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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二)1,单选题 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 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惩罚B: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惩罚C: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惩罚D: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答案】D。.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觉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 犯的罪或者新发觉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确定
2、执行的刑罚。”2,多选题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在共同犯罪中起协助作用的人D: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本题说明:【答案】ACo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协助作用的, 是从犯。3,多选题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 oA:接着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汲取犯参考答案:BCD本题说明: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 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汲取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或 者概括的犯罪有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
3、名的犯罪。牵连犯, 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汲取犯,是指数 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汲取另一个行为,只成立汲取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 C, D项 当选。A项接着犯,是指犯罪行为在确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 罪。故本题答案应选BCD。4,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及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 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 o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
4、,都可以作为 刑法中的不作为的依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 的法律义务的依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 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从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 权好处于遭遇严峻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实行主动行为阻挡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29,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
5、: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 ,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 踪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说明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伴投案的;公安机关通 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 案。A选项正确。该说明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照实供述自 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
6、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 能认定为自首。” 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 据该说明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D选项中 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状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30,单选题 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A:死缓B:无期徒刑C:有期徒刑D:管制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31,多选题抢劫罪及抢夺罪的主要区分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说明:【答案】ACD
7、。.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分。抢夺罪和 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 目的,为直接有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分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 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全部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困难客体, 即公私财产全部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 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实行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 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 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
8、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 案是ACD。32,多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 确定B: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C: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确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驳回申请回避的确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本题说明: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问 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确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确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确定,
9、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应选ABC。33,单选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 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 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10、;(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 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A)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 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明显 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34,单选题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A: 12小时16小时B: 24小时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参考答案:D .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须要逮 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
11、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 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觉的犯罪嫌疑人, 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 超过12小时;案情特殊重大,困难,须要实行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 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 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 oA:必需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必需自动放弃犯罪C:必需是彻底放弃犯罪D:必需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本题说明:ABCD解析犯
12、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 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必需是在危 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需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需有效防止 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36,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值防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参考答案:A .解析:正值防卫必需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值防卫的起因条件, 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值防卫的时间 条件,是指正值防卫只能在不法
13、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 对象条件。正值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值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 三者。(4)主观条件。正值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需出于正值防卫的目的, 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 Ao37,单选题 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 拉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A:正值防卫B:防卫过当C:假想防卫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D解析正值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14、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相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 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丢失侵 害实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38,单选题 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A:管制B: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与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酬
15、劳。拘 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39,单选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A:3B:4C:7D: 6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参考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40,单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及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
16、者结果有一项发 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41,单选题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 在服刑期间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短暂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服 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 判,
17、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确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 拘留惩罚的。上述人员参与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 关共同确定,可以在流淌投票箱投票,或者托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 处拘役,受拘留惩罚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与选举。42,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遇物质损失。在 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甲的法定代理人B:甲的父亲.C:甲的配偶D: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遭遇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
18、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实 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 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43,单选题 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 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诬告陷害罪B:诽镑罪C:羞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假如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 惩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状况写成小字报散发。44,单选题 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A: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由于外
19、部事务造成的操作风险C: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 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 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殊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 C, 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45,单选题 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 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
20、。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L2米的钢叉,声称 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找寻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 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及其他 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信任,到车间里找寻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 限制住。甲的行为 oA:构成有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有意杀人罪(预备)C:构成有意杀人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参考答案:B.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分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推 断须要因罪而异,须要详细问题详细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 人生
21、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至少要等 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自不待言在本案中行为人连 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 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缘由,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及预备的区分。常见的未遂及预备 的区分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 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状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 运用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缘由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46,单选题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
22、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 反治安管理惩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惩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 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参考答案:A.解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确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有意违法处理公务,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 国家
23、工作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有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 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盼望或者放任这 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 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玩忽职守罪(刑 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峻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 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 并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侵犯的
24、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 序。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有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 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分辨 和限制自己行为实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有意,并且行为人具有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 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 理惩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惩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其行 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中选项A为正确答 案。47,单
25、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挡住检查。检查人员乙 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 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看法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有意B:间接有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躲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 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有意。 依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有意,只是采纳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 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4
