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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政办发(2022) 74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 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清楚碍洪设施;配合水 务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 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农牧局: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牧业灾情,提 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 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做好农业抗
2、旱和农田排涝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 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监督管理渔政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水产抗灾 和恢复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畜 产品生产和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监督农畜产品防疫检 疫有关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因水旱灾害等造成的农 牧业灾情信息;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 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分析,保 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 汛抗旱相关工作。市文旅广电局:开展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工作宣传,督导各旅 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落实汛期安全防范、转移避险、应 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团队
3、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 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加大免 费播发防汛抗旱公益广告和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负责 组织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及时准确报-10- 道经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制定相关应急预 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 防疫工作;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转送、医疗救护以及急需药 品和医疗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及时组织 调派医疗卫生救援力量支援灾区,参与救治伤员,预防控制传染 病发生和流行;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 关
4、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期间能源的供应管理;负 责煤矿、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统一协调防汛、抢 险、救灾的电力供应;督促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涉河涉水项目 防洪影响评价、修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煤矿企业参与当地 人民政府组织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 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各地区林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 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和草原旱涝等灾害情况;负责配 合协调防汛抢险木材的供应;组织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地做好防汛 抗旱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 作。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制作和
5、统 一发布工作;负责提供气象干旱监测信息,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 信息支撑;统筹规划并指导监督全市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负-11 - 责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 提供气象保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 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 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 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通辽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负责全市河流和水库的雨情、水 情、汛情的收集、传输和水文情报预报,并向市防指提供水文情 报预报信息;负责开展洪水调查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 本系统做好防汛抗
6、旱相关工作。中国移动通辽分公司、中国联通通辽分公司、中国电信通辽 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根据汛情需要, 负责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现场公网通信;制定 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内蒙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通辽分公司:负责机场及设施的防洪 安全;协调运力,保障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 工作,为紧急抢险和危险地区人员救助及时提供所需航空运输保 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通辽军分区:负责联系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援防汛抗旱、 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市兵力抗洪抢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武警通辽支
7、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实施防 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12- 灾区治安;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 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 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森林消防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 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内容,结合实际汛情情况 适时组织力量进行防汛前置备勤并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通辽铁路工务段:负责监督检查管理范围内铁路防洪保安工 程的建设和维护;对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进行管 理,责成建设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
8、;组织运力运送防 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 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国网通辽供电公司:对市防指防洪调度命令进行具体实施; 保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以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制 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的油料 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工作,并 于每年汛前将值班室电话报送市防办。必要时,市防指成员单位可以提请市防办以市防指名义部署 相关工作。市防办职责-13-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 调重
9、大洪涝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情统计发布 及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 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 编制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 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汛情、 旱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 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2.2 旗县市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当地驻军、武装部负责人组 成,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 挥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各旗县市区
10、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 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建立旗县市区领导包苏木乡镇、苏木乡镇领导包嘎查村、嘎查村 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责任制。2.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 工作。-14-3监测预报预警3.1 监测预警信息3.1.1 雨情信息1 .定时报送:市气象局汛期每日8:00向市防办提供过去24 小时全市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至少未来72小时降水预报。2 .滚动报送:当出现大到暴雨并持续时,市气象局滚
11、动报送 该区域每3小时天气预报信息。3 .实测报送: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当实测降雨量 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时超过100毫米时,及时报送市防力、, 必要时加密报送频次。4 .研判报送:当监测研判雨势较大,未来3小时降雨量将超 过50毫米时,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动与市防办联 系对接。5 .短临报送:在预判有强降雨时,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短时临 近强降雨天气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6 .1.2水情信息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汛期每日9:00向市防办提供全市重要 江河主要水文站点水情信息。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按照以下要求 报送水情信息:1.1.1 发生中、小洪水时,每6小时报告
12、一次水情,根据 洪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1.1.2 发生大洪水时,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水-15- 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1.1.3 发生特大洪水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 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1.1.4 加密报送频次,当监测研判洪水持续上涨时,市水 文水资源分中心主动与市防办联系对接。3.1.3 城市内涝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 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照权限及时向社会 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必要时报同级党委和政府采取停工、停业、 停运、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及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居
