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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国际(含港澳)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五版)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 零”总方针,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水路传播和扩散,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 集中居住、高频次核酸检测、全程疫苗接种“四件套”工作 要求,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 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 通知和交通运输部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第十一版)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广东省国 际(含港澳)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 作
2、指引(第四版)的实施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联 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 署,清醒认识港口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严峻形势,采取最坚 决、最果断、最严格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始终 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好港口疫情防控,统筹做 好疫情防控和港口生产等工作,加强港口从业人员特别是一 线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人文关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间)、集中居住点等重点区域,指定专人加强对作业细节的 视频监控和检查。作业视频满足内容清晰、稳定、定期保存 (1个月以上)等要求,具备实现随时调取和回看检查等功 能。(十八)规
3、范垃圾处置。由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统 筹落实集中居住点和入境的国际航行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以及港口内垃圾的接收和监督工作,并参照医疗 垃圾收集处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十九)加强锚地船舶作业管理。在锚地开展货物装卸、 物料供应、加油加水、油污清理、船舶维修检修等,应由船 舶代理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专班、口岸查验部门等)申 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作业,严禁船方私自联系第三方机构 安排作业。所有登轮作业人员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求落实个 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并纳入集中居住和“两点一线”闭环管 理。海关、边检、海事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督,防止 未经批准的船舶和人员开展补给、维修等作业。
4、八、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二十)专人专岗。高风险岗位人员相对固定,建立一 人一档,采取“X+5” (X天闭环管理作业+5天居家健康监 测)的作业模式,闭环管理作业天数应科学制定,无特殊情 况应严格执行,在岗期间严禁兼职其他工作,不得随意离开 工作和居住场所。(二十一)集中居住。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居 住等闭环管理要求。集中居住点应会同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 开展疫情防控风险评估,避免与其他人员产生交叉感染风 险,同时应建立启用前多部门评估机制,满足消防、防台、 结构安全、耐久等建筑规范要求。并要详细掌握居住人员明 细,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值班值守和视频监控,接受 定期巡查。人员集中居住
5、期间不得外出、不得接访、不得与 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港口相关企业应落实集中居住点管理 的主体责任,做好人员管理、物资配备等相关工作;属地政 府应加强对集中居住点(包括第三方单位的集中居住点)的 统一管理和监督,对集中居住点设置有困难的,应予以统筹 协调解决。(二十二)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高风险岗位人 员集中居住点至工作场所要实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不 得与其他人员存在交叉,不出现监管盲区。距离较远的应点 对点专车接送,合理规划行驶路径,严格落实全程监控和“一 车次一消杀”。(二十三)严格离岗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岗位人员如 离职、换岗或轮休离开高风险岗位时,闭环转运至其居所, 执行5天居
6、家健康监测(从完成工作的次日开始计算),期 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 果均为阴性时,恢复正常生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 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港口企业应加强与社区沟通协调,落实有关人员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管理。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 企业为其提供便利,在现有闭环管理集中居住点实行5天集 中居住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 结果均为阴性时,恢复正常生活,健康监测期间,其居所应 与高风险岗位人员居所进行有效物理隔离。(二十四)做好人文关怀。细致做好集中居住人员安全 保障、服务保障、生活保障、心理健
7、康等工作,适当提高生 活待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港口生产。在满足疫情防控要 求前提下,积极改善人员食宿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的慰问, 有效解决职工就医、购药等方面的需求;主动做好心理疏导, 守护好心理健康;做好对职工家属的关心慰问,切实解决闭 环管理人员后顾之忧。对于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 除闭环管理措施前往异地的人员,其所属企业应加强与目的 地防控部门对接,在报经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工作专 班)批准同意后,安排专人专车护送,途中落实闭环管理, 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抵达目的地后按当地防疫政策落实健 康管理措施。九、健康管理(二十五)疫苗应接尽接。落实疫苗应接尽接要求,高 风险岗位人员和其
