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复习资料解析(二).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95405219 上传时间:2023-08-22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66.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复习资料解析(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202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复习资料解析(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复习资料解析(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复习资料解析(二).docx(3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最新公共基础学问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二)1、单选题 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 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惩罚B: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惩罚C: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惩罚D: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答案】D。.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觉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 犯的罪或者新发觉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确定

2、执行的刑罚。”2、多选题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在共同犯罪中起协助作用的人D: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本题说明:【答案】ACo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协助作用的, 是从犯。3、多选题 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 oA:接着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汲取犯参考答案:BCD本题说明: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 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汲取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或者 概括的犯罪有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

3、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 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汲取犯,是指数个 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汲取另一个行为,只成立汲取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 A项接着犯,是指犯罪行为在确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 本题答案应选BCDo4、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 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 o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

4、都可以作为 刑法中的不作为的依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 法律义务的依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 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从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 权好处于遭遇严峻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实行主动行为阻挡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29、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

5、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 所踪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说明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伴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 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A选项正确。该说明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照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

6、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 定为自首。” 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据 该说明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D选项中甲 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状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30、单选题 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A:死缓B:无期徒刑C:有期徒刑D:管制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31、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分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说明:【答案】ACD

7、。.解析:本题考查的学问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分。抢夺罪和 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 目的,为干脆有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分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扰的客体不 同。抢夺罪侵扰的客体是简洁客体,即公私财产全部权。而抢劫罪侵扰的客体是困难客体, 即公私财产全部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 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实行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干脆将 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 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

8、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 是 ACDo 32、多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oA: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确 定B: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C: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确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驳回申请回避的确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本题说明: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问 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确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确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

9、确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应选ABC。33、单选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 (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学问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 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 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

10、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 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 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 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明显属于以其他方法 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34、单选题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 8小时B: 12小时C: 16小时D: 24小时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参考答案:D .解析:202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须要逮 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

11、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 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觉的犯罪嫌疑人, 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 过12小时;案情特殊重大、困难,须要实行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 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 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5、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 oA:必需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必需自动放弃犯罪C:必需是彻底放弃犯罪D:必需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本题

12、说明: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 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必需是在危 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需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需有效防止 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36、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值防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参考答案:A .解析:正值防卫必需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值防卫的起因条件, 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值防卫的时间 条件,

13、是指正值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 对象条件。正值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值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 三者。(4)主观条件。正值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需出于正值防卫的目的, 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37、单选题 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 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oA:正值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D.解析正值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

14、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 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相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 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丢失侵害实 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38、单选题 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A:管制B: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管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

15、天,参与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酬劳。拘 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39、单选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A: 3B:4C:7D: 6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40、单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刑法

16、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 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41、单选题 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 服刑期间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短暂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服 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干脆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17、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 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确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 惩罚的。上述人员参与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 确定,可以在流淌投票箱投票,或者托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 受拘留惩罚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与选举。42、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遇物质损失。在被 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甲的法定代理人B:甲的父亲.C:甲的配偶D: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

18、行为而 遭遇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实 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无 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43、单选题 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 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诬告陷害罪B:诽镑罪C:羞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假如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 惩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状况写成小字报散发。44、单选题 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A

19、: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由于外部事务造成的操作风险C: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 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 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殊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 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45、单选题 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

20、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L2米的钢叉,声称要 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找寻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 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 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信任,到车间里找寻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限 制住。甲的行为 oA:构成有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有意杀人罪(预备)C:构成有意杀人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参考答案:B.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分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推 断须要因罪而异,须要详细问题详细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

21、人行为的着手是起先剥夺他 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至少要等到 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自不待言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 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 属于意志以外的缘由,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分。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分 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干脆把 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状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了获得财物,起先运用暴 力威逼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缘由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46、

22、单选题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 治安管理惩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惩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 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参考答案:A .解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确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有意违法处理公务,致 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行为。

23、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国家 工作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有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 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 的行为。侵扰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玩忽职守罪(刑法第 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峻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遇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 财产、国

24、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侵扰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非法 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有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分辨和限制自己 行为实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有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 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侵扰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 由权利。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惩罚法并 且已受过治安惩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其行为违反了法 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故

25、本题中选项A为正确答案。47、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挡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 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 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看法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干脆有意B:间接有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躲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 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有意。 依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干脆有意,只是采纳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 以上分析可知甲

