程 初清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整碎分离
16、柔抛色选长度精选包装 7.2 关键工艺要求 7.2.1 初清 对所进原粮进行清理杂质及草梗等。7.2.2 清理 根据稻谷与杂质的不同大小和厚度,选用筛孔合适的筛选机械清除稻谷中所含中、小杂质。7.2.3 去石 用比重去石机除去谷物中所含砂石。7.2.4 磁选 用磁选设备去除谷物中的铁质杂物。7.2.5 砻谷 用垄谷机将稻谷脱壳。7.2.6 谷糙分离 用谷糙分离筛将稻谷与糙米分离出来。7.2.7 整碎分离 用筛选设备使碎米中不含整米,整米中尽可能少地含碎米。7.2.8 柔抛 用抛光机进行湿式抛光,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DB43/T 23702022 6 7.2.9 色选 用色选机色选
17、,去除所有的异色粒,保留红褐色粒。7.2.10 长度精选 用筛选设备根据糙米长度进行精选。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米粒呈红褐色 形态 细长 滋味、气味 口感带糯,具有浓郁的豆味清香 霉变粒 2 8.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 14.5 黄粒米/1.0 不完善率/3.0 整糙米率/95.0 杂质/0.25 蛋白质/(g/100g)6.010.0 胶稠度/(mm)80.096.0 直链淀粉(干基)/()5.010.0 硒/(mg/kg)0.030.3 8.3 有毒有害菌类、
18、植物种子限量 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8.4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DB43/T 23702022 7 8.5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8.6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8.7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8.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9 检验方法 9.1 色泽、滋味和气味 按 GB/T 5492 的规定执行。9.2
19、形态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的白瓷盘上,用肉眼观察。9.3 霉变粒 按 GB/T 5494 中不完善粒检验的规定,挑拣出霉变粒,进行称量、计算含量。9.4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9.5 黄粒米 按 GB/T 5496 的规定执行。9.6 不完善率 按 GB/T 5494 的规定执行。9.7 整糙米率 按 GB/T 5503 中碎米率检验的规定,计算含量。9.8 杂质 按 GB/T 5494 的规定执行。9.9 蛋白质 按 GB 5009.5 的规定执行。DB43/T 23702022 8 9.10 胶稠度 按 GB/T 22294 的规定执行 9.11 直链淀粉 按 GB/T
20、15683 的规定执行。9.12 硒 按 GB 5009.93 的规定执行。9.13 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 按 GB 2715 的规定执行。9.14 真菌毒素限量 按 GB 2761 规定的方法执行。9.15 污染物限量 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执行。9.16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执行。9.17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10 检验规则 10.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同一批次。10.2 抽样 按 GB/T 5491 的规定执行。10.3 出厂检验 10.3.1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
21、后方可出厂。10.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杂质、黄粒米、不完善粒、整糙米率、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净含量。10.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更改关键生产设备时;DB43/T 23702022 9 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时;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要求时。10.5 判定规则 10.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为合格产品。10.5.2 感官要求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取留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
22、合本文件要求则判定为合格产品,否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11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标志、标签 11.1.1 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GB/T 17924 的规定。11.1.2 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11.1.3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11.2 包装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11.3 运输 运输应符合 GB 31621、GB 2715 的规定。11.4 贮存 贮存应符合 GB 31621、GB 2715 的规定。DB43/T 23702022 10
23、附 录 A(规范性)新晃侗藏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区域图 图 A.1 新晃侗藏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区域图 DB43/T 23702022 11 附 录 B(资料性)化学防治方法 B.1 每 667 m2用 20氯虫苯甲酰胺 10 ml 兑水 50 kg 喷雾防治螟虫。B.2 5 月至 6 月,每 667 m2用 10吡虫啉粉剂 15 g 兑水 50 kg 喷雾防治白背飞虱。B.3 7 月至 8 月,每 667 m2用 25吡蚜酮可湿性粉剂 20 g 兑水 50 kg 喷雾防治褐背飞虱。B.4 每 667 m2用 75三环唑 100 g 或 25吡唑醚菌酯乳油 30 ml 兑水 50 kg 喷雾预防稻瘟。B.5 用药宜选用对鱼安全的农药,严格按照 GB/T 8321、NY/T 1276 的要求,做到对症下药,适时用药。注重药剂的轮换使用和合理混用;对化学农药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准确的记录。B.6 稻田养鸭在施药期间,实行异地田块放养。DB43/T 23702022 12 参 考 文 献 1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