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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 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 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 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自查整改。(三)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 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四)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日常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配备专兼职 营养健康专业人员,指导学生膳食营养平衡。(五)厨师长和食堂各岗位负责人
2、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 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六)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师生家 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七)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通 过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 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 添加剂”字样。(五)食品添加剂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存放,标识 “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六)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使用,并有详细的使用 记录。使用量应参照9DB37/T 42002020标准执行。(七)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清单、使用岗 位、用
3、于制作何种食品应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库房应定期通风换气,防鼠、防蝇、防虫、 防潮设施完好,保证正常使用。(二)库房、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应保持清洁,禁止 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杂品等。(三)食品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5cm以上存放, 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或分离贮存,并按照食品包装标 注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四)食品经查验入库后定位摆放,按易于先进先出的 原则存放食品原料,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 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信息,做好入库查验登记。(五)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设置标签,标明食 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
4、联系方式等内 容。(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贴有标识,原 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柜存放。(七)装调料、食用油的容器要使用专用的调料盒、油 壶等容器。如需倒盒的调味品,应在容器外加贴标识,标注 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调料盒要定期进行清理、 清洗、消毒。(八)应定期检查库存,库房内设置退货专区,有明确 标识,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建立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二)配备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设施。配备专 用厨房废油存放容器并有明显标识。在下水道入口处按环保 要求安装沿水隔离池或油水分
5、离器,并保证正常运转。配备 足够量带盖垃圾桶(箱),确保厨房废物(剩菜、剩假、下 脚料)分类放置、日产日清。(三)实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资质登记备案 制度。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 收运、处置单位处理,学校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索取 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四)建立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废弃油 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每次回收都要向学校出具收据凭 证;学校应分门别类建立老油、下水道滑水油、厨房废物登 记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 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五)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废弃油脂和 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要
6、配备防泄漏箱式装运车和相应容器 设备,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回收和运输,运输设备和 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六)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 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一)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含简餐)应留样。(二)应由专人管理留样柜和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 留样柜应随时上锁,定期除霜、消毒,钥匙由留样责任人保 管。(三)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 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留样柜)中冷藏存放48 小时以上。冷藏室的温度应设置在摄氏0 -8 o每 种食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 go(四)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
7、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 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或者标注与 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五)食品样品留存满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 品不得混入师生用餐食品中。(六)做好留样记录。留样记录应标明留样食品名称、 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销毁时间(月、 日、时)、销毁人、审核人等。每周整理留样记录、存档。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公示信息应悬挂在餐厅醒目位 置。(二)就餐场所要达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地面无水。(三)餐桌摆放整齐、美观、干净整洁。(四)就餐场所服务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工作 时不得涂指甲油、手部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物。(五)
8、备用餐具在摆台前应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六)就餐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干手器、 七部洗手法。(七)就餐场所应有防虫、防蝇、防嶂螂和防鼠害的设 施。(八)应及时清理、清洁桌面,清理餐厨废弃物和垃圾。 应引导学生用餐后将餐具和餐余废弃物送至指定位置。(九)用餐结束后,进行就餐区整体清洁、消毒、通风。(十)设置餐厅文化专栏,有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合 理饮食、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等宣传内容。(十一)应引导教育学生文明用餐、秩序用餐、勤俭节 约,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一)学校应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二)学校饮用水卫生应有专
9、人负责、专人管理。(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合格 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 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 全的疾病的人员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从事生活 饮用水供、管工作。(四)学校应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时更 换滤芯,加强日常维护、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 做好清洗、消毒、维护等记录。(五)学校购买涉水产品,应当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 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购买消毒产品,应当索取消 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应对 购买的涉
10、水产品、消毒产品的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查。(六)学校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符合卫生安 全要求的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七)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水质检 测仪器、设备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供应的现制 现供饮用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等 项目,每周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硝酸盐等重点指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A)学校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当立即报 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不得毁灭 有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预案及时予以处置。(九)在学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 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
11、用生水,提倡喝 开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情况给予 奖励: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 量,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学校资金 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3 .保护食堂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食堂免受重大 损失的。4 .为维护食堂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 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5 .因其他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二)惩罚制度: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严重程度 给予写检查、罚款或开除的处罚:1 .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售饭时不戴帽子、口罩的。2 .
