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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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1.1.3 预案准备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对方案,强化应对 极端暴雨、超标准洪水、突发工险情、特大干旱等超常规措施, 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1.1.4 队伍准备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队伍等抢 险救援力量统筹,畅通应急联络渠道,健全联动响应机制。1.1.5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储藏必要的防汛

2、抗旱物资,做好救灾 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1.1.6 督查检查按照区县自查、市级督查的原那么,对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办公室机构设置、责任落实、隐患排查、会商制度、预案演练、 物资准备、队伍组建等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对发 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3.4 预警分级预警共划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渍涝灾害预警、 工程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等六类。预警级别 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X重大(II级X较大(I。级)和 一般(IV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见附件11预警发布与解除3.4.1 会商研判I级预警由市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II级预警由市防

3、办主任主持会商,111级、IV级预警由预计发生水旱灾害的区县组织会商, 研判水旱灾害形势。3.4.2 预警发布I级、II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防指在水旱灾害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III级、IV级预警信息由区县政府或区县 政府授权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确有必要时可由市防指直接 发布。区县发布的III级、IV级预警,有升为II级以上趋势的,应及 时上报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市防指,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 市防指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水 旱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 时宣布终止预警,并逐步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3.5 预警行动市防指和区县

4、防汛抗旱指挥部行动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通过通讯三大运营商、广播、电视台、户外电子视频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针对灾害高风险区域发布重 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提前做 好安置点设置及相关物资准备,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 救援队伍、军队应急力量、社会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向高风 险区域前置力量,做好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市、区县防汛抗旱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了解掌握灾害情况 依据灾害类别、 发生范围、处置情况、开展趋势等作出初步研判,及时报告上级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通知各成员单位。点信息,向相关责任人、网格员等定点推送关键信息;组织工作市防指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

5、部成员单位行动气象、水文等部门做好信息监测报送工作主房城乡建设、 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值班值守,根据行业特点,分析研判风险,及时发布信息,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重点对内涝点及时发布信息,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重点对内涝点交通轨道、隧道、车库、地下商场、水源工程等重要部位进行排查、整治, 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到位。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原那么做好水 资源调度,做好启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准备以及经研判认为有必 要采取的其他措施。预警行动可结合实际,参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3.6 预警发布流程图4应急响应响应分级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

6、低分为 I级、II级、川级、IV级O先期处置 事发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是先期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灾害发生后,应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 力减少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收集掌握受灾情况并报送。洪涝灾 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干 旱灾害发生后,组织力量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的城乡居民送水解 困。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先期处置 工作。4.1 启动条件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级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 水文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经市防指研判可能出现特别重大洪 涝灾害。2 .区县城区3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2

7、4小时降雨量超过300毫米;或同一区域3个及以上区县城区降雨量到达II级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3 .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小江、泰江、涪江、龙河、 大溪河、大宁河、激溪河、梅江河等重要支流的1个流域发生或 可能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大洪水;或 预报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之一发生流域性超保证洪水,或3 个以上的区县城区发生超保证洪水。4 .洪水可能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三级以上航道中断, 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 .出现或可能出现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山洪、堰塞湖等 灾害,危及人口 100万人以上,或受威胁转移(安置)人口在10 万人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30人以上。

8、6 .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垮塌。7 .大中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8 .10个以上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20个以上区县发生严重 及以上干旱。9 .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平安或有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委、市 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事件。10 3.2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I级预警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经市防指研判可能出现重大洪涝灾圭 1=1 O2 .区县城区3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同一区域3个及以上区县城区降雨量到达III级应 急响

9、应启动条件。3 .1个流域或其局部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大洪水,或多个流 域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洪水;或预报长江、嘉陵江、乌江三 江将局部发生超保证洪水或三江之外的区县城区发生超保证洪水。4 .洪水可能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三级以上航道中断, 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 .可能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 害,危及人口 10万人以上,或受威胁转移(安置)人口在5万人 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6 ,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干流堤防发生或可能 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或区县城区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大面 积垮塌。7 .重点小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或大中型水库

