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红黑榜”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红黑榜”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噪泗县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红黑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进出租车行业诚 信建设制度化和服务品质提升,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巡 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舟山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 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红黑榜”由诚信“红榜”和失信“黑榜”两部分 构成。诚信“红榜”主要公布巡游出租车驾驶人员在出租汽车营 运服务活动中合法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 任、赢得群众广泛赞誉、受到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的对象。失信“黑榜”主要曝光巡游出租车驾驶人员在出租汽车营运 服务活动中具有不守法律、不讲诚信、严重或多项违法违规记录、 以及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
2、为,被县交通执法队等单位予以行 政处罚的对象。第二章列管对象第三条巡游出租车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列入“红榜”名单管理:(一)在营运过程中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 进事迹的;(二)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贡献 突出的;(三)积极参加政府及部门组织的文明创建、节能减排等活 动或配合协助管理部门工作、协助查处违法行为,贡献突出的;(四)承接客运出租服务后,驾驶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仍 遵循职业道德优质服务的;(五)其他优秀事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政府及部门 表彰奖励的。第四条巡游出租车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列入“黑榜”名单管理:(一)在一个季度内受到两次行政处
3、罚或情节特别恶劣、加 重处罚的;(二)出现拒载、强行拼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规 定收取运费等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三)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达20分的;(四)本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有 弄虚作假或者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且情节严重的;(五)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等故意造成计费失准的;(六)擅自改装、遮挡、移动或故意损坏车载视频监控设备 的;经证实恶意侵吞乘客遗失财物的;(七)拒绝、阻碍道路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 治安处罚或列入刑事案件的;(A)营运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及以上责 任的;(九)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
4、 车营运活动的;(十)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营运活 动的;(十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等事件的。第三章列管期限和撤销第五条巡游出租车驾驶人员“红黑榜”管理信息来源主要 依托“12328交通运输投诉受理热线”、“12345新区公共服务与监 督热线”以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巡游出租车营运行为的日常检 查执法和暗访情况等渠道。第六条列入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红榜”管理期限为上榜之 日起一年,若在管理期限内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从诚 信“红榜”名单中予以撤销。第七条列入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黑榜”管理期限为符合列 管条件之日起半年,期间被重复列管的,
5、列管期限延长一年,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行政处罚的,从“黑榜”名单中予以撤 销。在列管期间,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无违法违章行政处罚或被有 效举报投诉记录、且无其他违法违章立案行为的,列管期满后撤 销其列管“黑榜列管期间,从业资格证被撤销或注销的,自动 解除列管。第八条因撤销处罚决定或工作失误错误列入“红黑榜”管 理的,由列入部门予以撤销。第四章发布原则、内容和方式第九条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把关、慎重稳妥原则,采用统一发布机制,统一信息收集汇总、统一排版、统一审议批准和对 外发布“红黑榜”名单。第十条诚信“红榜”主要发布出租车驾驶员姓名、车号、 所属经营单位、诚信优质服务事实等;失信“黑榜”主要发布
6、出 租车驾驶员姓名、车号、所属经营单位、失信违规事实等。第十一条 原则上在竦泗电视台、竦泗传媒等官方媒体和交 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站点显示屏或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对于阶 段性工作需要的,可另行安排发布。第五章动态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对被列入“红榜”的驾驶员,实施以下监管激励 措施:(一)依法减少日常监管检查频次;(二)免于当次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记分周期驾驶员从业资格 年度审验;(三)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评先选优活动 中,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资格;(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第十三条 对被列入“黑榜”的驾驶员,实施以下监管惩戒措 施:(一)县交通执法队应及时将列入巡游出租
7、车“黑榜”管理 的驾驶员抄告相关企业及当事人。企业应在列管期间至少约谈驾 驶人员1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拒不接受教育或屡次列 入“黑榜”管理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纳入综合监管或增加检查频次, 追踪整改情况;在列管期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应从重从严处罚; 在办理巡游出租车车辆年审和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年审时,按照 相关规定从严把关。(三)限制参加评优、表彰,取消或建议取消参加各类评优、 表彰活动的资格;(四)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达20分的驾驶员,需按规定接受培训。对不参加培训,情节严重的,应当延期注册。(五)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被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
8、,3年内不 得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第六章 企业联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把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管理工作与企业信用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在一 个自然年度内,对列入巡游出租车“黑榜”管理的驾驶员数量高 于区域内“黑榜”平均数的企业予以全行业通报,列入重点监管 企业对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取 消该企业当年信用等级评定优秀资格及评先评优资格,不予享受 政府在政策扶持方面的优先权。第十五条 建立企业、车辆承包人联动管理机制,督促企业 和车辆承包人加强对列入“黑榜”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形成管理 合力。第十六条 建立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数据库,严把驾驶员准入 关,建立驾驶员服务、奖惩、违章、信用登记制度。第十七条强化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服务质量、安 全生产、营运行为、服务评价等信用信息作为企业服务质量信用 考核、配置经营权的主要依据,逐步建立起出租车企业守信红榜 和失信黑榜制度。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