12、让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的。3 .操作过程中生、熟、半成品食品未分开使用的。4 .在操作间内吸烟,发现过期食品或霉烂食品未处理 的。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的。5 .被投诉饭菜中出现异物的。6 .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的。7 .操作工具(盘子、锅、调料盒等)未摆放整齐、卫 生不干净的。8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对分派 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学校食堂投诉受理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食 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二)学校在餐厅内醒目位
13、置设立监督意见信箱,收集 食堂投诉意见。学校食堂设立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安全 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三)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家长提出的投诉, 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四)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其 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家长投诉,一经查 实,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五)如果因服务质量问题(如服务态度差、刁难谩骂 师生员工等等)被师生、员工、家长投诉,一经查实,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知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六)接到师生、家长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 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
14、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七)投诉电话学校: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一)建立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陪餐制度,并确 保陪餐人员身体健康。(二)每餐应安排两名以上(含两名)校级领导干部(校 长每周陪餐不少于一次)及教师陪餐(至少一名教师代表); 结合单位实际每周安排家长代表陪餐,不少于2次。(三)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 (或餐厅)等明显位置公布,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四)陪餐人员和学生同区域、同标准就餐;加强对陪 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陪餐情况。(五)陪餐人员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卫生、口味、质 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
15、况进行监督,对 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六)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当场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 食堂卫生较差、物品摆放杂乱;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 工帽,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餐饮用具 未按要求消毒;假菜加工距用餐时间过长;假菜口味过甜或 过咸等。(七)学校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及时向校领导报 告,由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确保每日陪餐人 员及时到岗。(八)食堂管理人员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整 改记录。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控制度(一)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 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
16、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 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 动关闭。(二)加工经营场所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 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 持一定距离。(三)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lO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四)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 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 有保护措施。(五)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 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 等。(六)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 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
17、有专 人保管。(七)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 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 虫灭害。(八)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 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 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 保管。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制度(一)设立由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 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明确各岗位职责,开展过程管 理。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学校 校长为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 度,明确报告人。(二)学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诉
18、,立即报告应急处置 小组负责人。(三)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 人应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动,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 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四)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电话上报 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并同时向区安全应急部()及辖区市场 监管所(电话:)、社区疾控部门(电话:)报告,在1小 时之内书面向、市场监管及疾控部门报告。按照监管部门的 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五)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 人应尽快组织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 关调查。(六)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市场监
19、 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 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七)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主动组织病人就(二)学校应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 具备为不同人群提供营养配餐和管理的能力。(三)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 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开展自查。(四)学校餐厅应设立“营养健康角”,摆放测量身高、 体重、血压等的设备和工具,并定期维护;张贴自测自评方法。(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营造营 养健康氛围。(六)制定合理膳食营养配餐计划。食物种类应当符合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荐要求。提供套餐或份保的食堂, 一周
20、内食谱尽量不重复。(七)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 食品进行营养标示。(A)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 落实。(九)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食用、交 易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建立台账, 做好记录。(十一)食堂内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学校配餐(校外供餐)管理制度(一)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 可、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 誉良好的供餐单位。(二)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 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和突发
21、食品安 全应急预案;建立索证索票、食品接餐查验制度、分餐管理 等制度。(四)学校应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 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五)学校应设有专用接餐室,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洗 手设施、留样设备、保温制冷设施,温湿设施等;应配备中 心温度计、接餐垫、架;应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工作帽、 口罩等。(六)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应在2小时内,服 务半径运输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七)学校应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 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 食品的处理方式。(A)供餐单位应配置专用食品配送车辆。配置的冷藏 或加热保温
22、设备或装置应能保证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 度保持在8 以下或60 。以上。(九)配餐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 保质期,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十)供餐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配餐容器的清洁,每 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消毒。(十一)供餐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 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或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 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未查验或者留存相关证照 复印件
23、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 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 元以下罚款。(四)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 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 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 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五)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由
2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六)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由学校主管门视情节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 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七)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主管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 较重的,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食品
25、原料劣质或者不合格 而采购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2 .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 良影响或者损失的;3 .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恶劣,造成 不良影响的;.违规操作致使师生人身遭受损害的;4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 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其他违反国家、省、市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A)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门会同有关部门 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L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2 .隐匿、伪造、毁灭、转移不合格食品
26、或者有关证据, 逃避检查、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者责任难以追究的;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 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 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的;.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医,避免贻误治疗,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引导等工 作。(八)学校启用有资质、已签订供餐协议的配餐公司为 师生供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学校应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 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 制定自查计划。(二)食品安全自查可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 构开展。(三)食品安全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
27、查: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 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定期自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堂经营过程自查;专项自查: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 自查。(四)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立即停止使用,存放 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 理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具体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有整改台账、记录。(六)周自查情况及时在餐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并
28、制定培 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二)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先培训后上岗,培训 情况记录在案。(三)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组织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 格。(四)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内容 包括: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教师、培训对 象、学员名单、考试试题、个人考试成绩等。(五)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直 至培训合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明上 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 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应在
29、有效期内。(三)实行每日晨检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 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四)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 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 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 上岗。(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 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长头发、 胡须等。(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应用肥皂及流动
30、清水洗手。(七)专间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帽和口罩,双手 进行清洗消毒。(A)从业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 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饮食或从事其 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九)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更衣室内脱去工作服,工 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处理区。(十)从业人员应熟记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应知应会 的内容。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一)落实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 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二)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 脏物,保持干燥、卫生。(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 油污和污水,保持流水
31、通畅。(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 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 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 管道每年至少清洗2次。(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 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 消毒。(七)餐厨垃圾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 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清洗、消毒。(A)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生食品、 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九)餐具清洗消毒要求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宜采用蒸汽、煮沸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保洁设施 应定期清洗,
32、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 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 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 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 程规范。(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 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 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 霉变、脱落。(三)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 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 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
33、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 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 使用。(四)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具、容器、刀具、 刀架、墩板、墩架等,使用色标管理,标识清晰,并定点定 位存放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燃气、机械设备的检查, 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校 验及时有记录。学校食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 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34、并 按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索证索 票,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如实 准确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 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且由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确认。(三)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 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 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四)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的,应 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五)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统一社会信用
35、代码和产品合格证 明文件;(六)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索取并留 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 购货凭证。(七)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有疫情发 生时,冷链禽畜肉、水产及制品应提供相关病毒核酸检验阴 性报告。采购肉类制品的,应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八)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食 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禁止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 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进入学校食堂,禁止食用亚硝酸 盐、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等。(九)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 质期满后
36、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 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二)应当按照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采购、贮存、 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三)食品添加剂管理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 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四)食品添加剂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索证规定,食品 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中文),必需标注名称、规格、净 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 贮存条件;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