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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庐县“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 “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浙医改联席办20202号)精神, 以集成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健康桐庐建设,破解群众就医 难题,提升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制定我县“三医联动” “六医统筹”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一 个中心、五面大旗、三大保障”决策部署,坚定扛起“民生幸福” 大旗,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 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
2、口,以“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 保衔接、强监管”为路径,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 改革,强化“医院、医生、中医”统筹发展,着力解决群众看病 难、看病贵问题,探索具有桐庐特色的县域集成改革新路子,为 我县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卫生健康保障。二、主要内容(一)加大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1.确保完成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完成第一、二批国家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任务。积极配合推进第三 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按照国 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202029 .强化医改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工程,设立桐庐县深化医药卫生
3、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召集人, 设立办公室,由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完善机构职能,充分发 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县委办、县府 办、各相关单位负责)30 .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全面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有效落实政 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设立每年2000万元卫生事业发展专项 资金。县财政要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足额保障财政投入资金,并对中医医院 给予适当倾斜。对于公立医院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历史存量债 务,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强化相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动 乡镇(街道)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县财 政
4、局、县卫健局负责)31 .强化数字化支撑。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引撬 动作用,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推 进医疗机构处方、医保结算、药品追溯、预算管理等信息互联互 通。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使用、支付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 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和智慧医保建设,实施医疗机构就医流程信息 化再造,实现智能化挂号、导诊、支付、报告查询、药物配送和 健康指导等业务应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三年内投入不少 于2500万元用于信息化升级改造。(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 政局、县数管局分别负责)32 .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县 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5、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县财政局负责)33 .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医改的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发布政策 信息,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县卫健 局、县委宣传部负责)三、实施进度(一)筹备阶段(2020年8月底前)设立桐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集成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各 部门职责任务。(二)实施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按照清单式、项目化的要求推进集成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 况定期通报。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通 报重点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三)
6、推进阶段(2021年1月72月)对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和自评总结,及时补 足短板,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四)总结阶段(2022年1月72月)对改革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特色做法和成熟经验进行总结推 广。桐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代章)2020年8月 日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部分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 落实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产品进退机制的相关要求。(县医 保局、县卫健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开展耗材分类集中采购。严格执行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政策,在14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对临床用量较大、 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
7、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 落实带量采购政策。(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负责)3 .探索建立县域药品耗材招采集体协商谈判机制。规范未纳 入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合理采购。通过联合带量、以量换价、 集中采购模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创造效益。(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4 .加强药品货款支付监测。推进县医保局和医疗机构按时支 付药品货款,并定期做好支付药品货款监测。推进县医保局按时 支付刷卡垫付的医疗费用,并定期做好垫付费用支付进度的监测。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负责)(二)建立完善医保相关制度5 .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住院医疗服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
8、RGs)点数法付费,持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提 高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比例。探索中 医药特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负责)6 .完善谈判协商机制。建立县医保局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 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统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住院及 门诊预算额度、“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比例和DRGs点数法 付费支付标准等。对合理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履行采购合同、 完成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用量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因集 中采购和使用药品费用下降而降低总额控制指标。(县医保局、 县卫健局、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根据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9、方案总体要求,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 强监管”的改革路径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 到位”的调价原则,根据我县实际,出台桐庐县医疗服务价格 改革方案,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疗服务价 格调整及时合理。探索“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 财政局负责)(三)加快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7 .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任务,落实“1+11”医共体建设配套政策,聚焦提升基层能力, 持续推进资源整合、人才聚合和服务融合。以卫生健康数字化为 切入口,加快推动医共体人力资
10、源、财务、医保、医疗、公共卫 生和信息化“六统一”。推进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巩固乡 村一体化并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投入1000万元资金用于专项支 持县域医共体资源整合、绩效考核。2020年,基层就诊率同比增 长2个百分点,县域就诊率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整合型医疗卫 生服务体系成熟运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卫健局、县财政 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负责)8 .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立统一指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疾 控专业+公安、数管技术支撑”的联合调查处置模式,调整完善县、 乡镇(街道)、村(社)三级公共卫生工作队伍,到2022年,全 县乡镇
11、(街道)组建300人以上公共卫生管理队伍。加强传染病 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医防融合机制。加强传染病临床救治应急队 伍建设,进行传染病救治区域建设和流程改造,规范发热门诊布 局,强化呼吸、感染、重症医学等学科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 库。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和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采供血保 障体系,完善紧急启动采供血应急采集和血液三级联动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 责)9 .加强慢病管理推进签约服务。推进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 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MMC)、智慧化高血压诊疗中心(iHEC)建 设,依托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 重点疾病分