13、民应急 避险或避险转移。城镇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应当及时将内涝相关信息报送市防办。3.1.4 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密切监视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 危险区域,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各旗县市区防指接到山洪、地质 灾害信息后,及时报告市防办。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与防汛有 关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建 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密巡逻监测,发现 危险征兆立即预警,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 助做好周边群众快速转移工作。3.1.5 旱情信息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市气象干旱信息。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16 负责提供监测范围内
14、的降水量、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 水情况、土壤墙情等信息。市水务局负责监测主要取水口的取水 量、水质状况及人畜饮水情况等信息。市农牧局负责监测并提供 全市耕地、草牧场等受旱信息。3.1.6 防洪工程信息市水务局及时向市防办提供全市主要堤防、涵闸、泵站、水 库、拦河坝等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或出险情况。重要堤防、涵闸 和水库等出现重大险情的,应当在收到险情报告后1小时内报送 市防办。3.1.7 险情信息因水旱灾害引发工程出险时,工程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 门在1小时内报送出险工程情况。当区域发生工程险情时,所在 地旗县市区防指每日10:00前向市防办提供工程出险情况。市防 指成员单位、旗县市区
15、防指及时续报险情核实、处置等情况。3.1.8 灾情信息市防指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区防指及时收集、核查、统计本 行业(系统)、本行政区域的水旱灾情并报送市防办;对于重大 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送市防办,并做好滚 动续报。3.1.9 蓄滞洪区预警按照市防指的指令需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指 立即启动预警系统,广泛发布,不留死角,按照安全转移方案实-17- 施人员转移。3.1.10 公众信息发送1 .电视、广播、电台、网站、报刊、微信、微博、喇叭等渠 道管理运营单位及时对社会公众发布受影响地区防指或者有关 部门发布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视情提高播发频次。2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6、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按有关规 定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3 .通信运营商根据市防指要求,及时向手机用户发送预警和 防御指引信息。3.2预防预警准备3.2.1 压实责任1 .市、旗两级防指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汛 期前落实本行政区域以及水库、堤防、水闸、泵站、山洪灾害危 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点等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2 .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职责任务的单位(部 门)应当明确本单位(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按管理权限每年 汛前报送市防指备案,并向社会公布。3 .各旗县市区防指应当落实本地区的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 重要的工程及区域责任人每年汛前报送市防指备案,并向社会
17、公 布。4市防指按照管理权限,每年汛期前公布重点水利工程、主 要河流堤防、大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城市(镇)防汛行政责任人, 以及旗县市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4 .2.2预案准备1 .市防指组织编制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 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并报自治区防指备案。2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 门)应当根据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部门)的防汛抗 旱应急预案,或者将防汛抗旱内容纳入本单位(部门)的应急预 案,并将应急预案报送市防指备案。3 .市、旗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 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防御洪水方案。
18、4 .2.3工程准备1 .水务、农牧、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加 强水利设施、农牧业设施、交通设施、避护场所等防御暴雨、洪 水、干旱等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能力。2 .教育、商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 生健康、应急管理、能源、文化旅游广电、电力、通信、石油等 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提高幼儿园、学校、医院、 市场、商业中心、居民住房和市政、园林、电力、通信、交通、 供水、广播电视、石油、燃气、化工、危化品储运等建筑设施及 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的抗灾能力。3 .电力主管部门应当从电网规划、工程设计层面提高防洪标 准,提升变电站、输配电网防灾能力,划定关键地区
19、和设施,提-19-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防 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有序、高效防御水旱灾害,实现防御和 抢险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结 合通辽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 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 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20、水文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 约用水管理规定防洪标准干旱灾害等级城镇内涝防治 技术规范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辽市突发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和文件。-2- 升电力保障能力。4 .住房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农牧业等主管部门应当 对山洪、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域内居民住宅和其他项目加强监 管,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5 .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所辖病险工程、设施等 的修复和除险加固工作。6 .2.4督导检查市防指适时组织有关成员
21、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实地调 研、检查和指导等方式,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 指导。1 .市防指督导检查一般分为汛前检查和应急督导检查。汛前 检查一般在每年汛前,由市防指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专项检 查;应急督导检查一般为应对当前灾害防御,由市防指派出工作 组到相关地区进行督导检查。2 .市防指主要对防汛抗旱责任制、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监 测预警、物资队伍等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水旱 灾害防御、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 督导检查组可以列席当地防指应急会商会、抢险救灾现场会等, 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3 .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市防指反馈、汇
22、报。市 防指将督导意见及时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对于需要整改的问 题,所在地防指应当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20-4 .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 H)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施、物资储备、通信设备设施、 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处置台账,对存在的 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市防办备案。5 .3预防预警行动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门)应 当积极采取预警预防行动。1 .预警预防行动坚持分类分级原则。各类预警信息须经主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2 .汛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非汛期出现水 旱灾害时视情开展值班
23、值守工作。3 .市防指适时组织召开年度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防指全体成 员会议、会商会议,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家防总、 自治区防指、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临时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 议。4 .当通辽市发生水旱灾害或邻近省、盟市水旱灾害对通辽市 有影响时,监测预报单位应当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市防指 提供降雨、洪水、内涝、干旱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 警信息。5 .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预报预警信息进行会 商,并根据会商结果向行业职能部门和可能受影响旗县市区防指-21 - 发布防御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密切关注灾害
24、发展态势,开 展隐患排查,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视情启动应急响应, 落实防御措施。6 .市防指根据预测预警情况派出工作组。7 .抢险救援力量做好队伍、设备、物资的预置和出动准备。4应急响应4.1 总体要求4.1.1 应急响应分类分级1 .按灾害类型,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两个类别。2 .每类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 级)、重大(H级)、特别重大(1级)四个级别。3 .1.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1 .市防办根据气象、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文 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 力等,综合会商研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I级应急响应 由