8、他风险岗位人员(1) (2)类人员应完成 加强免疫接种,未达条件不能安排上岗。(二十六)定期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开展1 次核酸检测;其他风险岗位人员每7天2次核酸检测(每次 间隔2天以上)。核酸检测频次依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 求及时调整,按规定纳入属地应检尽检的免费检测范围。(二十七)返岗人员、新聘人员健康管理。返岗人员和 新聘人员上岗前,应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 监测,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外省来粤返岗人员还应按最新版的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 疫情地区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和属地具体防控 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工作。因感染新冠病毒(
9、确 诊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离岗治疗的,在其康复后科学评 定是否符合返岗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返岗。(二十八)每日健康监测。作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须测量 体温、扫码,确认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 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一旦 发现作业人员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无论其呈现出的健康 状况如何,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 迅速排除在作业环境之外,并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做好处置工 作,就医时告知职业。作业人员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 出现上述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十、应急处置(二十九)疫情处置。港口作业人员以及船员出现确诊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10、、疑似病例、有发热和呼吸道等症状者 和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等情况,有关单位应在属地新冠肺炎防 控指挥办统一领导下,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 处置方案及属地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进行处置。加强港口 进出人员管控,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经社区传播和本土疫情 “倒灌”港口,督促本企业员工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强化核 酸检测和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控措施。(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港口自身特 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 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流程。各单位负责人实行7义24小时轮 班值守制度,保证随时在岗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加强 不同场景的应急演练,确保出现疫情时,本地港口主要货
11、类 和集装箱作业不停工、不停产。(三十一)做好应急人员储备。港口企业应结合港口作 业特点,按照风险岗位人员总数的足够比例做好应急预备队 建设和人员储备工作。港口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港口企 业要加强形势研判,必要时提前安排应急预备队人员进驻港 口,实行封闭管理,减少本土疫情对港口生产的影响。引航 员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适当增加编制,增加人员,提高 人员待遇,并分点集中居住,保证引航工作的顺利开展,有 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附件1个人防护指引一、基本要求(一)所有从业人员须完成上岗前业务培训和个人防护 技能培训,定期参加岗中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有关情况做好 记录。(二)登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疫物资包:
12、1.免洗洗手液 1支;2.75%酒精喷瓶1支;3.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5个;4. N95 口罩2个;5.棉手套1对;6.丁月青手套1对;7.消毒湿巾1 包;8.纸巾1包;9.垃圾袋2个;10.饮用水1瓶。可能与船 员接触的作业人员还应配备:1.一次性防护服(或隔离衣) 1件;2.护目镜1副。(三)高风险岗位人员平时准备两套工作服装(含衣服、 手套、工作鞋),作业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防疫手套,穿着工作服和工作鞋,若需进入船舶生活区或与 船上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应加穿一次性隔离衣或防护服、 佩戴N95/KN95 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等。离开工作区域时, 在指定安全区域,脱卸鞋套、防
13、护服或隔离衣、护目镜或防 护面罩等防护用品;鞋底消毒,严密做好个人卫生(洗手、 消毒)后才更换工作服、更换口罩,防护用品和工作服脱卸 区不得与穿戴区混用。更换的工作服、手套、工作鞋等应打 包收集、密闭转运,每天进行非手工的清洗或消毒。(四)其他风险岗位人员(1) (2) (3) (4)类人员 作业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手套,穿着工作服和 工作鞋。其中,(1)类人员人员应根据船舶风险等级,必 要时穿隔离衣/防护服,佩戴N95/KN95 口罩和防护面罩/护 目镜(需要船岸配合时,应当要求船员正确佩戴防护口罩、 防疫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2)类人员与高风险岗位人 员近距离接触或接收转运垃圾
