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保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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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响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 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 平安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结合医院实际,现对 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第一条医院突发事件定义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平安及 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 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

2、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平安及正常医疗秩 序的事件。第二条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略第三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一.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 建议。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三.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开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 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四.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 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 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

3、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 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 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五.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 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 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第四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一.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平安和公共卫生两类, 医务处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 中毒和职业

4、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后勤 保障部门负责对环境平安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 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 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二.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省人民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为规范医院急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1、医院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公布应急报告 ,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2、医院所

5、属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 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3、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院应急办公室(夜间向行政总值班)及院领导报告以下应急 信息,应急办公室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应急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应急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 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件影响、事件开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应急事件的情况。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 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

6、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 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丧失的;(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6、报告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 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8、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二、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1、假设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应急办

7、公室(夜 间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公室(夜间向行政总值班)要立即(5分钟内) 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 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 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开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4、当发生以下应急事件时,无论应急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应 急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1)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平安生产事 故灾难的

8、;(2)造成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平安的;5、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开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 突发事件,事发科室、应急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6、应急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科室要随时跟踪、了解事件处置和进展的情况,对并每 隔0. 5小时(事件平稳时隔2小时)将事件现场情况、各有关部门的处置进展情况(事件的 重要进展、重要变化)及开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三、信息发布制度突发事件特别是I级、n级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医院要按照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

9、 或以相关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信息及进程、 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通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防治和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科学应 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监督检查1、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应急值 守和信息处置制度。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 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应急报告 :文件编号:QRH-YJ-Z

10、d-08省人民医院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增进医患沟通,加强医院管理透明度,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本着开门办院的原那么, 及时有效地向公众公开群众关心的紧急特殊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省人民医院新闻 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内容如下:第一条指导思想医院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第二条发布内容一 .医院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二 .医院当前的建设与开展情况。三 .医疗、护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 .医院的政风行风建设,医德医风教育情况。五 .社会关注的与医院相关的热点问题。六 .重

11、大突发性事件。七 .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A.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第三条发布程序新闻发布具有其权威性,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一.医院新闻发布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可灵活安排。二.新闻发布会一般由医院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重要新闻信息由主管领导发布。 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可由院领导指定或事件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担当。三.医院新闻发布会所要发布的新闻稿应经院办公会或院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后敲定,网 上发布新闻信息一般由医院新闻发言人审核后网传。重要新闻信息由主管领导审核后网传。 其内容应及时、真实,做到表述准确,且不违反保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会后 应将新闻

12、稿交院宣传处存档。四.参加医院新闻发布公的记者应遵守国家及的相关规章制度,会前应填写采访申请 表并向院宣传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采访提纲和提问纲要。第四条发布范围新闻发布范围分院内和院外两种,标准相同。第五条组织部门新闻发布活动由医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和宣传处负责组织,其它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条本院新闻发言人为冯建明、张强副院长担任。文件编号:QRH-YJ-Zd-09省人民医院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第一条医院建立与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有效的联系通道, 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第二条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接到指令的院应急办、医务处

13、或院行政、医疗总 值班(夜间),应问清“事件”发生和开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涉及范围和程度,下达给本院的具体救援任务及各项 要求,认真做好 记录,立即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第三条 接到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立即通过日常办事机构(医务处、应急办)向所有 领导小组成员发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指令要求,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部署、指导、协调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第四条 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 各自信息及时反响给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

14、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置中心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 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第五条 医务处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布置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抢救(救治)组成员接到 指令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按预案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和开展工作。第六条 医院对参加院内应急救援网络的所有成员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迅联络并宣布相 关纪律。第七条 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 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 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 由院

15、办公室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着他用。第八条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人后的2 小时内向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 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涉及范围和 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病症与体征、事件开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第九条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省卫生厅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 救治的方案等指导。第十条 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 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人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16、。第十一条 每日向省卫生厅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 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第十二条 遇有以下情况及时向省卫生厅请求支援:一.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二.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三.分流局部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 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省人民医院应急预案启动制度第一条 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 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第二条院医务处、应急办或总值班接到

17、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 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第三条预案启动决定: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务处、应急办启动并负责。三级响应:医务处、应急办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第四条预案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全院响应。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第五条 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 应等级。文件编号:QRH-YJ-Zd-11省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 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 的

18、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科主任报告和请示。,第二条 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第三条 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省卫生厅报告。文件编号:QRH-YJ-Zd-12省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制度第一条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 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第二条 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 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 告。第三条 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

19、速分诊、分级处理” 原那么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处、应急办或总值班汇报。,第四条 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那么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 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 疫情报告。第五条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 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病症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第六条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 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 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第七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

20、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 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第八条 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 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第九条 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第十条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 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 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

21、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第十一条 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 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外表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 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第十二条 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文件编号:QRH-YJ-Zd-13省人民医院转诊制度第一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省卫生厅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 收治送达的患者。第二条 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发动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

22、通道”, 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第三条 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什,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省 卫生厅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 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 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刨、止血、抗 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第四条 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 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病症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省卫 生厅同意分流和

23、医疗用房缺乏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第五条 对于需急诊手术、进入ICU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 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第六条 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 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 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第七条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 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省卫生厅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 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文件编号:QRH-YJ-Zd-14省人民医院突发群体急性