25、市防指总指挥签发启动,II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常务副总指挥 签发启动,in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总指挥(市防办主任)签发 启动,w级应急响应由市防办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 可以先行启动。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市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 级。2 .各旗县市区防指根据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启动应急响应。-22-3 .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响应级别。4 .市防指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市区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应当与市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 不得低于市级。5 .1.3应急响应基本要求L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区防指应加强值班,掌握防 范应对动态,及时向
26、市防指报告相关情况。6 .市防指实行联合值班值守,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与。7 .市防指根据事态发展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和 检查。8 .气象、水文、水务等部门加强监测,加大预报频次和滚动 预警。9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通信、交通、物资、能源、供水、 医疗、资金、治安等方面的保障工作。6,行业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防御和应急处置措施, 及时报送防御行动和险情、灾情信息。7 .抢险救援力量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装备,根据指令实 施抢险救援。8,各级宣传、新闻媒体等单位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和防御指 引。9 .每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包含本级及以下所有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内容。-23-10 .市
27、水务局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工程调度,市防指各成员 单位按照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指 报告工作情况。11 .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或者事态超出本级防指的处 置能力时,事发地防指应当及时报告市防指协调处置;必要时, 由市防指统一协调,地方防指应当服从市防指统一指挥。12 .涉及跨盟市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由市防指与其他盟市 防指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效的联合应急处置机制。13 2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会商研判,启动防汛W级应急响 应。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并且预计未来24小时 南北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 降
28、雨,且有分散的超过100毫米的降雨。2 .水文预报或实测辽河干流麦新水文站流量达到850立米/ 秒。3 .东辽河干流王奔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4 .水文预报或实测老哈河流量达到200立米/秒。5 .水文预报或实测西拉木伦河台河口水文站流量达到380 立米/秒。6 .水文预报或实测新开河台河口水文站流量达到200立米/-24-秒。7 .水文预报或实测教来河下洼水文站流量达到200立米/秒。8 .水文预报或实测乌力吉木仁河梅林庙水文站流量达到 200立米/秒。9 .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 决口。10 .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11 .其他需要启动IV级响应
29、的情况。响应行动1 .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抓 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防指。2 .市防办主任组织应急管理、水务、气象、自然资源、住房 城乡建设、农牧等部门会商,相关单位派员到市防办参与联合值 班值守。3,市应急管理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 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等单位(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 量和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4 .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日 8:00、14:30、20:30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 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根据洪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
30、报并及时滚动预报。市自然资源 局每日17:00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市应急管理局每日-25-17:00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 日17:00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5 .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 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6 .电力、通信、住房城乡建设、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 生健康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 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7 .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 情开展抢险救援。8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 信息,包括预警信息、防御指引、抢
31、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等。9 .防汛重点单位(部门)还应当切实做好以下工作:市水务局督促本行业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重要水工程实施 防洪调度;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已建、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 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出险或者可能出险水利工程 的应急抢险;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山洪灾害易发区 的巡查和疏散转移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 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 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按要求落实短时临近预告机-26- 制,向市防办报告受影响地区
32、的雨量信息。市防指组织发布短时 临近强降雨天气预告。10 .各旗县市区防指贯彻落实市防指的各项工作部署,视情 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属 地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 抢险、排涝,属地旗县市区防指每日16:00向市防办报告灾害应 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当及时报告。市防办每日将 相关信息汇总后报告市委和市政府。4.3防汛III级应急响应4.3.1 启动条件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会商研判,启动防汛HI级应急响 应。1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并且过去24小时南北 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地区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
33、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预计未来48小时南北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 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或预计未来6小时南北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地 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2 .水文预报或实测辽河干流麦新水文站流量达到1000立米/ 秒。3 .东辽河干流王奔水文站流量达到700立米/秒。-27-4 .水文预报或实测老哈河流量达到400立米/秒。5 .水文预报或实测西拉木伦河台河口水文站流量达到600 立米/秒。6 .水文预报或实测新开河台河口水文站流量达到300立米/ 秒。7 .水文预报或实测教来河下洼水文站流量达到400立米/秒。8 .水文预报
34、或实测乌力吉木仁河梅林庙水文站流量达到 400立米/秒。9 .辽河流域有一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 能漫溢或决口。10 .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H.其他需要启动ni级响应的情况。11 3.2响应行动1 .市防指副总指挥(市防办主任)组织应急管理、水务、气 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牧、宣传等部门会商,滚动研 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县市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 调度指挥。2 .市防指副总指挥(市防办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 班坐镇指挥。相关单位派员到市防指参与联合值守。3 .市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抓 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
35、报送市防指。4 .市防指派出工作工作组,指导属地防汛抢险救援。市应急-28 - 管理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 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和物资预置工 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5 .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 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 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防指。6 .电力、通信、住房城乡建设、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 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 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7 .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地方人民政府开展
36、抢险突击、群 众疏散转移等工作。8 .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3 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 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根据洪水发展过程, 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市自然资源局每日17:00报告地 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市应急管理局每日17:00报告洪涝灾 害造成损失情况。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00向市防指报告工 作动态。9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 有关信息,包括预警信息、防御指引、抢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 等。10 .防汛重点单位(部门)还应当切实做好以下工作:-29-1.3 适用范围本预案
37、适用于通辽市行政管辖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 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 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城市内涝、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 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 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基本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 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 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 法防控、群防群控的