14、时应穿隔离衣/防护服,佩戴 N95/KN95 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防疫手套等防护用品。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货物接触。进入员工生活区、住所等前需 脱除工作服,洗手或手卫生后更换口罩。(五)作业期间做好工作场所密闭空间的通风换气,建 议每4小时更换一次口罩,口罩打湿后及时更换。更换口罩 要在保证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在更换前后及时做手清 洁消毒。二、防护用品穿戴脱卸规范(一)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洗手一戴帽子一戴口罩一穿工作衣裤一换工作鞋一戴 防护手套一进入作业区。二级防护用品穿戴:认真洗手后依次戴N95/KN95 口罩 (佩戴后应做气密性检查)、医用帽或工作帽,穿防护服(从 下往上穿,穿好
15、后拉好拉链贴好密封条),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防疫手套、鞋套等。穿好防护服后可以活动一下,检查防护服是否合适、查防护服是否合适、是否暴露。(二)脱卸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摘手套、水洗或消毒双手一进入半污染区一更换干净工 作服一水洗或消毒双手一更换新口罩一鞋底消毒一洗手或 消毒双手一进入清洁区。二级防护用品脱卸:先消毒双手,依次脱卸护目镜或防 护面罩(注意双手不能触及面部)、防护服(采取向外卷的 方式往下脱)、鞋套、帽子、手套、口罩。每个脱卸步骤应 用快速手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脱卸时尽量少接触污染面。脱下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 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脱卸防护 用品的每一步均应进行
16、手消毒,所有防护用品全部脱完后再 次洗手、手消毒。(三)佩戴N95 口罩应遵循的规范. 一手托住防护口罩,有鼻夹的一面背向外;1 .将防护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鼻夹部位向上紧贴面 部;.用另一只手将下方系带拉过头顶,放在颈后双耳下;2 .再将上方系带拉至头顶中部;3 .将双手指尖放在金属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 指向内按鼻夹,并分别向两侧移动和按压,根据鼻梁的形状 塑造鼻夹。(四)佩戴普通口罩应遵循的规范.平展口罩;1 .双手平拉推向面部,捏紧鼻夹使口罩紧贴面部;.左手按住口罩,右手将护绳绕在耳根部;2 .右手按住口罩,左手将护绳绕向耳根部;.双手上下拉口边沿,使其盖至眼下和下巴。三、加强
17、个人手卫生(一)所有从业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 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 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铁盐类等有效的非醇 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 5% 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 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 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二)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采取手卫生措施,尤其是戴 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脱去个人防护装备过程中,需特 别注意执行手卫生等防控措施。附件2集中居住点管理指引一、选址要求(一)集中居住点应保证专用,并相对独立,独栋或整 层,易于
18、组织和安保管理,不得与其他人员混住,多层建筑 中利用整层进行集中居住时,集中居住人员通道应该单独设 立,不与其他人员混用,避免与其他人员产生交叉感染风险, 并会同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风险评估。设置门禁等 设施,随时掌握人员动态。(二)居住房间应具备住宿、用餐、水、电、洗衣机、 网络等基本生活保障设施,每间居住人员原则上安排相同工 作区域、相同班组(次)的人员同住,有条件的地区可尽量 减少居住人数或单人单间。原则上不使用带回风系统中央空 调。(三)设置相对独立区域(与其他在岗人员居住区域采 取有效物理隔离)作为离岗轮休人员集中健康监测的居住场 所,原则上可安排相同工作区域、相同班组(次)人
19、员同住, 有条件的地区尽量减少单间居住人数或单人单间。不同区域 之间应设置明显标识。(四)集中居住点应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间),并配 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快速手消毒液、体温计和供临时隔 离观察者休息的椅子。二、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内抵离外 贸货运码头的国际(含港澳,下同)航行船舶的引航、靠离 泊(含锚地)、装卸作业和外轮补给等作业环节(包括电厂、 石化等货主码头作业)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员、码头作业 人员、国际船舶代理外勤等人员的管理和防护及船舶修理、 物资补给、第三方检验服务等登轮作业人员的港口通道管 理。港澳线船舶外贸转内贸运输未满8天停靠作业的内贸码 头,按
20、本指引执行。港口客运站的疫情防控按照交通运输部 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 南和省有关指引执行。三、严格压实四方责任(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港口疫 情防控属地责任,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港口的疫情防控 部署和要求,加强属地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成立工作专班, 统筹保障港口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医疗 救治,以及集中居住点的选址与管理和垃圾、污水处理等; 组织做好港口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有 发热和呼吸道等症状者及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包括阳性环境 样本)的处置工作;并对口岸查验部门工作人员的集中封闭 管理给予支持。(二)严格落实主
21、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 (港口)管理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港 口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护服装穿(五)集中居住点可按班组或其他方式细分区域,区域 之间设置物理间隔,在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指导下,采 取预防措施,减少居住人员在集中居住和公共区域发生交叉 感染风险。(六)集中居住点宜设置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 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如确不具备条件设置独立化粪 池,可采取“一用一投”消毒方式,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处 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执行。二、安全及应急管理(一)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二)集中居住点设置应