12、级分类管理。探索以高血压、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 为突破口的基层医防融合,打造“一平台,二筛查,三融合”的 医防管理新模式。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提升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质量并稳步扩大覆盖面,签约率达到40%以上,重点人 群签约率达到70%以上。(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负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化发展。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通过资源整合、规范布点、功能定位、专项整治等方式规 范社会办医,促进社会办医良性发展。合理支持社会办医机构举 办康复、护理、儿科、老年病、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探索健 康管理、诊疗护理、康复指导、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服务。(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
13、)(四)大力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完善医院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按照“两个允许”和浙江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8) 93号),完善我县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办法,建立健全与医共体 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落实薪酬水平和总量与医疗服务收 入、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挂钩,与药品、 耗材和检查化验收入脱钩的政策。探索实行公立医院负责人目标 年薪制,其年薪不纳入核定的医院薪酬总量,允许在核定的薪酬 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分别负 责)10 .推进县域医共体岗位管理。落实县域医共体内统一设置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统一岗位竞聘、统一人员使用。
14、以医共体为 单位设立“人才池”,各成员单位人员整合管理,优化人员配置, 探索建立“横向能流动,纵向能上下”的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机制, 实现县域医共体人员岗位管理全覆盖。(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县委编办负责)11 .引进优质资源提升学科建设。深化和拓展瑞桐医联体合 作,推进长三角健康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推进与浙江中医药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的 交流和合作,探索“校地合作”新模式。推动县级医院与省市三 级医院合作,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实现学科错位发展,到2022年, 力争创建浙江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4个,打造市级重点专科10个、 名中医工作室5个,建设县级重点学科1
15、5个,在县域内基本形成学科良性发展的格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12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县第一人民医院试点工作,以县域医共体为平台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外部治理、 内部管理、综合改革和党建等重点工作。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借助医患友好度理念,创新、探索紧密型医共体服务模式,提升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 医新秩序。(县卫健局负责)13 .严格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县级 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同比增幅10%以下,医院门急诊、出院均次费 用同比增幅均控制在5%以下
16、,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和百元医疗收入 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达到全省同级平均水平,实现收支平衡。(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五)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14 .建立人才培养基金拓宽引进渠道。投入1000万元启动人 才基金,倾斜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强化引育人才,解决医院搬迁 等人才储备问题。针对管理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面向一流院校 和高精学科进行招引,聘请名誉主任、引进学科团队等方式柔性 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通过高校招引和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日常 人才储备。到2022年,计划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 名,其中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人才不少于30名。(县卫健局、县财 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
17、县人才办负责)15 .立足自身强化各类人才培养。通过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 养工程加大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市“131”人才、县“511”人才、医坛新秀等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通过定向委培、专家团 队帮扶、外出进修学习等方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开展 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定岗招聘和轮训培养,通过理论授课,实 操演练、专家带教等方式进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16 .完善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加强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到2022年,完 成定向培养全科医生不少于60名,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村站室人 员模块化培训。探索
18、中医师带徒、委托培养等多种培养模式,加 快乡村医生培养替换,建立现有乡村医师退出机制,落实村卫生 室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负责)(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保障。研究制定县域内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出台桐庐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 入,设立每年300万元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人 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文化推广等。(县 卫健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负责)17 .强化中医药服务网络覆盖。发挥县中医院中医“龙头”引 领作用,完善中医院设置和建设标准,争创中医日间诊
19、疗中心试 点,鼓励争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 医药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能 力。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建设,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向村级延伸,建设2家中医药特色示范性村卫生服务站室。(县 卫健局、县发改局负责)18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到2022年建成重点学科2个,加强中医妇科、针灸、推拿、骨伤等中医 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培育建设中医特色专科3个。加强 中医药人才培育,引进国家、省、市级名中医,打造名中医工作 室。完善县级名中医评选、考核机制,开展县级名中医
20、评选,制 定桐庐县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县筛选推广50项适宜技术和40个 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发展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增加治未病 服务项目。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全力推动县中医医院康复 科建设,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 政局、县人社局负责)19 .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打造浓厚中医药文化环境,设置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组织义诊咨询、 科普巡讲、健康讲座,向城乡居民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扩大药 祖桐君中医药文化影响力,积极创建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支持中医药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建设
21、,推进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 家庭、进校园。(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负责)(七)加强综合协同监管20 .推进全行业全流程监管。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 办发2019) 63号),加强准入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 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 疗相关产品监管。推动医保基金、医疗服务等行业监管信息联通 共享。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应用挂钩机制。(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监局负责)21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 警等各项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药品,落实处方审核
22、、处方点 评等工作措施。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推动医疗机 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及时调整优化医 疗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同一通用 名未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可替代品种的配备使用监测。(县卫健 局、县医保局负责).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按照国家制定的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探索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同时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动态智能监控,打击欺诈骗保,健全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 制。建立医保和卫健联合检查及处罚互通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 现的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超执业许可范围服务、超医疗服务 能力收治住院病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行 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负责)22 .强化疫苗和药品追溯机制。按要求落实疫苗和国家组织集 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一物一码”追溯机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 药品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县市监局、县卫健 局、县医保局负责)(八)落实保障措施