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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分水镇森林抚育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1页共58页 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2、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
3、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
4、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3.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
5、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3.1.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1.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
6、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 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 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 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提出质疑
7、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 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 2. 2.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8、,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
9、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答复内容应当完整。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4.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
10、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1. 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5.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11、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资格文件:1. .1
12、.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2 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n. 2.3联合协议;2.4分包意向协议;11.2. 5符合性审查资料;11. 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n. 2.7商务技术偏离表;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3报价文件:1. .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 2投标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13、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
14、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
15、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6.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5.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 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 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6.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
16、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 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 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 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 者被拒绝接收。17.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 件。18.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7、之前送达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 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 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9.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
18、,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 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 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 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 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
19、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 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
20、“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 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1.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2.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21、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投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
22、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4.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评分汇总及明细。23.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 .合同的签订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 布合同
23、公告。24.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24.3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4.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5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 .履约保证金无八、电子交易活动的
24、中止26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6.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
25、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1.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6、。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监管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
27、关格式范例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增强碳汇能力,发 挥多种生态功能,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窗口”。根据浙 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案(2021-2025) 的通知 (浙林绿(2021) 3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 通知(浙林规(202216号)和桐庐县林业水利局桐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桐林水(202295号)等文件精 神要求,需进行本项目采购。二、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分水镇三槐村(约202亩)、砖山村(约4
28、90亩)、儒桥村(约 321亩)、移民村(约843亩)、三合村(约654亩)、东溪村(约773亩)森林抚育, 共计约3283亩;(2)工程建设地点为 桐庐县分水镇三槐村、移山村、儒桥村、移民村、三合村、 东溪村;(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三、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改);3、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4、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G/TJ 082058201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781-2015森林抚育规程;6、国家林业局森林抚
29、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 140 号)7、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 3-2001);8、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9关于印发桐庐县中央和省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试点管理办法(桐农林201652第20页共58页号)等文件;注: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则按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 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的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四、服务要求()总体要求1、森林抚育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措施之一。森林抚育的目标是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 年龄和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 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
30、能,协调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培育健 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2、森林抚育应坚持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控制采伐强度、兼顾目标树 分布均匀、保护幼树的原则,促进生物多样性。3、抚育采伐作业要与具体的抚育采伐措施、林木分类要求相结合,避免对森林造 成过度干扰。(二)措施要求1、郁闭度抚育作业后,原则上控制天然林郁闭度不低于0.6,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7 (病 虫害严重的除外)。2、平均胸径抚育作业后,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病虫害严重的除外)。3、林分株数比例林分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4、保留目标树抚育小班以去除枯死林木、维护原生植
31、物群落结构、保留主要建群树种、促进林分 生长、诱导形成异林复层混交群落结构为目标确定保留目标树。5、疏伐在幼、中龄林中按照林木生长的要求和有利于形成梯级郁闭的林分,伐除有害木, 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当的灌木,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兼顾林木的经济效益。6、抚育剩余物处理第21页共58页在林分抚育过程中,产生的规格材要确保物尽其用,避免价值的折损;对没有利用 价值的作业剩余物,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生态景观及生态保护等要求, 集中进行堆集、平铺、清理并运离林区,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和滋生森林病虫害。注:1、作业前要完成辅助项目实施及生产与生活资料的准备,人员组织,并在现场统 IQ 丁
32、一 t2、涉及采伐的抚育方式,抚育作业要按技术要求选择采伐木,并在其胸高处和根 径处进行注记。3、抚育材和采伐剩余物要及时清理,抚育残次材须按业主方要求运送至业主指定 地点进行加工利用。4、森林抚育的具体作业要求应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三)作业监督实施抚育作业的单位要有林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地指导抚 育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单位将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检查抚育作业情况,发现作业 质量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必须及时返工。(四)检查验收县林水局委托第三方验收单位对森林抚育质量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在作业结束后立 即进行。五、服务期限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注:中标人如不能按
33、时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按误期违约金(500元/天)及误 期赔偿限额(合同价的3%)的标准支付。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又 无明显改进措施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六、付款方式1、具体工程量以县林水局相关部门核实数据为准;2、待县林水局验收合格后,补助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必须开具税务发票),具 体补助资金以县林水局下文为准。注:本项目最终价格=县林水局下文的补助资金* (卜中标下浮率)。第22页共58页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必须由中标人独立负责组织完成,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 现有分包、转包行为的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
34、的损失。2、项目完成后必须通过县林水局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3、中标人必须为所有参加抚育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死亡赔偿金 要求50万及以上),必须在保险生效后再安排人员上山抚育作业,如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 执行,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第23页共58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 重投标文件中评 标标准相应的 商务技术资料 目录*1项目 业绩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森 林抚育、一村万树、造林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12项目 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35、得3分,中级职称 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3分)2)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林业专业中级 职称的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6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中不能体现林业相关专业的, 还须提供林一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9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且保险还在有效期 内,按被保险人人数每人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投标人的 年度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53项目 理解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是否准确,设计科学,功能分解合理、组织有序、 描述清晰等进行打分;(6分)64难分及决施 重点析解措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的针对
36、性、完整性、切实可行 性等进行打分。(5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及措施的切实 可行性等进行打分。(5分)55技术 服务 方案技术服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完整、可行,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8 分,满足需求的得4-6分,略有欠缺但优化后可实施得2-4分,严重 漏项或重点偏离严重不得分。86突发 性事 件的 应急 预案根据投标人应对突发性事件时(如台风、暴雨、火灾等情况)的应急 预案等进行评审。(6分)67组织 和实 施计 划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计划进度安排、进度控制、时间节点的把握合 理性等进行打分。(8分)88工期 保证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详实的工期进度计划。
37、评审专家根据 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5分)。5第24页共58页措施根据投标人的工期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及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5分)。59优惠 承诺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情况,提出的优惠条件是否切合项目本身的需 求等。410质量 保证 措施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的得5-6分,内容略有欠缺但可实施的 得5分,不合理不得分。611服务 承诺承诺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组技术人员能够在非工作时间(尤其是国定 节假日、双休日)响应任务,并及时现场处置的得5分。512本地 化服 务投标供应商本地化服务能力:1)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或服务团 队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4分
38、)2)售后服务团队,根据工作团队履历、工作经验等进行打分;(4分)3)根据售后服务计划及以往的履行项目情况进行总体评价。(4分)12价 格 分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 按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 投标报价。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 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并进行相应的政采云评分关联。一、评标方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
39、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1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 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 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第25页共58页3.3 报价评审。3.
40、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 1.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 L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 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4. 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 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 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投标文
41、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 4.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 4.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42、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3. 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26页共58页
43、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U!、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
44、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 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 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 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 2
45、.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 2.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 2. 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 2. 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 2.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4. 2. 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 2. 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 2. 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
46、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第27页共58页4.2. 1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无效;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 2. 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 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予废标:5.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
47、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 .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 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 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 .重新开展采购。有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 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 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 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 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 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9. 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 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 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