22、综合考虑建筑安全、消防安全、 防汛防台安全等要求。应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 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三)集中居住点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各入住楼 层公共通道安装监控设备,公共区域监控不留安全死角。(四)集中居住点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 值班,集中居住人员进出应登记、测温,严控人员脱离“二 点一线”的其他活动。不准许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随意进 出集中居住点。(五)应制定集中居住点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消 防演练。(六)应确保集中居住点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并每 天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三、消毒管理和垃圾处理(一)应建立消毒台账。明确消毒工作责任人,建立
23、消 毒工作记录台账,做好消毒记录。(二)应根据国家、省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关要求, 科学选择消毒产品,进行规范消毒。(三)应勤开门窗,保持通风,每日对集中居住点的房 间和公共区域(包括公共通道、楼梯、电梯、厕所、活动区 域等)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四)加大公共卫生间特别是蹲位时候呼吸道高度对应 的墙面及物表区域,抽水马桶按钮等人员高频接触区域的消 毒频次。(五)集中居住点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 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 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参照医疗垃圾收 集处置。四、用餐管理(一)实行集中统一、非接触式配餐,取消堂食。采取 分批错
24、峰用餐,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尽量单独就餐。(二)餐食(含外卖)应配送至集中居住点门口,集中 居住人员自行取用或专人配送至房间。(三)用餐期间禁止聚集聊天,做好有效防护措施。五、人员管理(一)集中居住人员管理1 .应为集中居住人员发放医用外科口罩,督促其与其他 工作人员接触时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2 .集中居住人员在集中居住点期间不聚集、不串门。公 共区域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并加强监管;在风险可控范 围内,集中居住(同一区域)人员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等活 动(人员接触式的运动除外)。3 .房间内应配备必要的清洁用具(扫把、抹布等),指 导集中居住人员自行清洁打扫。4 .集中居住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
25、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 记录在册,所在单位应及时掌握居住人员健康监测情况。5 .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 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 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并按规定将其转至定 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二)服务保障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疫手 套,穿工作服、工作鞋,与高风险岗位人员近距离接触或接 收转运垃圾时应穿应穿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佩戴 N95/KN95 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防疫手套等防护用品。 与集中居住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所有人员工作后应当 注意洗手和消毒。附件3消毒作业指引一、技术依据依据中
26、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 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 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195号)、关于印发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 制综发2022) 71号)、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开展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 60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二、个人卫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在咳嗽、打喷嚏后,接触公共 物品后,餐前便后,有分泌物污染手时都要用肥皂或洗手液 流动水七步洗手法洗手。必要时也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 手。有咳嗽症状的人员都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三、环境清洁卫生(一)加强环境通风。接待大
27、厅、候工室、食堂、会议 室、办公区等,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通风频 率每日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不良可用排 风扇等进行机械通风。(二)正确使用空调。空调的卫生管理按新冠肺炎疫 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 范(WS696-2020)相关要求进行。(三)保持环境整洁卫生。1 .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接待窗口、工作台面、电梯 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含货柜和仓库等),用含有效氯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250mg/L二氧化氯擦拭或喷洒消毒,或用有效 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消毒。2 .地面可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或250mg/L二氧 化氯拖拭。3 .