10、、市 级在建涉水工程出现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8 .全市4-9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 严重及以上干旱,或20个以上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9 .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平安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 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事件。10 3.3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川级预警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 水文部门发布水情黄色预警,经市防指研判可能出现较大洪涝灾 害。2 .区县城区3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 过150毫米;或同一区域3个及以上区县城区降雨量到达IV级应 急响应启动条件。3 .1

11、个流域或其局部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洪水;或预报 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将局部发生超警戒洪水或3条以上中小 河流将同时发生超保证洪水。4 .洪水可能造成县级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 .可能出现较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 灾害 危及人口 10000人以上,或受威胁转移(安置)人口在10000 人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6 .一般支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垮塌或发生重大险情,或 重点镇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大面积垮塌。7 .一般小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或重点小型水库、 重点在建涉水工程发生或可能发生出现严重险情。8 .全市13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区县发生

12、严 重及以上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9 .发生其他较严重危及公共平安或有较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 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 要求需要启动III级响应的事件。10 3.4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V级预警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 水文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经市防指研判可能出现一般洪涝灾 害。2 .区县城区6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3 . 1个流域或其局部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洪水;或预报 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之外的沿江(河)区县城区将发生超警 戒洪水,或1条以上中小河流将发生超保证洪水。4 .洪水可能造成区县内交通中断,24

13、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 .可能出现一般性危及公共平安的堰塞湖、垮堤、溃坝等 灾害,危及人口在1万人以下,或受威胁转移(安置)人口在3000 人以上,或一次性因灾死亡或失踪3人以下。6 .一般支流堤防发生或可能发生险情;或一般镇堤防发生 或可能发生大面积垮塌。7 .一般小型水库、在建涉水工程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8 .全市13个区县发生严重干旱,或49个区县发生中 度及以上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轻度及以上干旱。9 .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平安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 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 动IV级响应的事件。10 4启动程序I级应急响应由市防办书面提出启动应

14、急响应建议,由市防指 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市长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由 市防办书面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 会商后报指挥长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III级应急响应、IV级应急响应原那么上由区县防指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必要时也可由 市防指直接启动。11 5响应措施I级、II级应急响应措施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市长统一指挥,市防指其他领导按市 长要求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级救援队和专家赴灾区 一线开展现场指挥,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后, 由市防指指挥长统一指挥,市防指其他领导按指挥长要求率市防 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级救援队和专家赴灾

15、区一线开展现场 指挥,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启动I级、II级应急响应后,可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 .成立事件应对指挥部,明确各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 开设统一的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和分发点、新闻中心,成立专 家组并明确专家组组长。2 .组织会商研判,部署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有关 区县,市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专 家对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开展态势以及洪旱灾害风险滚动开 展联合会商研判。根据综合会商研判意见,作出有针对性安排部 署,明确防御、救援工作重点,提出防洪调度、危险区域划分、 转移撤离、停供电范围以及抗旱调度、水源排查、水质监测、应 急送水等抢险救灾方案。3 .

16、调集、征用相关应急抢险物资,调度队伍参与抢险救灾。4 .加强值班值守,抽调市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住 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人员在市防办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 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5 .组织实施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实 施交通管制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隧道、 轨道交通等危险区域实施警戒、管制、关闭等措施;实施水上交 通管制;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采取停学、停工、停业、 停运、停游、停航等措施。6 .对可能出现灾害的重要场所、部位、设施设备明确专人值守,实施紧急管控,第一时间组织对可能受威胁的人员、车辆 等重要物资提前实施撤离

17、转移,对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进行一 对一”帮助转移。7 .对受困、落水人员及时施救;对可能导致次生事故灾害 的失控打流船舶、大型漂浮物、危险物品等实施应急处置;在 保证平安的前提下,实施排洪、排涝、排危;按照先生活、后 生产、再生态的原那么做好水资源调度、应急送水等抗旱救援工 作。8 .组织安置受灾人员,落实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 生活物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根据需要救助受灾严重的困 难群众,开展抚慰。总那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1.1 编制目的(5 )1.2 编制依据(5 )1.3 工作原那么(5 )1.4 适用范围(5)1.5 灾害分级(6 )2组织指挥体系(6 )2.1 市