24、化学物中毒诊断留观制度第一条 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够件中患者的病因诊断,原那么上由省卫生厅与事件处置 的疾病预防控、卫生监督和临床医疗等卫生救援组织机构的专家组作出,并由指挥部统一转 达给收治医院。第二条 在事件突然发生,尚缺乏统一病因诊断的情况下,医院对从现场紧急送人院的 患者一律以“待诊”的方式作出诊断;在院卫生应急专家组将诊断指导意见下达后,再结合 患者的具体情况作出“初步诊断”。第三条 医院遇有以下情况需要报告和请求会诊以解决诊断:一.不确定是否发生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先期收治大批不明原因的类似中毒 的患者;二.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病情复杂或伴有复合伤;三,突发

25、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人患者的临床表现或病情变化与指明毒物的毒作 用不符,怀疑现场判断的毒物的种类有误或伴有未知毒物。会诊前应做好相应准备,汇集会 诊对象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等资料。四.医院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陆续自发来院的就诊者,因其缺乏现场资料, 应注意鉴别诊断,不能单凭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就作出中毒的诊断;经观察和调查,不能提 供和证明就诊者有接触史的,无论有无临床表现都不能给予诊断;要始终注意防范诈病、伪 中毒及群体性瘠症的发生。五.对曾暴露于突发化学事故(或水源、食物污染)现场,有可能接触(摄入)某些特定毒 物,但未发病的人群,可能是处于中毒的潜伏期或诱导期中,应

26、该安排医学留观。医院必须 按专家组统一制定的留观期限、观察工程及预防性诊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密切观察留观人员 的病情变化,予以必要的检查及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对有刺激性气体吸入史者,皆应留观 至少24小时。六.医院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医学留观者的诊断必须在院应急专家组的指 导下进行,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有接触史,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没有出现临床病症和体征,给予“无XX中 毒”的诊断;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 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控感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预防感染、 食物中毒类预案;计算机中心负责制订

27、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处负责制订水、 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办公室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 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三.各预案制订部门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 结等。四.各部门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乏,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 记录交医院应急办公室。五.各职能部门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 管理小组讨论。第五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一.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

28、 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二.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 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三.医疗救援组: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平安,保障急、危、重病人 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 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四.通讯联络组: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

29、和准确性,保证和督 促中层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在突发事件发生 以后,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指挥部指令传到达位。院内通讯中断时,及时启用对 讲机,无条件地开通各级各类人员的自备手机,并尽快恢复通讯联络。五.生活保障组: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 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 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 车。六.维修抢险组: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

30、负 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组织设备、总务、高配等部门人 员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 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和事故发生区域人们的生活所需。七.平安保卫组:建立医院平安保卫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二)有接触史,入院时有一定程度(轻微的)的临床病症和体征,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 察和预防性处置后,病症和体征趋于缓解和消失或没有出现更加严重的病情变化,给予“XX(毒物)接触”的诊断;(三)有接触史,经过严密的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置后,病症和体征趋于明显,出现病情

31、 加重的变化,那么按“中毒”进人救治程序,予以相应诊断。七.医院必须按方案要求,对经过最长留观期且未发病、符合专家组规定的出院标准的 留观者,一律发动其限期离院,不得滞留。这类人群在院期间,不作为中毒人数统计。文件编号:QRH-YJ-Zd-15省人民医院培训、演练制度第一条 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 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第二条 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 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 救、急性

32、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第三条 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 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工程 等。第四条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 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第五条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第六条 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 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第七条

33、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响能力。文件编号:QRH-YJ-Zd-16省人民医院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第一条 应急设备和药品由医院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藏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第二条经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第三条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藏。第四条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第五条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 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文件编号:QRH-YJ-Zd-17省人民医院

34、发热门诊工作制度第一条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省卫生厅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 工作。第二条 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 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第三条 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 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 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第四条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 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第五条

35、 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 治医院诊治。第六条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文件编号:QRH-YJ-Zd-18省人民医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第一条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省卫生厅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 接诊工作。第二条 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 设专门服务区域。第三条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 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第四条 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第五条

36、 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文件编号:QRH-YJ-Zd-19省人民医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第一条 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省卫生厅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第二条 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 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 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认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第三条 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填写传 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第四条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 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第五

37、条 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 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第六条 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 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第七条 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 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第八条 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 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文件编号:QRH-YJ-Zd-20省人民医院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所有

38、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第三条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详见附表1),第四条明确报告内容第五条 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 或 等方式向属地省卫生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报送属 地省卫生厅指定的专业机构。附表1: 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39、。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o一一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 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 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 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

40、现2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 疹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 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县、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一一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

41、5例及以上钩端 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 1例及以上。 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 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 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 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 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

42、 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 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 感染性钉螺。一一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 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病症住院病例1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 腮腺炎病例。 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 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 上。 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

43、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 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1V感染。 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 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附表2: 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 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病症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开展趋势、下 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事

44、件发生、开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开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结案报告。一.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 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病症、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二.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开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 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 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三.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 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

45、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文件编号:QRH-YJ-Zd-21省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第一条 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包括流行动态、诊断、 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条 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 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第三条 对传染病进行分类隔离,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第四条 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科室的设施、设备、医 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

46、个病人 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 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第五条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 处理等工作。第六条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 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 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做好疫情报告。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 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省卫生厅和省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理和平安保卫

47、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A.以上各组负责人,负责本组与指挥部的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响应急 救援现场进展情况。第六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那么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 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响、措施果断、科 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那么。二.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 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 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 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藏,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第七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告内容一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二 .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三 .急需解决的问题;四 .本院、本单位人员、设备、房屋等受损情况;五 .疫情的报告和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文件编号:QRH-YJ-Zd-02省人民医院应急预案编制制度为提高应急预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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