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知识产权法第三四次作业论述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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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o(1)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 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 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别人已经合法 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 照规定支付报酬。皿(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别

2、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 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5)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 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转载、摘编,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的。我国著作权法列明了下列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象:一、依法严禁出版、传播的作品;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 文献,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三、时事新闻;四、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 -1)论述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方面,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客体)是指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3、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涉及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A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A (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a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a另一方面,你所问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分为两类:al.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严禁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反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足2 .不合用于

4、著作权法的对象(著 作权法第五条)。重要涉及:(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献,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 2)试分析你所使用的电大法学教材经常被盗版的 因素,并论述盗版侵犯了哪些权利和应采用的保护措 施。(一、刑法规定惩处的与音像市场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心(一)侵犯知识产权罪A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运用其知识产权, 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 的行为。知识产权是人类发明性劳动的智力成果,涉及专利权、商标

5、权、著作权等。国家依法保护知识产 权,就是要维护发明发明的所有权,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调动权利人的积极性和发明性。为了 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严重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有关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1997 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专增一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合用于打击音像制品侵权盗版行为的,是刑法第2 17条、第218条,即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a1 .侵犯著作权罪a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别人的著作 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的行为。a(

6、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刑法第217条具体列举了侵犯别人著作权的四种情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别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 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别人署名的 美术作品的。4(2)如何认定罪与非罪刑法明确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必须达成三个条件,即“以营利为目的”、“侵犯别人著作 权”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后者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假如行为 人实行了侵犯别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违法所得未达成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作为民事侵

7、权行为解决。M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 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营 利为目的,实行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 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幽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 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行刑法第217条所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或个人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属 于“有其他严重情节”。m个人非法经

8、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 以上的;或导致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岫(3)刑事责任a根据刑法第21 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分为两档,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a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故意销售,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1)如何认定罪与非罪岫此罪侵犯的客体既涉及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涉及著作权人对 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

9、还涉及邻接权人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权利。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以营利 为目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故意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2所谓“侵权复制品”,是指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计算机软 件及其他作品;或者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非法复制发行的录音录像。根据高法解释 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 大。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M 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区别与联系a从犯罪构成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除在客观方面

10、存在一定区别外,在犯罪主体、 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基本一致。并且,根据刑法第2 20条的规定,单位犯以上两罪的,实行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予以处 罚。4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侵犯著作权犯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还存在竞合和牵连关系。按照高 法解释,刑法第2 1 7条第1项中规定的“复制发行涉及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 人许可而实行的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音像等作品的行为。而根据通常的理解,发行涉及散 发、出租、出借、出售、出口等多种形式,特定情况下指以经销商为重要销售对象的批发。因此, 在行为人仅实行发行行为的情况下,其一

11、个行为可同时触犯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在行为人同时实行复制和发行行为的情况下,其两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因素与结果的 牵连关系。对此,高法解释明确规定,实行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明知是别 人的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最高可达 7年,高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所以,行为人的行为既触犯了侵犯著作权罪,又触犯了销售侵权复 制品罪,司法机关既可按照并科原则数罪并罚,也可按照吸取原则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较重的刑 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诲淫性的书刊、影片

12、、录 像带、录音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或者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放映的行为。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物品的行为。足(1 )淫秽物品的认定A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写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 及其他淫秽物品。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淫秽音像制品的认 定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公然宣扬色 情淫荡形象;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

13、过 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 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欺侮行为;其他令普通人 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在认定期,必须注意区分淫秽物品与科学艺术作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 物品,包具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对于查获的涉嫌淫秽的 音像制品,凡属国内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音像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鉴定,其他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鉴定。2(本罪的特性A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行为人主观方面属直接

14、故意,且规定以牟 利为目的。但牟利只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目的,其实际获利与否以及获利多少,均不影响 定罪同时,本罪为选择性罪名,犯罪对象仅限于淫秽物品,行为人只要实行制作、复制、出版、贩 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任何一项行为,即可成立本罪。同时实行上述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只认定一罪, 不实行数罪并罚。4(3)刑事处罚标准A根据刑法第363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定刑分为三档: 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浏于犯罪情节的认定,高法解释

15、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节指: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 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的;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的;向别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 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 上的。严重情节指: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二百五十至五百张(盒)以上,淫秽 音碟、录音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的;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 淫秽音碟、录音带一千至两千张(盒)以上的;向别人传播淫

16、秽物品达一千至两千人次以上,或者 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五十至一百场次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 三万至五万元以上的。A特别严重情节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数量(数额)达成“情 节严重”规定数量(数额)五倍以上的。2(三)非法经营罪於非法经营罪是刑法规定的扰乱市场秩 序罪之一,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A 1.非法经营(音像制品)罪的认定总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国家对进口、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音像制品是

17、国家特 许经营的特殊商品,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否 则即为非法。为此,条例第39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进口、批发、零售、出租、 放映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 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 并予行政处罚。a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除规定经营主体合法外,还规定所经营的音像制品必须是国家批准出版、 复制、进口的音像制品。条例第4 5条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不能经营非 音像出版社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

18、制的音像制品;不能经营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 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也就是说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不能经营盗版和以各种形式走私入境的音 像制品。 对经营盗版、走私音像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虽然条例只规定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条款,但是高法 解释明确规定,经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2 2 5条第3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无论是经营主体非法,还是经营物品非法,统 统归入刑法第2 25条第3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a2.量刑标准破照高法解释,个人或单位构成非法经营罪分为两档:个人违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 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经

19、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单位 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营音像制品、电子 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个人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 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 以上,单位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至三十万元以上,经营音 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再次重申了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 准:从事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

20、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 5万元 以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个人经营音像制品、电 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单位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 5 00张(盒)以上。以上规定减少了 公安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幅度,进一步明确了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a根据刑法第2 2 5条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 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 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3 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按照刑法第2 25条的规定处罚。3.非法经营罪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认定非法经营罪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存在竞合关系, 行为人非法经营音像制品或者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既触犯了非法经营罪,又触犯了侵犯知识 产权罪。但是,非法经营罪的法定刑最高可达20 2 3徒刑,远远高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最高法定刑 7年徒刑。所以,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既可以数罪并罚,也可以从一重判,按非法经营罪判处较重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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