18、级组织指挥机构(6)2.2 区县级组织指挥机构(6)2.32.3基层防汛抗旱机构2.4其他防汛抗旱机构(7)(7)2.5 事件应对指挥机构(7)3预防预警(7)3.1 风险源识别(7)3.2 信息监测及报送(8)3.3 预防准备(9)3.4 预警分级 (10)3.5 预警发布与解除 (10)3.6 预警行动 (11).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动态,在重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 关切。9 .商请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10 .视情请求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长 江防汛

19、抗旱总指挥部给予指导和专家、队伍、物资、装备等方面 的支援。11 .采取其他有必要的措施。4.5.2 III级、IV级应急响应措施III级、IV级应急响应由区县政府负责指挥,区县防汛抗旱指 挥部参照I级、II级应急响应措施内容,细化具体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辖区内洪涝干旱灾害特点,落实责任和措施,重点明确监测 预警、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应急处置、抢险救援、人员转移、 巡查防守、队伍物资调度、信息报送发布等环节,突出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市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提供救援队伍、物 资装备等支援。4.6 响应调整和终止根据形势变化,宣布启动响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调整应 急响应级别和措施。当汛情、

20、旱情、灾险情有加重趋势时及时提 级响应;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时,可视情降低响应级别;当灾害 过程已结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或事态得到全面控制时,由宣布 启动响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响应终止。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可以调整下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响应。4.7 后期处置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帮助 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城乡供水工程和交通、电力、 通信、水文等基础设施。4.7.1 征用补偿防汛抗旱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 输工具等,并依法给予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应当依 法向有关部

21、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 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4.7.2 保险理赔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 按照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4.7.3 调查与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防汛抗旱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灾害调查、 评估工作,总结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及时将调 查评估报告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机构。4.8 应急响应流程图1 不启动 会商研判 1 不启动 会商研判 -1启动启动条件先期处置加强值班值守A 安排部署坐镇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请求增援 事态制否二_应急措施响应升级响应结束后期处置5应急保障制度保障根据有关法规,建立和完善水旱灾害会商、抢险

22、技术方案会 商、重大决策会商和咨询制度,以及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值班、 灾害报告、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及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5.1 通信保障通信管理部门为防汛抗旱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段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5.2 队伍保障应急部门统筹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按照规定程序协 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5.3 物资保障足量、科学储藏物资装备,充实市级、区县级防汛抗旱综合 物资装备库。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水旱灾害影响的其他单位 要建立防汛物资装备库。易旱、缺水地区应贮备一定的抗旱物资。5.4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部门做好人员及物资运输保障,

23、公安部门对重点区域实 施交通管制,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 维护管理。5.5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尤其要预防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5.6 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电力安 全,保证应急救援现场的供电需要。5.7 治安保障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公安部门负责治安保障,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5.8 经费保障市、区县政府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 部门及时拨付应急资金,保证抢险救灾需要。5.9 社会发动保障由市、区县防汛抗旱机构报请同级政府批准

24、后进行社会发动, 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灾 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物资、 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 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障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及其他慈善组织可依法有序组织开 展慈善捐赠活动;市民政局负责慈善捐赠活动的指导和监督。5.10 技术保障充分利用现有防汛抗旱系统、自动化监测系统、防汛抗旱专 家库及防汛抗旱科研成果,为防汛抗旱提供技术支撑。组建市、区县防汛抗旱专家库,接受市、区县防汛抗旱组织 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应急管理专家防汛抗 旱组成员名单见附件4 ,市应急管理专家应急救援组成员名单见 附件5 )

25、避难场所保障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条件建立救生通道、应急避难场所,确保 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 医。6培训与演练全市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应通过编印发放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组织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 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开展应急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 展1次。全市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 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广泛参与、联动处置、形式多样、 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市、区县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汛抗旱综合 性演练,洪旱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针对当地易发的各类险情 每年针对性地进行演练。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演练,一般12

26、年开展1次。7附那么预案管理市应急局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 作,原那么上每5年对本预案全面修订一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修订预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 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 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 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 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 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制、修订 本区县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方 案或处置方案,并报市防办备案。1