28、人员聚集区(接待大厅、候工室、会议室、办公区、 集体宿舍等)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电梯间、卫生间等 重点场所不少于6次。消毒作业尽量避开作业时间。(四)接送车辆、引航船艇的消毒。1 .非空调的车(船)应尽量打开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状态;密闭的空调车(船)窗要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排风装置, 以增加空气流通。2 .每批人员转运结束后及时对车(船)舱内重点部位进 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3 .消毒重点部位:空调回风口、车门把手、座椅扶手、 安全带卡扣、座椅后背网兜、行李架、窗台、厕所、地面等。4 .消毒方法如下: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500mg/L)擦拭或局部喷洒,作用30
29、分钟,再用清水擦净。(五)垃圾清扫和消毒。1 .对于来自于风险地区(国家)船舶:垃圾收集使用双 层黄色医疗废弃物包装袋收集。每次收集完成后,用有效氯 5000mg/L的消毒液喷洒至袋内垃圾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垃圾 袋。垃圾袋外表消毒剂浓度为有效氯1000mg/L。2 .疫情期间对于港口产生的普通垃圾,垃圾收集后,垃 圾袋外表消毒剂浓度为有效氯500mg/Lo3 .垃圾储存指定容器外表每天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 消毒剂喷洒消毒。4 .垃圾收集车每次完成作业后先用有效氯lOOOmg/L的 消毒剂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水冲洗。(六)污水消毒。1 .陆上港口具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
30、网前 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 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 时后,总余氯量达6. 5mg/L-lO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无独立化粪 池时,使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排放。用有效 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 小时;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 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小时。2 .来自于风险地区(国家)的船舶:使用专门机器收集 船舶上的排泄物,消毒处理后排放。用有效氯20000mg/L
31、的 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若有大量 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 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小时。(七)应急消毒。当发现疑似病例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排出的污染 物需进行应急消毒。1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 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 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2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 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 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 30分钟以上(或能
32、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 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四、进口冷链食品港口作业进口冷链食品港口作业需按照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 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 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 联控机制综发2022) 11号)、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 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25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 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交运明电2022320号)等有关要求做好防控和消毒工 作。五、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港口作业进
33、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港口作业还需按照关于 印发进口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 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277号)、关于 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 机制综发2021) 94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 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 (第三版)的通知(交运明电2022321号)等有关要 求做好防控和消毒工作。六、注意事项(一)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 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 透污染的商品,不实施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二)要采取科学消毒措施,合理使用消毒剂,人员密 集
34、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 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 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三)不要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 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大 型流动水体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 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 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四)如海关对港口码头作业区有相关规定,需按照海关的要求严格执行。附件4闸口梯口管理指引一、闸口管理港口企业应严格按照核准的名单放行,并认真核查进、 出港人员身份证件,登记进港事由、体温、进离港时间、证 件信
35、息、联系方式等。(一)应对进港人员进行测温,体温超过37. 3C的人员 应禁止进港,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在闸口设置临时观察室 (间),并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快速手消毒液、体温 计和供临时观察者休息的椅子等。(二)应指引进港人员扫场所码,并检查扫码情况。(三)应认真检查进港人员健康码,持绿码和有效核酸 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港(高风险岗位人员正常上岗除 外)。(四)对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归档。二、梯口管理(一)国际航行船舶在港期间,应对梯口进行封闭管理, 并做好船舶在港期间梯口视频监控,保证视频监控一个月内 可追查。(二)应根据船舶风险等级在梯口设置风险警示标识。 所有高风险
36、船舶在港作业期间,一律按照风险识别等级在舷 梯口区域设立“高风险”或类似表述的警示标识牌。(三)梯口封闭区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及疫情防控标 识牌明确区分半污染区。(四)应在半污染区设置外轮船舶专用岗亭,岗亭应设 置值班室、更衣室、洗消室;应配置流动水洗手器、医用垃 圾桶、消毒水及口罩,必要时配防护服备用。(五)应安排专人24小时落实梯口消杀(消杀员)及 半污染区疫情防控监督(监督员)工作。戴、个人防护和操作指引;负责监督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协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港口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海关、边 检、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应落实口岸卫生检疫、入境人员核 查,以及本部门个人防护监督和健康管理等责任,
