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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县长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议,是经县人民 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区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总结并分析我县前期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安排部署20xx 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县林改办主任、林业局局 长xx同志通报了各乡镇林改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全区林改 工作会议精神,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县下步林改工作安排意 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各乡镇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 点意见。一、进一步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 群众参与林改、支持林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 提下,通过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将林地使用权和林 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明晰山林权属、落实经营主体、放活林 业经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农民 的积极性,着力挖掘林业开展的潜力。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 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 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 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开展农村生产力。确权发证主体改革要靠基层广大干部和山区、林区群众 的广泛参与,只有让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全面掌握、深刻 理解国家林改政策,才能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自觉 参与改革。自20xx年x月外业勘界基本结束后,林改工作出 现了松劲懈怠现象,局部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质 量不高,林改纠纷调处力度不强,指导督查力度不够,影响 了全县林改工作总体进度,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因此,各 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林改政策宣传力度,大力 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宣传改革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关于林改工作的文件精神, 加强对林改政策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林改程序,准确把握 林改政策,提高林改工作能力及工作效率,迅速掀起新一轮 林改工作高潮。20xx年x月底前,缠溪镇试点完成数据录入 和二榜公不,X月底前完成三榜公不,X月底前完
4、成林权证发 放和资料归档工作;其他X个乡镇20xx年X月底前完成图纸清 绘及数据库录入、上报,x月底前完成二榜公示,x月底前完 成三榜公示,x月底前完成林权证发放和资料归档工作,确 保全县勘界确权面积达斓以上,林权证发证率达x%以上,纠 纷调处率x%以上。二、建立和完善纠纷调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化解林权 纠纷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的基础和核心, 直接关系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林改工作 的进度,而林权纠纷又是明晰产权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林 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出现林权纠纷X起X万亩,调查处理 X起X万亩,林权纠纷调处率为淄。最大限度化解林权纠纷对 维护林区稳定、促进农
5、村和谐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 大家要充分认识化解林权纠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 善林权纠纷调处长效机制,健全调处机构,明确职责。进一 步健全由法制办牵头,司法、民政、自然资源与规划、林业、 档案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 法调处的原那么,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组织的作用,形成上下联 动、齐抓共管的调处机制,保障林区和农村和谐稳定,真正 落实好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 的林权调处机制。三、完善档案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 全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权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 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 合法权益、
6、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 定的重要保证。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省地林业局和档 案局对林改档案管理都作了明确要求,本次林改后,林地使 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将保持70年不变,林改工作的 档案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统一领 导、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对林改档案管理的人员和职责、材料 收集和整理、材料归档和档案移交等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将 能够反映林改重要职能活动且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 体文件材料原件收集齐全,归卷入档。归档工作要在确权发 证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全面完成。四、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配套改革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 主体改革的继
7、续和深化,也是林业部门转变职能、适应现代 林业建设与开展的需要。配套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科学 开展观的要求,结合现阶段林业的特点和主体改革后的新形 势,理顺管理体制,改进运行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健 全符合林业开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开展要求的现代林业管 理体系,保障林业健康、持续和快速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明晰产权是关键,放活经营,加快林业开展是目的,抓 好配套措施改革是保障。各乡镇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要 统筹安排,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林改各项配套改革。(一)放活经营权。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 依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 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和林
8、木,划定为商品林;把生态 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公益林。对 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 木材自主销售,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 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 展旅游业等。(二)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 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林地承包经营权 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 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集体 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 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
9、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 员分配和公益事业。要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 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 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要加大对省联社、省林业厅关 于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的宣传,使农民群众能利 用森林资源抵押贷款。(三)减轻税费。对涉及林业生产经营者负担的各种收 费工程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涉及到林业生 产经营者的所有收费工程、标准和收取方法。对上级出台的 减轻税费有关政策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要建立健全信访 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各种 乱收费和加重林业生产经营者负担的行为。(四)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开展
10、林业专业合作组 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 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开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 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引导和 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中介服务健康 开展。五、切实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加强林木经营、加工审批和监管。近年来,随着 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工程的 扎实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优势进一步显现, 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开展。但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 特别是乱砍滥伐和非法经营、加工林木的增多,对如何开发 利用和保护林地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11、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充分认识加强 林地资源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性意义,增强林地保护工 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开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 系,提高节约和保护林地资源意识,规范林地资源利用行为, 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目前,对林木采伐和加 工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坚决严格执行,切实加 强对林木经营、加工的审批和监管。针对当前我县林木经营、 加工无序现象,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活动,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二)加强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和监管。各项建设工程, 有建设用地可以利用的,应充分利用,尽量不占林地,确需 占用征用
12、林地的,应当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 地、节约用地”的原那么,尽量少占林地。对已依法办理占用 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和 面积实施,跟踪检查用地过程,防止超审批面积占地、擅自 变更地点等非法使用林地行为。选址未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 门预审同意的,工程审批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工程建设。(三)加强对采石、采砂、取土使用林地的管理。各乡 镇人民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 好采石、采砂、取土场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在河道两侧、公路干线两旁可视范围内、城 镇和居民密集区周围可视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和县人民政府 划定的其他禁采区域内
13、采石、采砂、取土。县自然资源与规 划、建设、交通、林业、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在兼顾生 态、环境、景观、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对砂石料、土料需要 的同时,按照相对集中的原那么,科学合理编制砂石、土料开 采规划。规划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 依照实施。凡不符合规划的,林业、自然资源与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不得办理林地、土地的审核审批手续。对规划前已在 规划开采区域外取得相关许可开采的沙石、土料场,要采取 适当措施调整迁建到规划开采的区域内。(四)加强对农村林地流转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各乡 镇人民政府要重视稳定林地权属工作,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平调、无偿划拨等方式改变集体
14、林地的 所有权或使用权。要结合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 对林地确权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调处明晰, 对已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地,在颁发林权证书工作基础上,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相应的地块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将 退耕还林地依法纳入林地管理,以维护林权的稳定和退耕农 户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农村林地流转的引导,坚决防止在 流转过程中发生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 和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失现象。各类国有林地资源在国家没 有出台流转方法前,一律不准流转。(五)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 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西部 大开发重点工程之一,是
15、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建设生态 文明的重大举措。根据今天上午省林业厅组织的工程师对我 县退耕还林成果进行抽查验收时指出,我县退耕还林苗木成 活率和保存率较低,局部乡镇复耕现象普遍,林木抚育、管 护等后续工作不到位,致使有些小斑内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不高,影响了工程整体质量。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粮食直 补的逐年增加和粮食价格的不断提高,尽管退耕地内树木已 经成林,但有的农户认为其经济效益不如农作物效益高,于 是产生了复耕的念头。对于上述问题,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 重视,国家出巨资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将来肯定是要成果的, 相关检查验收也会不断,如果不能保证建设成果,最后肯定 会追究相关责任。对此,各乡
16、镇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把退耕 还林这项惠农政策用好,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 能致富。(六)加强森林防火监管。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森林 火灾X起(较大森林火灾一起),过火面积达,受害森林面 积,给我县森林资源造成了较大破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 吸取教训,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组 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 问题要及时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一切火灾隐患,杜绝森 林火灾的发生。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事关林业长远开展的全局 性大事,符合农民的愿望,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希望大家 尽心尽力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强化时间、任务观 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以抓好林改的实际行动来学习实 践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