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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互联网+监 管”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 6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2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 “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工 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 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整 合监管资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系统联通、多级 联
2、动、规范高效、智能精准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推动 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审管联动、综合监管“一件事”取 得成效,监管行为由碎片化向集成化转变、由分段式向闭环 式转变、由粗放型向智慧型转变、由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风 险防控转变。二、重点任务(一)统一事项管理,夯实“照单监管”基础归集的数据进行分类治理,通过市大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风险预警、精准监 管、综合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 务。及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门户、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工作门户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各市直有关9 市行政审批局长期开展和曝光台信息市直部门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2条、部门曝光台信息不少于1条。根据省政府、
3、市政府工作要求,在事项梳理、系统建设、系统对接、数据汇聚等方面,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监加强互联网+监 督考核机制,依托市互联网+监管数市直有关2023年310 市行政审批局管工作绩效评估 据平台,对各部门系统应用情况、数据报部门 月底送情况、互联网+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依托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聚焦跨区域、市教育局、市市推进综合监管一件市直有关2023年12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场监督管理局、事部门 月底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市卫健局事,重点推进校车安全监管一件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一件事、电梯监管
4、一件事、 医疗美容机构监管一件事等。围绕监管对 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 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 监管结果全公开,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 性再造,确定监管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 象名录、明确综合监管内容、优化再造监 管程序、制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 施方式,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1 .规范全市监管事项。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 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 求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 施清单编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监管事项清单中行 政检查、行政处罚、
5、行政强制等清单的融合,各部门对自建 监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确保与“互联网+监管” 系统中监管事项统一;暂不能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的,可按 照法定依据同源的原则,逐一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 中监管事项匹配对应,并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 领和更新监管事项,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牵头 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依职权事项)、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2 .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依托省、市“互联网+ 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聚焦跨区域、 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将有关联的多个监 管事项整合为
6、“一件事”,重点推进校车安全监管一件事、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一件事、电梯监管一件事、医疗美容机构 监管一件事等。围绕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 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 果全公开,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确定监管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明确综合监管内容、优化再造监管 程序、制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方式,进一步提高 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3 .探索审管联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 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围绕中、 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审批部门、行业
7、主管部门的监管职 责与边界,梳理制定全市第一批审管联动事项清单,依托市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模 块,实现部门之间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坚决 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 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三)加快系统应用,创新监管方式4 .深化系统对接。根据国家标准及对接规范,以市“互 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实现全市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没 有监管执法系统的部门,利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 监管执法,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 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 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5 .规范监管数据汇聚
8、。各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 罚和行政强制等业务时,应及时通过市“互联网+监管”系 统和部门自建系统录入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为信息,确保监管数据“应录尽录、应汇尽汇”。 建立常态化规范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定期通过后台实时分析 数据汇聚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6 .开展信用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信息、联合惩戒 信息和红黑名单信息在相关监管业务系统中的应用,实现信 用监管行为数据的汇聚。建立信用监管风险监测模型,对信 用监管行为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信用监管存在的风险, 并反馈至相关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信用监管
9、。牵头单位: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 市直有关部门7 .探索非现场监管的应用创新。利用摄像头、物联网、 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鼓励各部门探索非现场监管应用 场景,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的事项向“不见面监管”的“云 检查”转变,统一接入如市场监管部门“明厨亮灶”、电梯 等摄像头视频资源,实现视频在线调取,开展远程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 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强化数据支撑,提升“精准监管”能力8 .建设监管数据平台。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建设市“互 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回落归集各部门通过市“互联网+ 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完善监管事
10、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投诉举报信息 库、信用信息库、知识库、案例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 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9 .推进监管数据交换共享。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 持续推送监管数据,及时修复未通过质检的错误数据并重新 上报。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对归集的数据进行分类 治理,通过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风险预警、精准 监管、综合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务。牵头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五)推进信息公开,实现对监管的“监管”10 .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及时在省“互联 网+监管”系统服务门户、工作门户发布监管动态和
11、曝光台 信息,各市直部门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2条、曝光台信 息不少于1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 直有关部门11 .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绩效评估。根据市政府 工作要求,在事项梳理、系统建设、系统对接、数据汇聚等 方面,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依 托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对各部门系统应用情况、 数据报送情况、“互联网+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实施 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 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三、组织实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互 联网+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 表,明确责
12、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取得实效。各市 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监管创新应用场景,注重面上推进与 点上突破相结合,打造一批特色监管应用。各业务部门要与 上级部门加强交流沟通,及时解决监管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二)强化创新突破。要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与监 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大胆创新,打造特色。同时,加大总 结推广力度,将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及时进行宣传,营造 良好改革氛围。(三)强化保障措施。“互联网+监管”是政府职能转 变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 各部门要加强保障,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人财物支撑, 统筹安排好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和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等。附件:
13、“互联网+监管”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互联网+监管”重点任务分解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与边界,梳序号重点任务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1开展信用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信息、联合惩戒信息和 红黑名单信息在相关监管业务系统中的应 用,实现信用监管行为数据的汇聚。建立 信用监管风险监测模型,对信用监管行为 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信用监管存在 的风险,并反馈至相关监管部门,实施有 效的信用监管。市发改局、巾巾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 年 3月底2支撑非现场监管利用摄像头、物联网、无人机、卫星遥感 等技术,鼓励各部门探索现场监管应用 场景,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的事项向不 见
14、面监管的玄检查转变,统一接入 如市场监管部门明厨亮灶、电梯等摄 像头视频资源,实现视频在线调取开展远 程监管_L作。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 3月底3探索审管联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 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围绕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审批部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 年 1月底理制定全市第一批审管联动事项清单,依 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审管信息 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模块,实现部门之间 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坚决 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 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
15、 要素要求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 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编码要 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市行政审批局、单及监管事项清单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市委编办(依职 市直有关2022年12规范全市监管事项 行政强制等清单的融合,各部门对自建监权事项)、市市部门 月底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确保与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统一;暂不能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的,可按照法 定依据同源的原则,逐一实现与互联网 +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匹配对应,并及 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和更新 监管事项,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各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
16、强市直有关2023年6规范监管数据汇聚市行政审批局制等业务时,应及时通过市互联网+监部门 月底管系统和部门自建系统录入归集行政检 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具他行为信息, 确保监管数据应录尽录、应汇尽汇。建立常态化规范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定期 通过后台实时分析数据汇聚情况,发现异 常及时通报,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质量。6建设监管数据平台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建设市互联网+监 管数据平台,回落归集各部门通过市互 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完善监管事 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 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投诉举报信 息库、信用信息库、知识库、案例库。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 年 3月底7深化系统对接根据国家标准及对接规范,以市互联网 +监管系统为枢纽,实现全市监管系统 对接联通,没有监管执法系统的部门,利 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执法, 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市行政审批局2023 年 6月底市直有关部门8推进监管数据交换t=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持续推送监管数据,及时修复未通过质检的错误数据并重新上报。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对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 年 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