37、配合口岸 属地做好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港口相关企业要严格落 实国家、省、市最新防控指引和要求,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 控操作规范。“一把手”要亲自抓,高频次定期专题调研和 召开研判会,部署工作。配备专职领导和专门力量,加大疫 情防控人力、物力的投入,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四)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港口从业人员是自 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切实落实疫情 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不折不扣落实 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要严格落实个人健康监测, 疫苗应接尽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
38、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 时向所属单位报告,并到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或公布) 的医疗机构排查、治疗。四、人员分类管理(五)科学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港口内、外贸作业人员 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对所有进入外贸码头的作业人 员按高风险岗位人员和其他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划分,登记造 册,分类管理。属地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要指导港口 相关企业全面梳理排查,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精准判定每一附件5 (模板)国际船舶疫情防控告船长书致国际船舶船长/大副:欢迎您来到广州港!按照中国政府有关国际船舶新冠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港口需要做好国际船 舶在港期间的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输入,请贵轮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措
39、施。一、船舶抵港前要求1、需申报过去一个月内挂靠过的港口、有来自或经过疫情严重地区的新上船员,相关 信息资料由船代提交给港口主管部门(具体疫情严重地区以口岸管理部门的最新公布为准)。2、抵港前的2个星期,对全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排查,每天早上十点前把报告 发给代理,相关信息资料由船代提交给港口主管部门。3、如有船员咳嗽、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由船代及时报告广州港主管部门,获得批准 同意,方可安排进港。二、锚地停泊期间1、加强梯口管理工作。停泊期间原则上不予船员离船上岸,非船上人员必须经船代确 认并报港口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登轮。海关完成卫生检疫前,除引航员和经海关许可的人员夕卜, 其他人不准上下
40、船,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2、登轮作业人员在港口批准后可以登轮,船方务必须做好相关的登记,并核查三天内 有效的核酸阴性证明、接种疫苗的证明,测量体温,戴口罩、穿防护衣戴防目镜和手套等, 在登轮后,不能进生活区,和船员保持距离,不能在船上用餐、用厕和居住等,如不符合条 件,要拒绝人员登轮。3、船舶在锚地作业期间船员不得离开船舶生活区,靠近港口人员作业区。外出生活区 甲板、过道上的船员必须戴口罩。港口工作人员上下船、作业期间,船员不得靠近港口工作 人员,必须保持较远距离或者全部进入船舱内。4、作业交接。船方与港口的业务沟通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如有特殊需要单据交接,必 须采用密封袋,在室外采
41、取非接触式交接,并进行消毒处理。5、起锚前。提前1小时提供全体船员体温等健康信息给船代,如有异常情况请立即通 知船代,由船代通知港口主管部门。三、码头停泊期间要求1、停靠期间原则上不予船员离船上岸,船上作业期间不得离开船舶生活区,靠近港口 人员作业区。2、停靠期间,外出甲板、过道上的船员必须戴口罩。港口工作人员上下船、作业期间, 船员不得靠近港口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较远距离或者全部进入船舱内。3、作业交接。船方与港口的业务沟通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如有特殊需要单据交接,必 须采用密封袋,在室外采取非接触式交接,并进行消毒处理。4、离泊码头前。提前1小时提供全体船员体温等健康信息给船代,如有异常情况请
42、立 即通知船代,由船代通知港口主管部门。四、其他疫情防控要求请船方随时留意中国政府和港口的相关最新通知要求。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请船方严格遵守,否则港口主管部门将停止所有港口服务。谢谢合作!(单位)2022年 月 日Arrangement for Prevention & Control of NCP in Guangzhou Port(Letter to the Captain)Dear Captain /Chief Officer,Welcome to Guangzhou Port!According to the rel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ne
43、umonia caused by novel coronavirus(NCP) policy regarding international vessels formulat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Guangzhou Port is liable to obey it and prevent the imported NCP cases.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NCP and effectively block the spread of the epidemic, plea
44、se cooperate to do the followings:1. Requirements before vessel arrival:1) It is necessary to declare the ports that have been called within the past one month, if there are new crew members from or passing through severe epidemic areas.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 materials shall be submi
45、tted to the port authority by the shipping agent (for specific severe epidemic areas, the latest announcement of the port management authority shall prevail)Please perform daily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and health check of all crews two weeks before arrival.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s wil
46、l be submitted to the port authority by the shipping agent.2) If any crew have cough, fever and other physical abnormalities, please report to the Guangzhou Port competent authority via shipping agent in time. Vessel is not allowed to enter Guangzhou Port until gets the approval.2. Requirements duri
47、ng anchorageEnhance the management of entry of vessel. After arriving at Guangzhou port, no crew shall leave the vessel without permission unless in special circumstances. Non-vessel personnel must be confirmed by the shipping agent and reported to the port authority for approval.1) The attendances
48、must grant the permit from the port authority first, and the ship side must take record of their body temperature, check their NAT negative report within 72 hours, the vaccination cert. The attendances must wear masks, goggles, gloves and protective suits, and are not allowed to enter the crews living area, or having dinner on ship, defecation, accommodation etc. If they can not meet these requirements, the ship side has the right to refuse them to board.2) During the 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