26、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48、单选题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 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o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惩罚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惩罚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 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49、单选题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打算一会儿 翻墙出去再捡,间或经过此处的刘某发觉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 钟后,王某来到院

27、墙外,发觉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A: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限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 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限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解除A项和D项。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

28、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 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50、单选题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B:对于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D:虽然有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旧可以适用缓 刑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依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

29、孕的妇女和已 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 再犯罪的危急;(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依据犯 罪状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 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 轻、免除惩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有意杀人罪最终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 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分 子不行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51、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觉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

30、器材,便上前阻 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 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A:正值防卫,不担当刑事责任B:过失致人死亡,担当较轻的刑事责任C:有意损害致人死亡,担当刑事责任D:间接有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爱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值防卫的概念。正值防卫,是指为了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 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 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

31、值防卫。由于歹徒当场运用 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犯罪,实行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 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为正确答案。52、单选题 甲某细心打算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 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 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未遂C: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参考答案:C .

32、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私窃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依据刑 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行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一般状况下,主观方面只 能由干脆有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 主要特征。本罪的干脆客体在一般状况下是为刑法所爱护的全部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 与未遂的区分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丢失了对财物的限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 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随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53、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oA:拘役B:刑事拘留C:死刑

33、缓期执行D:逮捕参考答案:AC本题说明:AC.解析刑事拘留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解除B、D项。拘役与死刑缓 期执行都是主刑。54、单选题 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 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挪用特定款物罪B:挪用公款罪C:职务侵占罪D:挪用资金罪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答案】B。.解析:依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

34、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运用的,从重 惩罚。因此本题选B。55、多选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本题说明:【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学问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 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犯罪。”依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需 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实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有意杀人、有意

35、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 骗罪不担当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56、单选题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国家隐私B:个人隐私C:商业隐私D: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C57、单选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 女儿的哭声,连忙出来,发觉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 自己的女儿,

36、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纹丝不 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刚要出山洞,发觉稻草动了一 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捡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状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有意杀人罪(既遂)数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有意杀人罪(未遂)数罪D:有意杀人罪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觉稻草动了一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

37、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 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 员和侦查人员侵扰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羞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挡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 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 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看法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干脆有意B:间接有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

38、参考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躲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 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有意。依据题中条 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干脆有意,只是采纳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 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6、单选题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A:涉案嫌疑人B:作案嫌疑人C:宽泛嫌疑人D:犯罪嫌疑人 参考答案:D 本题说明:D解析略7、单选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 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看法和对丙的心理看法

39、分别是 O A:均为干脆有意B.干脆有意和间接有意C:干脆有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干脆有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说明:参考答案:B.解析:干脆有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定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看法。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干脆有意构成。间 接有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理看法。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有意,于是捡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有意杀人罪的 对象不能犯的未遂。58、单选题 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

40、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 累犯? 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 犯,应当从重惩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刑 法第85条规定“假如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 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 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

41、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 所以C选项应选。59、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某些干脆有意犯罪中B:全部干脆有意犯罪中C:某些干脆有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有意犯罪中D:全部干脆有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有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有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 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有意须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有意,而危 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有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 最终,并不是全部的干脆有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 到既遂,所以也不行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故选A项。60

42、、单选题 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裂开。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 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 属于A:过失杀人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交通肇事罪D:意外事务参考答案:D本题说明:【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 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干脆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务。61、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有意损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

43、公务罪,被判处有 期徒刑6个月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有 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隐私罪,被判处拘 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答案】A。.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 犯,应当从重惩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 国家平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44、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 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62、单选题 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 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oA:疏忽大意的过失B:间接有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务参考答案:A本题说明: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看法。过于自信的过失,是 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开,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理看法。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

45、间接有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看法。意外 事务,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有意或者过失,而是由 于不能预见的缘由所引起的。意外事务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分。63、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o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 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珍贵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 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C:孙某为戒掉网

46、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 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旧成立非法拘禁罪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有意损 害罪参考答案:ABC本题说明: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 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需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实力; (3)承诺必需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需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需存在 于结果发生时T (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 承诺,但假如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

47、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 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实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 B项中的状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 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 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 ABCo64、单选题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答案】Co65、单选题 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A:人犯B:被告人C:犯罪嫌疑人D:犯人参考答案:C本题说明: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罪 犯”。66、单选题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觉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 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觉乙是男人,慌张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