38、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3 .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 20”特大 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 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4,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 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 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3-市水务局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组织重要水工程严 格执行水工程调度运行方案,水库泄洪时及时通知下游相关部 门;指导出险或者可能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加
39、强山洪 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巡查、疏散转移工 作;视情况组建专家组并进驻市防指。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隐患点的巡查以 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 救援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调动相关资源,协调人力、物力投 入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11.各旗县市区防指贯彻落实市防指各项工作部署;视情启 动防汛应急响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属地 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转移安置危险区域内的群众, 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必要时请求市防指和驻地解放军、武警 部队支援。洪涝灾害影响地区旗县市区防指每日16:
40、00向市防指 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当及时报告。4.4防汛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会商研判,启动II级应急响应。L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并且过去48小时南北 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地区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 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30-或预计未来48小时南北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地区将出现150毫米以上降雨;或预计未来3小时南北山区4个旗县市区中有一个及以上地 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2 .水文预报或实测辽河干流麦新水文站流量达到1200立米/ 秒。3 .东辽河干流王奔水文站流量达到1000
41、立米/秒。4 .水文预报或实测老哈河流量达到600立米/秒。5 .水文预报或实测西拉木伦河台河口水文站流量达到800 立米/秒。6 .水文预报或实测新开河台河口水文站流量达到400立米/ 秒。7 .水文预报或实测教来河下洼水文站流量达到600立米/秒。8 .水文预报或实测乌力吉木仁河梅林庙水文站流量达到 600立米/秒。9 .西辽河干流通辽市城区段下游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 漫溢或决口。10 .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11 .通辽市城区发生中度内涝,或2个及以上旗县级政府所 在城镇发生重度内涝。12 .其他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情况。响应行动-31 -1 .市防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赴市
42、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坐 镇指挥,市防办工作专班(由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在 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2 .市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坐镇指 挥,组织应急管理、水务、气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 牧、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财政、宣传、解放军、消防救 援、森林消防等部门、单位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 有关旗县市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3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市防指派出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带领的 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抢险 救灾工作。当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和严重山洪灾害时,由分管水务 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带领防指前方工作
43、组赶赴现场,市水务局做 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通 信部门协调做好通信保障。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市政府副市 长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专家技术支 撑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通信部门协调做 好通信保障。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 副市长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 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通信-32- 部门协调做好通信保障。当制造业工业企业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 作的市政府副市长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市主管部门应
44、当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市防办协调做 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通信部门协调做好通信保障。当发生非煤矿山、危化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管理工 作的市政府副市长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市应急管理局 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 通信部门协调做好通信保障。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带领防指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 工作,市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通信部门协调做好 通信保障。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市政府副市长带领防指前 方工作组赶赴现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 市防办
45、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通信部门协调做好通信保 障。4 .市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督促地 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防指。5 .市应急管理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 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增调救援、抢险、排涝力量 和物资,及时赶赴灾区增援。行业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管理,调-33- 配行业抢险救灾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本行业抢险救灾工作, 并及时查灾核灾、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向市防指续报。6,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 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
46、汛重点区 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 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 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 供电单位对启用蓄滞洪区、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 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 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指导基 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 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 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军分区、防指和要害部 门的通信畅通。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组织应急运输车
47、辆,做好防汛物资运 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 疏散等工作;组织做好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 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轨道交通、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工作, 引导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34- 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 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 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转。7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有 关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
48、 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 会正气。8 .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2 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 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根据洪水发展过程, 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市自然资源局每日7:00, 17:00 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市应急管理局每日7:00, 17:00 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 7:00. 17:00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旗县市 区防指每日7:00、17:00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 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9 .强降雨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 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 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