27、.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1.2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渝 府办发202098号)同时废止。附件:1 .水旱灾害分级标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2 .洪旱灾害事件应对指挥机构架构图.名词术语解释附件1水旱灾害分级标准一、灾害分级(-)洪涝灾害分级。特别重大洪水灾害(I级)包括:1造成死亡或失踪30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2 .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小江、泰江、涪江、龙河、 大溪河、大宁河、激溪河、梅江河等重要支流的1个流域发生特 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堤防可能垮塌;3 .大中型水库发生或可

28、能发生溃坝;4 .洪水可能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三级以上航道中断, 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重大洪水灾害(II级)包括:1造成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5 . 1个流域或其局部区域将发生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将同时 发生较大洪水;6 .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干流堤防可能发生 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多个区县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7 .重点小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或大中型水库、市级在建涉水工程出现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8 .洪水可能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三级以上航道中断, 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较大洪水灾害(皿级)包括:1 .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

29、损失3亿元以上;. 1个流域或其局部区域发生较大洪水;2 .一般支流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个别区县发生严重洪涝灾害;3 .一般小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溃坝,或重点小型水库、重点在建涉水工程发生或可能发生出现严重险情;4 .洪水造成县级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一般洪水灾害(IV级)包括:1 .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1个流域或其局部区域发生一般洪水;2 .一般支流堤防出现险情;.一般小型水库、在建涉水工程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险情;3 .个别区县发生洪涝灾害;6 .洪水造成区县内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二)干旱灾害分级。特大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

30、25%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500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15%以上);严重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20%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300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10%以上);中度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15%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100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5%以上);轻度干旱:粮食因旱损失率在10%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在50万人以上(或因旱饮水困难率在3%以上卜 二、预警分级(一)1级(红色)预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I级(红色)预警: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级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 水文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2 .预计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沿江(河)区县

31、城区有发 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3 .过去48小时2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24小时雨量 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气象观测站出现24小时雨量超过3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4 .可能出现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 10万人以上。5 . 49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严重及 以上干旱,或20个以上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 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6 .可能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平安或有特别重大社会3.7预警发布流程图 (12 )4应急响应(13 )4.1 响应分级(13

32、 )4.2 先期处置(13 )4.3 启动条件(13 )4.4 启动程序(17 )4.5 响应措施(18 )4.6 响应调整和终止 (20 )4.7 后期处置(21 )4.8 应急响应流程图 (22 )5 应急保障(22 )5.1 制度保障(22)5.2 通信保障(23 )5.3 队伍保障(23 )5.4 物资保障(23 )5.5 交通运输保障 (23 )5.6 医疗卫生保障 (23 )5.7 供电保障(23 )5.8 治安保障 (23 )5.9 经费保障 (24 )5.10 社会发动保障(24 )5.11 技术保障(24 ) 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国家、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以下简

33、称上级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特别重大 (I级、红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二)II级(橙色)预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II级(橙色)预警: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I级预警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 水文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2 .预计除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外沿江(河)区县城区 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3 .过去48小时2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24小时雨量 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24小时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 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 预计未来24小时2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4 .可能出现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垮

34、堤、溃坝、堰塞湖等灾 害险情,危及人口 1万人以上。5 . 13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区县发生严重及以 上干旱,或10个以上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 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6 .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平安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 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 重大(II级、橙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三)III级(黄色)预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III级(黄色)预警: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II级预警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黄色预警。2 .预计区县城区有发生超警戒洪水的趋势;或者市级重点示范镇、市

35、级中心镇(以下简称重点镇)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 势。3 .过去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 预计未来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4 ,可能出现较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 1000人以上。5有区县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0日内、 其余时段预计2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6 .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平安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 较大(III级、黄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IV级(蓝色)预警。出现以下

36、情况之一时,发布IV级(蓝色)预警: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V级预警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水文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2 .预计一般镇有发生超保证洪水的趋势;或者重点镇有发生超警戒洪水的趋势。3过去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 未来24小时1个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 局部区域有可能出现超过100毫米的降雨。4 .可能出现危及公共平安的垮堤、溃坝、堰塞湖等灾害险情,危及人口 1000人以下。5 .有区县发生轻度干旱,69月期间连续10日、其余时段连续20日无有效降雨,且预计短期内仍无有效降雨。6