26、8,单选题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o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惩罚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惩罚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 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49,单选题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打算一会儿 翻墙出去再捡,间或经过此处的刘某发觉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 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觉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
27、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A: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限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 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限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解除A项和D项。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 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8、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 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50,单选题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B:对于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D:虽然有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旧可以适用缓 刑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依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29、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 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依据 犯罪状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 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 种减轻,免除惩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有意杀人罪最终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 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 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平安的犯 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51,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觉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 阻拦。窃贼掏出匕
30、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 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A:正值防卫,不担当刑事责任B:过失致人死亡,担当较轻的刑事责任C:有意损害致人死亡,担当刑事责任D:间接有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爱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值防卫的概念。正值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 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 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 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值防卫。由于歹徒当场运用 暴力
31、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犯罪,实 行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 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为正确答案。52,单选题 甲某细心打算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 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 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未遂C: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参考答案:C .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32、)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私窃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依据刑 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一般状况下,主观方面只 能由直接有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 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状况下是为刑法所爱护的全部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 及未遂的区分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丢失了对财物的限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 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随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53,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oA:拘役B:刑事拘留C:死刑缓期执行D:逮捕参考答案:A
33、C本题说明:AC.解析刑事拘留及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解除B, D项。拘役及死刑 缓期执行都是主刑。54,单选题 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 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挪用特定款物罪B:挪用公款罪C:职务侵占罪D:挪用资金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依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34、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运用 的,从重惩罚。因此本题选B。55,多选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本题说明:【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 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犯罪。”依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需 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实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35、,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 诈骗罪不担当刑事责任,故李某及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 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56,单选题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 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国家隐私B:个人隐私C:商业隐私D: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C57,单选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 到女儿的哭声,连忙出来,发觉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 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
36、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纹丝 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刚要出山洞,发觉稻草动了 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捡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状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及有意杀人罪(既遂)数罪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参考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 当保障诉讼参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 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
37、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及人对于审判人员,检 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羞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挡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 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 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看法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有意B:间接有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参考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躲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 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有意。依据题中条 件,甲
38、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有意,只是采纳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 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6,单选题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A:涉案嫌疑人B:作案嫌疑人C:宽泛嫌疑人D:犯罪嫌疑人 参考答案:D 本题说明:D解析略7,单选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 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看法和对丙的心理看法分别是 O A:均为直接有意B.直接有意和间接有意C:直接有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有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有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
39、己的行为必定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并且吩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看法。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有意构成。间 接有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理看法。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C:过失致人死亡罪及有意杀人罪(未遂)数罪D:有意杀人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觉稻草动了一 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有意,于是捡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有意杀人罪的 对象不能犯的未遂。58,单选题 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
40、上刑罚之罪的不构 成累犯? 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 犯,应当从重惩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 B不选。刑 法第85条规定“假如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 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 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41、行完毕, 所以C选项应选。59,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某些直接有意犯罪中B:全部直接有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有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有意犯罪中D:全部直接有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有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有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 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有意须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有意,而危 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有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 最终,并不是全部的直接有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 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故选A项。60,单选题 贾某骑摩托车
42、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裂开。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 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出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 而言属于A:过失杀人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交通肇事罪D:意外事务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 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务。61,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有意损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 期徒
43、刑6个月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有 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隐私罪,被判处拘 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 犯,应当从重惩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 国家平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
44、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 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62,单选题 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 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OA:疏忽大意的过失B:间接有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务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看法。过于自信的过失,是 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开,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理看法。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有意, 行为人明
45、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看法。意外 事务,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有意或者过失,而是由 于不能预见的缘由所引起的。意外事务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及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分。63,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o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 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珍贵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 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
46、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 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旧成立非法拘禁罪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有意损 害罪参考答案:ABC本题说明: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 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需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实力; (3)承诺必需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需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需存在 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 承诺,但假如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
47、父母对于被侵害 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实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 B项中的状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 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 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 ABCo64,单选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o65,单选题 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A:人犯B:被告人C:犯
48、罪嫌疑人D:犯人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罪 犯”。66,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觉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 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觉乙是男人,慌张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因事实相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 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相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 强奸,发觉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67,单选题 张某的次子乙,平常常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及其妻 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告。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 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顺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 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