37、 .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平安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发布一般(IV 级、蓝色)水旱灾害预警的事件。附件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一、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 有关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主要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以及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防汛 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 研究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政策法规,拟订本级规章制度,依法 组织

38、制定和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 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 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 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 防洪抗旱工程设施;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二、成员单位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市开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 长江上游水文

39、水资源勘测局、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武警重庆 市总队、西部战区空军预备役基地、重庆海事局、市气象局、市 通信管理局、重庆铁路办事处、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武 警重庆市总队船艇支队、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 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安能第三工程局重庆分公司。各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市应急局:负责市防办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那么,指导水旱灾害 应急救援;组织指导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 决定;承当市应对重大水旱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 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水 旱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指导

40、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 一发布灾情。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 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当水情旱情监 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 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当 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水 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指导、催促相关区县抓好水库蓄水安 全防范工作。市气象局:对影响汛情旱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 测;汛期及时对全市及重点区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 及时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收

41、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组 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向市防办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 位提供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所属长江、嘉陵江、乌江、 大宁河等站点的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报,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 部提供实时、预报信息,向有关区县防汛抗旱机构提供其辖区内 所属站点的实时、预报信息。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政策解读和成效宣 传;组织做好重大水旱灾害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组 织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的引 导处置工作。市开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负 责防汛抗旱

42、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 管理。市教委:负责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洪、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协助区县政府做好工业企业防汛抗旱抢 险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提供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急无线 电频率保障;负责协调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应急用电。市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平安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 众的撤离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支持引导灾害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 等工作,催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民纳入临时救助 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指导区县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资金的

43、申报,编制全市防汛 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开展因水旱灾害引发的地质灾 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全市因水旱灾害引发的重大、特大 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 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 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平安和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市政公用设施防洪平安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开展因灾导致的交通基础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

44、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交 通运输保障。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御洪水抗御旱灾 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农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组织 指导灾区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 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 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市商务委:负责指导商业企业防洪抢险工作和组织协调商业 企业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和协调市内跨地区应急生活物资供应, 按程序动用市级储藏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自然灾害抢 险救援相关物资。市文化旅游委: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做好防洪工作及相 关宣传报道

45、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灾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卫生应急队伍救治受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爆发;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 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平安;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及时 向灾区调运储藏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国资委:指导、催促、协调所属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对重点水源、城乡供水、污水处理、 大江大河治理、地方水电、骨干渠系工程、土地储藏及开发、垃 圾燃烧发电工程等设施防汛平安检查 落实防汛平安措施 统计、 核实、上报灾情等;协助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其他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实施煤炭工业防洪减灾政策,指导

46、全 市煤炭工业防洪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帮助指导煤炭工业开展生产 自救、恢复生产,并做好煤矿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驻渝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区县人武部系统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援 工作。武警重庆市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呆护重要 目标平安,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西部战区空军预备役基地:负责协助支持地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做好重大防洪抢险任务和组织抗旱送水等工作。重庆海事局:负责汛期长江干线重庆段水上平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水情通报,开展预警宣传,必

47、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 开展长江干线因洪水引发的水上交通险情的应急处置。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负责本系 重庆铁路办事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铁路单位共同开展因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防汛抗旱信息的通信资源调度。洪涝灾害造成铁路交通事故及水毁铁路交通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协调保障水旱灾害抢险救援铁路运输需要。市地震局:负责水工程地震观测及预报预警工作,开展水工 程地震平安性评价,指导全市重点水工程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水旱灾害抢险 救援,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武警重庆市总队船艇支队:负责参与水上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国网市电力公司: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 灾后电力供应、电力平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 工作。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为水旱 灾害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中国安能第三工程局重庆分公司:负责参加水旱灾害抢险救 援。5.12避难场所保障(24)6培训与演练(25)7 附那么(25)7.1 预案管理(25)7.2 预案解释(26)7.3 预案实施 (26)附件4名词术语解释1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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